第五章 宋遼金元的考試製度 第一節 科舉考試製度在宋朝的發展

學究科 墨義《毛詩》50條,墨義《論語》10條,墨義《爾雅》、《孝經》共10條,墨義《周易》、《尚書》各25條。

「金榜掛名時」與「下第舉子心」便是宋代知識分子追求功名的得意和失意的心態。

少小學賢能,謂可當賓禮。

一朝在檻阱,兩目但愕眙〔yi 移〕。

屬於「特奏名」的考生,附試最初考論一道,神宗熙寧三年(公元1070年)改為考策問。至南宋時考時務策一道。「特奏名」條件漸寬,如景祐元年(公元1034年),詔「進士三經殿試,諸科五經殿試,或進士五舉年五十,諸科六舉年六十,雖不合格,特奏名。」特奏名的考試多為具文。如朱彧〔yu域〕《萍洲可談》卷一載:元豐年間(公元1078—1085年),有一位70餘歲老儒在特奏名殿試策問卷內只寫上:「臣老矣,不能為文也,伏願陛下萬歲、萬歲、萬萬歲」幾字,便「特給初品官,食俸終身」。於是參加特奏名考試的人越來越多,如真宗咸平三年(公元1000年)參加殿試的正奏名有140人,而另有特奏名多達900餘人。南宋高宗紹興二十一年(公元1151年):「御試得正奏名四百人,特奏名五百三十一人。」(《宋史·選舉志二》)這種特恩,拓寬了士子仕進的道路,在一定程度上消減了士人的不滿情緒,穩定了社會秩序,誠如《燕翼詒謀錄》所說:「英雄豪傑,皆汩〔gu鼓〕沒消靡其中而不自覺,故亂不起於中國而起於夷狄。」

制科 是皇帝親自策問的特種考試,不經州縣考送手續,科目也臨時由皇帝確定。考試內容為詩賦、論、頌、策、制誥等。由於制科考試比進士科還難,其地位也高,所以宋代人也稱為「大科」,它不像唐代那樣被人稱為「雜色」,而是優於進士科,成為眾科之最。

唐朝科舉考試錄取後,已備受寵遇,令人羨慕。宋朝則對科舉及第者以更高的地位和待遇。唐朝科舉及第後,只是得到了做官的資格,還要通過吏部考試之後,優勝者才能授官。宋代科舉及第後,不需經吏部考試即可授官,而且及第後授官的級別也有提高。確立殿試製度也是提高科舉地位的重要措施。唐代武則天曾舉行過殿試,但未形成制度。宋太祖開寶六年(公元973年),有落第考生告發考官錄取不公,太祖親在講武殿命題複試,這是宋代舉行殿試之始。以後,殿試漸成制度。宋太祖趙匡胤說:「向者登科名級,多為勢家所取,塞孤貧之路。今朕躬親臨試,以可否進退,盡革前弊矣。」(《續資治通鑒》卷八)意思是說舉行殿試是為了避免官僚貴族舞權作弊。其實更為重要的原因是,舉行殿試有利於加強中央集權,強化皇帝的權威。當然舉行殿試提高了科舉的地位,提高了及第者的身價,由皇帝親自考試並確定名次,考生能成為「天子門生」,這自然是一種無上的榮耀。殿試成為常制以後,就確定了宋朝科舉制度的三級考試製度:州試(地方官主持考試)——省試(尚書省禮部主持考試)——殿試(皇帝主持考試)。

隋唐以來科舉考試製度暴露了不少缺點,制度也不完善。這既影響朝廷對人才的選拔和任用,也影響廣大知識分子對科舉取士的積極性與對王朝的向心力,不利於擴大統治階級的社會基礎與政局的穩定。為此,宋王朝在大力提倡科舉考試取士的同時,十分重視科舉考試製度的不斷完善。

由此可見,這些措施在嚴格考場秩序的同時,對士子身心也是一種壓抑和摧殘。

南宋末年權臣賈似道之流執國,「專恣日甚,畏人議己,務以權術駕馭,不愛官爵,牢籠一時名士,又加太學餐錢,寬科場恩例,以小利啖〔dan淡〕之」(《宋史·賈似道傳》)。科舉考試製度失去了羅致天下英才之光彩,科舉考試製度的弊端已彰灼可見。

宋代科舉對士人,特別是對寒門子弟,具有強烈的吸引力,它在潛移默化之中引導與改變著士人的價值取向和文化心態。南宋的洪邁在《容齋四筆》中記述了宋代所流行的《得意詩》與《失意詩》,便是極好的印證。

據陸遊《老學庵筆記》卷十載,蘇軾門下有著名六弟子,其中只有李廌〔zhi 治〕一人為白身,而蘇軾素對李很賞識。「東坡素知李廌方叔。方叔赴省試,東坡知舉,得一卷子,大喜,手批數十字,且語黃魯直(庭堅)曰:『是必吾李廌也。』及拆號,則章持致平,而廌乃見黜。」蘇軾雖欲助李方叔功成名就,但卻因彌封之故,而無力相濟。為此,李母大哭曰:「吾兒遇蘇內翰知貢舉,不及第,他復何望?」遂閉門自縊身亡。蘇軾也為弟子的黜落而懊喪萬分,作詩題云:「余與李廌方叔相知久矣,領貢舉事,而李不得第,愧甚,作詩送之」:

五經科 試帖經80帖,墨義50條。

宋的科舉考試製度從總的說是繼承了唐制,但也出現了一些新的情況和新的特點。

據《宋史·選舉志二》載:「而舉人之弊凡五:曰傳義,曰換卷,曰易號,曰卷子出外,曰謄錄滅裂。」意思是說,當時考場作弊的手法有五種:一是傳遞答案;二是調換試卷;三是塗改試卷編號;四是將試卷傳出考場,請場外人替答;五是謄錄時進行篡改。宋理宗時,由於考場制度鬆弛,還出現這樣的情況:有的考生多領幾份試卷,由於考試時間限制不嚴,又不嚴查夾帶書籍,於是一人可同時答出幾份試卷,把試卷上的名字略作改動,如果都被取中,就讓自己的兄弟親友冒認,或者賣給同鄉同族的人。可見嚴防舞弊的措施雖多,只能對付那些沒有門路依託的老實百姓,終究難以改變科舉考試製度日漸腐敗的基本趨勢。

鄭振鐸在《宋人畫冊》(人民美術出版社1957年版)的《序言》中說,宋徽宗趙佶是一個失敗的皇帝,在1127年4月和他的兒子(欽宗)一起被北方的金人俘虜而去。但他卻是一個成功的藝術家。他不僅是一個很優秀的美術欣賞家、批評家,而且他自己也是一位很高明的畫家。鄧椿《畫綉》云:徽宗「即位未幾,因公宰奉清閑之宴,顧謂之曰:朕萬幾餘暇,別無他好,惟好畫耳。故秘府之藏,充牣〔ren紉〕填溢,百倍先朝。又取古今名人所畫,上自曹弗興,下至黃居宷〔cai菜〕,集為一百秩,列十四門,總一千五百件,名之曰:宣和睿覽集。蓋前世圖籍未有如是之盛者也。始建五嶽觀,大集天下名手。應詔者數百人,咸使圖之,多不稱旨。自此之後,益興畫學,教育眾工,如進士科,下題取士。復立博士,考其藝能。所試之題,如『野水無人渡,孤舟盡日橫』。自第二人以下,多系空舟岸側,或拳鷺於舷間,或棲鴉於篷背。獨魁(即第一人)則不然,畫一舟人卧於舟尾,橫一孤笛,其意以謂,非無舟人,止無行人耳,且以見舟子之甚閑也。又如『亂山藏古寺』,魁則畫荒山滿幅,上出幡竿,以見藏意。餘人乃露塔尖或鴟吻,往往有見殿堂者,則無復藏意矣。」

從隋唐到宋代,應科舉考試,成為知識分子的唯一出路。許多知識分子,今年考不取,明年再試;明年考不取,後年再試;一年復一年,總還有許多知識分子難以錄取。宋朝對於這些多次沒錄取的知識分子,特別予以關照。開寶三年(公元970年)宋太祖特別詔賜貢士(解送禮部應試的舉人)及諸科連續參加15次以上科舉考試而沒被錄取的106人以本科出身,說這些知識分子「困頓風塵,潦倒場屋,學固不講,業亦難專,非有特恩,終成遐棄」(《燕翼詒謀錄》卷一)。太平興國二年(公元977年),宋太宗詔連續參加10次以上至15次科舉考試而沒被錄取的180餘人並賜出身。從此以後恩科開始。後來凡在省試中多次落第的人另立名冊上報皇帝,准許他們陪同考生參加「殿試」,這些人被稱為「特奏名」,這樣就是為他們參加殿試提供了更多的機會。

宋代規定州試時,由州之通判主持進士科考試,以州之錄事參軍主持其他諸科的考試。考試完畢,考官須用硃筆批閱試卷,凡回答正確的寫「通」,答錯的批「不」。考官和監考官最後須在試卷未尾簽署姓名。凡取中的考生名單及其試卷都要在秋天呈報禮部。如果發現州試有受賄作弊之事,考官和監考官均要受處分。

主司隔簾帷,慾望不可跂〔qi棄〕。

中貴當棖〔g成〕欄,搜索遍靴底。

呼名授之坐,敗席鋪冷地。

健兒直我前,武怒足防備。

明法科 墨義律令40條。

三禮科 墨義90條。

殿試後在瓊林苑賜宴,稱瓊林宴或聞喜宴。太平興國二年(公元977年)出現殿試釋褐之制,即殿試後釋去賤者服,而賜綠袍、靴、笏,即冠以官服,後成定製。殿試中選後即可拜官。宋代通過科舉考試而授予官職的甚眾。太宗在位21年,由科舉授官的近萬人,平均每年取500人左右;仁宗在位41年,單由進士科入仕的就有4570人,每三年一舉,則共13舉,平均每科每次取人在350名上下。徽宗在位期間,平均每次取680餘名。南宋取人更多。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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