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國早期的考試製度 第二節 記載中的西周考試製度

我國學校教育,起源很早,大概夏、商時期有學校。到西周時代已有比較完備的學校教育制度。規定男孩在「昧辰」(童年)進入小學。《大戴禮·保傅》說:「古者年八歲而出就外舍,學小藝焉,履小節焉;束髮而就大學,學大藝焉,履大節焉。」所謂「八歲而出就外舍」,就是入小學;「學小藝」,即初步的讀書、書寫與計數;「履小節」,即初習家族中日常生活時應遵循的禮節。所謂「束髮」即成童,一般是指15歲以上;「學大藝」,即掌握有關禮、樂、射、御等知識技能;「履大節」,即遵循朝廷君臣之禮。《禮記·內則》說得更詳細:「六年教之數與方名」,「九年教之數日」,「十年出就外傅,居宿於外,學書計」,「十有三年學樂,誦詩,舞勺。成童舞象,學射御。二十而冠,始學禮。」

綜上所述,西周貴族兒童教育大致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六至九歲在家中學習,學習簡單的數字、東南西北中等方名、天干地支等。第二階段,10歲「出就外傅,居宿於外」,便是入小學,學習以書寫、計數、音樂、舞蹈為主。這是沿襲氏族公社訓練孩童要住宿在外的風俗。不過這和《大戴禮·保傅》記述的八歲入小學略有出入。第三階段,13歲為成童,以學習禮、樂、射、御為主,這時該已入大學,禮、樂、射、御正是大學的主要課程。到20歲舉行「冠禮」後,便為「成人」,開始學禮。即學習掌握當時規定的禮制、儀節和道德行為規範等。這也是由氏族公社中訓練成童的辦法發展而來。如前所述,氏族公社訓練與考核成童的目的,在於培養公社正式成員,使之取得應有的氏族權利,履行應盡的義務,因此,其訓練與考核是和「成丁禮」密切結合在一起的。而西周貴族教育成童的目的,在於培養貴族成員,其教育和考核是和「冠禮」聯繫在一起的。

西周時代的大學,稱為「辟雍」或「泮宮」,是貴族舉行隆重的「冠禮」的地方,也是貴族進行重要政治軍事活動的地方,他們常在這裡舉行祭祀和宴會,比賽射箭,選拔和考核武士。西周大學要求學習的主要內容是「六藝」。所謂「六藝」包含六門課程——「禮」、「樂」、「射」、「御」、「書」、「數」。

「禮」是政治倫理課,其考核的內容很廣泛,包括了奴隸社會的宗法等級世襲制度、道德規範和儀節等。《周禮·大宗伯》把禮分為五類:吉禮、凶禮、賓禮、軍禮、嘉禮等。吉禮講祭祀,敬事邦國鬼神;凶禮講喪葬凶荒,救患分災,哀悼死亡;賓禮講朝會過從,使諸侯親附;軍禮講興師動眾,征討不服;嘉禮講宴飲婚冠等喜慶活動。

「樂」是綜合藝術課,其考核的內容主要有六代樂舞等。所謂六代樂舞,包括黃帝時代的「雲門」、堯時代的「大章」、舜時代的「大韶」、夏時代的「大夏」、商時代的「大濩〔huo獲〕」,加上西周新創的「大武」,簡稱為「六樂」。「雲門」、「大章」、「大韶」、「大夏」屬文舞,要求手執龠〔yue越〕(樂器)翟(鳥羽);「大濩」、「大武」屬武舞,要求手執干(盾牌)戚(斧鉞〔yue越〕)。武舞之中還有一種「象舞」,要求舞者持竿而舞。

據《周禮·春官·樂師》載,周代還有六種小舞:「帗〔fu 扶〕舞」,為祭祀社稷時的舞蹈,要求舞者在柄上扎五色繒〔zeng 增〕帛,持之而舞;「羽舞」,為祭祀四方時的舞蹈,要求舞者持白鳥羽而舞;「皇舞」,為祈雨時的舞蹈,要求舞者頭插鳥羽,上衣飾翡翠的羽毛,手執五彩鳥羽而舞;「旄舞」,為祀辟雍時的舞蹈,要求舞者執氂牛尾而舞;「干舞」,為祭祀山川時的舞蹈,要求舞者持盾牌而舞;「人舞」,為祭祀星辰時的舞蹈,徒手舞,要求舞者揮袖而舞。

「射」與「御」是軍事訓練課。當時作戰以戰車為主力。每輛戰車由甲士(包括御者、射手、盾牌手)和徒兵各若干組成。甲士身穿盔甲,在車上;徒兵步隨。車兵進攻的武器主要是弓箭,所以射箭與駕車是最基本的軍事技術訓練。

據《周禮·地官·保氏》載:射箭的考核標準有五條:

一曰「白矢」,要求射者的箭穿透箭靶,露出箭頭,重在考核射者開弓的臂力;二曰「參連」,要求射者第一箭射出之後,接著三箭連發,重在考核射者發射的速度;三曰「剡〔yan演〕注」,要求射者矢入箭靶,羽頸高,箭頭低,重在考核射者箭頭鋒利易入;四曰「襄尺」,「襄」即「讓」,要求射者禮讓,如君臣同射,臣不得與君並立,須後退一尺,以別上下尊卑,重在考核射者禮讓水平;五曰「井儀」,要求射者四箭射中箭靶,如「井」字形狀,重在考核射者箭法準確。

又據何休《春秋公羊傳解詁》宣公十五年注曰:「行同而能耦,別之以射,然後爵之。」意思是說,若賢能在道德品行和技能相同的情況下,則以考核射箭技術高低來區別,授予優勝者一定爵祿。由此可見,當時對射箭的技術考核是十分重要的事情。

據《周禮·天官·保氏》載:駕車的考核標準也有五條:

一曰「鳴和鸞」,「和」與「鸞」是車上裝飾的鈴,要求御者駕車時,鈴聲共鳴而有節奏;二曰「逐水曲」,要求御者駕車時,沿著曲折的江河馳驅而不顛墜;三曰「過君表」,「君表」指在險阻處插著旌旗的轅門,轅門中間放置石磴〔deng鄧〕為障礙物,要求御者駕車馳入轅門時而不碰撞石磴(車兩邊與石磴的間隙僅只五寸);四曰「舞交衢〔qu 渠〕」,要求御者駕車在交叉道上,往來馳騁,像舞蹈一般輕盈而有旋律;五曰「逐禽左」,要求御者駕車追趕禽獸,使其向左邊逃奔,以便君主射之(按周禮規定君主田獵時自左方射之)。總之,考核時要求御者沉著、敏捷、熟練,並能隨時密切配合射手。

「書」與「數」是基礎文化課。「書」指書寫常用字,如天干、地支、方名等。「數」指計算加減及乘除等。《周禮》還提出有「六書」、「九數」等考核標準,但無細目。後人曾就「書」與「數」的考核標準作過種種猜測,這裡就不詳述了。

按照《禮記·學記》所載,西周的大學已建立起一套分年考試的制度。學生到了規定的年齡入大學,大學每隔一年考查學生學業及操行一次。「一年視離經辨志」,即入學第一年考查學生閱讀經書的能力,能否分章析句,能否辨明學習的志趣。「三年視敬業樂群」,即入學第三年考查學生對學業是否專心,與學友相處是否和睦。「五年視博習親師」,即入學第五年考查學生學識是否廣博,對教師是否親敬。「七年視論學取友」,即入學第七年考查學生在學問上的見解和對交友的選擇是否得當。七年結束,考試合格者,謂之「小成」,即達到「小有成就」的標準。「九年知類通達,強立而不反。」即入學第九年考查學生在學識上能否觸類旁通,在志趣上能否堅定不移。九年結束,考試合格者,謂之「大成」,即達到「大有成就」的標準。

這個九年制大學的考試製度具有以下幾個特點:明確了學習的要求和順序,並逐年加深、提高;強調入學之初,即對學生學習能力和學習志趣進行考查了解,以便進行針對性的教育;強調德育和智育的密切結合,在德育上考核「辨志」、「樂群」、「親師」、「取友」、「強立而不反」,即注重意志與信念的培養,在智育上考核「離經」、「敬業」、「博習」、「論學」、「知類通達」,即注重讀書、推理與判斷能力的進步;重視群體的教育影響,把建立親密的師生關係和同學關係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

這個九年制的大學在西周並未真正實行,只是一種設想,因為當時還不可能有學年教學制度、班級授課制度以及由低到高、循序漸進的教學計畫。不過,這種設想是十分可貴的,它作為一種大學教學指導思想對教育實踐與教育理論的發展具有深遠的影響。

西周除了在天子的王城和各諸侯的國都設立了國學之外,還依照地方行政區域組織而設立了鄉學。 鄉學規模比較小,僅設一級,都是小學程度。不過,因為地方區域組織的大小不一樣,鄉學的名稱也各不相同,如州設序,黨設庠,閭里設塾或校等等,皆屬於西周的地方學校。

按《禮記·王制》載,西周規定,鄉學可以經過考試選拔少數俊秀者進入國學深造。其過程與步驟是這樣的:先由地方官「鄉大夫」主持考試,選拔鄉學中的優秀學生,報告於西周王室的「司徒」官,被選中的學生稱之曰「選士」。「司徒」官主持考試,「選士」中的優秀者升入「國學」中的大學,稱之曰「俊士」。凡已提名於「司徒」官的選士,可免其一鄉的勞役;凡有升入大學的「俊士」,可免其一國的勞役。這些「選士」與「俊士」,皆稱之為「造士」,意思為進入大學「深造之士」。「造士」入大學九年學成後,「大樂正」官再主持考試,就「造士」中的優秀者提名於「司馬」官,稱之曰「進士」。又經「司馬」官主持考試,就「進士」中選拔其賢能者報告於周天子,視其才能的高下而任之以官職,予之以爵祿。這就是從「鄉學」中選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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