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元明清時期的家庭教育 第六節 鄭曉訓子詞

鄭曉,字窒甫,明朝浙江海鹽人,嘉靖二年(公元1523年)考中進士,授官職方司主事,歷官考功郎中、太僕丞、太常卿、刑部侍郎、副都御史、南京吏部尚書、刑部尚書等職。史稱他:「曉通經術,習國家典故,時望蔚然。為權貴所扼,志不盡行。」(《明史·鄭曉傳》)著名思想家李贄對鄭曉的世用之學予以肯定,認為他的義利之辨,能剖析精微,直窺堂奧。

嘉靖三十九年四月,因鄭曉素與奸相嚴嵩不和,得罪權貴,受到陷害,被罷官為民。剛好在他回到家鄉不久,他的兒子鄭履淳考中舉人,次年入京會試又中了進士,授官為刑部主事。

兒子登科入仕,這在古代士林家庭是天大的喜事。親朋好友無不登門祝賀,鄭家因鄭曉在朝為官40載,德高望重,自然廣結人緣,以致賀喜之日門庭若市。

按理,這件事對鄭曉是一個難得的安慰,應當高興才是。然而這位在官場上飽經風霜的老人,並沒有像家人想得那樣簡單,卻更為兒子能否做個好官而感到憂慮。在客人面前,他頭戴角巾,身著布衣,誰也看不出他曾經是當朝的尚書大人。他一邊熱情地接待客人,一邊誠懇地要求客人們對他的兒子要多指教,尤其對那些閱歷豐富的老友,更是期待他們給兒子的為官之道指點一番。

鄭曉的誠意完全出自對國家的憂慮和對兒子的關心。鄭履淳也非常理解父親的良苦用心,他沒有那種志得意滿的感覺,而是遵循父親的教誨,如饑似渴地向人求教為官處世之道,因此在出仕之前受教良多。次年冬天,鄭履淳赴任,在離開家鄉的前夕,他來到父親的書房,懇求老人家再給他一些教誨。

鄭曉對兒子說:「為父居官三十有七載,兩袖清風,也沒有什麼積蓄送給你。然而,老夫近日處心積慮,偶有一得之見,書於此,且作為贈兒禮物罷。」

兒子履淳恭敬的接過父親的親筆,展開細看,卻是用楷書工整寫下的一段訓詞:

膽欲大,心欲小,志欲圓,行欲方。大志非才不就,大才非學不成。學非記誦云爾,當究事所以然,融於心目,如身親履之。南陽一出即相,淮陰一出即將,果蓋世雄才,皆是平時所學。志士讀書當知此。不然,世之能讀書,能文章,不善做官做人者最多也。

這段訓詞寥寥數語,不僅講了做官的道理,而且講了做人的道理。「膽大」、「心細」、「志圓」、「行方」,這八個字蘊涵了他一生為人處世的經驗和哲理。鄭曉本人就是這樣,時人稱他學問淵博,經濟宏深,持論正而不迂,嚴而不苛,剛而不激,高而不亢。在官場之上,光明磊落,敢作敢為,不畏權貴,苟利於國家百姓之事,他就不計個人得失榮辱,一往直前。

鄭履淳捧讀這段訓詞再三,臨別時向父親表示一定要遵循父訓。

在當時吏治不清、政治腐敗的情況下,鄭履淳居官清正,頗有聲譽。加之他受父親世用之學的言傳身教,辦事極為幹練。由此很快受到同僚們的敬重。隆慶初年,他上書朝廷,為父親平反恢複名譽。這時嚴嵩已倒台,加上新皇帝初繼大統,想有一番振作,平反了一批冤假錯案,因此鄭曉雖然早已作古,但冤案得以昭雪,追贈太子太保,謚端簡公。

隆慶三年(公元1569年),鄭履淳希望皇帝能夠痛革時弊,整頓朝綱,以便促進明朝中興,因此,他不計自家的身家性命,直言上疏,大膽針砭時政弊端,其言真意切,憂心如焚,一片愛國忠君之情溢於言表。然而,這位穆宗皇帝卻是一個平庸之輩,僅作了一點冤案平反之後卻不敢再有大的作為,而且對鄭履淳指斥時政極為震怒,反將鄭履淳廷杖100,下詔獄,後因言官說情方免於一死。出獄後被削職為民,其命運幾乎同父親一樣。

鄭履淳牢記父親的訓詞,不論仕途得意與否,其誓作蓋世雄才的志向堅定不移。回家後他潛心鑽研經濟實學,研究改革弊政的方略。三年後,穆宗死,神宗即位,由改革派代表張居正任宰輔,推行自上而下的政治、經濟改革。不久,鄭履淳為朝廷起用,為光祿少卿,參加了張居正的變法運動,成為富有真才實學的改革派人物。

隨著鄭履淳的大落大起,人們開始對其父鄭曉的訓子詞發生了濃厚的興趣。這篇訓詞,被時人公認為「最是名言」。由此,它被稱作「鄭端簡公訓子語」而流布天下,為世人傳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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