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生態學成就 第六節 對毀林惡果的認識

森林同人類生存和發展的關係極為密切。今天,保護森林,維持生態平衡,已成為世界人民共同關心的大問題。其實,早在2000多年前,我國學者就已經注意到濫伐森林所帶來的嚴重後果了。

《孟子·告子篇》中說:「牛山之木嘗美矣,以其郊於大國也,斧斤伐之,可以為美乎。是其日夜之所息,雨露之所潤,非無萌櫱〔nie聶〕之生焉,牛羊又從而牧之,是以若彼濯〔zhuo茁〕濯也」。牛山位於古代齊國的東南部,即今山東臨淄南。那裡原來是林木茂盛的,但是到了孟子生活的那個年代,已經變成了「若彼濯濯」的禿山。孟子認為,這不是由於牛山的自然條件差,草木不能自然繁殖,而是由於這裡的林木被不斷砍伐,加上牛羊牲畜糟踐所致。

我國古代學者還注意到,森林一旦被破壞,不僅林木資源要枯竭,而且也使大批野生動物遭摧殘。《荀子·勸學篇》中寫道;「草木疇生,禽獸群焉。」認為,只有按自然規律辦事,維護動物的棲息環境,動物才能繁衍,人民的生活才能富足有餘。

漢代學者更一再提醒人們:破壞森林,會給生物資源帶來嚴重災難,危害極大。《淮南子》一書不僅指出「構木為台,焚林而田,竭澤而漁」是使「萬物不繁」的重要原因,而且把「焚林而獵」,「燒燎大木」等與亡國聯繫到一起。

西晉時,人們對毀林與水災的關係有精細的描述。咸寧二年(公元276年),杜預上疏晉武帝,詳述毀林之惡果。他指出,東南地區,由於火田,不少地方的植被被破壞,水土流失非常嚴重,人工水利設施陂塘亦遭泥沙淤積而損壞,「故每有雨水,輒復橫流,延及陸田」,給那裡的農業生產帶來「特劇」的損失,非但「五穀不收」,而且「居業並損」。

宋代學者魏峴〔xian現〕,通過對浙江四明(今寧波)它山地區洪水災害的調查研究,進一步闡明了森林破壞與洪水泛濫的關係。他在《四明它山水利便覽》一書中說:四明它山原來「巨木高森,沿溪平地竹木蔚然茂密」,「雖遇暴水湍激」,但「沙土為根盤固」,因此「流下不多」。後來由於木材價高,大家競相砍伐,結果「無山不童,而平地竹木亦為之一空」,一旦下起大雨來,「既無林木少抑奔湍之勢,又無根纜以固沙土之留,致使浮沙隨流而下,淤塞溪流,至高三四丈,綿亘二三里」。這個見解是非常正確的。

人們在實踐中對森林涵養水源的認識越來越深刻,以致當清朝安徽巡撫熱衷於提倡毀林開山造田時,具有實踐經驗的安徽「棚民」堅決反對這樣做。他們申述理由說:「未開發之山,土堅石固,草樹茂密,腐葉積數年可二三寸。每天雨從樹至葉,從葉至土,石歷石罅滴瀝成泉,其下水也緩,又水下而土不隨;其水緩,故低田受之不為災。而半月不雨,高田猶受其溉。」相反,如果「以斧斤童其山,以鋤犁松其土」,那末定將是「一雨未畢,沙石隨下,奔流注壑」,等到窪地農田水幹了,山上也沒有可以繼續供應的水源了。

前車之覆,後車之鑒。我們一定要記取前人的經驗教訓,管理和保護好森林,堅持制止亂砍濫伐森林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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