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動植物分類學成就 第一節 動物、植物兩詞的出現

春秋戰國時期,分類研究上,首先出現了「動物」和「植物」兩個詞。《周禮·地官司徒》有關大司徒的職責的條文中寫道:「以士會之法,辨五地之物生。一曰:山林,其動物宜毛物,其植物宜皁〔zao造〕物……;二曰川澤,其動物宜鱗物,其植物宜膏物……;三曰丘陵,其動物宜羽物,其植物宜覈〔he核〕物……;四曰墳衍,其動物宜介物,其植物宜莢〔jia夾〕物……;五曰原隰,其動物宜臝〔luo裸〕物,其植物宜叢物。」在古代,政府要派官員調查各地物產情況,以便計算貢稅。當時人們已將常見的生物分為兩大類即動物和植物,這說明人們已有了動物界和植物界的概念。然後他們又根據生態特點將動物區分為毛物(指獸類如貂、虎、狐等具有細毛的動物)、鱗物(指身具鱗片的魚類動物)、羽物(指身具羽毛的鳥類動物)、介物(指身披硬甲的龜鱉類動物)和臝物(指身體裸露的軟體動物,也有人認為臝物是指人類)等五大類;植物則又分皁物(指柞、粟之類果實具殼斗的植物)、膏物(指蓮、芡之類植物)、覈物(指梅、李、桃等具核果的果木)、莢物(指結莢果的豆科類植物)、叢物(指禾草或莎草類植物)等五類。動物和植物這兩個詞,後來不僅為中國而且也為日本所沿用至今。

在《周禮·冬官考工記·辛人》中,又進一步將動物分為「小蟲」與「大獸」兩大類。「小蟲之屬」包括:「外骨、內骨、郤〔xi細〕行、仄行、連行、紆行,以脰〔dou豆〕鳴者,以注鳴者,以旁鳴者,以翼鳴者,以股鳴者,以胸鳴者。」這些動物以昆蟲為主,都屬於無脊椎動物。而古代則稱之為「小蟲之屬」。「大獸」則包括:脂者(牛羊類)、膏者(豕類)、贏者(人類)、羽者(鳥類)、鱗者(魚類、蛇類)。主要是脊椎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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