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政書的產生和發展 第二節 廣博會通、多所發明的《通志·二十略》

《通志》,原名《通史》。共200卷。作者鄭樵(公元1104—1162年),字漁仲,因長期在夾漈〔ji計〕山攻讀著述,人稱夾漈先生。南宋福建路興化軍興化縣(今福建莆田縣)人。先輩世代為官。鄭樵從小就酷愛讀書,自比才氣學問不下劉向、揚雄。從16歲起即在家鄉夾漈山閉門苦讀,用心鑽研,然後又出門遠遊名山大川,訪古搜奇,遇到藏書家必留住借讀,讀盡才走,所以學識淵博。他立志要「集天下之書為一書」,經過30年的努力,終於寫成《通志》。他一生著述很多,現在除《通志》外,可考的還有《夾漈遺稿》、《爾雅注》等50多種。宋室南遷,鄭樵曾抱著報國之心上書自薦,未被任用。《通志》完成後,獻給皇帝,被留用作樞密院編修。終生未任高官顯職,59歲去世。

鄭樵主張通史,反對斷代,讚揚司馬遷,貶低班固。提出史學要廣博和會通的理論。

《通志》從三皇寫到隋唐,是綜合曆代史料的通史。體例效法《史記》,分為本紀、列傳(包括載記)、年譜和略四部分。「年譜」相當於各史的「表」,「略」相當於各史的「志」。紀傳部分,史料來源於各朝正史,他把各史中的紀、傳打通,按時代順序排列,刪去各史的論贊和重複的內容,個別地方有所增補,重新編排連綴成書。對於鄭樵的這一做法歷來評價不一。有人認為大量刪削舊史,連綴成書,價值不大。也有人認為鄭樵別出心裁,貫通古今,是繼《史記》後又一通史,雖與《史記》不能相提並論,但也成一家之言。況且他也不是簡單地照抄舊史,也有選擇、刪削、補充、考證的地方,不能一概否定。《通志》雖為通史,但紀、傳、譜部分歷來少有人讀。

《通志·二十略》是鄭樵一生傾注心血最多,最為得意之作,也是《通志》一書的精華所在。《二十略》中,禮、樂、職官、選舉、刑法、食貨等多源於《通典》;天文、地理、器服、藝文、校讎等多沿襲於歷代史志。唯氏族、六書、七音、都邑、昆蟲草木等為過去史書所沒有,是鄭樵首創。如《氏族略》區分姓氏由來,分為32類;《昆蟲草木略》下分八類,詳述草、蔬、稻果、木果、蟲魚、禽、獸的種類,每種動、植物的性狀、用途、產地等等。《二十略》中的六書、七音、藝文、校讎、金石、圖譜、昆蟲草木等略是有關學術和文化史方面的重要資料,比起《通典》要豐富得多,可見鄭樵在這些方面比杜佑重視,且有專門研究,學有專長。他注重實踐,嚴於考證,在寫天文、地理、車輿服飾、昆蟲草木、職官等略時,糾正了不少過去典籍中的錯誤。

《通志》雖內容豐富,卷帙浩博,主張「會通」,卻只寫到唐代,而迴避宋代。書中也不敢像杜佑那樣直抒己見,指陳利弊。所以前人說《通志》「博學而寡要」(《宋史》本傳),在「三通」中不及《通典》與《文獻通考》。這和鄭樵一生多隱居山林,閉門讀書,脫離社會現實有關。書中雖不乏精闢之處,但多為研究書本知識所得,終不能從宏觀方面提出問題,解決問題。但《通志》在典章制度方面仍不失為一部史學名著。

清朝時按照《通志》體例,官修有《續通志》、《清朝通志》(原名《皇朝通志》)。明清時還有把《二十略》單刻印行的,稱為《通志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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