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經是獵人,如今卻被追捕。改變竟是如此突然。血手木匠,他們這麼叫他。起初是咖喱山木匠,除了東二十八街妓院三屍命案之外,他們不知道他干過什麼、到底是誰。他並不喜歡這個名字,但是,倒很欣賞媒體把這個綽號跟地名連在一起。咖喱山是這個城市名稱深具關聯性與想像力的具體實證之一。這個地方本來沒有名字,也沒有人把它視為獨立的地區。它位於莫里山的南邊,葛蘭姆西北邊,奇普斯灣東邊與熨斗區的西邊。問題是你一旦要出售或是出租這塊地方,得叫它什麼名字呢?反正它在莫里山的附近,這個地方是因為莫里家族而得名,再加上這個地方有很多印度餐廳,何不押韻叫它咖喱山?
現在改叫血手木匠了。星期五之後,大家知道爆炸案也是他的傑作,一家報紙叫它咖喱山一切爾西木匠,但顯然太啰嗦了,沒有人喜歡用。
經過指紋比對,警方發現布朗克斯科得威爾街的縱火案,也是他犯的案子。現在他們掌握了他的名字,還把他的家底全部告訴新聞媒體。媒體多半叫他血手木匠,儘管知道他的名字(他好久沒用了)、他的地址(他已經不住那裡了),但是,好像都比不上他的罪行來得重要。
血手木匠。起初,他不喜歡這個綽號,更厭惡他們因為單一行兇現場遺留下來的東西:榔頭、鑿子(他們還不知道有螺絲起子呢、就給他蓋棺論定。後來,他比較能接受了,因為他覺得這個綽號不經意地點出他的工匠本質。又過了一陣子,他甚至認為這個名字取得恰如其分,可惜記者們根本體會不到。木匠不只是一種工人的名稱,還是一門手藝。他本質上不就是一個建築師?
報上的新聞都太誤導了,只看到他毀滅性的一面。他們不知道他拆除,是為了重建;殺人,是為了再生。他們不了解犧牲,不了解他的犧牲與別人的犧牲。
但他們肯定理解這一點,不過是在潛意識層面而已,倒不是因為這個他們才叫他木匠,那個稱呼只是由於他用的工具才得名的,恰巧又與手藝(craft)和咖喱山(Curry Hill)押了頭韻。但是,也許正因為人們在潛意識中覺察了這一點,這外號才如此深入人心,才使這個外號歷久不衰,明明大家都知道他的真名之後,還被廣泛採用的理由。他是一個木匠、建築師,他在建立自己的城市,一息尚存,永矢弗諼。
你或許擔心,現在有人會汄出他來。
起初,他也覺得被抓到是意料中事,絕對躲不了幾天。當他看到消防隊員在科得威爾街浴火奮戰之後,他就覺得過不了多久,就有警察直直地從人群中把他揪出來,送他進監獄。好啦,先生,我們知道是你放的火。方不方便告訴我原因何在?
他會把理由一五一十地告訴他們。他們一定不了解,但他會儘力。
但沒有人找上他,甚至沒有人多看他一眼。幾個星期之後,他放心了,他只是個不起眼的老頭,在大家的冷漠中隱身。
他還是孩子的時候,喜歡聽一出廣播連續劇,裡面的主角叫做拉蒙特·卡蘭斯頓,綽號「影子」。誰知道人心中暗藏邪惡?「影子」知道。「影子」,說書人每個星期都會解釋,有能力遮蔽人們的意識,所以沒有人看得見他。
他是不是也有這種本事?他有這種本事,也不是他能控制的。他開始懷疑自己變成這個模樣,並不是因為親人犧牲的緣故,並不是四個親人的屍體讓他決定進行這項犧牲任務。有沒有可能是這四條人命,外加一起起接踵而至的悲劇,偷去了他身體里的某些成分?自此之後,他就覺得他不一樣了,而且永遠也沒有辦法恢複正常。他失去的那個部分會不會是吸引別人注意的特質?當然,他沒法跟拉蒙特·卡蘭斯頓一樣真的隱形,但是,大家對他視而不見,毫無印象,過目即忘,不也就跟隱形一樣?
時間過去了,他把大家的視而不見當作是理所當然,甚至把它當做是盾牌,在犯下惡行之後,保護他全身而退。但他還是小心謹慎,步步為營,他確定他在丟汽油炸彈跟揮舞刮鬍刀的時候,絕對沒有人盯梢,但是,他萬萬沒想到,有朝一日他的身影竟然會被看見。
他還真沒想到監視錄影機,也不了解為什麼在切爾西連續縱火案之後沒多久,警方就找到線索,一下子便發現他跟二十八街妓院兇殺案的關聯。他覺得要花好一番工夫,警方才能猜透他苦心經營的犯罪模式。他選這三家酒吧是因為打掃它們(還有那家妓院)的是同一個年輕人。這個人就是發現查爾斯街命案的清潔工。
現在他已經搞不清楚為什麼要設計這種犯罪模式。他見過也認識這個年輕人。他跟蹤他,好像就是他在冥冥之中領他到下一個犧牲之地。以前,他從未質疑這種模式,回頭想想,還真不知道所為何來。
不過,你不能說這沒有韻律、沒有理由。韻律,當然有,只是理由,目前還不明顯。
沒關係,做了就做了。
他坐在窗邊,看著這個城市。
這間公寓挺舒服的,陽光充足、空氣流通,傢具也很得體。兩個窗型空調,讓室內在八月熱浪來襲時依舊涼爽。這裡也很寬敞,三層樓的木造建築,足足被它佔掉一整層,地址是布魯克林區波羅的海街,所謂的波爾倫丘上。他還記得在「大富翁」里,波羅的海街跟地中海街是最便宜的產業。真實的波羅的海街其實不差,雖然他依稀記得這個地方在二三十年前,只是紐約邊緣。如今,布魯克林大部分的區域都改良過了,變成紐約中產階級的最愛,那些在曼哈頓、布魯克林區好地段(像是布魯克林高地)買不起房子的人,紛紛搬到這裡。
艾芙莉·克里斯平,這棟公寓的主人,就是這樣的中產階級,今年五十一歲,在華爾街法律事務所擔任法律秘書。她二十幾歲的時候結婚,結婚照放在衣柜上,照片上的她是一個笑容可掬,渾身散發光彩的妙齡女郎,身邊的新郎也是光彩照人。她的先生幾年之後死於車禍,她搬到紐約開始新生活,深居簡出,很少與人來往。十五年前,她搬到波羅的海街,跟她住的只有一隻威廉·哈賓傑叫不出名字的貓。
這隻貓,甭管叫什麼名字,總得有人喂吧。看來它是餓了,在他的腳踝間鑽來鑽去,用身體摩擦他,引他注意。他走進廚房,從柜子里拿出貓罐頭。只剩下兩罐了,等吃完了,再好好想想該怎麼處理這隻貓。
他打開罐頭,把貓食倒進碟子里,放在廚房的地上。看著貓吃得起勁,感覺肚子餓了,於是他也打開一罐扁豆湯、一罐烤牛肉絲,感覺起來罐頭裡面的內容跟貓吃的也沒什麼不一樣。他把湯倒進燉鍋,肉絲放進炒鍋加熱,然後把料理好的食物,先後裝進碗盤裡面,坐在廚房的餐桌前,吃了起來。那隻貓不甘寂寞,跳上來看他在吃什麼,他拎著它的脖子,把它摔到客廳裡面去。這個教訓應該夠了,不過下一餐它還是會跳上來,動物會學乖,只是記不久。
吃完飯之後,他把碗盤洗乾淨,用一塊紅白相間的抹布擦乾,歸放原位。他覺得,他真是個好房客。他洗盤子、鋪床、喂貓,甚至還幫植物澆水,唯一有點差錯的是:其中一盆,他好像澆太多了。
他檢查一下冰箱的冷凍櫃,先前倒的水已經結冰了。他把盒子里的冰塊全部擠出來,放進冰桶里,開了自來水,裝滿四個冰盒,讓它繼續結冰,再把冰桶里的冰塊,倒進浴缸。然後,他關上浴室門,走到前屋,坐在窗旁的椅子上。
他好想念他的書、他的歷史、他的紐約客日記。據他所知,這些書還放在切爾西的倉庫里,但是,那個區域對他來說,太危險了。某種程度上來說,哪裡都不怎麼安全。他的照片在報紙、電視上,隨時可以看得到,「美國通緝要犯」節目更是把他的形象傳遍全國。(讓我們把這懦夫趕出街頭!節目主持人慷慨激昂地宣誓,但他覺得這句話頗為費解。他不期望一般人了解他為他們付出的代價,但從哪一點看得出他是懦夫?惡魔,倒還可以。他了解大家覺得他的創作有些邪門歪道,但再怎麼說,也不是懦弱啊。)
在切爾西,當地居民總覺得跟他的關係比較密切些,看他的照片也會多留點心。他可不覺得上那去,人們也會無動於衷。更何況,警察說不定已經在倉庫附近埋伏,就等他上鉤。他好想念他的書,但他其實不需要它們,更犯不著為了那批書,掉進警察的陷阱里。
電話響了,他隨它響去。本來有答錄機,但被他關掉了,他不想再讓人留言。電話本來就不多,這是今天的第一通。先前有一通,是辦公室打來的,他第二天才回,跟他們說,克里斯平女士老家出事了,匆忙出城了,她要他,鄰居兼老友轉告公司,她不知什麼時候才能回來。兩天之後,他又打電話給事務所:克里斯平女士的嬸嬸過世,她是唯一繼承人,決定待在德魯斯。「連這裡的東西都懶得收拾。」他說,還裝出苦惱的語氣,「要我把這裡的東西打包好,給她寄過去。她以為我的日子很閑,沒別的事好做嗎?」
從此之後,事務所就再也沒有打電話過來了。
她有滿滿的一箱書,大部分是平裝本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