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章

死神哈賓傑,報紙這麼稱呼他。血手木匠哈賓傑。

這都是神的恩典,蘇珊·波瑪倫斯這麼想,能見到這麼多心儀的藝術家。

她跟城市裡面其他的人不一樣,並沒有特別注意像連續劇一樣的破案情節。克洛伊專註得很,問她什麼都知道。案情的進展,她如數家珍。這個城市夢魔,每揭開一個意料之外的謎題,克洛伊都興奮異常。這個怪老頭到了晚年,竟然得面對無力承擔的苦楚:他的兒子、女兒、女婿在九一一攻擊行動中犧牲,他太太落寞自殺,悲劇接踵而來,請問他有什麼理由能不崩潰?

蘇珊不讀報紙,不看電視新聞,不聽新聞廣播,唯一的例外是的新聞提要。不過對於這則新聞的進展,倒也能知道個大概。她聽說越來越多的證據指出,這個老頭把房門一鎖,形隻影單,消逝在紐約的茫茫人海中。他並沒有回去取郵件,而是在郵局申請了一個信箱,把所有的信件都轉過去。他預付了三個月的租金。租期到了,他不曾出面,也不曾通知郵局,說他會去拿滿坑滿谷的信件。寄了幾次過期通知書,都沒下文,郵局職員打開他的信箱,把限時信退回給寄件人,剩下的信,順手扔了。

人們認為,他眼下躲在賓州車站附近的廉價旅館裡。為什麼呢?人們不禁要問,一個人為什麼要從舒舒服服的高級公寓里搬出來,捨棄舒服的傢具與半生積蓄,躲在一間骯髒得不得了、洗澡還得到樓下的低級旅館房間?

蘇珊倒不覺得有什麼不可能。人們開始退縮,疏離外在世界的時候,就會做這種怪事。有極少數的幸運兒,會很神奇地把逃避的衝動,轉到藝術創作上。他們不會拿把AK47向工廠同事掃射、不會脫得光光在地鐵站裸奔、不會謀殺床上的孩子、不會痛飲清潔劑,也不會躺到地鐵軌道上,等著列車碾過前面,醜態百出。他們會作畫,或是雕刻。他們投身於藝術。

藝術家不都是靠創作,來保存他們清明的神智?他們創作的過程不就跟蚌孕育珍珠一樣?一粒沙滲進蚌殼內,鑽到它的肉里,一直摩擦,讓它很不舒服,所以,蚌分泌了一些東西,擠出生命的精華去覆蓋那顆惱人的沙粒,減輕疼痛。就這樣,神秘的物質,一層又一層地包負,沙粒頂多偶爾隱隱作痛,只在回憶里,驚鴻一瞥。

蚌終於減輕了自己的痛苦,副產品是一顆晶瑩閃亮的珍珠。每一顆珍珠,都是艷光四射的寶貝,但是追根究底,珍珠只是一顆製造痛苦的沙粒。

如果威廉·波義斯·哈賓傑,血手木匠哈賓傑也有能力控制他的憤怒與沮喪,把這股龐大的能量、把不滿的根源,轉到創作而不是殺人上,那又是怎樣的一番境界?等等,蘇珊又想,其實,哈賓傑何嘗不是一個藝術家,他用死亡與毀滅,交織出一幅讓人不敢逼視的恐怖圖畫。

他對紐約稀奇古怪的掌故瞭若指掌,哈賓傑的鄰居這麼跟記者說。比如說,他知道紐約的街名是怎麼取的,有的故事發生在一百多年前,早就沒人記得了。他的前同事也說,哈賓傑唯一的嗜好,就是研究紐約的歷史。「他熱愛紐約。」一位專欄作者有一套理論,「這城市背叛了他。一個早上,就奪去他所有心愛的親人。如今,扭曲的他,正在報復。」

也許是吧,她想。也許不是。也許這個城市是他的畫布,他要用血與火,完成前所未見的傑作。

暫且按下他的犯案動機不表,有件事情,倒是沒有什麼好爭的:這血手木匠著魔了,絕對不是一時失控而已。或許他不是所謂的藝術家,但從作案地點選擇、工具確認,到成品完成,至少也像個細細打磨作品的工匠。看來,他真的是著魔了。

蘇珊多少了解一些。

這些日子,她發現有三股魔力強行進入她的生活,幸好並沒有衝突,反而相互支撐、補足。她極度尊崇這三股力量,乖乖受它們驅策,好保持自己的清醒。

第一,是一般人最容易認同的力量:她越來越迷安莫里·歐古德的作品。她替這位藝術家挑了個好日子,準備幫他辦一場盛大的個人展。十一月二號,星期六開幕,展出兩星期。

為了準備他的個人展,她經常跑倉庫。有的時候,並沒有什麼非去不可的理由,純粹是為了熟悉他作品的特質、吸收他的精髓而已。她乍見歐古德的作品時,馬上就發現蘊藏在他作品裡的潛力。她相信時間過去,感動發酵,他的作品會贏得排山倒海的好評。

她特別迷戀其中一件作品,這倒不是說這件作品特別棒,而是她覺得作品裡面的含意率直道出她無從描述的心聲。這件作品的核心精神直指人生的起始點——一個線軸,模樣看起來像縫紉機柜上的線軸,只是體積要大得多——精確算來,有三十二英寸高,直徑大約二十一英寸。核心是松木做的,十英寸厚,邊緣用半英寸的樅木三合板貼好。

歐古德用各式各樣的鐵絲、繩索,把這個線軸捆起來,層層疊疊,完全不留透氣的空間,就像縫紉機柜上一英寸的線軸滿滿纏著線一樣。他想表現的是——什麼?世界的罪惡吧,她有時這樣猜。

他把這個東西安在一個很像是鐵打成的矮座上,糾結各色素材,在木製線軸周邊圍成一個劍拔弩張的組合,效果很像是西非釘刺神偶。這種神偶往往只是一塊直立的木頭,有時雕成人物的形狀,身上有幾百根針、釘,弄得跟刺蝟一樣——要不,就像她在布魯克林博物館看到的那尊,上面砍滿了刀子,全部生鏽。

這種釘刺神偶跟西方博物館廣泛搜集的非洲部落藝術品——面具、盾牌、鼓一樣,被西方人認為是藝術,但在非洲部落製造者的眼裡,這些東西其實都有特定的功能。她早就忘記這種神偶有什麼功能了,要不,就是一開始她就沒弄懂。她真的很希望知道究竟是什麼力量,會讓這個藏身在布魯克林暗處的黑人,張開狂野之眼,看穿生命的本質,把刀子、叉子砍向線軸,釘上釘子、起子跟其他亂七八糟的金屬,這邊安個銅做的制門器,那邊又見到柜子上拔下來的圓木手把。他為什麼要創作這種東西——最神秘的是,他是怎麼把這些垃圾拼在一起的?為什麼雜亂無章的廢料,經過他的設計,就能拼出這種渾然天成、讓人不敢逼視的整體美感?

世界之罪——這是她替這件作品取的名字,它會是目錄封面,也會被印成明信片。她相信別人也會感受一樣的震撼,至少葛瑞高里·史凱勒就絕掙脫不了它的誘惑。現在的問題是:她不確定她能割愛。她想跟它廝守一輩子。

她決定把這件藝術品從庫房搬到家裡,放在最搶眼的地方。這樣她才能確定不是她的品味獨樹一格,別人見了她的最愛,也會驚為天人。她不相信有人從它身邊經過,還會視而不見,它會揪住你的衣領,讓你目不轉睛。

它現在吸引了更多目光,不是它變了,不是世界變了,只是因為她家裡多了客人,比過去多得多。

這,當然,跟第二股支配她的魔力有關。

她的性生活,她很確定,還算清醒,在控制範圍之內。她要不斷確認,因為社會一再警告:性生活,絕對要理智、節制。至少,她現在還能決定上床的時間、地點、對象,還有方式。

如果她是男人,她有的時候會想,那麼她的所作所為,應該深獲肯定,公認是健康男性。一個男人到處獵艷,算不得什麼,只有在他強迫對方,玩小孩,或是染病的時候,才會招來非議。(如果艾滋病是男人傳給他的,當然是萬惡不赦;如果來自女人,嗯,只是運氣不好。)

換個角度說,女人,在性方面,也有方便之處。如果你長相不差、包裝得宜,帶個男人回家,被他幹得天昏地暗,並不是什麼難事。他技巧可能不怎麼樣,可能再也不會打電話給你,但只想找個人上床,隨便挑都一大把。

女人常常花好多工夫,把自己裝扮得花枝招展,其實,男人只想知道你可不可以上而已。男人根本不在乎你穿什麼鞋子,跟你的皮包搭不搭,就算他很貼心,注意到了,也未必是你想帶回家的那種。男人不在乎你的耳環(除非你戴在別的地方),更不想知道你身上的衣服有多貴。他關心的事情其實非常基本:你有胸部嗎?你有屁眼嗎?你有嘴巴嗎?你有屄嗎?這些都可以用嗎?好。我愛你,上床吧。

跟法蘭·巴克倫在一起的那個晚上,讓人流連不已,驚醒她君臨天下的支配欲,這個男人,充滿男子氣概的男人,習慣指手劃腳的男人,她要他幹什麼,他就得乖乖地幹什麼。她叫他法蘭妮,要他變成小女孩,像搞小女孩一樣地干他,還讓他陶醉不已。到了最後,她拋開所有規矩,不再控制他,只是不斷地叫他法蘭妮,他也沒有叫她停下來。

「下星期五見。」她在門邊跟他說,「我們不必約在別的地方吧。八點過來。還有,法蘭妮,別帶花。」

星期二下午,她在畫廊接到一通電話。「蘇珊?我是傑·麥克肯,前幾天晚上,在絲蒂莉見過。」

「我記得。」

「我工作了一整天,想休息一下,過來看看你的藝術收藏好嗎?」

「當然好啊。」她說,「怎麼不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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