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當然是,毫無疑問,他生命中最美好的巔峰。
特別是拍賣。簡直是作家夢寐以求的刺激,過癮極了。
當然作品本身也很棒,真正的滿足便藏身其中。腦海浮現了某種景象,你找尋適合的字眼,把它們串在一塊兒。你打開想像之門,在前無古人的處女地上漫步,然後,你被引到一扇門前。你把門打開,看看門內風光,信步走去,一天一天,一頁一頁,一個嶄新的宇宙,在你面前展開。
有的時候,你得掙扎,瞪著眼睛看著空白的頁面,動輒幾小時,搜索枯腸,毫無所獲。有的時候,又像福樓拜,花了整個早上,加一個逗點,到了下午,又把它擦去。
有的時候,你有東西可寫,但細細咀嚼,又覺得出自你手筆的文字,淡而無味。敲敲鍵盤,像是農人摘下一朵朵棉花,或者是生產線上的人員的機械操作。沒錯,有的時候,文字會一頁頁地冒出來,產量不少,動作順暢,事後一看又覺得總不如寫的時候認為的那麼好,但絕無樂趣。
還有的時候,一本書就是生命,你在書寫生命。文字汩汩流出,手指根本跟不上。字眼以講究的腔調娓娓道來,你是生命法庭上的速記員,只能一字不漏地記下他們的言語。情節,無助的糾結,在你面前縛起一面巨網,就像是一個剛剛結好的戈底亞結 ,自己神奇地在你眼前解開。當然,解開它的人是你自己,否則的話,你離開鍵盤之後,就不會有傾瀉一空、精疲力竭、盲目空洞的感覺了。它是你意識之中連你自己都一無所知的部分,當它支配你的一舉一動,替你安排出一場好戲時,你只能感到純然的歡樂。
但是,這刺激嗎?
也許,也許刺激吧。但比不上這次拍賣。
這是一種全然美好的刺激體驗,越爬越高,卻沒有一絲一毫失足跌落的恐懼。每賭完一次,就有一副全新的骰子放在他的面前,等他出手,不逼他加倍下注,也不讓他只在一旁看熱鬧,但,他永遠是贏家。問題只是他到底會贏多少。
每賭一次,他的貪慾就會更上層樓,人性,真有意思。幾個星期以前,在一切發生前,在他知道瑪麗琳·費雪這個名字之前,他只想兩件事情——把書寫完,找到願意出版的人。他當然希望能得到五位數的預付版稅,衣食住行,哪樣不要錢?他要的不多,用不著太多就足夠滿足他了。
競標開始了,數字越爬越高,他變得貪心起來。兩百萬。會有人付他兩百萬嗎?真有這種可能就很棒了,堪稱奇蹟——兩百五十萬呢?三百萬呢?
結果出爐了,皇冠擊敗聖馬丁,價格比他原先的估計好太多了。席捲而來的喜悅,無法抹殺一個細微的聲音。一個失望的聲音,希望競標永不結束,希望有人能出更多。
不變的真理,他想。你得到的越多,想要的也越多。
這還是他第一次弄明白:為什麼有的億萬富翁,家財萬貫,但還是拚命賺錢;為什麼有的公司高級主管,光遣散費就好幾千萬美金了,還要用這筆錢開新公司。他們得到越多,想要的也越多——不是想賺更多的錢,而是他們忘不了那種「得到」的快感。
他脫掉夾克,掛回衣櫥,打開電腦,本來想收信,沒多久,就改變心意,又把它關掉了。
他應該會留下這間公寓。他其實不知道三百萬到底能幹什麼,也不知道扣掉羅姿的傭金、稅(聯邦稅、州稅跟地方稅)之後,還會有多少。想來,凈所得應該在一百到兩百萬之間。這筆錢可能分幾年逐漸支付,在他交出兩本書的草稿之後,可以拿到最大的一筆,剩下的,就要等出版了。不管出版商怎麼付、各級政府怎麼扣,這筆錢都不算少了;不過,這可不是說,他有本事在中央公園南邊,買一間豪宅。
就算他真的買了豪宅,他還是會留下這間公寓。他喜歡這裡,很適合他,雖然只有一間,對他來說,卻已經夠寬敞的了,不愁沒地方放東西。
也許他應該常常出去旅行,多看看這個世界,至少到不難去的地方走走。在沙格港租間房子避暑,或是到加勒比海過冬。
出門就搭計程車,他想。上好餐廳吃飯。買整架子的酒,想到這裡……
他在玻璃杯里放了兩塊冰塊,倒點威士忌蓋過去。他們在絲蒂莉喝了一整瓶的香檳,餐後,她又點了杏仁甜酒,他則是來了一杯雅邑白蘭地,覺得不錯,就又來了一杯。然後,他送羅姿出門,給她招了一部計程車。有個之前來道過賀的作家趕出來,硬拉他再進去干一杯,很快,他說。說歸說,實際上可一點都不快,還喝了三四杯。這一桌的酒客,大概是全紐約最聰明的一群人了,沒有人提及早上的競標,或是任何一筆買賣。他們談洋基、大都會,議論市長、州長,脫口秀主持人跟主播先生鬧出的緋聞,還有天主教的笑話、聯邦調查局的笑話、每口新聞的笑話,天南地北,什麼都笑。
沒有人大驚小怪地偷覷他,謝天謝地,也沒人對他視若無睹。他們聽他非說不可的場面話,聽到有趣的地方,還會刻意大笑。這裡的人待他很好,好像他就是這個團體的一分子,彷彿這就是最自然的待客之道。沒錯,他還真這麼覺得。
真是一個不可思議的夜晚。
他其實並不想出門。羅姿提議——不,語氣可以再強烈點,堅持要一來頓慶功宴的時候,他並不意外;要怎麼拒絕呢?羅姿幫他做了這麼多。吃這頓飯至多是讓這起事件有點反高潮的味道,害他有些不舒服。他發現自己就連下樓到街角買個煙都有些畏縮,他準備好了這樣大刺刺地走出去嗎?真的能在眾目睽睽中進出絲蒂莉?
緊接著「你得到的越多,想要的也越多」之後,他又發現了今天的第二個收穫,另一個永恆的真理。
他體會到另外一層的美麗新境界:成功,無可取代。
就跟這個星球的其他住民一樣,這句話他不知道聽過幾百萬遍了,原本他只把它當做是疲勞轟炸中的一枚炸彈,充耳不聞。成功就是成功,無可取代。廢話,這有什麼好說的?
這句話意在言外。成功本身、成功這個事實,會帶來一連串的成功。第一次成功的原因——努力、運氣,不管什麼——跟後續的成功,其實沒有什麼關係。如果你成功了,世界會匍匐在你的腳下,你的回報就是……就是什麼?當然就是功成名就的贏家,還會是什麼?笨蛋。
羅傑,傳奇的羅傑·德拉克洛伊克斯,竟然卑躬屈膝地到他桌旁,等著跟他握手道賀。他也不敢說他真的讀德拉克洛伊克斯的書,但他尊敬這位作家。(但有很多他不怎麼尊敬、不怎麼瞧得起的作家,書一出版,他還是馬上買來看。)德拉克洛伊克斯今晚的舉動很有風度、很大方,但是,讓勞他大駕到桌旁致意的,卻是七位數的稿酬。他的成功引來了德拉克洛伊克斯跟其他閑雜人等,外帶全場的注意與竊竊私語。
他端了杯酒,來到窗邊,看著這個城市。夜已深沉,對街的建築一片漆黑,只有左邊公寓的頂樓例外。在街頭,一個禿頭男子以一種自以為可以瞞過全世界的醉步,小心前進。一個女人在遛狗,一隻愛爾蘭獵狼犬,昂首闊步,相當神氣。他認識這個女的,但他懷疑,如果這個女的沒有拉這隻大狗,他倒還不一定認得出來。今晚的空氣格外清朗,他的視覺特別敏銳。成功無可取代。這種高昂的情緒在支持他,完成這本書不算太難,焦慮與懷疑,在成功的照射下,看來不堪一擊。寫完之後,修飾一番,就可以交出去了,伊瑟一定會愛死這篇小說,因為她有非愛不可的理由。出版社有必勝的決心跟把握,讀完這本書,自然覺得這是不可多得的佳作,全力促銷,初版的數量絕對不在少數,書店裡滿坑滿谷都是他的新書。為了加深消費者的印象,出版社砸下重金,拿下各大連鎖書店一進門、最搶眼的擺放位置,進得店來,讀者想看不到都難。
滾雪球。
書評就很難說了,好壞都有可能。但不管如何,版面一定比先前來得醒目,愛憎分明,措辭可望更加強烈。這種兩極的議論,剛好幫市場增溫,讓銷售量更上層樓。至於書評家喜不喜歡,真正的意見如何,已經不是重點了。
讀者傾巢而出,到書店搶購。連鎖店、獨立書店、網路書店,擠滿了買書的人潮,就好像是歐普拉 告訴他們這本書非讀不可。買書的人多,他的新書就會登上暢銷書排行榜,成千上萬的讀者盲目跟進搶購,只是因為這本書登上了暢銷書排行榜,然後——準備好了嗎?
成功,無可取代。
高潮就要來了,只差一個小環節,便可完美收場。前所未見的成功、夢寐難求的成功大道,就這麼在他眼前展開。即使沒有人,再強調一次,沒有人,包括他的經紀人、出版商、搶著過來跟他握手的傢伙跟這王八蛋星球上的每一個人,都沒有讀過這本書裡面的任何一個字。
這些日子以來,他的寫作還算順暢,進度不壞,謝謝你。有的日子是鑽石,有的日子是石頭,就跟約翰·丹佛的歌詞一樣,有個人將其盡收掌中,直到有一天他乘的飛機失事,他才明白成功也有界限。是啊,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