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六章

「這是規矩:照我的話去做,除了回答問題,不準開口。」

「你有什麼保證?」

「我不會讓你流血,不會造成永久性的傷害,而且,我保證這是你這輩子最棒的晚上。」

「不見得吧。」他說,「我這輩子可經歷過不少愉快的夜晚。」

「都比不上今天。」

這是他最後掉頭的機會,如果,他覺得這事太詭異的話。也許她不該提「血」這個字,對他這種選擇警察當職業,有見過無數「永久性傷害」的人,這字眼聽起來有點煞風景。遊戲很公平,在他掉下陷阱、難以脫身之前,她讓他有機會知道,等下會玩到什麼地步。

她現在真的不能失去他……

他想了想,緩緩地點點頭。

好。

「脫掉你的衣服。」

他們在她倫敦塔的公寓里。他把衣服慢慢地脫掉、折好,放在椅子上;而她舒舒服服地坐在沙發上欣賞。他的身體,她很愉快地發現,相當不錯,很苗條,沒有贅肉,甚至有些肌肉,像運動員。有一點胸毛,但背上光滑。他的陽具很小,那是因為它現在有點病奄奄的,在勃起之前,大小其實是很難說的。

「你割過包皮,」她說,「難道你是猶太人?別回答,這不是個問題。」

她的食指輕輕碰了碰陽具的頂端,「看起來,這次我不必動用大剪刀了。」她說,盯著他的表情,直到他發現這只是一個笑話。

「這邊。」她說,引他進入卧室。

距離倫敦塔東邊兩條街,在二十三街、隔兩個門就是第七大道的地方,有一個最近常常自稱是赫伯特·阿斯伯利的人,坐在咖啡館裡,看著對面的哈力根酒吧。這個酒吧坐落在一棟四樓的建築物里,跟隔壁的難兄難弟一樣,原本是工廠,後來才改裝成一般的民房。

這不是他第一次打量這個地方。

他點了一杯咖啡,只喝了三分之一,是該離開的時候了。他在杯子旁邊放了一個兩毛五的硬幣,在櫃檯結了賬,走到街角,等交通信號燈變色,過街。他從沒有進到哈力根裡面去過,不過現在想感受一下氣氛。

這是星期五晚上,哈力根酒吧有現場演奏,後面四張桌子坐滿了客人,正在欣賞由鋼琴與擴音吉他組成的爵士二重奏。前方,四個男人與兩個女人坐在吧台上;距離入口不遠的地方,有三張空的高腳椅。他挑了中間的那一張坐下,點了杯啤酒。酒保是一個骨痩如柴的女孩,用塊頭巾把淺棕色的頭髮全部裹起來,問他要哪種牌子。他的表情有些茫然,她試著建議幾種,提到喜力的時候,他點點頭。她說,「這是好的意思吧。你要海尼根?」他又點了點頭,一瓶喜力。

她順手遞了一個杯子給他,讓他自斟自飲。他坐在那裡一定超過二十分鐘,儘管他並沒有看時間,也沒有感受時間的消逝。反正時候到了,他掏出十塊錢,放在吧台上,又不知過了多久,那個女孩取走了十塊錢,找回零錢。

然後,他就走了。留下一塊錢,把其他的零錢放回口袋,留下一杯碰也沒碰過的啤酒。

手銬是警察的制式配備,不鏽鋼打成的。她把巴克倫的雙手銬在背後,讓他面對天花板躺下,扣成一團的雙手壓在背後。然後,把他的腳扣在床尾上方,再用一條絲質領帶穿過手臂,綁在床頭上。自始至終,他都很冷靜,她饒有興味地看著:他的陽具慢慢地充血,變得壯觀起來。

她異常流暢地把黑色洋裝脫掉,往床後一扔。她看到他的眼睛在研究她的身體,穿著金環的奶頭,還有他曾經撫摸過,卻沒有見過、精光的私處。

頭套倒是讓他大吃一驚。

他不喜歡這個主意,她馬上就察覺他的心思。她撫摸他的胸膛,安撫他的情緒。「你會喜歡的。」她保證說。「關掉一種感官,感受只會更靈敏。」頭套蓋住了他的眼睛、嘴巴,只留下鼻子呼吸。她說,「反正你什麼也不用做。」

這種支配的力量,讓她覺得很亢奮。已經不是性了,一種新的能量貫穿她的身體。對這個男人,她可以為所欲為:傷害他、殺他,他完全沒有還手的餘地。如果,他不想等死,最多只能從鼻子里哼兩聲,這種聲音哪傳得出這間卧室?他是待宰羔羊,而她君臨天下。

她花了一個小時,慢慢玩他,用她的手、她的嘴、她的胸部。她說,「法蘭妮,法蘭妮。」吸他的奶頭。最近幾個星期,在她腦海里一直轉的點子,外加她上床之後才想到的怪招,全都做了。

她也不斷地摸自己,擦他的大腿,到了高潮的邊緣,就停下來。直到發出一聲尖叫,崩潰在他身上。

臉頰,在第八大道靠近二十街的地方,旁邊是一家中國古巴餐館,樓上是旅行社。上面三層是公寓,從隔成四間的雅房到通間都有。

這是一家同性戀酒吧。或者,應該精確一點說,這是一家男同性戀才會去的酒吧。裡面沒有半個女人,這種現象就是一種指標,再加上進出的都是男性,你心裡應該就有數了。裡面有很多人,個別看,可能還看不出是同性戀;集體來看,硬要說他們不是同性戀,根本開不了口。他們幾乎都是年輕人,結實、苗條,就算是老頭子,看起來也都很年輕,至少在這種距離外,看不出歲月的痕迹。

就算沒看到裡面的顧客,他也不會把臉頰當做一般的酒吧:理由一,這附近的酒吧,幾乎每一家都是專做男同性戀生意的;理由二,酒吧深處一片漆黑,想來,玻璃是塗了黑漆。

就算是男同性戀,他也不在乎。他以前好像沒進過同性戀酒吧,但試試何妨?為了達成他的目的,要他跟裡面的人做愛,他也無所謂。他可以跟克拉拉做愛,即使對她完全感受不到一絲一毫的慾望。那麼,他大概可以跟任何人、任何東西做愛。他的身體跟心靈,已經全然分開,自己變成一個冷漠的旁觀者。

但他的服飾不對。他比裡面的人都老,又不像那些人一樣看不出歲月的痕迹。他應該找套比黑長褲、短袖運動衫更合適的服裝,也可以染髮。但,他不想這麼做。

他不是非進去不可,只是他覺得應該進去走一遭。確認一下玻璃里外都不透明,比較好。如果是那種外面看不進去,裡面卻可以看得出來的單向鏡,他可能就要吃虧了。還是跟在哈力根一樣,進去點杯啤酒吧。

他走進去的時候,所有人都轉身看他,眼神讓他很不習慣。在街上,他們連正眼都懶得瞧他一眼;既然進來了,他們當然有責任好好端詳一下這個陌生人。每一雙眼睛,都在他身上轉了好幾圈,然後才轉到別的地方。

吧台前面只有一個空位,他坐了上去,左邊的男人(年輕的金髮男子,皮膚曬得很黑,穿著一件黑絲襯衫,三顆扣子沒扣)跟他問聲好,說他的名字叫李奧。他並沒有回話,李奧目含微笑地放過他,轉到另外一邊,跟旁邊的人聊了起來;赫伯特·阿斯伯利(或者喬治·坦帕利坦·史特朗,愛怎麼叫,就怎麼叫吧。)只聽到遊客、生氣兩三個字眼。

從裡面看不出去。黑漆厚得很,一點光都透不出去。

他點了份啤酒,絲毫未動。他走了之後,見他不回來,李奧便拿去喝了。

「死之列」還真是個問題。

他馬上就可以看見它了。死之列位於接近哈得森的十九街,距離他藏東西的地方不遠,也是男同性戀酒吧。跟臉頰不一樣的是:一個魁梧的大漢站在門口把風。他的手臂肌肉虯結,肚子垂在皮帶外面,穿著一條黑皮褲,一件皮坎肩,皮手環上面釘滿了釘飾,頭剃得精光,右耳垂上戴了一個好大的耳環,晃來晃去。他放一些人進去,趕一些人走,個中道理不難察覺:他放進去的人不是穿皮衣褲,就一定是厚斜紋布料。

他的穿著顯然不合格。他當然可以買一套,雖然在這個時候有點難,問題是:不管他怎麼穿,看來過關的機會都不大。

這裡沒有窗戶,不管是染黑的,還是明亮的玻璃都沒有。一樓外觀是白色石灰磚拼成的,上面有刺眼的塗鴉,門楣上方是建築物的名稱;黑色的門上有副骷髏,一邊腳踝上掛著鐵鏈和鉛球,關在牢籠里。

他選定一個好地方,門一開,就可以探探裡面的底細;但他只看見神色不善、服飾邪氣的人進進出出,開門、關門都快,根本不知道他們進到哪裡去,或是從哪裡冒出來。他躲到角落,坐在門口,想想下一步該怎麼做。

他又踱了回來,朝看門的走去;看門的打量他半晌,決定叫他老爹,跟他說,他不可以進去。「你的衣著不對頭。」他說,指著一塊告示牌。他定睛一看,才知道這是需要遵守的規定,除了衣服有規矩之外,還不得攜帶武器、危險物品與非法藥物。他心裡也明白,服飾的規矩比其他項目重要得多。

他的肩膀往前傾,嘆了一口氣。

「老爹。」這個大傢伙很溫柔地問道,「你知道裡面是什麼地方吧?」

「八九不離十。」

「相信我,你在裡面不會有賓至如歸的感覺。」

「但我的孩子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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