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在柯林頓旅館登記姓名為G·T·史特朗的人,這個在「魚壺」把一瓶土波啤酒留在桌上碰也沒碰的人,這個在九一一恐怖攻擊事件中失去全家的人,現在站在東二十八街公寓的陰影里,默不作聲地看著對街。
他換了套衣服,這是他從儲物小間里取出來的。現在的他,一身深色西裝、白襯衫,端端正正的領帶,原先的膠底鞋換成了系帶平口鞋。他今天早上刮過鬍子了,一個星期他總會刮個兩三次。
下午,他在慈善二手店找到一個狀況還不壞的皮包,在一家五金店買了榔頭、冰錐、大起子與鑿子。
他好一會兒才回過神來:他生活的外在環境已經不一樣了。他不斷更換旅館,不斷使用假名。他看完了喬治·坦帕利坦·史特朗的日記,現在在讀赫伯特·阿斯伯利的《紐約黑幫》。他喜歡史特朗,這個人對音樂很有點品味,還在哥倫比亞教書,日記裡面到處都是音樂。只是目前,他一提到音樂就有些反胃;阿斯伯利就沒這個問題,是他不變的最愛。這本書他已看了很多遍,一拿起來,就好像見到一個老朋友。
他已經讀了四分之三。
已經一個多星期了,他不知道該做些什麼,只得照著生活的規律,一天天地往前挨:散步、讀書、吃飯,巴望下一個行動會在他面前展開。直到有一天,他到切爾西第八大道閑逛,看到一張有些眼熟的臉。就是這個年輕人,在公寓里發現了瑪麗琳的屍體。鬆餅先生,不,哪有人叫這種怪名字?等著吧,過一會兒,他就會想起來。
接下來的這天,他都在跟蹤這個年輕人,他已經想起這個年輕人叫什麼名字了。潘科,沒錯。他跟到他家門口,第二天,又跟著他走了一遍。
模式,他要找的就是這個。不是傑利·潘科的生活模式,那種東西花一天時間,也就瞭然於胸了。他要開創自己的模式。他的妻子、兒子、女兒、女婿為這個城市犧牲之後,他就一直在尋找的模式。
太過長久的犧牲將心腸變為鐵石……
這句話浮現心頭,只記得在哪讀過,卻不記得時間、地點。他真是鐵石心腸?伸出一根指頭,戳戳自己胸口,他想知道裡面的心臟真的變成石頭了?
潘科每天早上打掃的三間酒吧是可能目標。等他搞清楚二十八街那間公寓裡面到底在搞什麼名堂,也可以算它一份。他懶得再跟蹤潘科了,剩下的時間,他就在二十八街公寓附近溜達。
這棟公寓有五層樓,一樓是韓國人開的指甲店,地下室是鑰匙店,還得從人行道走下幾階;上三層是住家,潘科打掃的就是三樓。他沒花多長時間就弄明白裡面的玄機:年輕人走進去沒多久;燈就亮了;他人出門之前,燈就滅了。
他站在對街,看著進進出出的人們、關關開開的燈光,他已經知道三樓做的是什麼買賣跟營業時間。潘科走了以後,好幾個小時都沒有人上三樓。十點三十分與十一點之間,一個中年婦人出現了,用鑰匙打開房門。接下來的半個小時之內,五六個相當年輕的女孩陸續出現,按了門鈴,獲准上樓。
中午時間,換男人上門,按門鈴,鬼鬼祟祟地進去,二十分鐘到一個小時之後再出來。晚上十點,兩三個女孩先走了。午夜時分,頂多十二點過幾分鐘,燈滅了,沒過多久,剩下的女孩跟那個中年婦女先後離開公寓,朝不同的方向離開。
三天前,他從儲物間取出西裝,刮好鬍子,穿好衣服。他查出電話號碼——已經知道地址了,只要會用電腦,上一趟網吧,就可以輕鬆搞定——撥過去。他要預約,說他有個朋友推薦他到這裡玩。他已經盤算好了:他朋友的名字叫做喬治·史特朗,他自己叫做赫伯特·阿斯伯利。可是接電話的那個女人問都沒問。
反倒是她給他取了個名字。他按門鈴之後,就得報上暗號,洪水先生。
他說,他大概十點鐘左右到。九點鐘他就在對街等,十點一到,他報上化名,洪水先生,門開了。他進去,見到兩個衣僅蔽體的女孩,坐在所謂的花廳里,老鴇迎上前去,跟他說,這兩個女孩都有空。選其中一個,等於嫌棄另外一個,他好一會兒才發現他窮操心了,她們可一點也不在乎。其中一個女孩讓他依稀想起老妻年輕的時候,所以,他選了另外一個。
在九一一之前,他們就不怎麼做愛了。他跟妻還是會行房,不過只是偶一為之。不知道是七月,還是八月,曾經做過一次,他想,現在又是七月了,屈指算來,他已經一年多沒跟人上過床,或動過這種念頭。
他其實不想做,但是,他跟那個女孩都脫光衣服之後,他發現他也還能做。他的靈魂好像脫離了軀體,飄飄蕩蕩的,在看他的身體做該做的事情。她替他戴上保險套,又拿了下來,丟掉,回來的時候,拿了塊毛巾,替他清理乾淨。
他給老鴇一百塊,二十塊小費塞給那個女孩,直接回旅館。他經過公共浴室,發現裡面還有人。等到浴室空了下來,他在蓮蓬頭下面站了好久,希望能把她身上的香味洗掉。
現在,他又刮好鬍子,換上西裝。打了電話,預約十一點半。「別遲到了。」老鴇跟他說,「我們午夜準時結束營業。」
十點十分,門打開了,三個女孩走了出來,一夥兒朝第三大道走去。他發現前幾天跟他在一起的女孩不在其中,心頭一陣刺痛。當然,她今天可能根本沒來,但他有預感:等他上樓,她一定在花廳等他。
他是對的。「我知道你跟克拉拉玩得很愉快,」老鴇說,「所以,我今天特別留她下來,讓你重溫舊夢。如果你是喜歡新口味的人,我們還有黛博拉,她也很溫柔,會使盡渾身解數伺候你。」
他是那種一切照舊的人,最好什麼都不要變,至少以前一直如此。只是,天道無常,滄海桑田,半點不由人。眼下這般時候,他變成什麼模樣,改頭換面到什麼地步,連他自己都沒有把握。
他選了克拉拉。要是她第一次就把名字告訴他,他也許過耳即忘;可他現在知道了,雖然他希望一直這麼糊塗下去。
「你工作的時間真長。」他們倆來到卧室之後,克拉拉這麼說。她朝手提箱點點頭。「直接從辦公室過來的,是不是?」
他點點頭。
「你現在最需要的,」她說,「就是徹底放輕鬆。」
他脫掉衣服,她也輕解羅衫。她的身體對他來說,已經很熟悉了。他真希望他選另外一個女孩,她的名字他已經忘了。
他希望他也能忘記克拉拉的名字。
她轉身幫他把西裝外套掛好,他打開手提箱,取出沉重的大榔頭,鍍了鉻鋼,隱泛寒光,把手是塑膠做成的,標價還沒撕掉。他使盡全身力氣,惡狠狠地朝她的後腦勺碰去,聲音撕裂心肝,她一聲沒吭地往前仆倒,他趕緊扶住她,將她輕輕放下。
她死了嗎?這麼一下就了賬了?
實在很難說。她仰面朝天躺在地上,可能只是睡著了,但是,鮮血汩汩地從傷口冒出來。他按住她的脈搏,但始終搞不清楚到底是她還活著,還是他的心跳過快。他非得搞明白不可,但他不想再用榔頭打她了,一時之間想不出辦法,索性抄起鑿子,刺進她的左胸口。
他覺得自己的胸口一陣刺痛,好像有人刺了他一刀。他低頭看看地下的屍體,感覺兩道熱淚從臉頰滑過,這才知道自己哭了。他從床邊的衛生紙盒中抽出一張,拭去眼淚。
犧牲——她的犧牲與許許多多無辜者的犧牲——並沒有讓他變成鐵石心腸,至少現在還沒有,至少現在還不完全。他還有感覺,他還會哭。
這麼多的死亡——他家裡的四條人命,這個城市的三千犧牲者,他愛莫能助,看來只能讀書排遣,要讀書,也只能讀紐約的歷史。他拿出一本《紐約市百科全書》,耶魯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大部頭,厚度跟磚頭差不多,沒有想到這本書竟然能登上暢銷書排行榜。他坐下來,像讀小說一樣地讀了起來。買了這本書之後,他瀏覽了好幾次,但他發誓,這次要從第一頁讀到最後一頁。
腦子一片空白。有好多次,他坐在那裡,一篇篇文章、一個個專欄、一版又一版地看過去,卻完全不知道自己在看什麼。無所謂。反正也不要考試。他繼續讀,一頁又一頁。
偶爾,他會停下來,眼神望著不遠的地方,心思卻飄過整個城市。
該睡的時候,他就睡會兒,想到的時候,他就吃點。醒來,就坐在椅子上讀書。
他讀到南北戰爭的紐約徵兵暴動。在那些日子裡,這個城市無法無天,暴民可以凌虐黑人,可以把警察毆打至死。徵兵暴動是個謎,算是個異常現象,各式各樣的解釋,紛至沓來,沒有定論——一般認為源頭是仇恨,愛爾蘭移民憎恨被解放的非洲奴隸搶去他們的工作、一般的白人不想入伍為解放黑奴上戰場,諸如此類,不勝枚舉——這些說法不能算錯,只是未能切中要點罷了。
他以前把這起單一事件放在南北戰爭的脈絡,或是紐約市政治與種族的現實中來理解,他現在才知道這實在是霧裡看花。徵兵暴動之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