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八章

「約翰,你在家嗎?我是羅姿。還記得我吧?羅姿。你到底在不在家?我想你在吧?」

她就是不肯掛,一句話還沒說完,約翰接起電話,放在耳邊。「我很喜歡這種造句法。」他說,「『如果你離開前,我沒見到你,先祝你有愉快的一天。』問題是,講這話的時候,已經見到你了,幹嘛還浪費時間講這種廢話?仔細想想,這個條件句還真詭異。」

「可能你根本沒仔細想過。」

「媽的。」他說,「沒經過大腦寫出來了,是吧?在同一個段落里?」

「你的聲音聽起來很輕鬆嘛,約翰。」

「是嗎?也許是因為音樂的緣故吧。爵士台這個星期是誓約周 ,所以,我轉到古典台來了。」

「你現在在聽什麼?」

「拉威爾,」他說,「《為死去的公主所作的帕凡舞曲》。有什麼好笑?」

「這是你編的吧。」

「沒錯,我還真不知道我在聽什麼,莫扎特或是海頓,反正是他們兩個中的一個就對了。好啦,我的聲音聽起來比較有精神,跟音樂無關,我想我已經習慣在家拘禁了。」

「你不能出去嗎?」

「可以是可以。我前兩天還有客人呢,一次來了兩個。莫瑞·溫特斯帶來一個私家偵探,打算把真正的兇手找出來。」

「哦?」

「聽起來像是OJ ,是吧。搜遍全美的高爾夫球場,找出殺死妮可與龍恩的真兇。不過,我想這傢伙大概只會到酒吧,去給自己弄一杯吧。我是從他的酒糟鼻跟呼吸中的味道判斷的。他們的理論是:在我離開之後,那個女的又拉了一個人進門,結果被殺了。我覺得這種說法也有可能,說不定有人會看到。如果有人證,就可以翻案了,只是到目前為止,沒有人挺身而出,所以,我只好破財,花錢找人幫我找。既然她是在酒吧挑上我,那麼兇手也可能是她從酒吧釣來的,所以,那個偵探正好藉機到酒吧流連一下。附近酒吧多得很,夠他忙上一陣子。」

「也許他能找到線索也說不定。」

「也許吧。我是有點瞧不起他,不過,說不定是我的偏見。這傢伙是退休警察,幹了二十年,好喝兩杯,也不能說他一定是糊塗蛋。」

「但是,你對這種做法好像沒有什麼信心。」

「我不能睜著眼睛說瞎話,沒錯,我是信不過。我想他也只是照章辦事吧。」

「那個偵探?」

「對啊,他們通常就辦點例行事務,能交差就行。溫特斯也是按照行規,請一個私家偵探,希望把一池清水弄得更皺、更濁。我不覺得溫特斯相信兇手另有其人,他們都認為那個人已經到案了。」

「你怎麼這麼說呢,約翰?」

「我的印象就是如此。警察查到我之後,就不再查下去了,我想溫特斯也不會有什麼異議。這很自然吧。這種刑事案件的委託人,有多少是清白的?我不是說最後定罪的比例,我是說實際犯案的比例,你知道是多少?」

「所有的刑事律師都是這麼想的,是不是?」

「我就是這個意思。委託人是不是作姦犯科的壞人,並不影響向他們提供最好的辯護。你以為他會問我,對不對?」

「問你?」

「問人是不是我殺的。說起來還真氣人,羅姿,沒一個人問過我。」

「沒一個人?」

「除了那幾個警察之外,他們恨不得見到我跪在地板上,痛哭流涕,承認自己犯了滔天大罪。連凱玲都沒問。她只想知道我會不會棄保,逃到巴西去,她也不在乎被她保出來的人究竟是不是兇手。」

「因為她相信,人不是你殺的,約翰。」

「真的?」

「當然是真的。只要認識你的人都不會相信。」

她這句話,有一股理所當然的氣勢,深深感動了他。他好一會兒說不出話來,沉默一陣才說,「真高興聽到這句話,羅姿。」

「是嗎?」

「下面這句話要留做記錄:我沒有殺人。」

「我知道。」

「但是有件事情你可能沒料到:我有可能會殺人。」

「怎麼會呢?」

「每個人都有這種衝動。」他說,「每個人也都有這種能力。」

「你是說謀殺?」

「沒錯,我是這麼想。」

「這話說來也有道理。」她說,「你跟我都有能力殺人,是吧?天啊,我還真有幾次想殺人。那個姓卡麥可的賤女人一直在我背後搞我,想要保住自己的工作,叫公司解僱我,坦白說,我滿想殺她的。我的意思是:我盤算過,殺機籠罩心頭,當然,我沒有機會真的拿她怎麼樣。現在回想起來,離開那個爛地方,是我這輩子最棒的機會了。」

「我也是。」

「就只有上次帶漢娜回中國,勉強可以比擬。如果我在公司里待滿二十五年,我肯定還是三分不像人,七分倒像鬼。所以,我決定讓萊斯麗·卡麥可繼續拿著有蒂凡尼字樣的拆信刀,在公司里為非作歹。」

「你原本想用拆信刀殺她?」

「這是諸多謀殺手段中的一種可能性而已。說真的,我是下不了手的。我這個人倔強得很,脾氣不小,但跟人動手動腳,倒沒這個本事。我連東西都沒摔過。有的女人會摔東西呢,你知道吧。」

「還好,」他說,「會扔東西的女人,多半瞄不準。」

「女同志不知道扔不扔東西。我看過女壘賽,隨便哪個投手,三十步外扔個球,可以把你的眼珠砸出來。」

「我認識的女人只扔玻璃煙灰缸。」他說,「而且至少在表面上都是異性戀者。我知道你的意思:一般人都會想著要殺人,但是,想歸想,做歸做。不過,有的時候,想跟做之間,只隔了一張紙。」

「你是指你自己?」

「指我自己。」

「你總不會也想殺萊斯麗·卡麥可吧?」

「坦白說,我對這個人沒什麼好惡。反正他們遲早會叫我走的。不是,我說的是更早一點的事情。我想殺我太太。」

「天啊,你說這話的方式真可怕。」

「我剛剛是怎麼說的?」

「好像是去看電影,或是去學太極拳。我不知道,是不是因為語氣太平靜了?」

「喔,因為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你真的想過嗎?真的想要殺人?凱玲知道嗎?我想不知道。否則的話,她哪裡會一聽到你可以交保,就立刻把房契拿出來?」

「我不是說凱玲。」

「你到底有多少太太?寶貝。」

「兩個。我大學一畢業就結婚了。」

「這我倒不知道。」

「喔,這也不是什麼秘密,只是我不常提而已,不到一年就離了。我跟你說,這一年的時間可不算短喔。一天到晚慪氣,我們倆都不想結婚,骨子裡就是怨偶,偏偏又湊在一起,不知道怎麼脫身。沒開玩笑,我真不想再回到那個年齡了。」

「這你就不用費心了。」

「有一次我們把車開到大平原上,我想是堪薩斯州吧,不確定,反正在大平原上面。我們是去探望她的父母嗎?不是的,我早就去看過岳父母了。他們住在愛達荷州,家裡是開木材工廠的。她媽媽自己烤麵包,笑起來勇氣十足。你可以想像我們倆去看她父母的時候,有多麼愉快。」

「然後你們就到堪薩斯去了?」

「或是大平原上的某個州。我們住在汽車旅館,夜已深沉,我們倆相互折磨,一整天下來,筋疲力盡。就在這個時候,突然有個念頭鑽進我的腦里:我難道要被這個賤人纏上一輩子嗎?然後,耳邊出現了一個聲音:除非你殺了她。」他皺了皺眉頭,「還是除非我殺了她?」

「寶貝,這是在寫作的時候才會有的問題。心裡的聲音哪裡會分辨第一人稱,還是第二人稱。」

「說得也是。」

「只有作家……」

「沒錯。重點是:我沒法甩開這個想法。問題如此嚴重,出路卻只有一條。」

「你只要趁她睡熟之後,走出門外,不就海闊天空了?還是你當時沒想到?」

「還真沒想到,別問我為什麼。我當時認定,她不死,我這輩子不會有半點指望。」

「看來你是沒資格當天主教徒了。」

「她也好不到哪去。反正你別跟我講道理就是了。『至死方休』,這句情話,在我心中出現了新的意義,越想越有意思。我們這裡,窮鄉僻壤,鳥不生蛋,於是我接受了賓州西部一個教職,正準備去就任。他們希望老師最好是一個結過婚的;如果,我是個單身漢,不是剛好有理由不去了?我可以跟他們說,我另有要事,好意心領了,一個人瀟瀟洒灑地上紐約,做我自己想做的事情。我一直想到紐約發展。

「在紐約,我什麼人也不認識,就算有人問起,我大可跟他們說,我的婚姻結束了,潘妮離開我,不肯告訴我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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