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章

他在鐘聲中醒來,也許鐘聲來自三十一街的法蘭西斯肯教堂吧。他的旅館——他住的旅館,絕對不是他的旅館——在二十二街第八大道。距離賓州車站很近,要不是有這個優勢,它絕對不可能爛得這麼理直氣壯。他住的是SRO單人住房(單人住房,可不是只剩站位),其實只是廉價旅館的美稱而已——一個小房間,三十塊一晚,一周兩百,房間裡面有洗臉盆,廁所在大廳,樓上、樓下都有浴室,就是這層沒有。現金預付,不收信用卡,不準做菜,不準飼養寵物,嚴禁訪客。

他就是愛這調調。

鐘聲剛停,他就穿好了衣服,到大廳上了廁所,回到他的房間。房間里有張椅子,早先應該是一個小餐室的財產。他把椅子貼著窗戶放好,坐在上面,看著手上的那本書。喬治·坦帕利坦·史特朗 的日記,十九世紀的紐約生活,巨細靡遺。

這也是他現在的名字。他用G·T·史特朗這個名字辦理住房登記。沒有人問他G代表什麼;除了要他登記姓名的櫃檯服務人員之外,也沒有人知道他叫這個名字,不過,那個傢伙顯然已經忘記這碼事了。六個星期以來,他都是預付房租,從來沒有打過電話,也沒有人打電話給他。他不跟任何人講話、不惹任何麻煩、不要人幫忙,也從來不抱怨旅館的任何服務。

史特朗日記第三冊,他讀了三十頁,做了個記號,塞進床墊下面。實在是沒有這個必要,就算是有人闖進這個房間,也不會想偷這本書,但是,對他來說,丟了這本書可麻煩得很,把它藏好,不費什麼功夫。

他會在幾天,或是一個星期之內,讀完這本書,然後,他會到十七大道西邊的十七街倉庫,換一本。他在那裡租了一個儲藏小間。房間里沒什麼東西,三箱書、一箱他保留的文章,每個月付點錢,讓這些東西有個安身之地,隨時可以取閱,算來還是值得的。這四箱文書都是紐約的歷史資料,是他畢生的興趣。其他的東西都被他扔了,就這幾個紙箱,割捨不下。

他還不斷地在搜集,經常上史崔德街那兒去逛逛,一個月總會買個十來本相關著作。

他鋪好床,戴上他的花呢帽子,走了出去,房間看起來跟沒人住一樣。他的衣服全部收在被香煙燙壞的桃心木衣櫃里——幾雙換洗的襪子、幾件內衣、一件像他身上的花格襯衫,還有一條深色褲子。除非打開衣櫃來檢査,否則你絕對不會發現這房間有人住。

他在附近的小店買了一份三明治跟一瓶V8果汁,朝市中心走了一英里,在垃圾筒里撿了一份《紐約時報》,然後順著十四街走了一條街,來到傑克森廣場。這廣場其實是個小公園,有幾張椅子跟裝飾植物。原本有噴泉的,因為缺水,關掉了。

噴泉其實不需要很多的水,只是不斷地循環而已,就算有一部分蒸發到空氣里,也不會有多少。不過,噴泉看起來很浪費水,所以法律規定缺水的時候,噴泉就得關起來。

他覺得這個現象很有趣。

他一邊吃著三明治,就著V8果汁,一邊讀報紙。吃喝完畢,他把報紙跟三明治的包裝紙扔進網狀垃圾筒里,踩了果汁空罐一腳,等回收瓶瓶罐罐的人把它收去換點什麼。

然後他離開公園,順著西四街,往東南方走去。

那是一個像現在的午後,雲層很厚,一個星期過了將近一半,艾迪·雷根知道,他這輩子就是這副德行了,吃不飽,餓不死。

他在「魚壺」酒吧的吧台幹活,一邊是兩個喝啤酒的,另一邊是常客,詩人麥克斯,喝的是特供紅酒 。電視開著,聲音關掉,酒吧的音樂來自一個老電台,艾迪在擦玻璃杯,覺得在這地方安靜、祥和、空蕩蕩的時候,是他一天之中最安逸的片刻。

這也就是你什麼玩意也不是的緣故,一個細細的聲音跟他說。在酒吧當這種班,壓根賺不到錢的。要在人多的時候,忙裡忙外,一口氣伺候三五十個酒蟲上腦的客人,小費才會源源而來。那些有心眼的酒保,爭的就是這種時段,樂此不疲。

有的酒保想賺大錢,好去揮霍——買車、旅行、享受人生。他們手腕上要有勞力士,臂彎里要有美女,要能到拉斯維加斯,在賭桌上一擲千金,面不改色,或是回到家,關起門來,數很久的鈔票。也有人是想多攢一些錢,自立門戶,然後,他們當更久的班,賺更多的錢——或是,經營不善,破產之後,再找個酒吧打工,東山再起。如果他們的人生之路沒什麼異常的話,通常只有這兩種結果。

還有的人辭去白天的正常工作(或是晚班,或是不知道什麼班),在決心當演員、畫家,或是作家的空檔,先來酒吧打打零工。沒錯,他也是這種胸懷大志、試圖拓展人生的無名小卒。他還上過表演課,拍履歷照,到不同的劇團參加試鏡,在一兩個劇院客串小角色。但他不是演員,排不上什麼卡司;現在還寫劇本,已經完成了三分之一(對於一個曾經爛醉如泥的酒保,這種人生轉變,不可謂不巨大吧。),不過,不用等寫完,他就知道他不是寫作的料。至於繪畫,連試都不用試,他就知道他不行。他曾經幫女朋友油漆公寓,這就夠了。

不,他這輩子註定被困在酒吧里,終身監禁。他心裡很清楚,就像某一個上班日的午後——如果他沒記錯的話,應該是兩年前吧,雖然他沒有在日曆上標註記號——他清清楚楚地察覺到:吃這行飯,絕對不可能有出息。這種想法一旦出現在他的腦海里,他就相信這是真理,強大的壓力使得他多喝了一點,比平常浮腫一點,吃了三顆阿司匹林(通常是兩顆),外加一顆伊克賽錠 才能出門跟酒客混在一起。

宿醉後,酒醒了,也不再沮喪了。事實很清楚:除了酒吧,他哪裡也不想去。他只是覺得他應該脫離這種日子,跟大家一樣。但他不是。他的生活就本該如此。他用不著拚命工作,用不著擔心太多,一切都得過且過。這世上有他永遠買不起的東西、做不到的事情、當不上的角色,但是,誰不是這樣?就算你是全世界最有錢的人,全地球最成功的權貴,還是會碰上不愛你的女人,爬不上的高山,還有,你想買別人偏偏不賣的東西。

他的生活不賴。特別是在這樣傭懶的午後,他沒什麼事可做,也沒有做什麼事的最佳地點。

大都會隊在芝加哥打白天的例行賽,電視開著,聲音關掉。你可以看到凡恩 猛揮大棒,卻聽不到播音員告訴你現在該看什麼。收音機里,海灘男孩正以歌聲盛讚加州女孩的無與倫比。詩人麥克斯坐在老位子上,依舊一杯紅酒,手裡拿著現代文庫版的契訶夫短篇小說選,一個老頭子戴頂花呢帽坐在窗邊的角落裡,面前是一瓶土波 。另外就是兩個幾乎可以列入常客級,忘了他們是想當演員還是作家的人,喝的是健力士生啤酒,聊得正起勁,講他們怎麼幫一個女的把東西從前男友在諾活區的公寓里,搬到佛萊艾恩區 的單間公寓。兩個人都同意,那個女的不錯,臉很漂亮,身材火辣,高的那個說,他有感覺,那個女的對他有意思。

另外一個搖搖頭。「唬弄你一下,省點小費。」他說。

「她有給我們小費。」

「每個人五塊錢,跟沒給差不多。有可能更糟糕,如果,他們沒給,說不定他們是不知道要給,也可能是他們忘記了。」

「你認識保羅吧?大保羅,那個眼皮有點下垂的那個。」

「只是偶爾而已。」

「什麼,你只有在有字母r的月份才認識他?」

「我說,他的眼皮只是偶爾會下垂而已,笨蛋。我知道你要說什麼,因為我見他做過。他絕對不會讓對方忘記付小費,因為他會主動開口要。」

「『請容我提醒你一下,大爺,我可是靠小費過日子的。』說這種話要有點膽量,不過說慣了也就沒什麼了。我必須要補充一句,我覺得這麼赤裸裸的要,會有反效果。」

「我覺得時機拿捏得好,就沒問題。他要得這麼理直氣壯,不管是誰都會嚇一跳,趕緊掏出大把小費。唯一的麻煩是,這樣干有點像是勒索,不這樣干,卻只能得到一堆零錢。」

「是啊,我們剛剛就得到一堆零錢。不過,也許她只付得起這麼多……我還是覺得她有點喜歡我。」

「你打算什麼時候採取攻勢?」

「先給她點時間,安定下來再說。」

「也是,先給她點時間,忘記那兩個辛辛苦苦幫她搬家的傢伙再說。」

「你這麼想?等多久才夠久?這還真是個問題。」

天啊,艾迪想,他難道要聽一整天這種屁話?

他轉頭看看那個戴呢帽的人,土波究竟喝完了沒有。瓶子還在,酒杯里的啤酒也依舊滿到杯沿,但人不見了。他是多久以前進來的?半個小時?呢帽戴得低低的,遮住半個額頭,襯衫扣子開到胸口,肩膀拱了起來往前傾,一聲不吭。吧台有個土波的杯墊,那個人用食指指了一下。艾迪說,「土波?只有瓶裝的。」那個人點點頭,放下二十塊錢。艾迪送啤酒、找零錢給他的時候,他也是一語不發,只斜瞄了一眼。那人始終是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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