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

傑利·潘科趕上兩點半在貝里街的聚會。分享時間一開始,他馬上舉手,但並沒有點到他,他也就算了。聚會結束,他有點氣他自己,所以,他用鑰匙佔好位置,到街角的阿拉伯餐館點了杯咖啡,再等四點鐘的聚會。這一次,他早早地舉手,被點到了。他言不由衷地講了一大堆,都不是他心頭在想的事情,因為,他覺得這應該向他的輔導員吐露才對。

他打電話給她,一聽到她的聲音,全身就放鬆下來,有效得讓他覺得好笑。期待解脫的同時,你就會放鬆下來。他記得,有好幾次,宿醉得厲害,全身顫抖,他只能勉強貼在吧台邊,看酒保幫他倒酒,有的時候,酒杯還沒到手,他就覺得酒精進入他的身體,撫平所有稜角,使他心緒平靜。

他說,「真高興發現你在家。有一件事情快把我逼瘋了,我想跟你談一談。」

「談吧。」

「我可以過去嗎?或者約在什麼地方?」

「這個嘛……」

「我可能有些偏執,但我實在沒有辦法在電話里跟你談。」

「我有一個朋友六點半要來。」她說,「如果你現在過來,倒還有點時間。反正要做三明治,乾脆幫你做一份得了。」

在嗜酒者互誡協會中,一般認為:你的輔導員一定要跟你同一性別,以免性造成的緊張情緒,破壞了兩人的關係。這對異性戀來說,當然沒有問題,但是,在同性戀嗜酒者互誡圈裡,卻沒有那麼簡單。在這個圈子裡,有個詞——「玩鳥的」,就是指有人會利用這種「師生關係」,佔人便宜。(他在第一次聚會裡聽到這個名詞,還以為他錯過了什麼圈裡面的好機會。)大部分男同性戀戒酒者,會找男同性戀做輔導員。這種狀況多半沒有問題,但是,他第一個輔導員,有一天,盯著他的眼睛看了半晌,然後說,「小傑,我不能再當你的輔導員,因為我開始對你有感覺了。」於是,他決定下一個輔導員一定要選不可能出現這種問題的人。

路易絲·亞波琳是四十好幾的女同性戀,職業是攝影師,還是一個相當專業的健美愛好者,在格林威治街,跟一個叫做賈桂琳的女生共租一間閣樓。她們兩個戒酒都有十來年的歷史了,住在一起,一晃也是十年,有的時候,他甚至會懷疑這兩個人已經到達女同性戀圈裡所謂的「女同志床之死」的境界,就是說,關係已經緊密到一種空前的境界,出於某種難以理解的原因,她們卻不做愛了。他自己也知道,這不關他的事,但他總忍不住去猜想。

他目前在第四街與査爾斯街,路易絲跟賈桂琳租的閣樓在第十街與克里斯多福街中間的那段格林威治街。他大可沿著第十街或是查爾斯街往西走;但是,這樣一來,他就得經過第六分局的前後門。這種事一般不用考慮兩次,連想一次都不必,因為根本就沒什麼大不了的。但今天不同,他不想往那裡走。他也不想走克里斯多福街,那條路線有一點繞遠,而且今天這種天氣,這種時候,那裡找一夜情的太多了一點,他受不了。所以,他先倒退一條街,再走派里街,整整多繞了兩個街區的遠路。他問他自己,是不是太神經質了點,答案是肯定的,那又怎樣?

「我今天去了兩個聚會。」他說,「我最後決定不要把最困擾我的事情跟他們說。但我非說不可,我需要建議,至少要有人聽我傾訴,因為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你不是在想把你的故事賣給《國家詢問報》 吧。」她說,「我的建議是不要。」

「我的故事?」

「《我在查爾斯街命案現場大掃除》。」

「拜託,你以為我是白痴嗎?」

「我怎麼以為,」她說,「跟你沒關係。」

「我現在已經好得多了。可是,一想起來,我就覺得笨得難以啟齒——有一件事情,我忘記告訴警察了。」

「『警察先生,我愛你。』」

「哈!不是,我對他沒感覺。路易絲,我可能看到了一個線索,可是我忘記告訴他們了。」

「為什麼?」

「因為我忘記了。因為那時很亂,我已經覺得我像白痴了,他們一定覺得我沒用,還幫倒忙,所以就忘記提了。」

「如果真是個線索,」她說,「少了彼得爵爺 的提示,他們也可能自己碰巧發現。」

「彼得爵爺?」

「彼得·溫西公爵那個天才業餘偵探,蘇格蘭場沒有他幫忙,對抗犯罪就一無是處了。你不讀書嗎?沒關係,親愛的。他們自己會解決的。」

「不可能。」他說,「因為那個東西不在現場。線索是一個不在現場的東西。」

「什麼?」

「一隻土耳其玉兔。」他說,「大約這麼大。她總共有一組,三個神偶放在一個谷粉碟前。我到現場的時候,一片混亂,野牛跟熊挨個躺在一起,谷粉撒得一地都是,而且——」

「哇,」她說,「谷粉?」

「谷粉。就是你們做雜糧麵包的那種,放在一個小瓷碟子里。喔,你是說為什麼要放谷粉,當然是給它們吃的。」

「給它們吃……」

「給它們三個吃啊,野牛、熊跟兔子。」

「這個女的是瘋子?」

「這是傳統。」他解釋說,「你要拿吃的供奉它們。」

「就像幫聖誕老人準備牛奶跟餅乾?」

「差不多這個意思。她公寓里應該有隻兔子,但是,我去的時候卻沒了,警察哪裡知道這個玩意兒的存在?」

「我明白了。你是說兇手把它拿走了。」

「就是這個意思0」

「紀念品。就像有的兇手會割下死者的耳朵、陰蒂什麼的,那種人通常神經都不怎麼正常——」

「我的天啊。」

「你既然想起來了,」她說,「為什麼不打電話給他們?」

「因為我覺得我是個孬胚。」

「胡說,戒酒成功的人哪會是孬胚?我們都是英雄。」

「可是我就是不敢打。」

「這就是另外一回事了。為什麼不敢打?」

「他們一定覺得我是白痴。」

「你不是說他們已經覺得你是白痴了嗎?」

「是啊,可是——」

「他們怎麼想,關你什麼事?就這些了嗎?」

他想了好一會兒。「你說得對,關我什麼事?那幾個小時,我真的嚇壞了。先是發現一具屍體,接下來,同樣的問題,被問了好幾次,最後又做了一份筆錄。他們的態度都很好,簡直太客氣了,只是我覺得表面客氣,其實根本就是瞧不起我。他們怎麼看我,不關我的事,沒錯,可是跟他們打交道,一點也不舒服。」

「這我可以體會。」

「所以我幹嘛還去扯這件事情?我知道有隻兔子不見了,可是說不定幾天前,她把兔子耳朵摔壞了,就把它扔了;也可能兔子不知道擺哪去了,說不定……」

「兔子被熊吃了。」

「坦白說,我還真這麼想過。就在我還沒打開死亡之門,發現後面有什麼秘密之前。那只是異想天開而已……我非得打電話給他們不可,對不對?」

「對。」

「因為這是一個良好市民的責任?」

她搖搖頭。「因為悶在肚子里,你會瘋掉的。」她說。「除非跟他們說清楚,你一輩子都會被困在這件事情裡面的。」

他站了起來。「謝天謝地,幸好你是我的輔導員。」他說。

亞倫·雷迪說,「他打電話給你?他為什麼打電話給你,不打給我?」

「因為我比較可愛啊。」屠夫答道。

「我對他比較好呢。我是完美的新好男人,把他當一個正常的人,不像你,老覺得他是一個變態的同性戀。」

「大概你的真誠表現得太明顯了吧。」屠夫說。「你都給他名片啦?」

「當然給了。什麼時候打給我都成,我這麼說。想到什麼事情,什麼蛛絲馬跡,歡迎來電,三更半夜也沒關係,拿起電話就是了。」

「也許他先打電話給你,佔線,所以只好打電話給我。」

「一定是這樣。」雷迪說。「他說的兔子是什麼屁?」

「說是叫神偶,我還以為是什麼戀物癖呢,毛皮、高跟鞋、皮革什麼的。」

「黑橡膠做的?」

「只要你喜歡,說什麼都成,亞倫。他說的是亞利桑那州或者是新墨西哥州印地安人雕的那種小玩意兒,放在家裡,喂它們一點谷粉。」

「谷粉?」

「這不是重點。根據潘科的說法,死者原本有三個神偶,其中有一個不見了。」

「兔子。」

「對。另外兩隻是熊跟野牛。你當時見到了嗎?我是沒注意。」

「我也沒看到。」

「他說那三個神偶原本——」

「等等。我這下想起來了。在一張小茶几上,有兩隻小動物,一隻是水牛,另外一隻是粉紅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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