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萊格儂餐館在五十七街上,公園與麥迪遜之間,幾十年了,始終在那兒。一家很經典的法國餐廳,幾經風霜,當年的繁華流行,如今已然褪色,但是,拿出來的菜單還是硬里子,道地的法國品味。來這裡的多半是識途老馬,懂得珍惜這種得來不易的正統法國大餐。它的裝潢澄靜、內斂而優雅,服務恰如其分,沒得挑剔。餐廳里的餐桌,隔得開開的,大大方方,從來沒有坐滿過,也從來沒有空過兩張以上。這就是老闆認為最得宜的程度。他是來自布魯日的比利時人,但是,大家都以為他是法國人。他想賺很多錢,從來不會忽略任何一個顧客。「這個星期沒訂到位子的顧客,」他一天到晚掛在嘴邊,「下個星期他就不會來了。」

很多顧客聲援他的想法。一個常客引用尤基·貝拉 的評論說——擠得要命的地方,沒人會去——聽這段話被老闆引為知己,「精準,要恰如其分。」他說,「餐廳里一天到晚都是人,誰會想來呢?」

法蘭西斯·巴克倫發現他早到了幾分鐘,要計程車在街角停下,在麥迪遜大道上找兩家店鋪逛了一下,掐準時間,刻意在八點零五分踏進餐廳。

他們已經就位,都在等他。三個中年男子打領帶,深色西裝。巴克倫上身是顏色亮麗的休閑外套,下面是一條黃褐色的寬鬆長褲,他想自己是不是應該穿套西裝來的。仔細看看,他一身服飾倒是無可挑剔,外套的品牌是「托布爾與亞瑟」,褲子是阿瑪尼的,褐色的皮鞋則是亞倫·艾德蒙的最新款式。他自道這樣搭配衣服完美無瑕,唯一的問題是:這種裝扮可不可能欠缺會議所需的穩重感?

不,他心裡有數,這就是重點。會議是他們想要開的,他不必畢恭畢敬。漫不經心正可顯示自己若有所恃,有閑暇靜觀其變,穩重,就顯得小家子氣了。

這番話,硬是漂亮,對一個警察來說。

他一直就是這麼一個漂亮的警察。一身昂貴的衣物,一口不俗的言詞,知道什麼時候應該沿門兜售,也知道什麼時候應該深藏若虛。他在苑坡長大,實現了威利·洛曼 未竟的事業。他擅長體育,愛出風頭又能巧妙掩飾他的野心,輕輕鬆鬆地拿到柯蓋特學院的全額獎學金。這個學院大概僅次於常春藤名校,而又比布魯克林學院(這是他的同學最想進的學校)好上一截。他在眾人驚訝聲中,進入這所讓人艷羨不已的好學校,然後又在眾人訝異的眼光中,畢業後直接進入紐約市警局。他的法學院入學考試成績優異至極,申請五所法律學院,四所搶著收他;他只很帥地寫信給這些法律學院道謝,盛情難卻,他想到紐約市警局報到。

他到吧台繞了一下,向坐在那裡的記者克勞蒂雅·葛多芙打聲招呼。這個人在他升任局長之後,曾經在《紐約》雜誌上幫他寫了一篇特寫。這位女記者向他介紹她身邊的一個工會領袖,他曾經見過此人一面,便沖他點點頭,微笑一下,但卻沒有伸出手來。這傢伙沒被逮捕過,至少在巴克倫的記憶里沒有,但這不代表說,這傢伙的手很乾凈,握了不會臟他的手。

「我在《紐約觀察者》上面弄到一個專欄。」葛多芙說,「我們真該這兩天找個時間,聊一聊,找點題材。」

「沒問題。」他說,「再找時間好了,那邊有幾個人等我好一會兒了,我現在要先過去。」

這件事,倒是可以讓你登在你的專欄上,他想。前警察局長法蘭西斯·J·巴克倫可別寫成法蘭西斯·X·巴克倫,好像每個叫法蘭西斯的,中間都有一個沙勿略 ,還有拜託千萬別把姓寫成巴什曼——法蘭西斯·J·巴克倫被人看見在東城一家很雅緻的餐廳,跟三名房地產大亨共享奶油濃湯與青蛙腿。除了胃痛與頭痛之外,他今天晚上可能一無所獲,但是,把他的名字跟紐約真正的有錢人連在一起,對他也不會有什麼傷害。

他接近餐桌的時候,那三個人都已經站起來了。他認識艾佛里·戴維斯,這個人說,「法蘭,見到你真好。這兩位你都認識吧?艾爾·波斯伯格、哈特利·沙佛特。」

他逐一握手,道歉累他們乾等;這三個人也很客套,都說自己剛剛到而已。每個人前面有一杯餐前酒,侍者過來,他要一杯孟買馬爹尼,純的,雙份。哈特利·沙佛特從外表看起來,就是頗好幾杯的樣子,喝乾一杯威士忌,趁機又要了一杯。戴維斯跟波斯伯格說他們不續杯了。

飯席間,他們談話不斷,但一直對首要話題避而不談。先是最近的恐怖活動勾起了大家的興趣,世貿中心遺址究竟將來會是怎樣的面貌,大家也討論得很熱烈。突然有人提到最近某件衛生官員的醜聞。「有一陣子,報上每周曝光違規餐廳名單。」艾爾·波斯伯格說,「看著那張清單,嚇壞了,因為你最喜歡的中國餐館赫然在列。看到這種新聞,你們作何感想?」

「大概有人忘記塞兩張百元大鈔給衛生官員了。」哈特利·沙佛特說,「但是,你就沒胃口了,是不是?拜託,拜託,現在先別提什麼餐廳違規好嗎?」

於是,他們開懷大嚼法國菜,痛飲加州酒。他講了幾個警察故事,大家都開心得不得了。這個話題總是安全的,因為人人都喜歡聽警察故事,而他有一籮筐這樣歷久彌新的故事。

這樣的故事不是每個前警察局長都講得出的。巴克倫過關斬將,由基層警員升到局長,在紐約是特例。紐約的警界高層多半缺乏警察實務經驗。因為這種職位需要的多半是行政專才。現任的警察局長,原先是底特律的消防局長,別說是警察了,連滅火是怎麼回事都不知道,但還是扶搖直上。

這種升遷模式沒什麼問題。美國總統也是三軍統帥,但是,他卻不必是將軍出身,一樣的道理。

絕大部分的警察都不在乎誰是他們的上司。也許他們是對的,紐約市警局局長跟他們起碼有好幾光年的距離。這種長官只在乎保住官位,遮掩骯髒馬腳,不管是局裡面的,還是他自己的。高高在上的局長,首先是政客,其次才是行政官員,跟警察,其實沾不上半點邊。

雖說如此,巡街的警察還是很樂意看到他們的長官跟他們干過同樣的活。巴克倫剛進警局的時候,先是分配到布魯克林的葛威森德,然後進到重案組。巴克倫善用他的周旋手段,翩翩風采,仕途坦蕩,破格拔擢,成為俄勒岡州波特蘭市的警察局長。他在那裡待了三年,佳評如潮,媒體爭相報道,犯罪率急遽下降,警員自尊、士氣陡然攀升,一般民眾對於警察的觀感也改善良多。

他喜歡這個工作,但自從他離開紐約,卻一日不曾忘情這個城市。波特蘭是個好地方,有很多發展的潛力。但它畢竟不是紐約。紐約有其他城市無法比擬的獨特魅力——如果你愛它,如果它給你嘗過甜頭,在世上不管哪個城市都待不下去。

也許是虛榮,也許是無聊。他跟一個電視台女記者發生婚外情,使得他的情況更是惡劣到無法收拾。這不是他第一次的婚外情,但是,在波特蘭發生的婚外情,殺傷力格外強勁,不但打亂了他的仕途,更毀了他的婚姻。他的太太一開始就不想來波特蘭,帶著孩子搬回紐約。但他還是得硬撐下去,儘可能地謹言慎行,儘可能地低調,直到紐約市警局局長出缺,暗中使力之餘,還得故作從容,避免讓人覺得他太猴急。他暗自決定,就算他當不成警察局長,他也要回紐約。他可以進軍民營保安業,開餐館,賣鞋子也成。不管做什麼,他都要留在紐約。

他還真如願以償。市長把警察局長的位子給了他,他如市長所願,新官上任三把火。他在波特蘭把自己與他人的理論,熔鑄在一塊兒,知道怎麼操控警察大軍,除了消極的犯罪調查,有時還主動出擊,鎖定特定的犯罪對象,把他們趕出街頭。犯罪的人少了,犯罪率自然下降,這個方法正本清源,自然就沒有人指責他為了治安而踐踏人權。這套方法在波特蘭行得通,在紐約當然也不例外。他就是因為做得太好而丟官。

如果一個人不在乎誰搶走他的風采,他的成就,無可限量。這句話他是胡亂聽來的,記不清出處,也不確定確實的字句。幾周前,他在家裡上網,誤打誤撞地發現這個句子,覺得心有戚戚焉,就把它印了下來,但始終不記得把這句名言框起來,好好安置。這句話應該貼在書桌前面的牆壁上才對,但現在不用麻煩了。教訓是學到了,只是飯碗已經丟了。

因為局長的工作不只是要遮住自己或是局裡的馬腳,有的時候,還要強按噁心,去抱別人的佛腳——特別是市長的。只要市長看得見的功勞,都要歸到他的名下,如果有人搶去,他一定翻臉。

對於這點,巴克倫也不是不知道(只是當時還真沒人知道,市長的狂想自大症,竟有這麼嚴重),不過,媒體喜歡他,他在鏡頭前又上相:在昂貴高雅服飾的襯托下,身材顯得格外高挑,親切自然的笑容與閃閃發光的愛爾蘭藍色眼珠,輕易擄獲了觀眾的心。市長卻是矮矮胖胖,胸膛狹窄,大腹便便,向後梳的遮禿髮,比較適合謙遜的人,梳在他頭上,就有些格格不入了。巴克倫在鏡頭前講話,恰如其分,言簡意賅,扣人心弦;至於市長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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