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在傑利·潘科想吃早餐之前,他已經去過三家酒吧和一家妓院。

他覺得,這句話是極好的開場白:「今天早上,在我吃完雞蛋跟土豆煎餅的時候……」不管是在酒吧的裡間,還是教堂的地下室,此話一出,一定會引起大家的注意。言談風趣,博人好感,那不就是他來紐約的一個原因嗎?過有意思的日子,當然,還要讓別人覺得自己有意思。

還有,你也不得不承認,是為了試試人到底能有多麼墮落,這個目的與早餐前就想去三家酒吧與一家妓院的想法也非常吻合。

今天他吃早餐的地方是一家叫小周的希臘小餐館,位於第六大道與西十二街的交叉口。他並不真的是這裡的常客。妓院在第二十八街,萊辛頓大道東邊數過來第二家,就在幾家印度熟食店和餐館的那一帶,大家都管那地方叫咖喱山。蔬菜咖喱餃與花椰菜燴土豆,可不是理想的早餐,反正這些店不到中午也不會開門。可他挺喜歡第三大道上的向日葵餐館,他在妓院完事以後,常常會到那裡坐一坐。

可是那天早上,他還沒到餓死那份上,而他原定的下一站是去格林威治村裡的查爾斯村和偉佛利村,所以,他穿過三十二街,朝第六大道走去。這一段的第六大道原本可以很清晰地看到世貿中心的雙子塔,但現在只能看到遺址,下城天際線上缺了一塊。一處被刪除的景觀,他不止一次這麼想。

這會兒,他坐在小周餐館的一個火車座里,面前擺著一杯柳橙汁、一份西式煎蛋卷,外帶一杯咖啡,加奶,不加糖,這有多墮落呢?現在是十點鐘,他要在十一點前到瑪麗琳那邊,下午一點前離開,今天剩下的時間就清清閑閑,沒事可干。也許他還趕得上貝里街兩點半的聚會。他離開瑪麗琳家後,可以先到聚會場所,用鑰匙先佔個位子,等他晃回來的時候,就有位子好坐了。這功夫可省不得,等到聚會開始才進去,你就只能站著了。

復原,他想,這個城裡就數它的門票最火了。

他讓侍者替他續一杯咖啡,微笑示謝,這傢伙走開的時候,他不由自主地盯著他走出去,對自己這種行為只是轉了下眼珠。屁股挺翹的,他心想,可那又怎麼樣呢?

假使他出現在性上癮 匿名者互誡協會的聚會中,他暗想,應該沒人會讓他滾到外邊去吧。但是,他的生活會因此而變得無法控制嗎?未必吧。說得直接點,他能應付得了這又一個互誡項目嗎?他現在參加嗜酒者互誡協會,三年來,略微清醒了些。而且,由於在他的生命中,毒品也佔據一定的分量,所以,他還得把兩次嗜麻醉劑者互誡協會的聚會,擠進每一周的日程表。此外,他父母都是酒鬼——他的父親因酒而死,他的母親借酒而活——所以,他也參加了嗜酒者成年子女協會,偶爾去參加一下這種聚會。(但也不是去得太頻繁,因為會上儘是些哭訴、埋怨,還有「要理解你完全正當的憤怒」之類的話,讓他覺得牙疼。)

由於約翰·麥克是個酒鬼(還是個清醒的酒鬼,反正他們已不再是戀人了),他每個月還會去幾次嗜酒者親友會。他痛恨這個聚會,大多數他在那裡見到的人,他都想狠狠地打他們兩耳光——嗜酒者親友會組織,他的輔導員總是這麼稱呼他們。但這也說明了他多麼需要這個聚會,不是嗎?也許不見得吧。很難講清楚。

清醒了三年後,他每天要做的頭一件事就是造訪三家酒吧,一家妓院,吸入餿啤酒的酸臭和精液的腐臭味兒。這些地方都在切爾西,與他在九西街十七號的住處只隔開幾個街區。這裡暫時是他的安身之地,沒電梯,只租得起公寓頂樓。每天早上他來清掃的時候,酒吧、妓院當然是大門緊閉。他有鑰匙,進得門來,腳步輕盈,絕對不在發出惡臭的地方停留太久。這裡有酒味、人體的氣味、各種香煙的味道以及亞硝酸戊酯 吸劑的那種臭襪子一般的氣味,還有一些別的氣味,某種房事以後難以形容的臭氣,這些味道混合在一起比單獨只聞一種更可怕。他聞到了惡臭,把這股惡臭趕掉,打掃並拖洗了地板,又清理了廁所——天啊,人這種動物真他媽的噁心——好不容易,他才把椅子從桌子上翻下來,把吧台凳從吧台上搬回原位,然後鎖好門,朝下一家前進。

他一家家酒吧挨個兒地打理,有一種逐漸走出深淵的感覺。第一家是「死之列」,第十大道西邊的一家皮衣酒吧 。這裡有一個小房間,在裡面,所謂安全的性,不只是戴保險套,而是全副武裝,把整個身體都包起來才算數。第二家叫「臉頰」,在第八大道與第二十街上,裡面聚集著附近的一幫人,有初中生模樣的小朋友,還有愛他們的老玻璃 。最後一家在第二十三街的直人酒吧 ——來的人五花八門,集中代表了鄰近社區的各色人等,有同性戀、異性戀,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共同的特徵就是每個人都像是快渴死的樣子。這地方叫「哈力根」——有人叫它哈力丹——這裡沒有大麻、注射瓶與夜間遺精的邪氣,但也不是說,瞎子走進來,會誤以為這裡是布魯克林植物園。

在他酗酒的那段日子裡,傑利的夜晚,多半是從哈力根開始的。他跟自己說,他來這裡接觸人群,喝兩杯,然後才有辦法面對一整個夜晚。他當然不會在這裡獵艷,沒有人會到這裡來找性伴侶。他知道有人在這裡喝醉了,會一起回家,但那基本上和性無關。

在這裡喝完兩杯酒、在男廁所吸了一兩條可卡因以後,他就會覺得去同性戀酒吧是個不壞的主意。所以,他會踏上前往「臉頰」的路上。在那裡,他可能會遇上一個想帶回家,或是可以跟他回家的人。如果沒有找到,那麼他就準備在「死之列」酒吧畫下今夜的句點,完全不記得他曾經做過什麼,或是跟誰做過什麼。幾個小時後他醒來,不是為他記得的事情噁心得要命,就是為他忘記這麼多的事情害怕得要命,主要是看他到底喪失了多少記憶。

現在,他只有在早晨才會到這些地方去,清理、打掃、拖地,臨走前,拿走二十元酬勞。「死之列」的經理,也許是因為場地太過不堪,會把二十元塞進一個上面寫了他名字的信封里;「哈力根」和「臉頰」就乾脆得多,二十元放在櫃檯的收銀機旁。

然後就是妓院,這裡的清理功夫比較費時,但他還是會在一個多小時後離開。他會找到一個信封,甩紫色的簽字筆,寫上他的名字,傑利,字體纖細柔媚,看起來是出自女人之手。裡面總是一張大鈔,一張簇新的一百塊;仔細想想,只花了那麼點時間,卻能拿到這麼多錢,實在有些駭人聽聞。

但話說回來,他有時候會想,瞧瞧她們單單「吹一次簫」能賺多少吧。

瑪麗琳·費雪住的是一間公寓,位於查爾斯街一棟四層褐石大樓的三樓,距離查爾斯街偉佛利沒多遠,離小周更近,走路不到五分鐘。破曉時有些陰暗的天空,現在清朗許多。六月的第二個禮拜,最近幾天的天氣舒服得不得了。去瑪麗琳家的路上,他突然發現他的腦里、在意識層的外緣,響起一段旋律;有的時候,他認為是自己送給自己的一個信號,讓他有機會找到真正的感覺。然後他反應過來了,這是一首描述喜愛薯片、喜愛騎摩托車漫遊、尤其喜愛六月的紐約的歌。

是啊,他想,誰會不喜歡這些呢?他曾經在舊金山住過很短一段時間,那裡,每天都像春天,也待過每天都像是夏天的洛杉磯,他終於明白天堂會有什麼問題了——你會覺得膩。如果不是每年有一段時間天氣壞透了,你怎麼能夠感受好天氣的動人心弦,怎麼能從其中汲取動力?在紐約,難過的日子有好多種——就拿雨來說,有大雨、毛毛雨,還有陰沉沉要下不下的雨。冬天的氣溫凍死人,陰風陣陣,寒氣逼人;酷夏卻是泥濘遍地,熱得讓人喘不過氣來。春夏秋冬,每一個季節都自成一格,都有讓人覺得難過的特點;但是,每個季節也都有醉人的美好時光,一旦碰上了,可得好好珍惜。他聽到他的心在唱歌。

我愛紐約

更勝從前……

這是新的標語,九一一之後誕生的新標語。在標語旁,通常還有一張被修改過的格拉澤圖案 ,那顆心有條刺眼的疤,像一顆受過病魔摧殘的心臟。他在一個櫥窗陳列的T恤上,第一次看到這個新圖案時,竟然感動得哭了。不過,那個時候,不管是什麼東西都會讓他淚光閃爍。舉個例子來說,《紐約時報》每天那些關於死者的簡歷,他讀不下去,卻又忍不住不讀。

情感終究難免磨損消逝。你身上有條疤,就跟那個心臟一樣,你舔舔傷口,繼續忙碌,然後,你就好了。或多或少吧。

從人行道到瑪麗琳的褐石公寓大門,得爬半段樓梯。他爬了幾級樓梯,來到大門口,摁了門鈴,等了老半天,確定沒人應門,這才掏出鑰匙開門。他一步兩格階梯,直往上爬——三年前,嗑藥、酗酒,頹廢到谷底的時候,爬一段樓梯像硬把自己給拽上去一樣,天啊,你看我現在——來到瑪麗琳門口,他又摁了摁門口的電鈴。鑰匙已經在手上了——這陣子,他身上有一大堆鑰匙,完全不像一個跑龍套的角色,還相當喜歡那種挺粗野的感覺——又等了半晌,確定瑪麗琳不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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