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二章

他醒來看到的第一個人就是我。我坐在一張金屬的摺疊椅上。他躺在一張下面墊了三夾板的床墊上。他的雙手和一隻腳都可以自由活動,不過另一隻腳踝扣著粗腳鐐,上面連著一條鏈子,另一端扣在地板上的一個金屬盤上。

「馬修,」他說,「你是怎麼發現我的?」

「你沒那麼難找。」

「我花了兩小時看恐龍,走進房門,然後嘩啦!你用什麼擺平我的?鎮靜劑槍?」

「沒錯。」

「耶穌啊,我昏過去多久了?一定有兩個小時。」

「更久,詹姆斯。」

「『詹姆斯』,你射我之前可不是這麼叫我的。」

「對。」

「你叫了我的姓。」

「我叫你塞佛倫斯。」

「我該假裝不知道你在說什麼嗎?」

「沒什麼必要。」

「當然如果有竊聽錄音——」

「沒有。」

「因為我沒聽到任何人宣讀我的權利。」

「對。」

「也許你應該宣讀給我聽。」

「為什麼?你又沒被逮捕。你不會被以任何罪名起訴。」

「是嗎?你在等什麼?」

「沒有人要打官司。」

「我懂了,你這狗娘養的,幹嗎不用真槍?為什麼不一了百了?」他坐了起來,或者該說是試著想坐起來,然後注意到他腳上的鏈子。於是他明白,自己現在並不是躺在晨邊高地蒂爾尼那戶公寓的東方地毯上。

他說,「這是什麼?操他媽的腳鐐嗎?我到底在哪兒?」

「紅鷹島。」

「紅鉤不是個島,是紐約一個治安不好的區。」

「紅鷹,不是紅鉤。它是喬治亞灣里的一個小島。」

「操他媽喬治亞灣在哪兒?」

「加拿大,」我說,「是休倫湖裡的一個狹長灣口,我們現在是在克利夫蘭北邊幾百英里的地方。」

「你是編的吧,對不對?」

「坐起來,詹姆斯,看看窗外。」

他兩腳盪到床邊,坐好,兩腳撐著站起來。「吁,」他說,又坐回去,「有點頭暈。」

「是鎮靜劑的關係。」

他又站起來,這回站穩了。拖著腳鏈,他走到房間里唯一的一扇窗邊。「好多松樹,」他說,「那兒有個操他媽的森林。」

「嗯,那不是中央公園。」

他的臉轉過來看著我。「這是怎麼回事?我們怎麼來的?」

「兩個人把你放在擔架上,抬出蒂爾尼的公寓,放進加長型轎車后座,然後載到威徹斯特郡的一個私人機場,搭上一架私人飛機。紅鷹島上有個小跑道,我們就在那兒降落。我們是在中午到這兒的,離你看完電影回家大約十二個小時。現在是下午快五點了,我們替你準備一切的時候,你都因為鎮靜劑而保持昏迷狀態。」

「那這裡是什麼?打獵小屋?」

我點點頭。「島上有一幢主屋,幾個附屬外屋。這裡就是外屋之一。地板鋪了水泥,告訴你是以防萬一你好奇。你腳上鏈子連著的金屬板,是埋在水泥地里的,告訴你也是以防萬一你好奇。」

「意思就是:我哪兒都別想去。」

「差不多。」

他回到床上坐著。「要殺人可費了不少工夫。」他說。

「看誰在說話。」

「呃?」

「看看你費了多少工夫。」我說。,「殺掉了這些人。為什麼,詹姆斯?」

他沉默了片刻,然後說,「你一直叫我詹姆斯,那是你遇見我時我用的名字,詹姆斯·肖特。真好笑,因為以前我一直沒用這個名字。多年來,我一直用不同的化名,縮寫都一樣,但從沒用過詹姆斯或詹姆士。我用過幾次喬、約翰、傑克。當過一次傑里米,還有傑夫里,我殺掉卡爾·烏爾時就叫傑夫里。『哦,老天,傑夫,你在幹什麼!』他還求我饒他一命,那個吹喇叭的。」他惡意的笑容一閃。「都是不同的名字,可是我從沒用過自己的本名。最後我想,為什麼不用,用了有什麼不好嗎?於是你遇到我時,我就叫詹姆斯,是我的真名,我意思是,我的名,不是姓。」

「你是怎麼開始殺人的?」

「操他媽我為什麼要告訴你任何事情?」

「很多年了,」我說,「現在不也到了該說出來的時候嗎?」

「很多年了,我幹掉了他們好些人,不是嗎?」

「是的,沒錯。」

「我應該消失的。你知道嗎?我遇到你的時候,已經租下這裡了。」

「這裡?」

「你能相信嗎?我以為自己現在還在曼哈頓街呢。我已經安排好轉租蒂爾尼的公寓,只等他們上飛機。一旦他們離開美國,再見詹姆斯·肖特,哈羅喬爾·西爾弗曼。他是個猶太好男子,我是說喬爾。你知道你可以信任他,他會幫你的植物澆水,不會在你的地毯上撒尿。」他笑了,「然後你出現了,我沒法立刻消失,至少不能按照我原來計畫的方式。我得等著你對我失去興趣。可是我沒整你、擺脫你,反而讓你帶我去參加操他媽的匿名戒酒協會。你能相信嗎?」

「參加一次聚會改變了你的一生。」

「是啊,沒錯,就像那些蠢貨講的私人故事一樣。忽然間,你常打電話給我,我也常打電話給你。我該擺脫你、不再當詹姆斯·肖特,對嗎?首先我去森林丘解決了海倫,因為跟她那筆風流賬還不值一坨大便。寡婦很容易釣,你知道。她不是第一個被我幹掉丈夫後再搞的人。有個叫貝利斯的,你根本不曉得他也是——」

「死在亞特蘭大的飯店裡。」

「對,哦,事後我去探望他老婆。就跟搞海倫一樣,發現你丈夫的屍體真是嚇一跳,等等等。接下來你所知道的,就是她抬起膝蓋讓我的香腸滑進去。我不知道自己有沒有辦法解釋那有多爽,就好像再殺她們的先生一次似的。」

「然後你殺了海倫。」

「我想我有辦法讓你不要發現。你一直在說要去看她,所以我想我最好先去。之後我想,媽的,就算再像意外,看起來也還是很可疑。你要知道,我很善於製造意外的。我知道該結束掉詹姆斯·肖特的任務,趕快消失。你能不能猜到什麼,管他去死。所以我想,就用槍聲結束吧,戲劇化一點,然後跑去宰了那個操他媽的氣象播報小丑。」

「格里·比林斯。」

「屁眼一個。吱吱喳喳的小操蛋,系著他的領結,臉上掛著那個價值百萬的笑容。我射殺他的時候,他臉上就那表情。他被嚇傻了,你知道。以為是個小車禍,他只是無緣無故被射殺的無辜旁觀者。我一直祈禱他會認出我,然後明白這一切,可是我不想浪費時間,所以就開了槍,操他媽的趕快走人。」

「為什麼要殺他們,詹姆斯?」

「你以為我需要原因嗎?」

「我想你總有個理由。」

「為什麼我應該告訴你?」

「不知道,」我說:「不過我想,或許你會樂意告訴我。」

他從一開始就恨他們。

一群自以為是的混蛋。聚在一起吃吃喝喝講個不停,他坐在中間,想不透自己去幹嗎。誰想到要邀請他加入的?誰會認為他適合這個團體?

而且很瘋狂。一群成年人圍坐在一起等待死亡。整個死亡的念頭讓他反感得想吐。人人都會死,死亡就在那兒等著每個人,但這就表示他得去想嗎?

早在一九六一年第一次聚會的晚上,他離開坎寧安餐廳的時候,就想退出了。至少有一件事情他想得很清楚,那就是他受夠了這群神經病。他們明年還是可以碰面,他可不奉陪。他受夠了。讓他們朗誦他的名字或者燒掉他的名單,隨便他們怎麼搞,因為他跟這一切一刀兩斷了。幸好他們沒叫他用血寫下自己的名字,或者以母親的性命發毒誓。不必告訴我出口在哪兒,非常謝謝你,我找得到出去的路。

可是次年他又回去了。不是出於本意,但時間一到,不知怎的他就去了。

情況還是一樣糟,話題更集中在去年晚餐至今他們的進展——陞官、加薪,全是天殺的成功。隔年更是變本加厲。他決定就這樣,到此為止了。

然後菲利普·卡利什過世,他就像充了電似的全身興奮。我擊敗你了,他想。你比我聰明,比我高,長得也比我好看。你比我會賺錢,你有老婆有家庭,可是又帶給你什麼呢?因為你死了而我活著,你這狗娘養的。

活著,這不就是重點嗎?他們共聚一堂慶祝的不就是這個嗎?他們不就是在慶祝自己還活著,而那些缺席的人死了嗎?

所以他去參加了一九六四年的晚餐,聽到了菲普·卡利什的名字被朗誦。然後他環視房間,好奇著誰會是下一個。

他就是從此時開始計畫的。他還不確定自己要做些什麼,但他可以開始布置舞台了。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讓自己死掉。他想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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