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六章

「跟你說,」雷·加林德斯說:「這太簡單了。你清清楚楚記得這個傢伙的長相,要把他從你腦袋裡挖出來畫在紙上,得花多少時間?十五分鐘?二十分鐘?」

「差不多吧。」

「比起那些不知道運用自己眼睛、又不記得自己看到過什麼的目擊證人,這個簡直太容易了。一星期前我碰到過一個證人,一遍又一遍說我眼睛畫得不對。哪裡不對呢?太大?太小?兩個眼睛分得太開還是靠得太近?是斜的嗎?是杏仁形狀的嗎?眼皮是下垂的嗎?告訴我些東西吧,因為光說我畫錯是沒用的。我試了這個,又試了那個,這裡改變一點,那裡保留一點,得到的回答只有一個,說我把眼睛畫得不對。你猜結果是什麼?」

「什麼?」

「她從沒看過那對操他媽的眼睛。那個傢伙戴著一副鏡面太陽眼鏡。她花了快一個小時才想起來,而這個傢伙曾經就站在地面前,拿槍指著叫她把手舉起來。『眼睛不對,』她說,『我永遠不會忘記那對眼睛。』是啊,只不過她根本從沒看過,哪有什麼好忘記的?」

「至少她還知道要找你,」我說,「我坐在一個有你畫的畫像的房間,一直在遺憾沒有他的照片,卻沒想到可以來找你。」

「有時候我們對眼前的事物就是會很盲目。」

「我想是吧。」

畫完我要付錢給他,他不肯收。「我想我欠你一份情,」他說,「埃萊娜所為我做的一切。我曾帶我媽媽去埃萊娜的店裡,現在她嘴巴里口口聲聲說『我兒子是藝術家』。可是當初我找到這份警察局的工作時,她並沒有特別高興。說到工作,現在情況不同了。」

「你是說警察局的狀況?」

「哦,警察局的狀況是不一樣了,不過我指的是我的工作細節。他們要我改用電腦畫圖。」

「你是說像監視工具軟體?」

「不,不是那個,」他說,「比監視工具軟體更靈巧,你可以稍微改變嘴的形狀,把頭拉長,讓眼窩更深陷,凡是能用紙筆畫出來的都做得到。」他解釋那種電腦軟體的功能和用途。「可是那不是畫圖,」他說,「不是藝術。」

他笑了,我問他笑什麼。

「聽聽我剛剛用的字眼,」他說,「每次埃萊娜說我的工作是藝術,我總是糾正她。現在我開始覺得她是對的。跟你說,我幫那位歐洲老太太畫的人像,跟我以前的工作都不同。你知道她嗎?是個埃萊娜的顧客,她的家人都死在集中營了。」

「埃萊娜跟我提過。我不知道你已經開始替那個老太太畫了。」

「到目前為止見過兩次面,這是我這輩子干過最累的工作了。她不記得任何一個人的長相。」

「那你怎麼可能畫得出來?」

「哦,記憶就在那裡,但如何探索和挖掘是一個問題。我們從她父親開始。他長得什麼樣子?問不出什麼來,因為她也沒有答案。她最多只想得起他很高。好吧,那他是個什麼樣的人?他很和善,她說。好,於是我開始畫。他的聲音很低沉,她記得。我又多畫了一些。有時候他會發脾氣。好,現在我就畫了一個有低沉嗓音正在發脾氣的高個子和善男子。到了夜裡,他會坐在廚房餐桌邊記賬。好,太棒了。就畫下這個情景吧。然後我們繼續,偶爾我們得停下來,因為她哭了,或者她看不見紙上的圖像,或者就是累了。相信我,等到畫出來,我們兩個都累垮了。」

「於是最後你畫出了一張臉?」

「最後我畫出一張臉來,」他說,「可那是誰的臉?看起來像那個被送進煤氣室的男人嗎?我怎麼知道。我只知道,這幅畫出自她的回憶,而她得到了一張對她有意義的圖畫,所以又有什麼差別呢?那幅畫看起來跟照片一樣好嗎?這個嘛,說不定更好。那是藝術嗎?」他聳聳肩,「我得說,我認為是。」

「那這個呢?」

「你說這傢伙?」他往前傾,吹掉畫像上的一些橡皮擦屑,「這個不必是藝術,他長得也不藝術。」

我去複印店把那幅畫像複印了兩打。我覺得畫得很像。底稿我交給埃萊娜,不過告訴她不必掛起來。我交給TJ一份副本,他拾抬眉毛,宣布說肖特是個難看的痞子。

接下來幾天里,我拜訪了大部分俱樂部會員,有的去過格魯利奧家,有的沒有。沒有人同意TJ的意見,但也沒有人認出肖特是個失散多年的表親之類的。

「他長得實在很平常。」鮑伯·伯克說,「不是那種在人群中會特別起眼的臉。」

他們有幾個人說他看起來好像很面熟。路易斯·希爾德布蘭德告訴我,他以前可能見過肖特,不過也很難說。「這個城市每天會見到的人太多了,」他說,「只要在曼哈頓中城走幾找街,你眼前經過的人會比一些小城居民一整年看到的還要多。高峰時間走過大中央車站,你會看見幾千個人,可是卻沒有真正看到任何一個。我們會真正看見幾個人?無論有沒有意識,我們會看見的有幾個人?」

在硬漢雷蒙德·格魯利奧商業街住宅的起居室里,他斜乜了一眼那張畫像,然後搖搖頭。「他看起來有點眼熟,」他說,「可是印象很模糊。」

「我一直聽到這樣的說法。」

「很瘋狂,是吧?他恨我們恨得願意付出一生來殺掉我們。因為他不是那種某天早晨醒來覺得不痛快就拿一把槍衝進郵局的人。這是一種花上一輩子的工作。」

「沒錯。」

「而我們看著他,」他說,「唯一能說的只是他看起來有點眼熟。他會是誰?怎麼會認識我們?」

「你可能會從什麼地方想起他?」

「不知道,我們唯一會聚在一起是每年一度的晚餐。或許他曾是坎寧安餐廳的侍者,我們說過那時他該是幾歲?十六歲嗎?那他不可能是侍者。說不定只是打雜的小工。」

「說不定你們剋扣了他的小費。」

「不,我們不可能做這種事情。我們這些人很慷慨的。」

紐約當地的「美國一百家餐廳和飯店工作者聯盟」的辦公室是在第八大道,離餐廳街只有兩個街區。我跟那裡一個名叫格斯·布朗的男子談,他聽到我想尋找一個二十年前就歇業的餐廳里的職員,對這個想法嗤之以鼻。「餐廳工作今非昔比了,」他說,「尤其是侍者工作。以前的侍者都是做一輩子的,他們知道顧客的名字,也知道該如何服務。現在的侍者是哪來的?都是演員。『我名叫司各特,與您共享美妙的用餐經驗。』猜猜看有多少比例的從業人員在『演員平等權力協會』也有檔案資料?」

「我沒概念。」

「比例高得很,」他說,「記住我的話,你出去想吃一頓飯,可是卻碰到一場試演會。」

「那種老式牛排屋的員工流動比率,應該沒那麼高吧?」

「嗯,你說對了,可是這種餐廳還剩下多少?還剩下加樂凡,老家園,還有金氏小館,路格餐廳,史密斯餐廳,還有華西斯、沃倫斯基,還有——」

我說:「一般侍者傾向於會待在相同類型的餐廳,對不對?」

「我剛才告訴過你,他們根本還不見得會留在這一行呢。」

「但是老式的侍者,比如一個人在坎寧安餐廳做過,餐廳歇業後,他可能就會去你提過的那類地方找工作,你不覺得嗎?」

「除非他嚮往去三十一種冰淇淋店給顧客挖巧克力加棉花糖的口味冰淇淋。不過沒錯,通常你會傾向於待在對你而言性質熟悉的餐廳。」

「所以如果想找某個曾在坎寧安餐廳工作的人,就該先去找找你剛剛提過的那些地方。」

「應該是。」

「但我自己實在不知道該怎麼開始,」我說,「我得花好幾天跑遍全市,設法去說服人們給我一點時間。反過來說,一個像你這樣人面熟的人,可能只要打幾個電話就可以搞定。」

「嘿,」他說,「我有活兒要干,你懂我意思吧?」

「懂。」

「我不能坐在那兒打電話,旁敲側擊,詢問他們二三十年在哪兒工作過。」

「你可以替節省我很多時間,」我說,「時間就是金錢。我並不打算白要你這些消息。」

「哦,」他說,「那就另當別論了,不是嗎?」

第二天我打電話給格魯利奧,告訴他我找到兩個一輩子都在給顧客端牛排大餐的人。「他們都在坎寧安餐廳工作到那兒關門為止,」我說,「其中一個是四十幾年前在那兒從打雜小工干起的。」

「那我們第一次聚會時他一定也在,」他說,「基督啊,他一定也參加過上一章的幾次聚會。」

「不過他沒認出那張畫像。另一個人也沒認出。另外那個其實年紀還要更大一點,但他是一九六七年才開始在坎寧安餐廳工作的。後來換到老家園餐廳,做到三年前的九月退休為止。他們兩個的說法都一樣。」

「說了些什麼?」

「說他看起來很眼熟。」

「哦,耶穌啊,」格魯利奧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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