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五章

馬丁·班扎克摘下他的無邊眼鏡,朝鏡片哈氣,然後用手帕輪流擦拭。擦到滿意了之後,他把眼鏡戴上,憂鬱的藍色眼珠望向我。

「你應該了解我們能僱到的是什麼樣的人,」他說,「我們的警衛工作,時薪只比最低工資高一兩塊錢,這種工作不需要經驗,也不太需要什麼技巧。我們理想中的員工,是那種想賺點小錢補貼退休金的退休警官,不過那種人通常都有辦法找到更好的工作。

「我們碰到過一些失業者,想暫時湊合著找個工作,等著看還有沒有更好機會的人。通常都很認真,可是不會幹太久。還有些員工待在這裡,只因為他們沒法找到更好的工作。」

「你們會對員工進行怎麼樣的調查?」

「只有最低程度的。我盡量不要僱用到有重罪前科的人。畢竟,這是保安工作,你總不會雇一隻狐狸去看守雞棚,對不對?可是很難避免,我可以利用電腦進行調查,但是如果姓名太大眾化怎麼辦?『問:威廉·約翰遜在紐約州各個監獄服過刑嗎?』哦,說不定隨隨便便就有半打威廉·約翰遜在這個州的監獄坐過牢,那我能查出什麼?如果有個人來應徵,說他名叫威廉·約翰遜,我怎麼好意思開口問這是不是他的真名?如果他掏出社會福利卡和駕照,我除了接受,又能怎麼辦?」

「你不會叫他們留下指紋記錄?」

「不會。」

「為什麼?」

「查指紋太花時間,」他說,「等我從華盛頓特區那邊拿到報告,大概都已經過兩三個星期,應徵的人早都找到別的工作了。」

「難道你不能暫時僱用他們,如果指紋報告有問題,再請他們走路?」

「可靠偵探社是這麼做的嗎?唔,我相信你們的服務收費比較高。你們是曼哈頓的公司,地址也在高級區。如果顧客負擔得起你所有的開支,那一切都沒問題。」他拿起一支鉛筆,用橡皮那端在桌上敲了敲。「我可沒法讓我一半的員工去調查另一半員工,」他說,「那樣的話,我馬上就會倒閉。」

我沒吭聲。

「兩年前,」他說,「有人來應徵,我們都會記錄指紋。你知道後來怎樣?」

「來應徵的人變少了。」

「一點也沒錯。沒有人願意接受這些煩瑣又不尊重人的程序。」

「尤其是那些條件不錯的人,」我說,「對他們來說,這種事情特別煩瑣,也特別不尊重。」

他盯著我看。「而且那些不付贍養費的,」他說,「或者那些開空頭支票的。還有,沒錯,曾經因為吸點毒品或犯過一些輕罪因而坐過牢的。在某些地方長大,不太可能沒被拘捕、留下指紋記錄。這類人在我們這裡工作,其實都幹得相當好。」

我點點頭。我憑什麼批評他,又憑什麼管他怎麼經營他的公司?他開除喝酒的人,只因為那會對他的顧客造成困擾。但哪個顧客會因為看守他倉庫的警衛曾經沒付孩子的教育費,或者曾經賣一公斤可卡因給便衣警官而覺得困擾?這些罪是你從警衛身上聞不到、也無法從他走路的腳步上看得出來的。

「還是來談肖特吧。」我說。

肖特的檔案里有他的應徵時的申請表格,還有他工作時間和支取薪水的記錄。我問起為什麼沒有他的照片,不是所有員工都應該有照片的嗎?

「當然,」他說,「我們需要一張用於證件的照片。就在這裡拍,站在牆壁前面。這個背景很不錯。」那照片哪兒去了呢?我得到的答案是,貼在證件上頭了,肖特辭職時應該已經繳回證件,而且照慣例也已經銷毀了。

「他繳回證件了嗎?」

「大概吧。」

「銷毀了嗎?」

「應該是。」

「那底片呢?」

他搖搖頭。「我們是用拍立得。每個人都是用拍立得拍照。你總希望證件馬上做好,免得還要等照片沖洗出來。」

「所以沒有底片?」

「沒有。」

「你們只拍一張?不會多拍一張備用?」

「其實有的。」他說,然後翻著檔案,「好像不在這裡。一定是歸檔時放錯了。」

或者可能被肖特拿走了,我心想。或者一開始他就拿走了,因為馬丁·班扎克管理公司的方式似乎不是太嚴格。

我又看了一眼那份申請表格。肖特於一九九二年七月來應徵這個工作時,地址同樣是在九十四街。

一九九二年七月?

我跟班扎克確定一下日期,艾倫·沃特森遇害時,肖特已經在這裡工作七個月了嗎?

「是的,而且他很穩定,很可靠,」他說,「這就是為什麼他第一次出事時,找願意破例饒過他。」

「喝酒的事情。」

「對。他一定很羞愧,因為他根本沒有找借口辯解,只是垂著頭,等著我炒他魷魚。可是他的記錄太好了,而且也做了七個月,所以我給了他第二次機會。」他皺皺眉,「第二次他再犯,當然,有客戶打電話來抗議,我就只好請他走路了。」

七個月。耐心等待,等著時機到來。

我拿起那份申請書。「我需要一份複印件,」我說,「這附近有複印的地方嗎?」他說他有台式複印機,可以替我印。他走進另一個房間,印好後走出來,可是卻在手上拿了一會兒沒給我。

他說:「我不太明白這是怎麼一回事。如果肖特知道什麼,如果他消失只是為了躲避那個殺害沃特森的人,」——這是我編出來跟他解釋的借口——「不是可以從警方那邊查到他的照片嗎?」

「照理說是這樣,」我說,「但是肖特好像是用化名,這份申請書上的資料可能大部分都是假的。如果我能讓他避免被警方注意——」

「哦,那當然。」他說,「那樣是最好。」

他根本不存在。

他有一張紐約州的駕駛執照,申請書上也登記了號碼。但是車輛所沒有他的記錄,他寫的駕照號碼也根本不存在。社會福利卡號碼倒是真的,但卻是屬於堪薩斯州恩波利亞鎮一個州立農場的人,名叫班尼特·岡納森,而非詹姆斯·肖特。

如果班扎克給他的員工記錄了指紋,我的工作就會輕鬆很多,就算他留下指紋只是歸檔、不派任何用場都可以。稍早時候我派TJ留下來監視他的公寓,自己去熨斗大廈跟可靠偵探社的沃利·唐借了一套采指紋的工具。稍早離開肖特公寓的時候,我曾經像班禮克對他的眼鏡哈氣那樣,朝著肖特的電話聽筒哈氣,可是沒看到任何指紋。不過電話聽筒不會是那個房間裡頭唯一會留下指紋的地方。

但回到東九十四街,我朝著電話、窗戶、洗臉池、床頭板、床邊踏板、屏風,還有各種看起來有可能的地方都噴了采指紋的白粉。結果什麼都沒有,連個斑點都找不到。

「他清乾淨了。」我告訴TJ,「他有意把這個房間的所有地方都擦得乾乾淨淨。」

「這傢伙有潔癖。」

「這傢伙是個兇手,」我說,「他在二月殺了沃特森,然後幾天前殺了海倫·沃特森,還有——耶穌啊。」

「怎麼了?」

「海倫·沃特森,」我說,「有一回我跟他聊,他問我有沒有聯絡到海倫·沃特森。他怎麼知道她叫海倫?我從沒跟他提過的。耶穌啊,他追蹤他們多久了?」

現在我得到答案了。

他追蹤艾倫·沃特森至少有七個月了,從他開始為科羅納保安公司工作,直到他逮到機會,把刀子插進那個農產品批發商的心臟為止。天知道這段時間他有過多少個好機會,但他一點都不急,他從容地靜候時機,只是等著,讓期待的情景出現。

然後,等到他終於發動攻擊,他還有機會借著發現屍體並報警,取得額外的滿足。就像縱火犯回到現場看消防隊員與他放的火奮戰。然後,了不起的是,他又繼續把原來的工作幹了六星期,才設計讓自己被開除。

所以我知道,他喜歡慢慢等待有利時機,我也知道,如果他願意的話,可以在很短的時間之內行動。星期五晚上我見過他,一天之後沃特森的遺孀就死了。又過了兩天,格里·比林斯在計程車后座被射殺。

哦,他真是太聰明了。

可是他到底是誰?

我打電話給雷蒙德·格魯利奧,告訴他最新的情況。「我覺得自己真像個該死的笨蛋,」我說,「我發現那個狗娘養的,可是又失去了他的蹤跡。」

「當時你不知道自己發現了些什麼。」

「的確。他知道,而我不知道。他要我,那個混蛋。他是貓,而我是只超級笨老鼠。你想知道我幹了什麼蠢事嗎?我帶那個狗娘養的去參加匿名戒酒協會。」

「不會吧。」

「他因為喝酒被開除,過得很不體面,而且他就像準備跌到谷底的醉鬼四處尋尋覓覓。我找不出任何理由不跟他提起戒酒協會的事情,而當我跟他談到這個話題,他戲演得很成功,一副有興趣卻又不免提防的樣子。我必須說,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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