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三章

於是我告訴他三十一俱樂部的故事。講了很久,聽完之後,米克開始沒說什麼。他給杯子重新添了酒,然後舉起來迎著燈光。

「我還記得坎寧安餐廳,」他說,「他們的牛排很好,而且吧台給的酒分量也足。每次我回想起那些已經消失的店,那些已經消失的人,我就不明白時光是什麼,一點也不明白。」

「嗯。」

「沙子穿過沙漏,你手上會暫時抓住一些東西——任何東西——可是又消失了。」他嘆了口氣。「他們第一次聚會是什麼時候?三十年前?」

「三十二年前。」

「那時我二十五歲,還是個蠢貨。他們絕對不會邀我加入俱樂部,任何像樣的組織都不會邀請我。但是如果他們開口,我會加入這種俱樂部的。」

「我也會。」

「而且聚會絕不缺席,」他說,「站在一起,耐心見證,等著那個帶大斧頭的人到來。」

「帶著什麼的人?」

「那是我想像中的死神,」他說,「一個上身赤裸,臉上戴黑面罩,手提大斧頭的男人。」

「埃萊娜會說,你上輩子就是死神,而你剛剛描述的,是個劊子手。」

「誰能說她不對呢?」他搖搖那顆大腦袋,「沙子穿過沙漏。埃蒙·多爾蒂,操他媽斯基伯里鎮之禍,現在坐在吧台高腳凳上,看著時光從眼前流逝而去。他就戴著他那頂小帽子,喝著他的兩品脫啤酒,比高爾韋·羅斯那個兇殘的小混蛋活得久,也會此我們所有人活得久。」他又喝了一口威士忌,「一長串的死者。」

「那是什麼?」

「哦,那是一個故事。你知道巴尼·奧戴嗎?他去過莫里西酒吧。」

「我沒在那兒碰到過他,」我說,「不過我以前在第六大道時認識他,他在西三十街一家酒吧當經理,有現場演奏,偶爾他會上台唱首歌。」

「他的歌喉好嗎?」

「我覺得不比任何花錢請來的歌手差,我也常在獅頭酒吧碰到他,他怎麼了?」

「這是一個傢伙清醒的時候告訴我的故事,」他說,「好像是巴尼的老母親住院,他去陪她,老媽媽就告訴巴尼,她已經準備好要死了。她說,我這一生很美好,享盡了人間歡樂,我不希望以後靠儀器維持我的生命,讓針管插進我體內。所以親我一下,巴尼,我的乖兒子,她說,你一直是一個母親所能夢想最棒的兒子,請大夫拔掉電源,讓我走吧。

「所以我們的男主角就親了她一下,然後去找大夫,坦白把母親的要求告訴他。那個大夫剛工作沒多久,非常年輕,巴尼看得出來他完全沒有處理這類事情的經驗。他想的是延長生命,而非縮短。他很困擾,巴尼人很好,但他儘可能用威脅的口氣,好讓那個大夫不要再猶豫。

「『大夫,』他說,『別緊張,你要做的事情沒那麼可怕。大夫,我告訴你一件事,我們奧戴家族的人就是來自一長串的死者。』」

外頭風很大,雨撲在窗上。我看看外頭,有車子經過,燈光映在濕漉漉的人行道上。

「很棒的故事。」我說。

「自從我聽過這個故事,」他說,「這句話就一直忘不掉,我們不都全是來自一長串的死者嗎?」

「是啊。」

「你那個俱樂部的故事讓我想起這句話。三十一個人,一個接一個走向自己的墳墓,剩下的最後一個就再重新開始一個俱樂部。這一長串的死者,可以上溯到好幾世紀。」

「據說可以上溯到巴比倫時代。」

「再上溯到亞當時代,」他說,「上溯到第一條長出雙手掙紮上岸的魚。是哪個混蛋殺了那些俱樂部的人嗎?」

「看起來是這樣。」

「你知道是誰嗎?」

「不知道,」我說,「我查不出來。有可能是他們其中之一,也可能不是,反正我也無從知曉。一開始他們有個人給了我一筆錢,我很努力地去查,可是我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麼有用的事情。現在他們一起出資給了我更多錢,我收下了,可是還是不知道自己該怎麼去賺這筆錢。」

「你會找到他的。」

「我不知道該怎麼找。我甚至不知道接下來該怎麼辦,一點頭緒也沒有。」

「只要耐心等待就行了。」

「等待?」

「還剩幾個人?十四個?」

「十四個。」

「慢慢等吧,」他說,「到最後只剩一個人的時候,把他抓起來就行了。」

過了一會兒,他說:「華盛頓特區有個紀念碑,是一面牆,上面有所有越戰陣亡將士的名字,你看過嗎?」

「只看過照片。」

「我曾想,可他媽的我幹嗎跑去那兒看?我知道那個紀念碑什麼樣子,也知道丹尼斯的名字。如果我想要的話,可以把丹尼斯的名字刻出來,掛在我自己的牆上。但是有個我無法解釋的原因,促使我去看那個紀念碑。

「我乘火車去,下車後從火車站叫了計程車,跟司機說我想去看越戰紀念碑。離車站很近。那只是一面牆,你知道,形狀很簡單。不過你說你看過照片,所以你已經知道它的樣子了。

「我看著那面牆,開始看上面的名字。『一長串的死者』,那真的是一長串的死者。幾千個名字沒有特別的順序,其中只有一個名字對你有意義而已,所以我幹嗎看其他人的名字?又何必想在那麼多名字裡面找到丹尼斯的呢?

「我不小心聽到有個人告訴另外一個人怎麼查一個特定名字的位置,所以我就停止看那些名字,去查指南,看他的名字在哪裡。我很怕他們會漏掉,但沒有,查到了,完全沒問題。我在牆上找到了他的名字。只有名字而已,丹尼斯·巴盧。

「我看著那個名字,」他說,「喉頭開始哽咽,覺得胸口發脹,好像挨了一拳似的。他名字的字母在我眼前模糊了,我得眨眨眼才能看清楚,我想我大概掉眼淚了。打從懂事以後,我就沒哭過。我教自己挨我爸揍的時候不能哭,這一課我學得很好。我很高興那天掉了幾滴淚,但是從此再也沒哭過了,我心底已經沒有淚,早都流干化為塵土了。

「但是我沒法離開那面操他媽的大紀念碑,我一次又一次看著他的名字,然後又看看排在他前面和後面的名字,然後我一路走下去,看了更多名字。我在那裡待了好幾個小時,看了幾個名字?沒法告訴你。而且好幾次,我又回去找他的名字,再看一遍。

「我本來打算在華盛頓特區過夜的,好好觀光一下。我在白宮對面的一個飯店預訂了房間,可是最後卻在紀念碑那兒待到太陽下山。然後我走到一家酒吧,進去喝杯酒。接著又去另一家酒吧,再喝一杯,最後我買了一瓶酒,叫計程車回聯合車站。

「我乘最近的一班車離開,直到特拉華州的威明頓站,才把那瓶酒打開。我喝了一口,到了紐約時,瓶子已經空了。另外我大概也喝了不少水。在賓州車站,我就叫了計程車直接來店裡,安迪·巴克利正在等我,說有個朋友從布朗克斯打電話來,叫我們得去找一個人,曾有人看見他走進崗山路附近的一幢房子里。

「於是安迪開車和我一塊兒到崗山路,找到那個傢伙,我就空著兩手把他揍得半死。」

「告訴我,」他說,「你父親是什麼樣子?」

「我不能肯定自己了解他。我還沒成年他就過世了。」

「他以前也是警察嗎?」

「哦,老天,不是。」

「我還以為你們有家族傳統。」

「一點也沒有,他做別的行業。」

「他喝酒嗎?」

「喝酒是他做過的很多事情之一,」我說,「大部分時間他都替人工作,但有幾次他也自己做生意。我記得最清楚的是開過一家鞋店,就在布朗克斯,那是一幢兩層樓的房子,我們就住在鞋店樓上。」

「他在樓下賣鞋子。」

「大部分是兒童鞋。還有工作鞋,那種工地穿的鞋尖鑲鐵的靴子。那是個小鞋店,人們會一年帶小孩來鞋店買一次新鞋,店裡有個X光機器,站在上面,就可以測出你的腳骨大小,看你是不是該換新鞋了。」

「難道不能捏捏鞋尖,看腳趾是不是抵得太靠前嗎?」

「我想是可以,而且我猜這就是我們現在再也看不到那種機器的原因。不知道那些X光對腳會造成什麼影響,當時沒人會擔心這個,不過當時也沒人擔心石棉會致癌。」

「如果你活得夠長,」他說,「你就會發現地球上每樣東西都對你沒有好處。那個店後來怎麼樣了?」

「我猜是倒閉了,或者是他賣給別人了。有一天我們得搬家,那是我最後一次看到那個店。幾年後我回去找,整條街都不見了。要拓寬布朗克斯快速幹道的時候,房子都拆掉鋪成道路了。」

「你從小在布朗克斯長大的?」

「我們常常搬家,」我說,「布朗克斯,上曼哈頓,皇后區。我外祖父母住在布魯克林區,有幾次我父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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