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二章

「他剛走,」伯克說,「才出去不到十五分鐘,但是還會再回來。他提過你可能會來。」

「是嗎?」

「你應該等他回來,他不會出去太久的。我剛煮了咖啡,看你要不要。」

他替我倒了咖啡,我端著去米克和我平常坐的地方,就在角落裡,塔拉莫愛爾蘭威士忌廣告鏡子下的那張桌子。旁邊的桌子上有一份別人看過的《郵報》,我打開來翻到體育版看專欄,對那些字句的專註程度不比剛剛看電影時強,過了一會兒,我放下報紙,又想打電話去給詹姆斯·肖特了。現在打去會太晚嗎?我正在想的時候,門打開,米克·巴盧走了進來。

他就站在門邊,頭髮被雨淋得貼在頭皮上,衣服都濕透了。他看到我,臉色亮了起來。「老天,」他說,「我不是說過你今天晚上會來的嗎?不過你可真挑了一個好日子。」

「我來的時候,雨才不過像濃霧一樣。」

「我知道,我剛剛就在這種天氣里出門的。愛爾蘭人說這種天氣很溫柔。結果操他媽的最後就變成傾盆大雨了。」他兩手相互搓著,在舊瓷磚地板上跺了跺腳。「我去把這身濕衣服換掉。這個時候要是感冒了,他媽的得拖到聖誕節才會好。」

他走進後面的辦公室。偶爾他會在裡面的綠皮沙發上過夜,橡木衣櫥裡面也有一些換洗衣服。裡面還有一張書桌,外加一個龐大的莫斯勒保險箱。保險箱里一向放著很多現金,我不相信那個箱子會有多難撬開,不過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人蠢得敢到這裡來偷。

幾分鐘後,他走出辦公室,頭髮梳得整整齊齊,換了一件顏色鮮艷的運動襯衫和寬鬆長褲。他和一名玩飛鏢的人說了幾句話,又輕輕拍了拍一個戴著布帽子的老頭的肩膀,然後走到吧台後面給自己倒酒。他先很快地喝了一杯,驅走寒意,我幾乎可以感覺到那股暖流從心口向外四散開來,提供慰藉,溫暖他的身體和靈魂。然後他又把杯子加滿,連同另外一杯給我的咖啡一起端過來。

「這樣好多了,」他邊說邊在我對面坐下來,「真可怕,這種夜晚被叫出去解決事情。」

「希望你解決了。」

「啊,沒什麼大不了的,」他說,「有個小鬼賭博輸了點錢,寫了一張借據。然後他覺得他是被詐賭,就下定決心不還債了。」

「然後呢?」

「然後他的債主就把他的借據賣掉。」

「賣給你。」

「沒錯,」他說,「我想這個投資不錯,像是買抵押品似的,折扣很多。」

「你是付現金買的?」

「是啊,然後我派安迪·巴克利去跟那個小鬼談。你知道嗎,那小鬼還堅持說他是被詐賭的,所以不管借據在誰手上,都沒有欠債這回事。他說沒什麼好商量的,他已經下定決心了。」

「那你怎麼辦?」

「我去看他。」

「然後呢?」

「他就改變心意了。」米克說。

「他打算要還錢了?」

「已經還了。所以你可以說,這是個明智的投資,利潤相當誘人,而且很快就回收了。」

我的朋友米克是個大塊頭,又高又壯,那顆腦袋放在復活節島上的風化岩頭裡面也難以分辨出來。他有一種原始而堅韌的氣質,多年前,莫里西夜間酒吧一個聰明的傢伙曾形容說,英國的史前巨柱群看起來就像米克和他兄弟們圍成圓圈站在一起似的。

當初這個形容是很貼切,但如今他好像是貴族裔的最後一脈香煙。四十和五十年代,兇悍的愛爾蘭罪犯曾狂飲、爭鬥、發展壯大,最早可追溯至南北戰爭之前。當時各種幫派林立——高弗斯家族、羅德幫、帕羅黨,還有葛利羅家族幫。很多幫派頭目也是酒館老闆,其中包括馬利特·墨非和「神父」帕迪,還有奧尼·馬登。他們就像過去紐約的各個族群一樣快樂地墮落,如果不是那麼貪杯的話,應該會在這個城市留下更多痕迹。根據米克的說法,上帝創造威士忌是為了不讓愛爾蘭人接管全世界,我想也必定讓「地獄廚房」的流氓沒能接管紐約市。

幾年前,一些報社記者開始稱現在的這批人為「西部幫」,等到這個說法流行起來,卻很難找到符合的人物了。這附近的壞蛋大半走光了——有的死於酒精或暴力,有的在紐約某個監獄被終身監禁,有的在曼哈頓州立醫院裡等死。有的結了婚,住在新澤西的郊區,變得又肥又傻,去汽車行騙點錢,在教堂的資金籌集會上作假,或者整個星期都在為岳父工作,然後周末大醉一場。

米克的母親來自愛爾蘭梅約郡,父親來自法國馬賽附近的一個漁港,他喝威士忌像喝水一樣,是個職業罪犯,一個殘忍的殺手。他會穿上父親傳下來的屠夫圍裙展開一個屠殺之夜,然後穿著同一條圍裙去參加次日清晨聖伯納德教堂的屠夫彌撒。很難理解我們怎麼會成為朋友,我也無法解釋我們共度的那些漫漫長夜,彼此的故事就像水或威士忌一樣流瀉出來。他會為我們兩人乾杯,一次又一次的用十二年的詹姆森牌威士忌加滿玻璃杯。我則陪在旁邊喝咖啡,或可樂,或蘇打水。

或許就像詹姆斯·費伯說的,這對我而言,是一種不會醉的喝酒方法,可以重新捕捉酒館的甜美氣氛,卻不必冒著肝臟受損的危險。或許,就像埃萊娜猜想的,我們兩人冥冥中是宿命相連,已經不知相連了幾輩子了。或者,就像我偶爾想的,米克是我未曾擁有的哥哥,也是我沒有踏上的那條路。

也或許,我們只不過是喜歡在安靜房間裡面講講故事,以此度過漫漫長夜的兩人男人。

「你還記得,」他說,「前年我去了一趟愛爾蘭。」

他的律師馬克·羅森斯坦送他出國,以避免被法庭傳喚。「我本來要跟你一起去的,」我提醒他,「可是正好有事。」

「啊,我們兩個一定會把那些小妞給迷死。愛爾蘭是個奇怪的民族,我告訴過你帕迪·米漢的酒吧嗎?」

「沒有。」

「帕迪·米漢在西柯克郡開了一家酒館,」他說,「我相信一定很不錯,雖然當時我沒親眼看到。不過他有個住在波士頓的叔叔,老傢伙死的時候,聽說留下了一大筆遺產。」

「我想是留給帕迪的。」

「沒錯,而且他有生以來第一次表現得有點生意頭腦。他把錢全拿來整修那個酒館,牆板換上松木,裝上枝形吊燈,而且還可以調整燈光明暗,大門上方掛了一個大招牌,很引人注目,幾英里外就看得到。」他面露微笑,津津有味地回憶著,「他還在木頭地板上鋪了很精緻的油氈布,買了新桌椅,真的是不惜血本。但這家小鄉村酒館最了不起的,就是店鋪後方兩扇並排的木頭門,上面寫著古愛爾蘭文。一扇上面漆著FIR,表示『男用』;另外一扇漆著MNA,表示『女用』。上頭還各有一個男生和女生的側面剪影,就和機場洗手間看到的那種是一樣的,免得遊客看不懂古愛爾蘭文。」

「他好好整修了廁所。」

「啊,你是這麼想的,對吧。帕迪·米漢這傢伙本性不改,等到你走進任何一扇門,不管是FIR還是MNA,你就會看到眼前還是同樣那片五英畝的地。」

他又講了另外一個愛爾蘭的故事,讓我想起幾年前發生在綠寶石會晚宴上的一件事情。我們就這麼有一句沒一句地聊著,外頭的大雨還在下。

「我告訴過你丹尼斯和那隻貓的故事嗎?」他問。

「我不記得。」

「要是講過的話,你一定會記得的,」他說,「就算你喝醉了,也不會忘掉的。哦,那時丹尼斯還是個小鬼。」

「我記得丹尼斯。」

「我們從小被管得很嚴,你知道。我是唯一學壞的,法蘭西斯後來成為神父,現在在奧勒岡賣汽車,變化真大,呃?約翰在白原 ,是那個操他媽社區的領袖。」

「他是律師對不對?」

「房地產律師,每次早報上有我的新聞,都讓他早餐吃不下。」他的綠色眼珠因思考而發亮。「而丹尼斯,」他說,「就是那種所謂快樂幸福的小孩,心地善良又光明。當然他喜歡喝酒。」

「當然。」

「他喜歡喝幾杯。剛從高中畢業,他就去鐵路快遞公司做事。在他們的中央倉庫,午夜到早上八點,每星期五天。他從來沒請過假,而且從他一上班直到清晨時分離開,也從來沒有不沾酒。他們上夜班的每個人都喝很兇,不喝酒就偷東西,不偷東西時就在計畫接下來要偷什麼。那家公司現在倒了,不必是天才也可以告訴你為什麼會倒。」

「我想是。」

「不過那裡發生過最絕妙的事情,」他說,「就是那隻貓。有個女士有一隻獲過獎的貓,我相信是波斯貓,反正就是那種長毛的品種。她有一個為那隻貓特製的細條木籠子,送到收貨站,打算運到加州去。」

「他們偷了那隻貓?」

「沒有,誰要偷貓啊?他們只不過是把那籠子亂摔,那個精緻的木籠子就摔散了,那隻貓站在散開的木條堆里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