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二章

商業街的長度只有兩個街區。在布里克街往南一個街區處,由第七大道朝向西南斜伸出去,與巴洛街平行。第一個街區是的街道兩旁都是三層樓高的紅磚建築,屬於聯邦政府機關。大部分都是住宅,但一樓有些是出租店面。有個櫥窗掛著律師的招牌,下面還有一個小牌子,上面寫著「我也涉獵古董」,櫥窗里是一些古董和文物。隔兩戶是一家健康食療法餐廳,菜單上有豆腐、海藻,其他還有什麼則沒有提起。

經過貝德福德大道之後,就到了商業街的第二個街區,這兒的建築風格更加多樣。不同高度、形狀、風格的建築擠在一起,就像高峰時間地鐵車廂里的拉環一樣。而街道則好像對於這種風格的突變感到困惑似的,在街區盡頭忽然向右急轉彎接上巴洛街,在此戛然而止。

櫻桃巷戲院就位於這個突然轉向之前的街區中段,雷蒙德·格魯利奧的房子有四層樓高,兩扇窗戶很寬,位於一排住宅的最尾端,另一頭接著一排較寬矮的建築。我爬上一段階梯,門上有個獅頭形狀的銅門環,我正要去抓門環的時候,看到了門鈴,於是把手移過去按了門鈴,不知道有沒有響,總之我沒聽到那扇厚重的門後沒有任何聲音。正打算回去敲門環的時候,門從裡面打開了。是格魯利奧本人。

他是個高個子,大約六英尺三三寸,瘦骨嶙峋。頭髮原本是黑的,如今已褪成鐵灰色,而且長過衣領,肩膀上搭著一片捲髮。時光就像漫畫家的筆在他臉上留下痕迹,加長了他的鼻子,凸顯了他的眉骨,讓他的兩頰更凹陷,下巴更突出。他打量著我,然後燦然一笑,好像看到我真的很高興,好像有人對這個世界開了個超級大玩笑,而我們兩人就身處這個笑話之中。

「馬修·斯卡德,」他說,「歡迎,歡迎。我是雷蒙德·格魯利奧。」

他讓我進門,一面道歉著說家裡很亂。其實對我來說還好,那種亂還不至於讓人不舒服——嵌入式的書櫃里書多得擠不下,都堆到地板上了,有扶手的單人沙發椅上放著一疊雜誌,維多利亞式的沙發椅背上搭著一件西裝外套,同一套的西裝褲則穿在他身上。他上身穿著一件白襯衫,領口敞開,袖子卷了起來。腳上套了一雙涼鞋,勃肯牌 的,看起來很怪,因為鞋子裡頭還穿著一雙和那套黑色細條紋西裝搭配的黑色襪子。

「我太太在薩格港 ,」他解釋說,「明天下午我要去跟她會合,然後星期一早上再趕回來出庭,除非我打電話告訴她我工作太多了忙不完。我有可能真的會打,趕出城去度周末,然後再趕回來,這樣到底有什麼意義?這樣就算是休息嗎?」

「有些人一向如此。」

「有些人會去參加拉卡車比賽,」他說,「有些人會拉朋友參加安利的直銷。有些人相信地球是個中空的球體,裡面那層發展了一整套的文明。」他說著聳了聳肩。「有些人就是不斷結婚。你結婚了嗎,馬修?」

「實質上結了。」

「實質上,我喜歡這個說法。我可以叫你馬修嗎?」我說沒問題,「你叫我雷蒙德就行了。『實質上』,我想意思就是住在一起吧?哦,你是個沒執照的私家偵探,為什麼不能當個沒執照的配偶呢?我猜你之前結過婚。」

「沒錯,結過一次。」

「有孩子嗎?」

「兩個兒子。」

「我猜都長大了吧?」

「是的。」

「我結過三次婚,」他說,「跟三任太太都有孩子。我現在六十四歲了,可是有個女兒今年三月才滿兩歲,而她有個下個月就滿四十歲的哥哥。他真差不多可以當這個小妹妹的祖父了。天哪,我有個三代同堂的家庭。」他搖搖頭,一副苦惱的樣子。「等到我八十歲,」他說,「還得付小孩的大學學費。」

「據說這樣會讓你保持年輕。」

「那是自我解嘲,」他說,「都忘了給你倒飲料了。你要喝什麼?」

「無味蘇打水就行了,謝謝。」

「畢雷 行嗎?」

我說很好。他在餐室的餐具架邊倒飲料,兩個玻璃杯都裝了畢雷礦泉水,他自己那杯里加了愛爾蘭威士忌。我認得那個酒瓶的形狀,是詹姆森牌特級的。我認識的人里,唯一也喝這種酒的人是個職業罪犯,在地獄廚房 開了家酒館。他喝的時候是不加蘇打水的。格魯利奧把飲料拿到前面房間來,騰出一張椅子給我,然後自己坐在沙發上,長長的腿撐著。「馬修·斯卡德,」他說,「前幾天我聽到你名字的時候,覺得完全陌生。其實我很意外,我們過去幾年所走的路居然沒有交會過。」

「事實上,」我說,「有的。」

「哦?別告訴我你當過我的證人。我總說我絕對不會忘掉任何一個有敵意的證人。」

「我從沒被傳喚去替你的案子作證。不過我曾在刑事法庭大樓和那附近幾個餐廳見過你,里德街的羅吉尼餐廳,還有公園道的一個小法國餐館,現在已經沒了,我忘了店名。」

「我也忘了,不過我知道你說的那家。」

「還有,幾年前,」我說,「在五十二街地獄廚房西邊的一家夜間酒吧,你曾坐在我的鄰桌。」

「哦,天哪,」他說,「就在一個愛爾蘭實驗劇場的樓上,兩邊都是燒毀的樓房,街對面是個布滿瓦礫的空地。」

「就是那家。」

「老闆是三兄弟,」他回憶著。「他們姓什麼,我想說莫里森,不過不是。」

「莫里西。」

「就是莫里西!他們很野性,紅色鬍子留到胸膛,冰冷的藍眼珠讓你覺得隨時都有死亡會發生。謠傳他們跟愛爾蘭共和軍有關係。」

「大家都這麼說。」

「莫里西。我這些年很少去那裡,大概加起來最多兩三次。我想,我每次在那裡都是醉醺醺的。」

「嗯,我有一陣子常常泡在那裡,」我說,「每個人到那裡都是醉醺醺的。每個人都很規矩,莫里西三兄弟會看著,不過你四下里看看,也絕不會以為自己是在參加衛理公會的草坪宴會。」

「想必是二十年前了。」

「差不多。」

「當時你還是警察嗎?」

「不是,不過剛辭職不久。我搬到那個區,就在附近的酒吧喝酒,現在大部分酒吧都不見了。到了半夜所有酒吧都已經打烊,我卻還想喝酒時,莫里西永遠敞開大門。」

「下班後去喝杯酒可以放鬆神經,」他說,「天哪,那陣子我喝得比現在凶。現在多喝兩杯我就會想睡覺了,以前酒是我的燃料,喝下去可以支撐我整天整夜。」

「你就是在那裡學會喝愛爾蘭威士忌的?」

他搖頭。「你知道那句形容成功的諺語嗎,『英國式穿著、猶太式思考』?哦,雖然不押韻,不過我要加上『愛爾蘭式飲酒』和『義大利式食物』,這兩個原則我是在格林尼治村學到的。我在白馬酒吧和獅頭酒吧,還有對街的藍磨坊學會喝愛爾蘭威士忌。你在第六分局的時候知道藍磨坊嗎?」

我點頭。「食物不怎麼樣。」

「是不好,很差。蔬菜都是罐頭的,而且都是那種有凹痕的爛罐頭,不過他們的牛排價錢只有別處的一半,只要你的刀子夠鋒利,能切得動。」他笑了,「如果你想跟一群朋友喝到打烊時間,那真是個他媽的好地方。現在那裡改名叫農莊,食物改善多了,可是你也別想進去安安靜靜喝一杯,因為你會連自己的說話聲都聽不到。那裡的顧客全是我老婆那個年紀的,有的還更年輕,天哪,他們可真吵。」

「他們好像就喜歡那麼吵。」我說。

「那些噪音一定對他們有種魔力,」他說,「可是我從來沒搞懂是什麼。我唯一的反應就是頭痛。」

「我也一樣。」

「聽聽,」他說,「我們簡直是兩個糟老頭。你比我年輕多了,你五十五歲,對吧?」

「看來我臉上寫著自己的年齡。」

他看著我的眼睛。「我研究過一些你的事情,」他說,「你應該不驚訝。我想你也做了同樣的事。」

「你的信用評分相當好。」我說。

「哦,讓我鬆了一口氣。」

「還有,你是六十五歲。」

「我幾分鐘前說過,對不對?你可不是從我那份資料的標題下方看來的。」他往後靠,一隻手伸長放在沙發的椅背上。「我是三十一俱樂部年紀最大的,當然除了霍默之外。霍默·錢普尼是建立我們這一章的人。」

「我知道。」

「當時我三十二歲,替法律救援會工作,正考慮要加入格林尼治村獨立民主黨員團,同時嘗試打入政壇。麻煩的是,我發現那個改革民主黨員團比民主黨更可惡,老民主黨團根本狗屁不通,不過至少他們有自知之明,而改革派人士則是一小撮偽善的狗屎。誰知道呢,如果我懂得跟著他們往上爬,我可能就會成為埃德·科赫 。」

「說不定。」

「弗蘭克·迪喬里奧比我大十個月左右,我不太了解他,但是我喜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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