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三章

這是一個漫長的夜。

我讓哈夫邁耶獨處一會兒,匆匆過街到車旁,把狀況大致告訴傑森·格里芬。他本來晚上另有計畫的,但堅持說取消沒問題,而且說他很樂意送我和我的犯人到火車站。我告訴他可以跟我一起進屋,他同意說這樣要比拿著他舅舅建議的那個廣口瓶坐在車裡好得多。

他鎖車時,我自己匆忙趕回屋內,我對於讓哈夫邁耶單獨待著很緊張。我擔心會發現他已經自殺身亡,或者正在打電話找律師。很難說這兩種情況哪個更棘手,但事實證明兩種擔心都很無稽。

我告訴他,我已經請我的司機進來加入我們。片刻之後,敲門聲想起,我替傑森開門。我不知道我們三個人該談些什麼,但哈夫邁耶一獲知傑森是西儲大學的學生,這個問題就迎刃而解。他們談起該校的美式足球隊,然後很自然的轉而對克利夫蘭的職業球隊布朗隊熱心討論起來,還一起數落那個不忠的老闆打算把球隊賣到巴爾的摩的決定。

「我所能想到對那個人最善意的評語,」哈夫邁耶說,「就是他完全是個狗娘養的。」

這幾乎是不可避免的讓我談起沃爾特·奧馬利的個性和他的歷史,然後大家繼而討論起一個球隊的往事,曾經有過哪些球員,或者和球迷的關係。這些話題本身就很有趣,情境又製造了一種特殊的氣氛。房間里充滿了兩種談話,一個是我們正在談的,另一個是我們選擇不去談的。前者是運動及其幻覺,後者則是兇殺及其後果。

傑森打了兩個電話去取消他晚上的計畫。我打電話給全美鐵路公司預訂兩張克利夫蘭到紐約的湖岸線特快車票,然後又打電話去紐約給埃萊娜,聽到應答機上頭我自己的聲音:我留了話,說我次日下午會回去。返回客廳時,傑森和哈夫邁耶正在討論晚餐。傑森建議出去吃比薩,哈夫邁耶說叫外賣比薩更快也更簡單。他自己打了電話,多米諾的送外賣的男孩在離規定的二十分鐘還頗有一段距離時便送來了。哈夫邁耶喝阿姆斯台爾啤酒配比薩,傑森和我則喝可口可樂。我感覺傑森其實比較想喝啤酒,很好奇他為什麼不要一罐。他覺得值勤時喝酒不適當嗎?或者他舅舅告訴過他我是個戒酒的酒鬼,使得他認為不該在我面前喝酒?

晚飯後,哈夫邁耶想起他應該整理行李。我和他一起進卧室,靠在牆上等他慢條斯理地挑選衣服,放進行李箱。整理好之後,他關上箱蓋,提起來做了個表情。他說他一直想要買個有輪子的行李箱,現在大家都用那種,可是卻沒去買。

「可是我想我不會再有太多旅行了。」他說。

我問他行李箱重不重。

「還好,」他說,「這次帶的東西比上回多,可是沒帶槍,那把槍比你想像的要重。我這倒想起來了,那把槍我該怎麼處理?」

「你還留著?」

「很蠢吧?我本來打算丟掉的。扔進陰溝里,或者拋到湖裡去。可是我卻留著,我想我可能會,呃,需要它。」

「放在哪裡?」

「閣樓上。要不要我去拿?或者放在那裡就行?」

我思索著這個問題。曾有一度答案很明顯,但許多法庭判定改變了證據的可接受性。應該把槍留在原地一陣子,按正規程序申請到搜索票再來拿嗎?

或許吧,我想,但我衡量萬一有人闖進來把槍偷走的可能性,覺得還是把兇器帶走比較妥當。就算哪個法官不允許這個證物列入,光憑哈夫邁耶的錄音帶自白和其他一些相關的事情,我覺得更足以讓他被起訴。

他爬到窄小的閣樓里,把包在一塊紅白方格布里的槍拿下來。我想那一定就是那塊抹布了。他原封不動的遞給我,我沒打開就聞得到槍的味道。他上次射擊過後沒有清理,還聞得到殺害拜倫·利奧波德的火藥味。

我走出去,到傑森的車旁邊,把槍鎖進我的公事包里。

我們玩紅心牌消磨時間,哈夫邁耶又泡了一壺茶,然後傑森提早開車送我們到火車站,比火車出發的時間幾乎早了一個小時。我給了他一些錢,他說他才應該付錢謝謝我給他這個經驗。我告訴他別儍了,於是他把錢收進口袋。

哈夫邁耶堅持付我們兩個人的火車票錢,就像他剛剛也堅持付比薩錢一樣。「兩張單程車票,」他說,「你不會再回克利夫蘭,我也不會了。」

火車很擠,我們沒訂到相連的座位。我把列車員拉到一邊,告訴他我是個私家偵探,正陪同一個重要的目擊證人返回紐約。他替我和一個傢伙換了座位,我讓哈夫邁耶靠窗,我在他旁邊坐下。

我們聊了一兩個小時。他想知道以後可能發生的狀況,我就自己所知回答他。我說即使他打算儘力配合警方而且認罪,也還是應該找個律師。他說他在克利夫蘭曾僱用過一個,但那個人不辦刑事案件,而且反正他是在克利夫蘭。「不過我想你可以給我推薦一個。」他說,我說的確,我可以推薦幾個紐約律師給他。

他說,他相信他的餘生都會在監獄內度過。我說不見得,他很可能可以用認罪換來比較輕的罪刑,律師可以辯稱他太太死亡所造成的痛苦,讓他因此獲得減刑,而且他沒有前科(甚至除了收到過兩張違規停車告罰單之外,也沒有任何交通違規紀錄)也絕對會成為他的優勢。「你還是得去坐牢,」我說,「不過可能是在安全警戒最低的監獄,其他大部分的犯人都是白領罪犯,不是侵犯兒童者和暴力殺人犯。我意思不是說你會喜歡那個環境,可是那兒也不會是《肖申克的救贖》 裡頭那種煉獄。而且我相信你服刑不會超過五年。」

「對於殺害一個無辜者的兇手來說,」他說,「這樣的刑期似乎不是很久。」

「一旦他去坐牢,就會覺得這樣的刑期似乎太久。」我心想。就算他還是覺得不夠長,隨時可以再回去坐牢。

離開克利夫蘭四十五分鐘左右,哈夫邁耶就拿出一顆安定,顯然是為了長途火車旅行而服用的。他要給我一顆,但我拒絕了。我想吃一顆,可是接下來我就會想喝一品脫「早年時光」威士忌。哈夫邁耶吞下那顆葯,把座椅放平,合上眼睛,接下來五六個小時都沒再聽到他說話。

昨天在紐瓦克機場等飛機時,我買了一本平裝書,可是到克利夫蘭途中卻根本沒打開來看過。這會兒我從袋子里拿出來,看了一陣子,時不時把書放在膝上,望向窗外的遠方,陷入長時間的沉思。火車旅行總會有這樣的特性。

黎明之前,我合了一會兒眼,睜開眼睛時,外面已經天色大亮,火車快到羅徹斯特了。我溜去餐車喝杯咖啡。回來時哈夫邁耶還在睡。

之後沒多久他就醒來,我們去吃了早餐,然後回到座位上。剩下的旅程他都醒著,可是沒怎麼說話,鎮靜劑的效用似乎還是讓他昏昏沉沉。他讀著全美火車的公司雜誌,後來我看他好像沒什麼興趣,就把我不看的那本平裝書給他。

接近中午時,火車剛過奧爾巴尼,我打了個電話。現在火車上也可以打電話了,車上有個公用電話,只要把信用卡插進去就行。我打到第六分局找到了哈里斯·康利,告訴他我帶著殺害拜倫·利奧波德的嫌疑犯,正在克利夫蘭開往紐約的火車上。我甚至不需要提醒他拜倫·利奧波德是誰,因為他腦袋裡已經牢牢記住了這個名字。

他說,「你幹嗎,逮捕他了嗎?我不確定這樣是符合法定程序的。」

「他是自願跟我走的,」我說,「我已經把他的自白錄音了。我也不確定自己這樣做符合法定程序,可是我已經做了,他殺人用的兇槍我也帶著。」

「真是不得了。」他說,建議臨時調派幾個警察來接我們,但我覺得沒必要。哈夫邁耶是自願來的,我想帶他去分局會讓他比較自在。何況,我答應他盡量不給他上手銬的。

火車抵達紐約的大中央車站時,我就後悔了。天上飄著細雨,通常都因此叫不到計程車。還好沒等多久,剛好一輛計程車有人下車,我們趕緊跳上去,開往市中心。

我不必待在第六分局太久。我把槍(拆開包布以後,是一把點三八口徑的手槍,槍膛里還有三發子彈)和哈夫邁耶自白的錄音帶交給康利,然後回答了一連串的問題,又口述了一份筆錄。

「很高興你打來時我正好在,」康利告訴我,「而且幸好我還記得以前跟你談過的事情。我想不必告訴你,我們並沒有全力辦這個案子。」

「猜得到。」

「分類,」他說,「你會把時間花在有機會破案的那一類,或者特別受矚目的案子上。」

「一向都是如此。」

「而且我猜想,未來也是這樣。問題是,這個案子並不熱門,七十二個小時之後就被擱到一邊了。今天整個紐約都瘋了,尤其是警察局,我還能記得自己的名字已經是奇蹟了,更別說你的名字和拜倫·利奧波德。」

「怎麼回事?」

「你還不知道?過去十二個小時你幹什麼去了?」

「乘火車。」

「哦,對。但即使如此,你沒看報紙、聽收音機嗎?你經過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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