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章

我跟馬蒂·麥格勞一起待了好一陣子。他環顧四周,尋找那名女侍者,可是她大概是正在休息。他聳聳肩,走到吧台,帶回來兩瓶滾岩牌啤酒,說他已經喝夠威士忌了。他喝著其中一瓶,然後指指另一瓶。「你要的話,這瓶是給你的。」他說。我說我不喝,他說他也是這麼想,「我去過那兒,」他說。

「哪兒?」

「我去過那兒,戒過酒。一堆房間,教堂的地下室。曾有整整四個月,我每天都去參加聚會,而且滴酒未沾。我只能說,那段沒有酒的路,走來真是他媽的漫長。」

「應該是吧。」

「有一陣子我過得很不愉快,」他說,「我想是因為喝酒的緣故。所以我就戒了酒,可是你知道嗎?結果更糟。」

「有時的確會這樣。」

「所以我就把生活里的某些事情恢複原狀,」他說,「然後我拿起一杯酒,結果你猜怎麼著?世界又變得美好起來了。」

「好極了。」我說。

他眯起眼睛。「假正經的諷刺,」他說,「你沒有權利擺出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態。」

「你說得一點也沒錯,馬蒂。我向你道歉。」

「操你,還有操你的道歉。操你和你編的那些去你媽的道歉。坐下,老天,你他媽要去哪兒?」

「呼吸點新鮮空氣。」

「空氣不會跑掉,你不必急著去呼吸。耶穌啊,我剛剛沒得罪你吧。」

「我今天忙壞了,」我說,「如此而已。」

「忙個屁。我有點醉了,讓你不舒服。承認吧。」

「我承認。」

「這樣的話,」他說,皺起眉來,似乎怎麼也想不到我會承認,「那我道歉。可以嗎?」

「當然。」

「你接受我的道歉?」

「你不需要道歉,」我說,「不過是的,我當然接受。」

「所以我們沒什麼心結了吧?」

「絕對沒有。」

「你知道我希望怎樣嗎?我希望你喝一瓶他媽的啤酒。」

「今天不行,馬蒂。」

「『今天不行。』少來這套,這種黑話我聽得懂,好嗎?『今天不行。』因為你一次只要戒一天,對不對?」

「每天都一樣。」

他蹙眉頭。「我不是要引誘你。只是在說醉話,你明白的。」

「是的。」

「不是我希望你喝酒,而是酒希望你喝酒。你懂我的意思嗎?」

「完全懂。」

「我只是發現,酒對我的幫助比傷害更多。對我好處多過壞處。你知道這話是誰說的?邱吉爾。是個偉人,不是嗎?」

「你說得沒錯。」

「他媽的英國醉鬼,那狗娘養的對愛爾蘭人壞透了。對我好處多過壞處。不過他這話沒講錯,這一點得承認。我心目中已經選出年度新聞了,你知道嗎?」

「我想你應該有些想法的。」

「年度新聞。我的意思是,只限於紐約市。所有的新聞主題放在一起的話,威爾跟波斯尼亞戰爭該怎麼比較,對不對?你希望公平的評價這些事情,威爾輕如鴻毛。可是誰理個屁波斯尼亞啊?你倒是說說看。要靠波士斯亞賣報紙的唯一辦法,就是標題一定要有『強姦』這個字眼。」他抓起第二瓶滾岩啤酒,喝了一口。「年度報導。」他說。

終於跟他分手後,或許我該去參加聚會的。剛開始戒酒時,我發現置身一群喝酒的人之間會讓我不安,可是一旦我越來越習慣不喝酒,面對酒時,我就越能處之泰然。我很多朋友現在都戒酒了,但有一些沒戲,還有一些像米克·巴盧和丹尼男孩的這樣朋友,他們每天必喝且喝得很兇,但他們喝酒似乎從未困擾過我。偶爾米克和我會有個飲酒之夜,在他位於第五十街和第十大道交口處的酒吧坐到天亮,互訴故事,共享安寧。那些夜裡,我從不曾動念要喝酒,也不曾希望他戒酒。

可是馬蒂·麥格勞是那種神經緊張的酒鬼,讓我很不自在。我離開那個無上裝酒吧時,並不想喝酒,但也不想再經歷一次那種感受,就好像已經熬夜好幾天,已經喝咖啡喝得爛醉似的。

我在一家快餐店吃了個漢堡和一個餡餅,然後又開始漫無目的地亂走,沒注意走到哪兒。我專心思索著威爾公開信的新資料和寄信的時間,被這些消息困擾著,像狗挂念著骨頭一般,在心裡追逐著,又想其他方法,然後又回過頭轉來轉去,想想這個方法、那個方法,就好像它們是拼圖的其中一塊似的,只要我能找對角度放,就能拼對位置。

一開始我是朝著市中心的方向走,以為順著這個方向走下去,就會一路走到修道院博物館,但結果沒走那麼遠。待我從沉思中回過神來,才發現離自己公寓僅僅只有一個街區之遙。不過那個街區很長,橫跨市區,因此就我所處的位置,回家或去別的地方都很尷尬。我站在第十大道和五十七街的西北角,正在吉米·阿姆斯特朗酒吧的門口。

為什麼會走到這裡?應該不會是因為我想喝酒吧?因為我很確定自己不想喝,也不覺得自己有喝酒的慾望。可以確定的是,我內心深處的某一部分,永遠都會渴望酒精所許諾的那種無知的極樂境界。而另一部分的我,則將自己渴望酒精的這部分稱之為「病」,而且會將之擬人化。「我的病在跟我說話,」聚會中你會聽到有人這麼說,「我的病要我去喝酒。我的病想把我毀掉。」我曾聽過一個女人解釋說,酒癮,就像睡在你心底的惡魔。有時惡魔會被吵醒,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必須去參加聚會。戒酒聚會可以把這個惡魔磨得睏乏欲眠,讓他再度睡去。然而,我無法將自己站在阿姆斯特朗酒吧前歸因於一個麻煩的疾病或睡醒的惡魔。據我所知,我在阿姆斯特朗新址這兒所喝過最濃烈飲料,也不過是越橘莓果汁。吉米的酒吧街在第九大道的原址時,我曾在他的店裡喝酒。而他開店之前,第十大道和五十七街交叉口這一帶曾有過很多酒吧,我記得其中一家名叫「滾岩」。(店名的由來是:以前一個住附近的傢伙買下了這家店,然後開始修繕店面,有天他正在站梯子上工作時,一塊厚石板掉落下來,擊中他的頭,差點把他給砸死。意外發生之後,他想如果將店名取為「滾岩」可以帶來好運,不過好運沒有持續下去;沒過多久,他惹翻了兩個西區幫的黑道兄弟,他們把店主一頓痛打,造成了比石板更嚴重、更永久性的傷害。下一任店主就把店名改了。)

我不想喝酒,肚子也不餓。於是聳聳肩轉身,看著斜對面應該是莉薩·霍爾茨曼所住的那棟大樓。我想要的是那個嗎?和霍爾茨曼的遺孀共度一個小時左右,會比威士忌更甜蜜、更不傷肝,而且同樣可以造成短暫遺忘的效果嗎?

然而莉薩對我來說,已經不再是喝酒之外的另一個選擇了。上回我跟莉薩談話時,她說她正在跟某人交往,看樣子很認真,她覺得這段關係或許會有未來。我赫然發現自己聽到這個消息時鬆了一口氣,並不覺得太震撼。我們同意暫時不見面,好讓她的新戀情有機會開花。

據我所知,這段關係如今應該已經結出果實了。那個新男人當然不是她守寡後的第一個約會對象。她父親從小就會在夜裡摸上她的床,讓她又戰慄又不安,可是從來沒跟她性交過,因為「那是不對的」,而她也久久難以掙脫那段陰影。無須心理醫生也會知道,我是那個過程中的一個成分。不過我到底是問題的一部分還是答案的一部分,卻一直不清楚。

無論如何,莉薩的男女關係從不持久,也沒有理由相信最近這段還保持下去。我輕易地便可以想像出來,此刻她正坐在電話旁邊,盼著鈴聲響起,希望電話的彼端是我。我可以打電話過去,看我的想像是不是真的。要核對答案很簡單。我手頭有兩毛五的硬幣,而且電話號碼就記在腦子裡,不必翻電話本。

可是我沒打。埃萊娜已經表明她並不指望我絕對忠實,她自己以往的職業經驗已經使得她相信,男人天生就不是一夫一妻制的動物,出軌行為既不需要借口,也不見得是婚姻生活不協調的癥狀。

然而,此刻,我選擇不要去運用這種自由。偶爾我會覺得有那種衝動,甚至還會渴望喝酒。但我現在已經學會,渴望和行動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一個寫在水上,另一個則是刻在石頭上的。

格倫·霍爾茨曼。

抵抗了這些微弱的誘惑之後,我心中懷著難以言喻的愉快,邁開大步沿著五十七街往東走,快走到第九大道的路口時,心中忽然頓悟了。我曾做過一個夢,不知為何覺得夢的內容跟阿德里安·惠特菲爾德之死有某種關聯,埃萊娜曾設法連哄帶騙,把那個夢從我心中的黑暗角落中挖出來。我夢到的是格倫·霍爾茨曼,而我剛剛站在他住過的那棟大樓前面,卻渾然未覺得這與我的夢有關。

格倫·霍爾茨曼,他為什麼要打擾我的睡眠,又試圖想告訴我什麼呢?當時我還沒來得及思考,就剛好看到威爾最近那封信,因而把做夢的問題給忘得一乾二淨。

我來到晨星餐廳,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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