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章

次日是星期天,我毫無困難地說服自己休假一天。我在電視上看了一個小時左右的美式足球季前熱身賽,不過心思沒放在上頭,只是熟悉一下球員而已。

我每星期天都固定和我匿名戒酒協會的輔導員吉姆·費伯吃晚餐,不過他八月出城一個月。所以埃萊娜和我去卡耐基音樂廳對面看了場電影,然後去一家新開的泰國餐廳吃晚飯。吃完後我們覺得,還是平時常去的那家泰國餐廳比較好。

當天我很早就上了床,次日早餐後我去格林威治村。第一站是西十街的第六分局辦公室,我向一個名叫哈里斯·康利的警探自我介紹,後來我們就在布里克街轉角的一家店裡喝咖啡吃丹麥麵包,他把他所知道有關拜倫·利奧波德謀殺案的事情都告訴了我。

之後我到霍雷肖街拜倫所住的那棟大廈,我曾跟那兒的門房聊過幾句。拜倫被射殺時,他正在當班,所以他才能告訴我先前那位警探不知道的一些事情。他不能讓我進去,不過他替我把管理員找來。那個管理員身材矮胖,操東歐口音,手指上的煙漬和身上濃濃的煙味都顯示他煙抽得很兇。管理員聽完我的話,查看了我的證件,然後帶我到十五樓,用他的鑰匙打開拜倫的房門。

那套公寓是個很大的工作室,外加一個小浴室和簡單的廚房。傢具很少,而且像是從郵購目錄上買來的便宜貨。房裡有電視機,還有書架,上頭堆了書,牆上有一張裱框的海報,是一年前霍珀 在惠特尼美術館的特展。圓形咖啡桌上有一本精裝書,是後冷戰時期的間諜驚悚小說,裡頭夾了張紙片標示著他讀到哪裡,差不多已經看完三分之一。

我從電視機上的一個銅雕木座上拿起了上頭的小銅象,在手上掂掂重量。管理員在房間的另一頭看著我。「你想要的話,」他說,「就藏在口袋裡帶走吧。」

我把那隻小銅象放回木頭底座。「我想它的家在這裡。」我說。

「住不了太久了,所有東西都要搬走。你倒是告訴我,它現在的主人是誰呢?」

我無法回答。我告訴他,肯定會有人跟他聯絡的。

「住房委員會想把這裡賣掉。利奧波德先生只是租房子,他當初有機會的時候沒把這裡買下,所以現在房子也不是他的。如果找得到他的家人,我們會把傢具和衣服轉交過去。有人出面,就可以接收這些東西。要是沒有,我們就都送到救世軍 那兒去。」

「我相信他們會好好利用的。」

「要是有什麼好東西,載貨的司機會通知舊貨商,讓他們花幾塊錢偷走。我剛剛看到你盯著那些書瞧,你要的話就拿走,帶回去吧。」

「不,不用了。」

我走到窗邊,眺望街對面的公園。又檢查了衣櫃。

「警方來檢查過幾次了,」他說,「有個警察拿走了一些東西,雖然我沒注意是什麼,不過我知道拿走了很多。」

「我相信你會發現的。」

「浴室藥物櫃裡頭的一些葯,床頭柜上頭的一隻手錶。如果不當警察的話,他會是個好小偷。還有個警察什麼都不肯碰,就像這樣走來走去。」他兩臂緊抱在胸前,「他還以為他碰了什麼東西就會被抓去,會被什麼鬼抓去。真是笨蛋,鬼才不會這樣抓人呢。」

拜倫·利奧波德生命中的最後一個早晨吃了半個哈密瓜和一片烤麵包。(警方在垃圾桶里找到了哈密瓜皮,另外一半用保鮮膜封好放在冰箱,他用過的盤子堆在洗水槽里。)他煮了一壺咖啡,裝進一個有蓋的塑料杯,然後拾起門墊上的《紐約時報》。他把報紙挾在腋下,一手拿著咖啡杯,一手拿著橡皮頭拐杖,乘電梯下樓,走過樓下大廳。

這是他通常的行程。天氣太冷或下雨時,他就待在公寓裡面,坐在窗前喝咖啡看報;但天氣好的時候,他會出門,坐在陽光下。

他坐著看報,身邊的板凳上放著一杯咖啡。然後一名男子走向他。是個白人,而且證人似乎一致指出,此人不老也不年輕,不高也不矮,不胖也不瘦。他顯然是身穿淺色休閑褲,不過有個證人記得他是穿牛仔褲。上衣不是T恤就是短袖運動衫,證人的說辭不一。我的感覺是,其實在聽到槍聲之前,沒有人真的注意到他。槍聲響起後,幾個原先沒留意的證人想看看發生了什麼事,但槍手已經一溜煙跑掉,什麼也看不到了。

兇手跟拜倫說了些話,有幾個人聽到,其中一個說他喊了拜倫的名字。如果真有那麼回事,那就表示兇手不是隨便亂挑人,但我談過的第六分局警探對那個證人不是很信任。他告訴我,那傢伙是在附近街上混的,他的意識通常受到毒品控制,眼力和聽力不會比你我強。

兩槍,幾乎同時發射。沒有人看到槍,一個證人記得他帶了一個紙袋,或許吧,果真如此的話,他就可以把槍藏在紙袋裡。兩槍都射進被害人的胸膛,是從五英尺到十英尺外開槍的。兇器是點三八口徑的左輪,相當有威力,不過不是那種高科技穿甲子彈。如果拜倫當時穿著阿德里安·惠特菲爾德所穿的那種防彈背心,他就可以活著告訴我們事情的經過。

可是他沒有,兩顆子彈緊挨著,一顆在他的心臟找到,另外一顆在右邊約一英寸處。那種疼痛和震驚一定無法形容,但不會持續太久。被害人幾乎當場死亡。

兩槍,而且在拜倫眼中的生命光芒熄滅之前,兇手就已經拔腿跑掉了。他很幸運,因為他可能絆倒,或者跑到轉角剛好碰到警察。或者即使沒碰到警察,也可能會不小心碰到某個好好看清他臉的路人。

結果都沒有,他乾乾淨淨地跑掉了。

那天下午我呼叫TJ,他在兩個街區外的一家咖啡店跟我碰面。「我們以前來過這裡,」他說,「後來整修過,看起來很不錯。」

「來客乳酪漢堡如何?」

他想了想。「完工了。」他說。

「完工了?」

「已經被我吃掉,而且吃得很飽,」他說著把盤子推到一邊,「你要找我做什麼工作?」

「完全用不上電腦的工作。」我說道,然後跟他說了我所知道的拜倫·利奧波德,還有我對他的死有什麼想法。

「跑腿工作開始了,」他說,「到處找人,到處打聽。」

「就是這麼回事。」

「已經開始算時間了嗎?」

「你開始了。」我說。

「意思是你會付錢給我,可是誰付錢給你呢?」

「彼得會付錢給我,」我說,「不過我得查出保羅出了什麼事。」

「我看你是答不出來啦,大哥。」

「我有個客戶,」我說,「阿德里安·惠特菲爾德。」

「大律師啊!他上了威爾的名單了。」

「沒錯。」

「他跟拜倫有什麼關係?」

「沒有關係,」我說,然後解釋惠特菲爾德的理論給他聽。

「想想,威爾會去找那種穿著運動服的人下手,」他說,「你覺得合理嗎?」

「不怎麼合理。」

「我也覺得不合理,」他說,「他為什麼要練習?他一直做得很好啊。」

假設拜倫·利奧波德的謀殺案是一樁街頭犯罪。或許是因為說了什麼或做了什麼激怒了兇手而惹來殺身之禍。或許他是一樁犯罪事件的目擊者,或許他曾從他公寓的窗口看見什麼,或是在公園板凳上聽到了些什麼,也或許他被錯認成某個曾在毒品交易中激怒那個槍手、或者搶走他女友的人,而遭到誤殺。

如果是這類的,那麼有可能街上會傳出這方面的消息,所以我派TJ到處去打聽這類事情,他比我有辦法。

同時,我可以尋找拜倫生活中的動機。

我拿起電話打給金尼。「談談他吧。」我說。

「你想知道哪方面的?」

「有一些事情不太合理。他住在一棟很不錯的大樓里,那兒十二年前轉為合作公寓,而且他按時繳房租。他合乎購屋資格,可以用內部的便宜價格把房子買下來,或者繼續租房子。可是他沒買,寧可繼續付房租。」

「當時他吸海洛因吸得很兇,」她說,「一般的毒蟲在投資判斷上眼光不會太精明的。他曾說他真希望有機會的時候買下那戶公寓,可是當時他根本買不起。」

「令人意外的是,」我說,「他居然還有辦法租得起。如果他是個毒蟲——」

「他曾有吸毒的習慣,但那不是他的生活方式,馬修。他是個華爾街毒蟲。」

「你該不是要說他對股票市場上了癮吧?」

「不是,他對海洛因和酒上了癮。不過他在華爾街工作。是個低階層的工作,在證券商那裡當負責下單的職員之類的,不過他朝九晚五乖乖上班,沒請太多假。他保住了工作,按時繳房租,沒有丟掉他的公寓。」

「我知道有些人就把自己的住處給丟掉了。」

「醉鬼通常會如此。聽到海洛因這個字眼,總會令人聯想到犯罪。」

「噢,光是買海洛因就已經是違法交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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