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畸胎之七十年代 二、「要是老婆歸自己好,那土地就是歸農民好」

馬雲龍先生是我的朋友,長我幾歲。「文革」時期,對「四人幫」禍國殃民的行徑深惡痛絕,付諸言論,於是被羅織罪名。他曾向我講過幾樁牢獄中的人和事,時隔久矣,我幾乎全忘了。惟其二者,記憶深刻:農民和土地。

話說當年和馬先生同牢的,有一個老農。沉默寡言,性極溫良。一沒偷過,二沒搶過,三沒奸過,更不曾殺人放火。什麼政治觀點,頭腦里也是完全沒有過的。

此老農之「犯罪」,純粹因為土地。

因為曾經屬於他的三畝幾分地。

解放前,他是佃農。

解放初,他是土改積極分子。

後來,自然地,就分到了三畝幾分地。土改工作組的同志較為偏心於他這一個土改運動積極分子,分到他名下的是好地。

當一份蓋有大紅印章的土地證交給他了,當寫有他名字的木樁砸入地界了,當他確信三畝幾分地真的屬於他了,這一個祖上幾代都不曾擁有過土地的農民,跪在那三畝幾分地上,哭了。

那情形如同某些早期革命題材電影中的片段。

但他的眼淚,和演員的眼淚不是一樣的眼淚。

老天似乎要成心捉弄這農民,分到土地後的兩年,非澇即旱。土地枉好,勞作枉勤。那兩年里,這農民並沒能從一塊屬於自己的土地上收穫到多少莊稼。

接著,中國的農村就進入了初級社時期。

所謂初級社,就是幾戶農民以自願的原則,建立互助組,將他們的土地整合到一起,共同耕種,共同收穫,按勞分配。

這個農民哪一個互助組也不加入。

他想,總算是有了一塊屬於自己的土地,而且是好地,還沒靠自己的雙手收割過一茬好莊稼呢,怎麼捨得歸了組呢?

是的,他是那麼的捨不得。如同一個小女孩,才獲得了屬於自己的布娃娃沒多久,稀罕勁兒沒過去,捨不得把布娃娃入了別人的伙,和別人一起「過家家」。

既然是自願的,他偏不入,別人也奈何不得他。

以後的兩年里,仰仗著年景好,風調雨順,他靠著他的勤勞,在屬於他的土地上喜獲豐收。

他得意而且自負了。

不入初級社,我的土地不是也沒虧待我嗎?那我幹嗎還要入呢?

而這時,中國的農村進入了高級社時期。

高級社也還是以自願為原則的。不自願的,在農村幹部們看來,自然是沒有社會主義覺悟的農民無疑了。結果,連高級社也不入的這一個農民,這一個土改時期的積極分子,成了社會主義時期農村裡的思想落後分子。

落後就落後。他頗不在乎。擁有了屬於自己的土地的他,已經沒什麼興趣再去爭取政治覺悟方面的那一份兒積極了。他一心一意只想靠自己的勤勞種好那屬於自己的三畝幾分地了。

高級社時期只不過是中國農村一個特別短暫的過渡時期。轉眼到了1958年,人民公社時期開始了。

我們中國人都知道的,所謂「人民公社化」,即土地歸集體所有,農民於是有了第二個稱呼,叫「社員」——「社員都是向陽花」,這歌唱的便是人民公社社員。

人民公社化,那就不再是自願不自願的事情了。

土改時期頒發的蓋有大紅印章的土地擁有證,或曰另一種地契,在有的農村裡,重新收繳在一起,燒了,叫「二次革命」。第一次是革地主階級的命,燒的是地主們的地契。這第二次是農民革自己頭腦里的私有思想的命,燒的是土改時期政府頒發給他們的地契。有的農村裡倒也沒燒地契,但明擺著是已經沒有了任何意義,除非本人想要留作紀念。情願的也罷,不情願的也罷,反正都得那麼革。

我們前邊講到的那一個農民,他卻偏不。

他說:「政府發給我的土地證,政府沒說作廢,誰燒了是犯法的。誰要硬把它從我手裡繳去,也是犯法的。」

依他想來,只要土地證還在自己手裡,那三畝幾分地就永遠是自己的。

村幹部們告訴他——政府已經下達了文件精神,土地歸公了。

他反駁道:「我不懂精神。文件在哪兒?拿給我看看!」

村一級的幹部拿不出那麼高級的文件,他就認為理在他這一邊,還說:「如果承認老婆歸自己好,那就得承認土地還是歸農民好!」

連人民公社也不加入,已經不是什麼思想落後不落後的問題了,而是對抗農村社會主義化的嚴重問題了。

但他畢竟曾是佃農,村裡階級成分最低的一個人,村幹部們仍奈何不了他。

奈何不了他也不能任由他一個人大行資本主義私有化之道啊!

村幹部們一商議,研究出了一條治他的高招。

他們當眾向他宣布:「你覺得你手裡攥著地契,那三畝幾分地就永遠隨你自己想怎麼種就怎麼種了?但是村裡的條條村路可是集體化了。你偏要在私有道路上一條道跑到黑也可以,那你以後就不要走我們集體化的村路!」

他一聽,傻眼了。

但是他也同時犯了倔勁兒——不是想讓我沒法兒走到我的土地那兒去種嗎?那我離開這個村就是了!

當天晚上他背井離鄉流浪到外地去了。

像他這麼一個農民,流浪到哪兒也不是長久的辦法啊!

但他有力氣,不怕臟,不怕累,不怕受歧視,居然在異地他鄉活了好幾年,並且積攢下了一筆錢。

那錢是怎麼攢下的呢?

是與人合夥,在城市裡掏大糞,壓成糞餅子,一車車賣了得來的錢。當年農村缺化肥,一車糞餅子能賣二三十元。但那實際上也是違法的勾當。因為糞既然值錢,城市裡的公廁就不是什麼人隨便都可以掏的。干那勾當,也是盜的行徑,罪名是「盜糞」。盜糞者們都是半夜三更偷偷地盜。

幸而他幾年中一次也沒被逮著過。

背井離鄉之人大抵是這樣的——一旦積攢下了點兒錢,惦記親人、思念家鄉的心情就更深切了。

於是某一年的年根兒,他出現在村裡,背著半扇豬,雖然衣著非錦,甚至還可以說有點兒襤褸,但他臉上的表情,卻分明呈現著衣錦還鄉的那麼一種意味兒。

畢竟,背著半扇豬呢!

那一年已經是1965年,提醒人們千萬不要忘記階級鬥爭的一年。那一年隊里也就是村裡的收成很不好,一半怪天,一半怨人。男女老少都愁眉不展的,不知即將到來的春節究竟該怎麼過活,才能多少過出點兒快樂的氣氛。

我們那一個農民弟兄的出現,使村人們感到憤慨。瞧他這個堅決走資本主義私有化道路的人!他行進在社會主義集體化道路上的步子是多麼的意氣風發趾高氣揚啊!——趾高氣揚的什麼勁兒呢?

確切地說,村人的憤慨,主要是由他所背的那半扇豬引起的。

他們認為他是在公然挑釁,既是對他們,也是對農村集體化道路,對社會主義。

於是就有人攔住他,譴責他:「你既然非要一個人走私有化的道路,為什麼還雙腳踩在我們社會主義集體化的道路上?」

他也惱火了,振振有詞道:「你們想幹什麼?不過就是一條普普通通的農村土路,在解放前也不至於不許誰走!」

聽聽,這不明明是在攻擊社會主義嘛!

有的村人想,你背回來半扇豬有什麼值得顯擺的?沒有水看你那豬肉怎麼個吃法?

也不用誰下令,他們就輪流把村裡的一口井看守住了——不許他家的人來汲社會主義的井裡的水了。

事實是,他不在村裡的幾年中,不僅他家那三畝幾分地早已歸了集體,凡是他家能參加集體勞動的人,也早已成了人民公社的社員了。而且,和別的社員們的關係處得還都挺不錯。

都是那半扇豬惹的禍,以及他那一種走資本主義私有化道路彷彿走得不屈不撓、走得特來勁兒的模樣。

至於那一口井,他很清楚——它不是社會主義以後才有的。那是一口古井,解放前好幾輩子的時候就有了。

不許他家的人汲水,他怒不可遏了,在社會主義的道路上蹦著高罵了起來。

罵些什麼呢?無非罵村裡的人連點兒鄉情都不講,變得徹底地沒了人味而已。

這一罵就驚動了村幹部們。

村幹部們湊在一起統一思想,皆認為太應該好好教育教育這個人了。

而在當年,對一個人的最行之有效的教育方式無非便是召開批判會。

於是,他家裡闖入了民兵,將他倒擰著兩條胳膊押到小學校去了——全村人集合到那兒對他進行毫不留情的批判。批判會和批鬥會,原本界限就不很分明,尤其在當年的農村裡更是那樣。結果批著批著,漸漸就變成鬥了。他被逼著站到一張桌子上去了。斗的非要使被斗的低頭認罪不可,被斗的則你們越斗我越不服。結果,斗人的都急眼了,被斗的也急眼了。人們一個沒留神,他做出了一件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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