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譯者前記

偵探小說作為一種文學體裁在西方流傳已有一個半世紀以上的歷史,雖然有人視為通俗文學,予以歧視,但是其中不乏優秀的名作,更不乏出諸古典文學大師之手而被尊為經典著作的實例。

從偵探小說的發展史來看,它受東西方文學傳統的影響很深,最初在十九世紀中期問世,開山祖師是美國作家愛倫·坡 。

愛倫·坡一生只發表過五篇這類小說,卻對後世偵探小說的發展起了極大影響,評論界一致公認這些小說是偵探小說中最完美、最典型的模式,其中最重要的是三篇杜賓破案的故事。

《毛格街血案》(1841)寫一對母女清晨在毛格街的寓所遇害,四鄰聞聲趕來,在警察陪同下破門而入,只見兩具屍體,不見兇手。但現場門窗緊閉,又在四樓,兇手決不可能從門窗逃脫。警方毫無線索,胡亂抓了一個嫌疑犯,苦於查無實證,結不了案。善於觀察、擅長分析的杜賓看了報道趕到現場,發現警方疏忽的幾條線索,用推理的方法,斷定兇手跳窗逃走,逃時撞到百葉窗下半扇,窗子又自動碰上了。杜賓又根據兇手身手矯捷,膂力超人,被害人手中又有一些奇怪的毛髮,鄰居聽到的又是無法辨認口音的說話聲這幾條,推斷兇手是一頭脫逃的猩猩。這篇作品為後世偵探小說提供了這麼一個模式:第一,案發現場是密封的,罪犯無路逃遁,增添案件神秘性;第二,警方平庸無能,主觀片面,往往先從挖掘作案者動機、方法著手,忽視了重大證據和線索;第三,破案者具有非凡智力,頭腦冷靜,觀察入微,善於推理,能排除種種疑點,找出真相。愛倫·坡在這篇作品中還首先樹立了一個智力高於警方的破案人形象,這個人又是一系列同類小說的主角,而這類小說中的故事都是以一個崇拜他的老朋友口吻敘述的。這個手法後來也被廣泛採用,用得最多最成功的是柯南道爾和阿加莎·克里斯蒂。

《瑪麗·羅熱疑案》(1842)用的純粹是演繹推理法,杜賓只是將報上發表的各種材料綜合起來,加以推論分析,就得出了正確的結論。這篇小說完全以當時轟動紐約的一件真實兇殺案寫成,愛倫·坡把故事背景改成巴黎,人名地名也全更換為法國化。由於這件河上女屍案久未破獲,小說中未作正式結論,而是用推理方法對案情各個關鍵問題提出不同看法。後來該案破獲竟證明愛倫·坡的推論中每一細節都絲毫不差。由此可見,愛倫·坡在這類作品中倡導的具有科學根據的邏輯推理在偵破工作中的重要性。

《竊信案》(1844)里的杜賓已是一個相當成熟的偵探了,巴黎的警察廳長為了宮中一位貴夫人丟失一封機密信件,特地登門來向杜賓求教,偷信人是一位經常出入宮廷的部長,而且是當著第三者的面從從容容拿走的,但失主又聲張不得。部長仗著手裡這封信作為政治籌碼要挾失主,一旦此信公布,政治後果勢必不堪設想。警察廳長只知循常規辦事,趁部長深夜不在家,率人把他公館兜底搜遍,又派人扮成強盜攔劫那位部長,但都白費力氣。杜賓聽了案情介紹,運用心理學分析後就胸有成竹,他推定部長偷的這封信必然不是按常人的慣例,藏在什麼秘密角落,於是他親自出馬,喬裝改扮,用調虎離山、偷梁換柱之計,輕而易舉地把這封放在眾目昭彰的信插里的密信取回。這篇作品中闡述的破案方法後來也被不少偵探小說家沿用,福爾摩斯探案就有幾個例子。

《你就是兇手》(1844)是一篇帶有傳奇色彩的作品。小說寫小鎮上一個富紳被殺而屍體遍找無著的疑案。官方在死者的一個號稱「老好人」的朋友幫助下,發現了子彈和血衣,確定兇手生活放蕩,慣於揮霍,此人就是死者的遺產繼承人——他的侄子,於是兇手將被處以死刑。小說主人公對這些過於明顯的證據深感懷疑,便私自進行調查,發現這些證據原來都是這個朋友一手製造的假象。他在一口枯井中起出被害人屍體後,略施小計,讓屍體復活開口說話,只說了一句「你就是兇手」就把這個朋友嚇得魂不附體,吐露真情,供認自己殺人滅口,嫁禍於人的陰謀,洗清了嫌疑犯的罪名。這種寫作模式和手法後來也經常有人仿用。

《金甲蟲》(1843)里的主角勒格朗是一個同杜賓一樣善於思索推理的奇才,他從一張羊皮上找到的神秘符號著手,用科學方法解開密碼,根據密碼指示,實地勘查,終於發掘到海盜基德的寶藏。

愛倫·坡的這些作品在當時深受各階層讀者歡迎,甚至美國第十六屆總統林肯(1809-1865)也是愛倫·坡的忠實讀者,每年都要重溫一遍他的推理小說 。

在研究愛倫·坡這些作品中,值得注意的是他在世時從未把這幾篇作品稱為「偵探小說」,也從未把他筆下的杜賓稱為偵探。第一個正式樹立偵探形象,並稱之為偵探的是英國大文豪狄更斯(1812-1870)。他在1853年出版的長篇小說《荒涼山莊》里穿插了一段偵探故事,寫了一個名叫巴克特的探長 破獲的一起謀殺案。同時他還寫過三篇短篇偵探小說發表在自己主編的《家常話》上。後來他還用一起謀殺案作為長篇小說《巴納比·魯奇》的題材,但自己感到寫得不夠滿意。一八七〇年又另起爐灶,寫一部純粹是偵探小說結構的長篇《德魯德疑案》,可惜寫了一半他就突然去世,小說結尾成了真正的謎。

以狄更斯這麼一位偉大的作家而言,居然也熱衷於寫偵探小說,可見這種體裁的小說在文學史上的地位不容忽視。狄更斯的身體力行激勵了新進。他的女婿威爾基·柯林斯(1824-1889)在一八五〇年開始從事創作,與狄更斯志同道合,結為知己。他的作品經常在狄更斯主編的《家常話》上連載。他在一八五九——一八六〇年寫的第一部長篇偵探小說《白衣女人》在狄更斯主編的(一年到頭》上連載,並在紐約和巴黎兩地同時發表。小說寫的是一件謀財殺妻案,作者讓事件的有關人員分頭敘述各人所見所聞。這種多視角展示故事的手法很受歡迎。柯林斯在一八六八年出版了用同一手法寫作的《月亮寶石》也受到狄更斯的讚賞,西方評論界一致公認這是偵探小說的典範作品。這部作品結構完整,故事曲折,引人入勝,人物形象生動,尤其是塑造的克夫探長 真實可信,在偵察過程中他也曾被表面現象迷惑,作出謬誤的判斷。故事寫的是英軍侵略印度時,軍官汗卡什搶到印度月亮神像額前鑲嵌的月亮寶石,守護神像的三個僧侶跟蹤追查。汗卡什回到英國後把寶石轉送給他的甥女雷茜兒。雷茜兒生日那天,寶石神秘失蹤。寶石究竟落在誰手裡構成全書最大懸念。《月亮寶石》在文學史上的重要地位不僅僅因為這是一部優秀的偵探小說,而且也由於作者針貶西方上流社會的貪婪、欺詐,賦予了作品新的現實意義。

後一輩的阿瑟·柯南道爾(1859-1930)是第一個寫出多部系列偵探小說的英國作家。他童年時代崇拜的英雄人物就是坡筆下的杜賓;他青年時代學過醫,做過醫生,曾在南非戰場上服役。他在一八八七年出版的第一部偵探小說《血字的研究》,塑造出一個後來聞名天下的大偵探福爾摩斯這一真實可信的形象 。一八八九年他又出版了《四簽名》。兩書都大獲成功,於是又陸續寫出六十六篇福爾摩斯探案故事和四部中篇偵探小說。其中《巴斯克維爾的獵犬》(1902)是他的代表作。他的作品情節離奇曲折,師承愛倫·坡的縝密邏輯,進行嚴謹的推理而破案,他還沿襲愛倫·坡的模式,由華生醫生來介紹福爾摩斯的事迹。有幾篇作品中,福爾摩斯喬裝改扮,深入調查就是仿照《竊信案》中杜賓的作法。柯南道爾一生還寫過大量有關南非戰爭與其它殖民戰爭的論著,寫過四卷詩集和若干醫學著作,甚至唯靈論著作,但是人們提到他的名字,總是聯想到福爾摩斯,可見他偵探作品影響之深廣久遠。在他取得的世界影響推動下,西方偵探小說迅速發展,進入了偵探小說的「黃金時代」。

十九世紀末到二十世紀二十年代是「黃金時代」初期,英美兩國就出了幾千種偵探小說,湧現了一批不同風格的偵探小說家,各展所長。美國文學大師馬克·吐溫(1835-1910)也不甘後人,先後寫出兩部偵探小說,一部是《湯姆·莎耶偵探案》(1896),一部是《雙筒槍偵探故事》(1902),這兩部作品也都成為偵探小說史上的光輝篇章。

「黃金時代」初期,叱吒文壇的偵探小說家中有幾個代表人物。前期的有英國的理查德·奧·弗里曼 ,奧克斯男爵夫人 ,厄內斯特·布拉默 ,吉爾伯特·凱斯·切斯特頓 ,阿·愛·梅森 ,弗里曼·威爾斯·克羅夫茲 ,後期的有H·C·貝利 ,安東尼·伯克利 及約翰·狄克森·卡爾 等,他們的作品都各有特色。

與此同時,還有兩位舉世聞名的女作家。她們的知名度和造詣比上文介紹幾位都高得多。一位是多蘿茜·塞耶斯 ,一位是阿加莎·克里斯蒂(1890-1976)。克里斯蒂一生共創作了無數短篇偵探故事,七十多部長篇偵探小說,還寫過二十多部偵探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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