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上午9:02 星期三 第三十二章 下午 6 41

傑拉德·鄧肯坐在街邊,就在薩克斯和塞利托旁邊。他雙手被銬住,帽子和墨鏡都被摘下了,從他身上搜出幾雙淺黃色手套、皮夾和沾有血跡的切刀。

與丹尼斯·貝克爾不同,他的態度很和氣,也很配合——儘管他剛被按在地上,被三個警官搜身、戴手銬。薩克斯親自參與了搜查。這個女警官抓捕罪犯時因出手兇狠而著稱,尤其是對付他這樣的罪犯。

他的密蘇里州駕駛照確認了其身份,並顯示出他在聖路易斯的住址。

「老天啊,」塞利托說,「你究竟是怎麼發現他的?」

萊姆對這個旁觀者身份的推斷不見得有多麼神奇。在他注意到小巷裡的這個人之前,他就想到,鐘錶匠可能還沒有離開現場。

普拉斯基說:「我找到他了,就是你要找的法醫。」

新手用戴手套的手遞過電話,萊姆身體往前傾,對著話筒,和法醫進行了簡短的交談。法醫告訴他一些非常有意思的信息。萊姆對他表示感謝,然後點了點頭。於是普拉斯基掛上了電話。犯罪學家移動著風暴箭頭輪椅靠近鄧肯。

「你就是林肯·萊姆吧。」罪犯問。見到這位犯罪學家,他似乎感到很榮幸。

「是的。你就是大名鼎鼎的鐘錶匠嗎?」

那男人會意地一笑。

萊姆仔細打量著他。他看起來很累,但卻有種滿足感——甚至帶著一種安寧的神色。

萊姆露出了少見的微笑,問嫌疑犯:「那麼,他究竟是誰?小巷裡的那名受害者。我們可以在政府檔案里查西奧多·亞當斯的資料,但那隻會浪費時間,對不對?」

鄧肯歪著頭說:「這你也想到了?」

「那麼亞當斯呢?」塞利托問。然後意識到,他應該問一些意義更廣的問題。「這是怎麼回事,林肯?」

「我正在詢問嫌疑犯,關於昨天早上在小巷裡被發現的男人的情況,就是那個脖子被砸碎的男人。我想知道他到底是誰,以及是怎麼死的。」

「是這個渾蛋殺的。」塞利托說。

「不,不是他殺的。我剛和法醫通過話。他還無法把最終的屍檢結果給我們,但他給了我一些初步的結果。受害人死於周二下午五六點,而不是晚上十一點。他是因汽車撞擊或摔倒而引起的大面積內傷而立即死去的。脖子被砸碎跟他的死亡沒有關係。第二天早上,當我們發現屍體的時候,屍體已經被凍僵,因此現場的法醫無法現場確定死者的死因或時間。」萊姆皺起眉頭問:「那麼,鄧肯先生,他是誰,又是怎麼死的?」

鄧肯解釋說:「他死於西切斯特北部的一場車禍,這個可憐的傢伙叫詹姆斯·皮克林。」

萊姆揚起一邊的眉毛:「繼續說。記住,我們很想知道答案。」

「我從警用對講機中得知這場車禍。救護車把屍體拖到位於揚克斯的縣醫院太平間。然後,我就把屍體從那兒偷了出來。」

萊姆對薩克斯說:「給醫院打電話。」

薩克斯撥通了電話。很快,打完電話後,她彙報說:「周一下午五點,一名三十一歲的男子在布朗克斯橋大道上,因為汽車在一塊結冰的路面上失去控制而衝下公路。因為內傷而當場死亡。名叫詹姆斯·皮克林。屍體被送到醫院,但接著就不見了。醫院的人以為可能被錯送到其他醫院了,但是後來也沒找到。死者親人也不可能把屍體取走,這一點很容易想到。」

「對此我很抱歉,」鄧肯說。他看上去確實是一副很不安的樣子。「但我別無選擇。我拿走了他所有的私人物品,我會還給他們的。而且,我還會支付喪葬費用。」

「那我們在死者皮夾里發現的身份證和其他東西怎麼解釋?」薩克斯問。

「那都是偽造的,」鄧肯點點頭,「仔細檢查肯定會露餡。但我只需要矇混幾天就行了。」

「你偷了屍體,開車將它帶到小巷裡,在他上方布置好金屬杠,讓現場看上去似乎是緩慢死亡。」

鄧肯點了點頭。

「然後你又留下了時鐘和字條。」

「沒錯。」

隆思·塞利托問:「那麼第二十二大街的碼頭上那個人呢?你在那裡殺掉的男人怎麼解釋?」

萊姆看了一眼鄧肯:「你的血型是AB型嗎?」

鄧肯笑了笑:「你真機靈。」

「碼頭上從來就沒有受害者,隆恩。那是他自已的血。」萊姆邊上下打量著嫌疑犯邊說:「你在碼頭上留下字條和時鐘,又把血濺在周圍和夾克上——那是你扔進河裡的。你用自己的指甲留下劃痕。你在哪兒抽血的?你自己弄的嗎?」

「不是,我在新澤西一家醫院抽的血。我告訴他們我要動手術,在此之前需要存一些血。」

「這就是為什麼血液中會有抗凝血劑。」貯存起來的血液通常會添加稀釋劑,以防止血液凝固。

鄧肯點點頭:「我在想,你們到底能不能查出來。」

萊姆問:「那塊破碎的指甲呢?」

鄧肯舉起無名指。指尖缺了一塊。他自己剪下來的。他補充說:「我確定,文森特己經告訴你們,我還在教堂旁邊殺掉了一個人。其實,我從沒碰過他。切刀上的血跡和垃圾箱旁的報紙上的血跡——如果還在的話——都是我自已的血。」

「你怎麼做到的?」萊姆問。

「那真是很難辦的時刻。文森特以為那孩子看見他的刀了,所以我得假裝殺了那男孩。否則,文森特會懷疑我。於是,我跟蹤他到街角,然後溜進小巷裡,用刀割破自己的胳膊,把血濺在切刀上。」他露出前臂上一處新傷口。「你們可以做DNA測試。」

「哦,不用擔心,我們會的……」他又想到另一個問題,「那場劫車案——你根本沒有殺人來偷那輛別克車,是不是? 」從來沒有人向警方報案,稱切爾西地區有學生失蹤,或城裡發生司機遇害的劫車案。

隆恩·塞利托忍不住再問一遍:「到底怎麼回事?」

「他不是連環殺手,」萊姆說,「他根本就不是殺手,他偽裝了這一切,只為讓人看起來他就是殺手。」

塞利托問:「難道你妻子也沒有死於車禍?」

「我從沒結過婚。」

「那你是怎麼想到這些的?」塞利托問。

「你說的一些事情讓我產生了懷疑,隆恩。」

「我?」

「首先,你提到過他的名字,鄧肯。」

「那又怎麼樣呢?我們都知道的。」

「沒錯。因為文森特·雷諾茲告訴過我們。但鄧肯先生是那種每天二十四小時,每周七天戴著手套的人——所以他不會留下任何痕迹。不,他如此小心謹慎,決不會把自己的名字告訴像文森特這樣的人——除非他不在乎被人發現自己的身份。

「然後,你又說,我們運氣好,他沒有殺死最近的幾個受害者和艾米莉亞。剛開始聽到這話,我很生氣。但我轉念一想,你是對的。我們實際上並沒有拯救過任何一個受害者。還記得那個花店店主喬安妮嗎?我想到,他是盯上她了,這一點沒錯。她聽到花房有動靜後就撥了911報警電話——這個聲音可能是他故意弄出來的。」

「沒錯,」鄧肯表示同意,「而且,我在地上留下了一卷線繩,以便引起她的警惕:有人闖進來了。」

薩克斯說:「露西,格林威治村的那個女兵——我們接到一個目擊者的匿名電話,自稱看見有人闖進去了。但並沒有什麼目擊者,對不對?是你自己打的電話。」

「我跟文森特說,街上有人打911電話了。其實不是這回事。是我自己用投幣電話報警的。」

萊姆朝著他們身後的辦公樓點了點頭:「那麼這裡呢?——我猜想那隻滅火器也是個虛假裝置。」

「它不會傷人的。我在滅火器外面撒了些酒精,但裡面裝的是水。」

塞利托打電話給第六分局,那裡是紐約警局排爆隊的總部。過了一會兒,他掛上電話,點點頭說:「確實是自來水。」

「就像你給貝克爾的那把槍一樣,那把他企圖用來殺死薩克斯的手槍。」萊姆指著那把已被拆散的.32口徑手槍。「我剛查過了——裡面的撞針被卡住了。」

鄧肯對薩克斯說:「我把槍管也堵住了。你可以查查看。我知道他不可能用自己的槍來殺你,因為這樣會牽連到他自己。」

「好的,」塞利託大叫道:「夠了。有沒有人能對我解釋一下呢。」

萊姆聳聳肩。「我能做的,就是推理到這一步。隆恩,下面輪到鄧肯先生來講完這個故事了。我覺得,他一直在計畫著給我們上一堂啟蒙課。這就是為什麼他剛才坐在街對面,像在看台上欣賞演出一樣看著我們。」

鄧肯點點頭,對萊姆說:「前面的內容你都猜對了,萊姆警探。」

「我已經退役了。」犯罪學家糾正道。

「我做這一切的關鍵原因,就是為了剛才發生的事情——嗯,是的,我特別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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