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大多數人來說,這種聲響只是金屬發出的咔噠聲,很容易就被大城市辦公樓里眾多的噪音所淹沒。
但對艾米莉亞·薩克斯而言,這很明顯是自動手槍里靠擊發簧啟動的撞針發出的聲音。撞針擊打在一顆啞彈的底火上,所以子彈沒有射出,就像有人放了一聲空槍。這種特殊的聲音,她已經聽過上百次了——發自於她自己手槍和同事們的手槍。
通常,這種咔噠聲發出之後,射手會拉動槍機,拋出那顆啞彈,再將彈夾里的下一顆子彈頂上膛。多數情況下——就像現在——重新上膛的動作會極度忙亂。射手必須立即清空槍膛,再迅速裝彈。這可是生死攸關的事情。
這一切都發生在剎那間。薩克斯放下用於收集痕迹的滾刷。她的右手猛地伸向臀部——她永遠都清楚槍套的準確位置——瞬間,她就轉過身,蹲下,擺出戰鬥射擊姿勢,她握著格洛克手槍,面朝著聲音傳來的方向。
她掃視了一下四周,發現右邊一間辦公室里的羅恩·普拉斯基。普拉斯基看著她手中的槍,非常慌張,不知道她要幹什麼。
二十英尺以外站著的是丹尼斯·貝克爾,他眼睛睜得圓圓的。戴著手套的手中握著一把小手槍——.32口徑——薩克斯覺得他一邊拉動槍機,一邊向她瞄準。這時,她發現那是一把奧陶加MK Ⅱ型手槍。萊姆起初估計鐘錶匠可能用的就是這種型號。
貝克爾眨了眨眼睛,半天說不出話。「我聽見一些聲音,」他趕緊說。「我想,他可能回來了,就是那個鐘錶匠。」
「你剛才扣扳機了。」
「沒有,我只是把子彈上膛。」
她看了一眼地板,那顆啞彈還在地面上。唯一的解釋就是,他曾經試圖擊發,然後又拋出了那顆啞彈。
貝克爾左手拿著.32口徑的小手槍,垂下右手,放在身側。「我們必須小心點兒,我想,他可能回來了。」
薩克斯用槍瞄準貝克爾的胸口。
「別動,丹尼斯,」她低聲說,朝他臀部點了點頭,那是他放置警察佩槍的地方。「我真的會開槍的。我想你一定穿了防彈衣。所以我第一槍會打在你胸口上,但是第二、第三發子彈就會往上打了。那可就糟了。」
「我……你不明白,」他睜大眼睛,驚恐萬分,「你要相信我。」
按照凱瑟琳·丹斯的標準,這種說法不正是表明他正在說謊的一個關鍵用語嗎?
「怎麼了?」普拉斯基問。
「站在那兒別過來,羅恩,」薩克斯命令他,「不要相信他說的任何話。把你的槍拿出來。」
「普拉斯基,」貝克爾說,「她瘋了。一定搞錯了。」
但是,她從眼角看到,新手拔出了手槍,瞄準了貝克爾。
「丹尼斯,把.32手槍放在桌上。然後左手拿出你的佩槍——只能用拇指和食指捏著,把它也放到桌上,然後往回走五步。趴下。好了,清楚了沒有?」
「你真的不明白。」
她鎮定地說:「我不需要明白,我要你按我說的去做。」
「但是——」
「我要你現在就做。」
「你瘋了,」貝克爾咕噥著說,「從你發現我調查你和你前男友開始,你就一直討厭我,貶低我的威信……普拉斯基,她想殺了我。她在騙你,不要被她拖下水。」
普拉斯基說:「薩克斯警探已經告訴你該怎麼做了。如果必要的話,我會上來解除你的武裝。現在,先生,你想好該怎麼辦了嗎?」
過了幾秒鐘,可是感覺好像經過了幾個小時。誰都沒有動。
「媽的,」貝克爾把槍放在指定的桌上,然後趴在地板上。「你們兩個都惹了大麻煩了。」
「把他銬起來。」薩克斯對普拉斯基說。
她壓住貝克爾,讓仍然很困惑的新手把貝克爾的雙手抓在身後,用手銬銬了起來。
「搜查他。」
薩克斯拿起她的摩托羅拉對講機:「警探5885呼叫豪曼。請回答,完畢。」
「請說,完畢。」
「我們這兒有新的發現。我抓住一個人,已經銬住了。我需要警察來把他押到樓下。」
「出什麼事了?」緊急勤務組組長問,「是罪犯嗎?」
「問得好。」她答道。然後她把槍放回槍套。
由於案情出現這一新的轉折點,所以中區辦公樓前又出現了一個人的身影。剛才,就在這幢大樓里,警探丹尼斯·貝克爾企圖謀殺艾米莉亞·薩克斯和羅恩·普拉斯基。
林肯·萊姆通過觸摸板控制器操控著紅色的風暴箭頭輪椅,沿著人行道來到這幢大樓的入口。貝克爾坐在附近一輛警車的后座上,戴著手銬。他臉色煞白,直勾勾地看著前方。
起先,他聲稱由於他在調查薩克斯前男友尼克·卡雷利的案子,於是薩克斯對他懷恨在心,用槍瞄準他。這時,萊姆決定向警察局的官員求證。他詢問那位據稱曾發送過相關電子郵件的高級警官。結果發現,是貝克爾本人提出薩克斯可能與一名腐敗警察有關這個問題。警方從來沒有發過電子郵件;那是貝克爾自己寫的。他策劃整個事件作為幌子,以免薩克斯發現他在跟蹤或調查她。
萊姆通過觸摸板操縱輪椅慢慢靠近大樓,塞利托和豪曼在這兒設立了指揮中心。他停下來,塞利托向他解釋了樓上發生的事情。他又加了一句:「我真不明白。實在是不明白。」這個壯碩的警探搓著沒戴手套的手。他仰頭看著寒風凜冽的晴空,似乎才剛剛意識到,這是有記錄以來最冷的一個冬天。當他專心辦案時,根本感覺不到冷熱。
「你找到他身上的證據了嗎?」萊姆問。
「只有一把.32口徑的手槍和乳膠手套,」普拉斯基說。「還有一些個人物品。」
過了一會兒,艾米莉亞·薩克斯來了,捧著一隻裝有十幾份證據袋的紙盒。她一直在搜查貝克爾的車子。「每分鐘都有進展,萊姆。看看這個。」她一個接一個地把袋子遞給萊姆和塞利托。裡面有可卡因、五萬美元現金、一些舊衣服以及曼哈頓俱樂部和酒吧的消費發票,包括聖詹姆斯酒吧。她拿起一個袋子,裡面似乎什麼都沒有。但仔細察看後,她發現一些細小的纖維。
「是地墊上的嗎?」他問。
「是的,棕色的。」
「我敢肯定,這和探路者車上的纖維是一樣的。」
這是證明貝克爾與鐘錶匠有聯繫的另一項證據。
萊姆點點頭,盯著塑料袋。袋子被刺骨的冷風吹得皺了起來。他突然有一種滿足感,彷彿看到一幅拼圖即將完成。他轉向貝克爾坐的警車,問:「你什麼時候分到118分局的?」
他轉過頭看著犯罪學家,罵了一句:「操你的。你以為我會跟你們這些渾蛋說什麼嗎?這真是胡扯。有人在栽贓陷害我。」
萊姆對塞利托說:「給人事部門打電話。我要知道他以前干過什麼工作。」
塞利托立即打電話,說了一會之後,他抬頭說:「搞清楚了,他在118分局呆了兩年,負責毒品與兇殺科。三年前提拔到總部。」
「你怎麼碰到鄧肯的?」
貝克爾癱坐在后座上,又開始直勾勾地看著前方。
「好吧,我們的兩件案子豈不是在這裡會師了嗎?」萊姆幽默地說。
「會什麼?」塞利託大聲問。
「會師。就是集中到一起的意思,隆恩。合併了。你從來不玩拼字遊戲嗎?」
塞利托咕噥著說:「你說的是哪些案子?」
「很明顯,薩克斯所調查的118分局案件和鐘錶匠案件,它們並不是完全獨立的。你可以說,它們是同一把刀刃的正反兩面。」他對自己的比喻很滿意。
「他的案子」和「另一起案子」……
「你想解釋一下嗎?」
他真的需要嗎?
至少艾米莉亞·薩克斯已經搞清楚了。「貝克爾是118分局貪污團伙的成員。他僱用鐘錶匠——嗯,就是那個鄧肯——把我引開,因為我很快就要查到他頭上了。」
「這完全可以證明,『丹麥的國事里,必然有些污七八糟的東西』 。」
現在輪到普拉斯基搞不明白了。「丹麥?你是說歐洲的那個國家?」
「羅恩,那是莎士比亞劇中的一句台詞。」犯罪學家不耐煩地說。年輕的警官仍然搖頭表示不解,萊姆也就懶得解釋了。
薩克斯接過話茬:「他的意思是,這可以證明118分局有重大貪污問題。很明顯,他們不只是掩蓋了巴爾的摩團伙或里奇灣團伙的罪行。」
萊姆抬起頭,茫然地看著辦公樓,點了點頭,忘記了寒冷和大風的存在。當然,有些問題是沒有答案的。例如,萊姆無法確定,文森特·雷諾茲到底是不是真的同夥,或者僅僅是被陷害了。
還有,錢到底在哪兒?萊姆問:「在馬里蘭州的那個人是誰?你和誰一起行動?是有組織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