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午夜 00:02 星期二 第二十二章 晚上 11 55

文森特·雷諾茲正仔細打量著餐館裡的那個女人。

這兩個男人都在看著她:身材苗條,褐色頭髮,大約三十歲,穿著運動衫。她的短髮往後梳著,用一個髮夾加以固定。他們從她位於格林威治村的舊公寓開始一路跟蹤她,先來到當地一家小酒吧,然後又跟到了這裡,距離她家幾個街區遠的一家咖啡館。她和她的朋友,一個二十多歲的金髮女子,此時都很快樂,不停地說笑著。

露西·里克特正享受著她在人世間的最後快樂時光。

鄧肯正用別克車的音響系統欣賞古典音樂。他像往常一樣陷入了沉思,非常的冷靜。有時,你根本不知道他究竟在想什麼。

而另一方面,文森特卻覺得心裏面快被饑渴掏空了。他吃了一塊糖,接著又吃了一塊。

去他媽的偉大方案。我需要找個姑娘……

鄧肯拿出那塊金懷錶,看了看,輕輕上緊了發條。

文森特看過幾次那塊懷錶,但每次都覺得那塊表很漂亮。鄧肯解釋說,這是塊寶璣表,製作者是很久以前的一位法國鐘錶匠。(「在我看來,他是所有鐘錶匠中最偉大的。」)

這塊表很簡單。表面是白色的,標有羅馬數字,還有一些小的指針,用於指示月亮的不同相位,鄧肯還告訴他,這表還帶有一部萬年曆。他解釋說,這塊表上還有「保護傘」裝置,那是一種防震系統,是寶璣品牌創始人親自發明的。

文森特問他:「你的表有多久的歷史了?」

「那是12年製成的。」

「12?那是羅馬時代嗎?」

鄧肯笑著說:「不是,真抱歉。那是原始銷售單上的日期,所以我認為那就是造表的年代。我的意思是,那是法國大革命曆法中的第12年。在君主制垮台之後,共和國宣告使用一種新的曆法,始於1792年。這是一種很奇怪的概念。每周十天,每個月三十天。每六年是一個閏年,這一年專門用於開展各項體育運動。出於某種原因,政府認為這種曆法更平等,也可以尊重那些受壓迫的窮人。但這太不實用了。這種曆法只持續了十四年。就像很多革命思想一樣——它們都是紙上談兵的高手,並不實用。」

鄧肯動情地看著金色的錶盤:「我喜歡那個時代的手錶。那時的表代表一種力量。並不是很多人都能買得起表的。表的主人可以掌控時間。你去找他,可你得等到他設定的時間才能見面。人們發明了錶鏈和表袋,這樣一來,即使有人將表揣在懷裡,你仍然可以從錶鏈上看出他擁有一塊表。在那個年代,鐘錶匠就是上帝。」鄧肯停了一下,笑了一聲,「我是打比方的,不過從某種意義上來看,這可是真的。」

文森特揚起了一邊的眉毛。

「18世紀出現了一場哲學運動,人們將表用作一種隱喻。這場運動宣稱,上帝創造了宇宙的運行機制,然後給它上好發條,它就開始運轉了。這是一種永動鍾。上帝被稱為偉大的鐘錶匠。不管你信不信,這種哲學觀念擁有眾多的追隨者,也把鐘錶匠提升到了類似牧師的地位。」

他又看了一眼懷錶,然後把表放好。「我們該走了,」鄧肯邊說邊沖著那兩個女人點了點頭,「她們一會兒就要走了。」

他發動引擎,打開轉向燈,駛到了街面上,暫時離開那個女受害人:她即將在一個男人手裡失去生命,不久之後,又會在另一個男人手裡失去貞操。不過,他們今晚還不能下手,因為鄧肯得知她丈夫上的是白班,會在今晚六點至十點之間的任何時候到家。

文森特不住地深呼吸,企圖壓抑住饑渴的感覺。他吃了一包薯片,問:「你打算怎麼做?我是說,怎麼殺她。」

鄧肯沉默了一會兒,然後說:「你之前也問過一個問題:前兩個受害者過了多久才死的。」

文森特點點頭。

「嗯,露西恐怕要等很長的時間了。」儘管他們弄丟了那本介紹如何折磨人的書,鄧肯還能清楚地記得那本書上的大部分內容。他開始描述他將怎麼殺死她。這種方法被稱為「水刑」。將受害人吊起來,上身仰面躺在地上,雙腳向上伸,然後用膠帶封住嘴,然後往他的鼻子里灌水。如果你時不時地允許他呼吸幾口空氣,那麼你想用多長時間都行,直到把他殺死為止。

「我打算給她半小時,如果可以的話,或許還能延長到四十分鐘。」

「她活該,是吧?」文森特問道。

鄧肯猶豫了一下。「其實你真正的問題是,我為什麼要殺這些人?」

「嗯……是的。」

「我從沒告訴過你。」

「是的,從來沒有。」

信任簡直就像時間一樣珍貴……

鄧肯瞟了一眼文森特,目光又轉回大街上。「你知道,我們每個人在人世間活著的時間都是有限的。或許只有幾天或幾個月。當然我們希望能活很多年。」

「沒錯。」

「就像是上帝——或者是你所信仰的其他什麼神靈——有一份很長的名單,列出了世上每個人的名字。當上帝手中的鐘錶指針指向某個時刻,生命就結束了。一些人就消失了……嗯,我也有我自己的名單。」

「十個人的名單。」

「十個……其中的區別在於,上帝殺人好像並沒有什麼理由。但是我有。」

文森特不說話了。有一陣子,他既感到聰明也不感到餓。他只是正常的文森特,聽一個朋友在說一些非常重要的事情。

「現在,我終於覺得我們的關係非常鐵,所以可以放心地告訴你這個原因。」

然後他繼續講了下去。

她的汽車引擎蓋上反射著一道月亮的白光,直刺她的雙眼。

艾米莉亞·薩克斯正沿著伊斯特河疾駛,緊急情況下使用的警燈斜放在儀錶板上方。

她覺得自己快被壓垮了。過去幾天里發生的事情太多了:警察中的某些敗類可能已捲入謀殺本·克里萊和弗蘭克·薩克斯基的犯罪團伙中。高級警監弗萊厄蒂可能隨時會讓她放下手中的案子。丹尼斯·貝克爾的監視,以及因為尼克的罪行而導致的不信任,這些都令她倍感壓力。另外還有副高級警監傑弗里斯的粗暴態度。

最糟糕的是關於她父親的消息。

想想:你辛苦地工作,放棄心靈的寧靜,冒著生命危險,如果這些最終會毀了你心中最可敬的本質,那麼還有什麼希望可言呢?

她猛地把變速桿撥到四擋,將車速提到七十碼。引擎轟轟的聲音彷彿是半夜裡的狼嚎。

沒有哪個警察會比她的父親更優秀,更堅定,更有良知。但是,看看別人都對他做了些什麼……然後她又意識到,不,不,她不能這麼想。別人並沒有對他做什麼,是她父親自甘墮落。

她記憶中的赫爾曼·薩克斯冷靜而幽默,喜歡和朋友們一起在下午看賽車,也喜歡和女兒去拿騷區的舊貨市場淘寶,尋找罕見的汽車化油器、墊片或排氣管。可是,現在她才知道這些性格僅僅是表面現象,隱藏在外表之下的卻是一個更為陰暗的人格,一個她壓根就不了解的人。

艾米莉亞·薩克斯的內心感到焦躁不安,這令她產生懷疑和困惑,也迫使她要去冒險——無論風險有多大。她因此而痛苦。但是,這樣做也有令人喜悅的回報,那就是解救無辜的人,或捉拿危險的犯罪分子。

這種熱情使她勇往直前;很明顯也能使她暫時忘記父親這回事。

雪佛蘭的車尾擺了一下,於是她輕輕剎車,穩住了車子。

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

但她知道這個問題毫無意義。林肯·萊姆說過,問罪犯為什麼要犯罪,這種問題是毫無疑義的。犯罪動機到底是貪婪、慾望、錯覺、報復,還是突發奇想,這種考慮只是在浪費時間。警察唯一需要回答的問題在於:我是不是做了我認為正確的事情,或者,我是不是甘心達不到這樣的正確標準?這才是每個人最終應該回答的問題。

過了布魯克林橋,再拐一個彎,駛離主要公路。然後再拐上十來個彎,一會向左,一會向右,但始終保持朝南的大方向。

最後,她看到了自己要找的那座碼頭,猛地一剎車,汽車在路上留下了十英尺的剎車痕迹。她從車裡出來,用力關上門。她穿過一座小公園,攀過水泥路障。薩克斯沒有理會那裡的警示牌,迎著呼嘯的寒風徑直走向碼頭。

天哪,這裡可真冷。

她走到一排低矮的木欄杆前停住,用戴著手套的手緊抓著欄杆。往事開始向她襲來:

在她十歲那年,一個溫暖的夏日夜晚,她父親將她舉起放在碼頭中間的塔門上——它還在那兒——緊緊地抓著她。她當時一點都不害怕,因為父親曾在社區的游泳池裡教會她游泳。即使刮來一陣風把他們吹落碼頭,他們也可以很輕鬆地游回扶梯,邊笑邊比賽誰游得快,然後再爬回碼頭——或許他們還會再次手拉手跳到水裡去,從十英尺高的地方一頭扎進渾濁而溫暖的水裡去。

在她十四歲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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