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午夜 00:02 星期二 第二十一章 晚上 11 13

凱瑟琳·丹斯和萊姆獨自呆在他的市區住宅里。當然,傑克遜——那條哈瓦那犬也在。丹斯正抱著它。

「這真是太美味了。」她對湯姆說。他們三人剛吃了飯,生活助理為他們準備了勃艮第紅酒燒牛肉、米飯、沙拉和嘉莫斯紅葡萄酒。「我真想向你討要一份菜譜,但我肯定燒不好。」

「哦,真是一位有鑒賞力的食客。」他邊說邊瞟了一眼萊姆。

「我也欣賞你的廚藝,但我不會過分誇獎你的。」

湯姆朝著剛才用來盛主菜的碗點了點頭。「對他來說,這只是道『燉菜』。法國菜他嘗都不嘗。林肯,把你的飲食經跟她講講。」

這位犯罪學家聳聳肩說:「我對吃什麼並不挑剔。就這樣。」

「他管吃的叫『燃料』。」生活助理說完就把餐盤放上手推車推到廚房去了。

「你家裡養狗嗎?」萊姆問丹斯,還衝著傑克遜點點頭。

「有兩條狗。都比這隻大多了。我和孩子們每周都帶它們去海灘遛幾次。它們追趕海鷗,我們則追它們。隨時都得鍛煉。如果這聽起來活動量太大的話,也不用擔心。之後,我們會去蒙特里的第一時間連鎖餐廳 吃華夫餅,把消耗掉的熱量再補回來。」

萊姆瞥了一眼廚房,看見湯姆正在洗餐盤和鍋。他壓低聲音問她要不要幫他完成一個小小的「陰謀」。

她皺了皺眉。

「我想少來點那個——」他沖著一瓶陳年格蘭傑蘇格蘭威士忌點點頭,「——就倒在那裡面享用一番。」他又轉向自己的酒杯點了一下頭,「但你最好別出聲。」

「你怕讓湯姆知道?」

他點了點頭:「他有時會對我實施『禁酒令』。這真讓人生氣。」

凱瑟琳·丹斯知道縱情吃喝的價值。(好吧,她曾在墨西哥的提瓦納 因為吃喝而增加了大約五磅的體重;那個星期過得實在是太漫長了。)她把狗放下,給萊姆倒了一杯,酒量適中,應該不會影響他的健康。她把酒杯放在他輪椅上的杯托里,把吸管放在他的嘴邊。

「謝謝,」他長長地吸了一口,「你來這裡是為這個城市工作的,無論你開什麼價,我都會批准你雙倍的報酬。你自便啊,湯姆不會為難你的。」

「或許我需要補充些咖啡因。」她倒了一杯清咖啡,還吃了一塊生活助理擺好的麥片餅乾。這是他自己烘烤的。

丹斯看了一眼手錶。比加利福尼亞時間要快三小時。「對不起,我要打個電話回家。」

「你打吧。」

她用手機撥了電話。是麥琪接的電話。

「嗨,小可愛。」

「媽咪。」

小姑娘很健談,她用十分鐘時間向丹斯敘述了一遍她和保姆一起進行聖誕採購的過程。麥琪最後總結道:「然後我們回到家,我還看了《哈里·波特》。」

「最新的一本嗎?」

「是的。」

「看多少遍了?」

「六遍。」

「你就不想看點別的嗎?要拓寬些眼界?」

麥琪回答道:「嘿,媽咪,瞧瞧你自己吧,鮑勃·迪倫的歌曲你聽過多少遍了?尤其是那張《金色對金色》專輯。還有U2樂隊的歌曲?」

女兒的邏輯無可反駁,她只好說:「親愛的,我無話可說了。只是以後講話時別說『瞧瞧』這類字眼。」

「媽媽,你什麼時候回家?」

「也許是明天。我愛你。讓你哥哥接電話。」

韋斯接過電話,他們聊了一會兒。可是語氣不如女兒那麼連貫,而且更嚴肅。他曾經暗示說自己想參加空手道訓練班,現在則直截了當地問她同不同意。如果韋斯真想參加足球和棒球之外的體育運動的話,丹斯更希望他能參加一些不那麼具有攻擊性的項目。她覺得,像他這麼肌肉發達的身體非常適合練網球和體操,但這些對他並沒有多少吸引力。

作為一名審問官,凱瑟琳·丹斯非常了解「憤怒」這個心理問題;在案發之後的問訊過程中,她能從嫌疑犯和受害者身上覺察出這種憤怒。她相信,韋斯之所以想學空手道,是因為他偶爾會感到憤怒,自從他父親去世後,這就像一團陰雲籠罩著他。競爭本沒有錯,但她認為,要是讓韋斯參加一項搏擊項目,這不利於他的成長,特別是目前這個年齡段。縱容憤怒,這會非常危險,尤其是對於年輕人而言。

丹斯講了很久,對韋斯解釋了自己的決定。

自從與萊姆和薩克斯一起調查鐘錶匠的案子以來,這次合作讓凱瑟琳·丹斯更深刻地認識到了時間的意義。她把這種認識用於工作之中——也用在了孩子們身上。例如,時間的流逝會迅速地將憤怒消解(激烈的情感爆發很少能維持三分鐘以上),也會削弱人們對反對意見的抵制;大多數情況下,這比尖銳的爭吵更為有效。現在,丹斯並沒有拒絕韋斯練習空手道,但說服他同意嘗試上一些網球課。(她曾經無意中聽到韋斯和一個朋友說:「是啊,有個當警察的媽媽,這真沒勁。」丹斯為此偷笑了半天。)

然後,他心情一下子就變了,興高采烈地談論著他在HBO頻道上看的一部電影。接著,他的手機收到一條朋友發來的簡訊,發出了嘟嘟的提示音。他得掛了,媽媽再見,我愛你,再見。

喀噠。通話結束。

兒子發自內心地說了一聲「我愛你」。儘管這只是瞬間就說完的一句話,但它使母親覺得自己的苦口婆心是有價值的。

她掛了電話,看了一眼萊姆:「有孩子嗎?」

「我嗎?沒有。我不知道他們會不會成為我的驕傲。」

「你得先有孩子,否則你連驕傲的資本都沒有。」

他看著她身上隨時都掛著的iPod耳機,發現它在她脖子上晃來晃去,就像醫生掛的聽診器。「我猜想,你一定喜歡音樂……我這樣的推理挺聰明吧?」

丹斯說:「這是我的愛好。」

「真的嗎?你會彈樂器嗎?」

「我會唱一些。我曾唱過民謠。但是現在,如果放假的話,我會把孩子們和狗放在野營車后座上,然後帶他們去四處找歌聽。」

萊姆皺了皺眉頭:「我聽說過這種做法,這叫做……」

「通俗的說法叫『采歌』。」

「當然,就是這個名稱。」

凱瑟琳·丹斯對此充滿激情。她承襲了民歌樂手的悠久傳統,他們會旅行到偏遠地區,現場錄製傳統音樂。阿蘭·洛馬卡斯可能是其中最知名的一位人物,他曾徒步穿越美國和歐洲來採集經典老歌。丹斯有時會前往美國東海岸,但是這些曲子都已經被別人記錄過了,所以她最近大多是去一些內陸城市,還有加拿大的新斯科舍省、加拿大西部、密西西比河流域以及拉美裔人口眾多的地方,如加利福尼亞南部和中部。她對一些歌曲進行錄製和分類。

她把這些告訴萊姆,還告訴他一個網站,那是她和一個朋友共建的,上面介紹一些音樂家、歌曲和音樂知識。他們會幫助一些音樂家獲得其原創歌曲的版權,再將聽眾因下載歌曲而支付的所有費用轉交給音樂家。唱片公司通過這個網站和其中一些音樂家取得聯繫,這些公司就可以購買他們的音樂作為獨立製作的電影配樂。

凱瑟琳·丹斯沒有告訴萊姆,她和音樂之間還有些別的關係。

丹斯常覺得自己壓力過大。為了把工作做得更好,她需要近距離接觸那些她所詢問的目擊者和罪犯。坐在離精神錯亂的殺人犯僅三英尺的地方,和他鬥上幾小時、幾天甚至是幾星期,這是一種令人興奮的工作,但同時也讓人感到精疲力竭。丹斯工作時非常投入,將自己與調查對象密切聯繫在一起,以至於在談話結束之後很長時間裡,她仍能感受到他們的情感。她依然可以在腦海中聽到他們的聲音,久久地擾亂她的思緒。

是的 ,是的,好吧,是我殺了她。我割斷了她的喉嚨……還有,她的兒子,那個小男孩。他也在那兒。他看見我了。我必須殺了他。我是說,誰會放過他呢?但是那女人活該,她竟敢那樣看我。這不是我的錯。你剛才不是說要給我煙抽嗎,可以嗎?

音樂具有神奇的療效。如果凱瑟琳·丹斯在聽索尼·泰瑞和布朗尼·麥克金 的音樂,或是U2、鮑勃·迪倫、大衛·拜恩的音樂,她就不會想起兇手卡洛斯·阿倫德憤怒的抱怨,說他在割斷受害者喉嚨時,對方的訂婚戒指劃傷了他的手掌。

很疼。我是說,太疼了。那個臭女人……

林肯·萊姆問:「你有沒有參加過職業演出?」

她曾經演出過幾次。但她後來輾轉過許多地方:波士頓、伯克利、舊金山北灘,她已經沒心思演出了。演出似乎是件很人性化的工作,但是她發現,這真的只是你自己和音樂之間的事情,跟聽眾沒有關係。凱瑟琳·丹斯更想知道別人對他們自己的生活和愛情有什麼看法——以及如何通過歌曲來表達這些看法。她意識到,在音樂這方面,就像她在工作中一樣,她更想扮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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