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爽歪了

老子曰:「長短相形」。這是他老人家在《道德經》里說的。不過,在「可道」的語言文字領域,以一種不甚道德的觀點來看,老子以來,情況卻總是「長」佔據著壓倒性優勢,即不僅是「長衰短盛」,而且一直是「短的驅逐長的」。例如,我們過去常用的「高興」、「愉快」以及「舒暢」等等,現而今已被一概地簡化為一個字——爽。

長話短說當然很好,最起碼符合節約的原則—根據這一原則,《沒頭腦和不高興》大可

以縮寫為《無腦和不爽》。不過我專門去查了字典,的確是有一個大大的「爽」字印在那裡的,當它做形容詞的時候,表示「舒適」、「暢快」之意,但一般的用法多為片語,兩個字的有「直爽」、「爽朗」、「清爽」、「涼爽」以及「爽快」等等;兩個字以上的,有「爽身粉」、「神清氣爽」以及經常出現在小學生作文起首處的「秋高氣爽」——查「高」在當代的某種語境里其實也是「爽」的一種,意即「爽到最高點」。

想當年,漢語里最著名的那個「爽」字或者包含了此字的片語,首推毛主席詩詞《七絕為女民兵題照》(1961年2月)。里的「颯爽英姿五尺槍」。「颯爽」用得太好,一度成為新中國女性的標準時尚儀態。更有甚者,不僅用得太好,而且太絕,而今不論是「英姿颯爽」還是「英姿颯爽」皆已鮮見矣。當然,比這個詞更為鮮見者乃女民兵是也,放眼處倒是滿大街面有菜色的女民工,「颯爽」二字竟無從說起。

把個「爽」字像今天這樣拎出來單獨使用的,過去也不是沒有先例,不過功能上主要是做動詞用,有「失」及「違反」之意,如「爽約」以及「屢試不爽」。偶爾也有當名詞用的,例如「昒爽」是指「天將亮而還沒亮的時候」。《漢書卷二十五郊祀志上》:「十一月辛巳朔旦冬至,昒爽,天子始郊拜泰一」,並無「吻得很爽」之意。

上個月,吳宗憲的《綜藝最愛憲》打敗了對手的《綜藝大哥大》,連續勇奪收視第一,故有慶功宴。慶功宴固然是極爽之事,但是憲哥?低調而謙遜地表示:「爽只能放在心裡,嘴巴說出來就很不禮貌啦!」吳宗憲此說,除了有公開向「有了快感你就喊」隔海叫板之意,「不禮貌」的含意其實還有兩層:第一層,查「爽」字之走到今天這一步,不僅是短的驅逐長的,而且有一點劣意驅逐良意。今之流行語境中的那個「爽」字,其實與「哇賽」一樣,出處及大眾傳播之源都是台灣「國語」(以及配了台灣「國語」的港產片),但是其終極的源頭,則要上溯到閩南語的「爽」字——其發音若普通話的「頌」。雖然也用來表示高興舒暢的意思,但常常兼任動詞——不是「爽約」里的那種動詞,而是做愛的意思。

形容詞兼任動詞,屢試不爽。雖然有點不文,倒也無傷大雅。但是,它之所以「不禮貌」的另一層意思,關鍵在於它把「做愛」等同於「爽」,把性交行?直接等同於「舒暢」、「酣暢」、「愉快」,把做愛的一般性主觀感受直接等同於做愛行?的本身,因而遠不?「做愛」一詞來得更?客觀公正。在某種程度上,破壞性地簡化了做愛者在主觀感受方面的豐富性和多樣性——當然,若拿來與「性交」相比,「做愛」同樣也輸在了立場不夠中立。

與「爽」字相比,我發現在現實的語文應用「不爽」的出現頻率大大高於「爽」——「我覺得全世界都對我不爽」(伍佰);「?別窩在角落,不爽就反駁」(周杰倫);「跟著你走過三條大街小巷,百分之百確定我今天很不爽」(許茹芸)——你如果認為字典里只有「爽」而從來不曾收入「不爽」二字,有性格的字典就會非常「不爽」了:因為在《詩經墉風氓》分明寫著:「女也不爽,士貳其行。」

雖然「女也不爽」的意思不是「(因為男的不爽?)所以女的也不爽」,不過我忽然覺得「向晚意不適」若易一字而做「向晚意不爽」,雖則有點「爽歪了」,從樂觀的立場出發,說不定倒也有助於中國古典文字的與時俱進。

閩南語的「爽」字——其發音若普通話的「頌」。後鼻韻母,無論低吟還是大喝,都比什幺「舒服」、「安逸」、「過癮」或「美」來得鏗鏘有力,當然更來得爽,來得過癮老子曰:「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五味令人口爽」這裡的「口爽」不是吃起來嘴巴很爽的意思,倒是有一點類似於廣東人說的「貪口爽」,也就是說話過嘴癮,說過癮。「爽」曾經是中醫為一種口腔疾病定的名稱。又據《廣雅釋詁》三:爽,敗也。如果你聽到一個屈原時代的楚國人喃喃自語道:「噫,此湯很爽!」他的意思其實是:「靠,這鍋湯已經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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