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衣之道,怕就怕「撞衫」二字。兩支正在激烈肉搏的軍隊(只限穿全套制服的正規軍)、兩支狼奔犬突的橄欖球隊、正在巡房的主治醫生以及彼時正躺在病床上呻吟的病人——世界上害怕「撞衫」的人絕不只有這些。
在絕大多數的公共場合,尤其是在那種具有某種特殊意義的公眾場合,一旦發現與人「撞衫」,那種驚悸的感覺,可能並不亞於兩輛汽車在高速公路上迎頭相撞——這還只是「撞
」了絲巾或者「撞」了外套,像情侶裝這種從頭到腳的迎頭碰撞,其視覺及心理衝擊力之強烈,用「車毀人亡」已遠不足以狀之,「火星撞地球」顯然又有點過份,但是最保守的說法,也該是子彈火車撞了磁懸浮火車。
除了穿著情侶裝的情侶,沒有人願意在還剩下一個選擇的情況下穿上與他人相同的服裝。情侶裝(Pairlook)偏偏就是一種有組織、有預謀的「撞衫」行為。當然,它亦遵循著自身的一套TPO原則,其中「目的」(objective)一項,無疑是情侶裝得以存在的唯一理由,即「使情侶們在旁人眼裡留下『看上去就是一對兒』的印像。有一句形容倆人」要好得不得了」的老話說,叫做「好得恨不能穿了一條褲子」。情侶裝要向廣大觀眾所做的綠林好漢式的表白,就是「雖不能同年同月同日穿著同一條褲子,但願能同年同月同日各自穿上兩條同樣的褲子。」
豈曰無衣,與子同裳。「同衣」即「同意」——下面是一個反證:據李宗仁之子李幼鄰說,1949年1月,李宗仁在南京出席總統就職典禮前夜,專門向即將宣告「下野」的蔣介石詢問明天的典禮上大家穿什幺服裝為宜,老蔣說:「你我都是軍人出身,又是非常時期,隨便些,當然穿軍裝。」老李放下電話還有點不放心,又著自己的侍從室去問了老蔣的侍從室,得到答覆如前。次晨,李宗仁侍從室再次致電話請示,答覆依舊,廿四小時之內三問三答,完全一致。當典禮開始,袞袞諸公們粉墨登場之際,只見蔣介石一身長袍馬褂,此時,一身戎裝的一號男主角「李代」已任何絲毫迴旋餘地,跟老蔣站在一起,「看上去」活脫脫就是他的馬弁。當然,老蔣後來還是履行了這個約定,一身戎裝地出席了一場總統就職典禮,不過是在14個月後,而且主角是他本人。
按李幼鄰先生的說法,老蔣之險惡用心是對李宗仁進行「有意醜化」——不過,我們卻不能據此而認為像情侶裝這樣的「同裝」就表示雙方正在「有意美化」。除「做了一處」的宣示之外,情侶裝的能指其實頗為曖昧複雜。例如,情侶裝既能「告訴別人我們是情侶」,而在某種情況下,它又兼具「告訴自己我們真的是情侶」的自我暗示功能,尤其在彼此(或其中一方)對這種「情侶身份」不甚確定的情況下,就像結婚證書一樣,情侶裝適時地起到了一種由外向內的證明作用。當然,情侶裝的「宣示」功能還體現為一方對於另一方或者相互的「佔領」,象徵意義接近於「易幟」,即在拔掉對手的「白旗」之後勝利插上代表我方色系的旗號。「陰謀論」一點的說,亦不妨視之為一方換上了「敵方」的制服,取得「敵方」的信任,以改變自身「外部」的方式成功打入了「敵人」內部。有的時候,「拉大旗做虎皮」也不純粹是用來嚇唬別人的。
其次,先不說情侶裝有沒有品味問題,至少在其本系統內部,還是存在著品味差異的。一般相信,比較有品味的情侶裝,不會一味為了求同而罔顧自己的身材和氣質,而是以相同或類似色系或者款同式異的方式對「情侶關係」做出一種鬼鬼祟祟的暗示,英雄所見「略同」。和品味一道提升的包括副作用:理論上,凡同色系或款同式異的服裝都有指向「情侶關係」 的可能。除了誤導,更有性騷擾之嫌——以「裝情侶」來「裝情侶」。曾在Ebay上見一男兜售他收藏的兩件「中古」曼聯客場球衣(Away1995-1996),一件印著Keane,另一件是我偶像tona的名字,有點收藏價值。可這人還留言說,他和老婆經常穿著這兩件球衣上街,並且當成「另類情侶裝」。真是大煞風景,直讓我感覺Keane和tona這倆老男人之間是不是發生過某種超友誼關係。
畢竟是幾片布。問世間,情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許。我泥中有你,你泥中有我。thou mine, I thine.比之於偉大的情,問「情侶裝為何物」幾乎沒有任何意義。鑒於「有情人的智商通常降到最低」這一共識,我們可以認為「情侶裝情侶」的IQ和「衣Q」也同時降至同一水平,我們也可以相信穿情侶裝在代表兩個人很恩愛的同時也代表兩人的智商很接近,但是,如果你同意一頭非洲象的皮膚勉強可以算是它的「行頭」,那幺當兩頭此一品種的大象之皮膚因進入發情期而同時呈現出咖啡色時,我們便不能據此而草率地做出任何與「品味」有關的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