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菌很細,肉眼不可見。相比之下,遮蔽口鼻等等漏洞的口罩就顯得巨大無比,不僅顯而易見,而且觸目驚心——戴還是不戴?近百日來,此事造成的內心煎熬,似已大於疫情本身。
困擾是來自多方面,多學科的。可歸類為社會學範疇的有:有病或沒有病。在公眾場合戴口罩可能被視為傳染病患者。因無病戴口罩而遭「公眾隔離」的前提條件只有一個:大多
數人相信,只有傳染病患者才戴口罩。這種共識的潛台詞是:大街上戴口罩的人越多,表明患傳染病的人越多。「控制」尚未成功,故口罩在「患病」上的像征意義已經超越了其防禦性的初衷,個人的「免於恐懼」變質為個人向公眾「傳播恐懼」。病菌很小,口罩很大,口罩就是放大並且外化了的病菌,至少,口罩「強調」了病菌,正如前巴斯德時代曾有歐洲教會認為便後洗手是一種猥褻行為,因為洗手公開「強調」了如廁的「不潔 」。若暫不考慮有關法律規定,此種共識之下,一個戴著頭盔騎摩托車(或騎單車)的人,一個戴著安全帽進入工地的人,也不是沒有機會被視為「頭腦有病」或患有某種「思想問題」。
勇敢或怕死——此命題屬倫理學範疇。命題的成立同樣取決於大多數人(不管怕死還是不怕死)的一種共識:怕死是一種卑劣的品質。病菌當前,只有怕死的人才戴口罩。口罩一旦戴上,眼耳口鼻便不能以完整隊形來「 直面慘淡的人生」,是懦夫,連假的猛士也不如。
這種共識並不一定兼容於「只有病人才戴口罩」,卻間接承認了戴口罩有助於自保。個別像我這樣傾向於將「怕死」視同為「自愛」的人,其實更願意相信伏爾泰的話:「自愛是我們所有感情和所有行動的基礎,這句話在印度、西班牙和所有有人居住的世界裡都是對的。」此說雖勉強可替「怕死」一罩,結論卻鬱悶至極,因為伏爾泰堅信自愛是不證自明的:「正如沒有人寫文章證明人有臉一樣,同樣沒有必要向人們證實他們有自愛。這種自愛是我們保存自己的手段,就像延續種族的手段一樣,對我們來說它是必需的、可貴的,它給予我們快樂,但必須掩飾它。」口罩一旦戴上,一切「必需的掩飾」頓成妄談,你在告訴所有的人:「都來看,我很自愛啊!。」真丟臉,更何況口罩已經使我們丟失了二分之一以上的臉面。
此刻,心裡的「擁戴派」再次跳出來強辯道:戴口罩不僅是為自己,也是關愛他人的表現。話音未落,「倒戴」陣營中一員大將拍馬殺到,一聲喝斷:「呀呀呸!說得好聽,全都是怕死的借口!捫心自問,主觀為他人而戴口罩者,究竟能有幾個人?」竟無語凝噎。雖然在傳染病學上戴口罩對他人可能造成的傷害絕對比不戴的低,然而在未能如實回答上述問題之前,口罩還是捏在手裡,不急於戴上的好。「防人之心不可無,害人之心不可有」——是的,你確實有可能在道德上傷害自我同時在功利和情感上傷害到他人——不戴口罩的人。
重彈「人人為自己,間接為大家」的老調子只會把我們向後引向潘曉,一夜回到改革開放前。它和「自愛」一樣,都必須掩飾。問題的尖銳性在於,即使你承認戴口罩只為自保,絲毫沒有替他人著想的意思,但是你那慘白的口罩仍舊會傷人:情感上,它表示對他人的懷疑、不尊重,甚至敵對,進一步隔絕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至少屬於社交上的不禮貌;功利上,更有可能誤導公眾對你所屬區域之疫情的判斷。想想那些穿著單衣在冬季的中國城市裡招搖過市的外國遊客,一,他們可能是「精神病患者」,二,們可能在某種意義上傷害了我們的感情;三,他們可能在室外氣溫的判斷上誤導了本地居民。
雖然我無法充份證明「方完全始終露出嘴臉有助於人際關係的和諧」,不過口罩確實無情地遮蔽了人的笑容(同時也掩蓋了其餘有助或有損於人際關係的表情),奇怪的是,口罩在社會學、倫理學以及心理學之外為人帶來的最直接最形而下的生理困擾,即不舒服,捂得慌,不爽,卻一直是被討論的最少、甚至被忽略的部份。即使偶有人提到「自由的呼吸」,也多是用於哲學上的思辯。也許這也是不證自明的,因為飽受「戴還是不戴」之困擾的絕不限於嘴臉,一部份男性不愛使用安全套的理由與此相當接近:戴上,不爽;不戴,分分鐘搞出人命。
臉面上的層層把關難敵思想上的重重困擾,在金鐘罩鐵布衫尚未練成之前,我的解決方案是變「戴口罩」為「帶口罩」:隨身攜帶,戴不戴視情況而定,這種情況其實與病菌無關,主要指他人的態度和取向。他人就是地獄,他人也是天堂——這一點基本取決於他人的戴不戴口罩。耍猴。也就是說,人戴,我也戴;人不戴,我就不戴,除非有人肯像座山雕勸楊子榮那樣腆著笑臉勸我:「老九,來來來,戴上戴上,耍什幺小孩子脾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