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十九回 拐仙首創歸屍 淑女誤嫁蛟精

卻說現今湖南省內,寶慶、常德一帶地方,習俗相傳,有所謂歸屍之法。凡是甲地之人,死在乙方,不但搬柩為難,而經費也非常浩大。便有一種人,專以送屍還鄉為業。他們有一段秘密咒語,用一張引魂幡,掛在自己身上,再向屍身念起咒語,死人自會跟他趕路。遇著打尖之處,將屍體放在外面檐下,面壁而立。若遇渡河搭船,將屍身背下船去,矗立後梢或舟首,如此平安到鄉。雖經一月之久,當炎暑天氣,一點不會變相,也不發臭;卻不能讓他跌倒,一倒之後,立刻臭腐出蟲,不能再起。更奇怪的是屍身一到家門,這一家人便該老早把棺殮預備舒齊。等他到後,立刻棺殮起來,不能稍延時刻。若是停頓一二小時,屍體也便腐化,而不可收拾。大概運屍之法,要算此事最便最省的了。數千年來,相傳至今,盛行勿替,卻都不知創於何時,是什麼人發明出來的。據作書人考察所得,便是鐵拐先生傳授玄珠子送東方朔屍體去海寧的那個符咒。因為玄珠得罪以後,謫貶湘江為鶴,也曾幻化平民,替人做過這事,因此這法子就流傳在湖南省內。但只有湖南省中有這等歸屍的方法,別處是從來沒有聽見說起的。原因是中國人的特性,凡是有了什麼特殊的發明,總是祖父子孫世代相傳,不但外人不許傳授,就連自家的女孩子,也不得預聞其事。因為女孩子大起來,終是要嫁人的。嫁人之後,對於丈夫的愛情一深,便什麼秘密的話都講出來了,久而久之,越傳越廣,他這秘法豈非就成了公開的辦法么?所以中國的習俗,有許多可以有益於社會,拯濟貧病的秘法、單方,終是傳流不廣,就是這個道理。

再說像歸屍一類的事,看似近於迷信,其實不管迷信與否,只要的確做得出來,可以給大眾試驗,兼且實在是便利人民的事情,誰也不能不信。信到極端的程度,都是應份的,哪裡能夠說他一個迷字?就算真箇迷信其事,只要這事的確有使人迷信的價值,即令迷得十分厲害,又有什麼壞處?何況凡事的創始,一定有一種理由在內,不過向來當神秘看待。創之者既僅言其法,傳受者又不能究其理,於是造成一種可使有不可使知的情態來了。這等事情,最足以阻隔文化科學的進步。譬如歸屍一事,說是一種仙法,這話固然不錯。但天下事許有這個理,而未必想出這種辦法。決無有了法子,反沒有這個道理的。何況神仙是千萬人中挑選出來修鍊成功的菁華英傑。他們能夠創出便利人民的方法,難道會找不出這等方法的道理來?如果一無理由,這法子卻又從何想出來?小說書上,盡多杳渺恍惚、不可稽考的鬼話、奇說,那是專供讀者酒後茶餘作消愁遣悶之需。

事既無證,當然毫無理由。若是本書所記,各種神仙真跡、高人軼事,大抵十之八九有證據,可以尋覓。尤其如上文所記歸屍一事,至今湖南省內,確實有這事情。又不但歸屍,即上面所言李少君的遮眼球,其人雖死,而遮眼球之術,已流傳於世,各處江湖上人,拿來作變幻把戲之用,也是人人所知的,和歸屍之法,正屬一樣的有其法而不傳其理。因之大好仙術,僅供少數貧苦人作博取衣食的工具,此外就一無用處,也不能推陳出新。變幻神化,益發造成許多便民的方法,這在立法之人,原沒什麼責任。可恨者正是那種最初得此方法的人,或得其法而不向立法人究其理,或得其理而秘不肯宣,久而久之,弄得他們個中人也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這是何等可笑、可嘆、可惜、可恨的事情!因此我又想到這等方法,假使發明在現時科學家、哲學家手中,不但本人萬萬不肯輕易放過,非要研究一個徹底明白,甚至還要編成書籍,公之於世。世人讀了他的書,又按其已成之法,或者還可以悟出其它的理由,發叨其它的事業,或更就前人之法而益加改良,使之精而益精,美且盡善,這都是昭昭在人耳目的事情。可不是作書人長他人志氣,滅自己的體面啊!

空話說多了,怕讀者討厭,趕快說到正文上去。上回說到玄珠子創出歸屍法,將東方朔帶到海寧,又鬧出一場大事情來。但作書人先要聲明一言,那東方朔到了海寧,經玄珠子遵照鐵拐先生指示方法調理,不久就回覆性靈,身體精神一概照歸。同時他的謫限也滿,經上帝召回天上供職去了。他的事情,可以告一段落。所謂又鬧一場大事者,乃是專指玄珠本人而言。

玄珠自從輔助東方朔,將李少君斬戮之後,以為老蛟失此臂助,一時不得逞志,對於防範上頭,不知不覺的漸漸鬆懈下來。大凡天下事大都風雲變幻,難以預防。但能事事小心,綢繆未雨,自然比較要妥善一點。尤其是國計民生,地方安危的重要事情,關係越發重大。司其事者,格外要謹慎小心,才能夠消患未萌。

但是說到這一層,也還要作進一步的議論。人之心理,往往在憂患時期,都能謹慎從事。到了風潮過去,波平浪靜,反要不知不覺的大意起來。所以古人說,「生於憂患,死於安樂」,就是這個道理。如今說的玄珠子情形,大致也差不多兒。可是他所闖的禍,卻也出人意料之外,俗話說大風起於萍末。風雖大,而發源之地卻非常微細。

當時浙江杭州城內,有一家官戶,姓何,沒有男人,只剩下母女二人,相依為命。母親胡氏,年已老邁。女兒名叫春瑛,卻生得婀娜娉婷,整齊標緻,那年已是二十五歲。胡氏自顧年高,膝下只此一女,很想找個妥當人才,招贅在家,也好得個半子之靠。無奈高門大戶嫌她們家況衰颯,是個不祥的門第,況且招贅一事,習俗引為恥辱,誰也不願意嘗試。至於低門小戶,又非母女所願。因此蹉跎歲月,把個上好的姑娘,養到二十五歲,還沒有成就良緣。

胡氏心中常常悒鬱不歡。反是春瑛心中,倒以陪侍老母為樂。她說:「女兒嫁人與否,不在意中,但求母親多活個一百多歲,待女兒老來,一同入土歸天,女兒的心愿足了。」胡氏笑而叱道:「痴丫頭,這麼大年紀,盡說些瘋話。你娘又沒做什麼大陰功,沒積得甚麼好德行,哪裡能夠活到如許高年?再說,果然如了你的志願,一個人家,活著一對老太婆,生無人顧,死沒人送,到頭來祖宗的香煙不得接續,終究算不得什麼好事。我看此後如有差不多的子弟,但求人品端正,不問他家世怎樣,就馬虎一些,嫁了去完事。你是真孝順我的,就不要十分倔強,這就比同死同歸好得多了。」春瑛聽了,只得點頭答應,說:「聽憑母親作主,女兒決不多言就是了。」胡氏聽說,方才欣慰起來。

不上幾時,家中忽然失竊,把胡氏房中的東西,偷個凈荊,報官追拿,蹤影毫無。胡氏不覺流淚,說道:「瑛兒,想這都是因為家中沒有男子,容易啟人輕侮之心。那天的事,別說是賊,就是堂堂皇皇地上門搶劫,你我一對女人,除了拱手奉送之外,還有甚麼辦法?光偷些東西,倒還沒什麼關係。萬一有些非禮行為,叫我女兒如何做人呢?」說到這裡,不覺一陣傷心,大哭不已。

春瑛勸了一會兒,倒想出一個主意來了。因說:「母親不用憂愁。女兒有個計較在此,想賊人膽大,只因我家屋多人少,我們何妨將許多住不了的房,招個妥當租戶,分租出去。我們不求租價怎樣高,但求人家規矩正直,能夠做個好鄰居,彼此可以得個照應;就是不收租金,也譬如一進進一間間白白地關起來,那些房子長久沒人居住,也格外容易傾壞,得個正人同居,替我們管管房子,也是好的。母親看這事可行得么?」

胡氏聽了,甚以為是,當下由春瑛親自寫了一張招租的條子,叫下人貼在通衙之中。不到三天,看的人來了不少。不是職業不正,就是人口太雜。胡氏心中,都覺得不大合適。到了第四天,早上忽然來了一個白衣秀士,面如冠玉,唇若塗朱,態度溫文,語言清朗。據他自己說,是官宦人家子弟,因貪杭州山水清幽,思欲卜居於此。又說,他父親曾做過大官,早已去世。家中尚有母親弟妹,現在建業,待房子租定,不日回去搬來同居。母女二人一見這人體態,心中便有十分歡喜。又聽說是官宦子弟,人口又多,覺得事事合意,便一口答應,借給與他。那人問起租金,胡氏便把自己重在擇鄰,租金多少,概不計較,但憑貴客吩咐就是了。那人也不貪便宜,竟付了百兩紋銀,說是定洋。等家眷到來,再行議定房租。胡氏見他出手如此闊大,益發深信他真是公子哥兒,謙遜一番也就收下了。問他姓名,他說姓王,名誠夫。說畢自去。

過有半月多些,那王誠夫又來了,說建業那邊,因有許多未了之事,一時不能搬來。本人慾在杭城讀書,擬帶著幾個下人,先行遷來。胡氏和春瑛已深信誠夫是個規矩正直之人,有什麼不許?誠夫大悅,即日就把行李器具運來。都是非常華美考究的東西。何家雖是富家,有許多陳設珍品,但見誠夫的擺設,都還不能舉其名目。誠夫又帶來男女僕人共有十餘人。照這情形氣派,真是十分顯赫。而且誠夫為人,又是非常誠實殷勤。他除了讀書之外,便到裡面和胡氏談談。又說,胡氏的相貌性情,很像他的母親,便拜胡氏為乾娘;和春瑛做了兄妹,既不必避甚嫌疑,二人便得時時見面。兄妹倆日侍胡氏膝下,承歡取樂,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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