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光棍 第十七節 中心島

剛剛改革開放,老百姓壓抑得太久,過年時真熱鬧。臘月二十八黃昏,大街上辦年貨的人還是熙熙攘攘。

東霸天就溜達在這大街上,孤身一人溜達在這大街上,手裡,還提溜著那小收音機,饒有興味的看著路上這些幸福的面孔。其實東霸天本來挺熱愛生活的,他小時候學習好長得漂亮,老師和同學都喜歡,只要是考試,要麼不排名,只要排名他就沒第二名過。只是後來浩劫了,他頓時由天使墜入了凡間。不對,應該說是墜入了地獄。他在地獄中遇到了太多的事兒,才變成了今天這樣。

東霸天這人膽子忒肥。全市想要他命的人不會少於十個,可他就敢一個人在街上瞎逛。有人說東霸天是藝高人膽大,說東霸天這人啊,學什麼都是天才,就連學武術也是,他父母剛進牛棚時他才十二、三歲,他白天挨欺負晚上就自己練力量、反應速度,甚至還有點招式。三、兩年下來,四、五個壯漢根本沒法近他的身。

反正東霸天就是得瑟,優雅的得瑟。想從他嘴裡聽到一句髒話,挺難,可能他也的確一輩子都沒說過。

單刀赴宴這事兒,東霸天沒少做過。但是單刀赴盧松這樣的江湖大哥的宴,東霸天倒還是第一次。他不怕可能並不是因為自己有勢力或者藝高人膽大,更重要的是他相信盧松的人品。誰設鴻門宴盧松也不能設鴻門宴啊。都是混社會的,但人家盧松的信譽可比東霸天好多了,別說不像東霸天那樣「放鴿子」

二狗不知道那時候全市究竟具體有幾家對外營業的國營餐廳,但可以確定的是肯定不超過十家。據說盧松請東霸天吃飯的地方就是現在市政府賓館那裡,那是當時最有排場的飯店,平頭老百姓可能一輩子都沒去過,誰要是有幸去了一次,那肯定得顯擺個一年半載的。可人家東霸天,常去。

究竟是不是給盧松的面子和該怎麼給盧松的面子,這的確是個問題。雖然東霸天這人有點兒六親不認,但是盧松的面子該給還是得給。

小收音機開著,東霸天就溜達進了飯店,雖然步伐還是挺瀟洒,但是其實早就凍得跟三孫子似的了,手指頭凍得通紅,比平時粗了好幾圈。

東霸天進去一看,一桌子七、八人,就認識個盧松。也難怪東霸天不認識,土匪大院的人忒多,各個都跟盧松有關係,誰能分得清哪個是哪個啊。盧松這個團伙和東霸天、張浩然的團伙都不太一樣。無論是東霸天還是張浩然,他們手下都是一群小兄弟,這群小兄弟都靠著他們吃飯,自然唯其馬首是瞻。可這盧松雖然也有不少兄弟,可是這些兄弟絕大多數都不是靠盧松混飯吃的,而且多數都有正式工作。這些人都是在土匪大院和盧松一起長大的,敬佩盧松的為人,只要盧松登高一唿,肯定是應著雲集。癩土匪癩不?可是就是這麼癩的人,只要盧松說一句話,他該幹啥就得幹啥去。

為啥二狗敢這麼說呢?因為有當事人說那天喝的那瓶酒就是癩土匪提供的,癩土匪撒潑撒嬌又上吊又抬棺材的,弄了這麼一瓶酒,居然就這麼給盧松拿來了,足可見盧松在土匪大院的人格魅力。

主位上坐的是盧松,在一群東北大漢中間的盧松看起來像是從小人國來的。只有在張口說話時那洪亮的嗓門才惹人注意:「來了,小馮,裡面坐。」

盧松把東霸天讓到了裡面,坐在了自己旁邊。東霸天也沒客氣,把小收音機往桌子上一放,身子向後一倚,直接就問:「盧大哥找兄弟來,想談啥?」

「咱們先喝酒!喝完酒再說!」

「說完再喝唄,我酒量不好,怕喝了兩口忘了說啥了。」

這是東霸天少有的正常說話,只因為坐在他旁邊的是盧松。換在平時,東霸天早就開始朗誦詩詞了。看來東霸天儘管在外人面前表現得精神不太正常,但是實際還是挺正常的。即使不是正常的,那也是在可控制的範圍之內。

「我做東,喝完了再說!」盧松的霸氣跟東霸天比不相上下。這倆人的霸氣值接近,只不過是一正一邪。

「呵呵,那就喝吧!」

都是江湖中人,酒下得極快,一會兒功夫,一瓶茅台沒了。那時候喝酒時用小酒盅喝,可不是像現在用杯子喝。沒十分鐘,酒就下沒了,可以想像他們喝得多快。

東霸天在當時可以算得上是有錢人了,八塊錢一瓶的茅台酒也不是喝不起,但是他的確也沒喝過幾次,因為這東西不是有錢就能買得到的,那得有供應票。請客喝茅台這更多的是一種禮遇。

如果當時有照相機照下來,那肯定是十分搞笑的一個畫面,因為土匪大院出來的人有個共同點特點,那就是:衣服袖子的肘部和褲子的屁股部分都打著補丁,這一群打著補丁的人在全市最高檔的飯店喝限量版的茅台酒,有點意思。本來打補丁都是因為衣服磨壞了才打,可是土匪大院這批人居然新做的衣服上也打著補丁,不知道是為了防磨還是為了彰顯自己勤儉節約,直到85、86年還是這樣。東霸天穿得就時髦多了,在這群人中顯得格外另類。

「喝了這麼多酒,還沒吃菜呢。」盧松給東霸天夾了塊焦溜里嵴,據說那時候這麼簡單的一道菜全市只有這個飯店有。

「盧老大,你找我到底幹什麼啊?」東霸天又開始間歇性的狂躁了,剛才裝了會兒人,現在有點撐不住了。

「喝酒,繼續喝酒。」盧松又叫了一瓶酒。茅台是沒了,普通的酒還是有。

「呵呵,喝!」東霸天看樣子是強忍著。盧松的面子肯定得給。

不一會兒,四瓶白酒喝了下去,大家臉都紅了。

「盧老大,說吧!再不說我一會兒多了。」

東霸天第三次請求盧鬆快點「下茬子」,按理說東霸天根本就不是這麼個急性子的人,只是他太不願意跟著眼前這幫衣服上打著補丁的丐幫弟子們喝酒了。他不但不與無名之輩交手,更不與丐幫弟子喝酒。

盧松可能也覺得火候差不多了,該下茬子了,該說就說了。

「小馮啊。你綁的那兩個人是我親戚。」

「哦,知道。」

「知道?」盧松一愣。

「當然知道啊,不然你找我來幹嘛?」

「聽說你跟他們要一千塊。」

「對。少一分不行。」

「他們都是我實在親戚,家裡沒什麼錢,所以找我來說說。」

「恩……」東霸天沒說話,繼續聽盧松說。

「一千塊肯定是拿不出來,五百行不行?」

「不行。」

「你覺得我盧松這面子不值五百塊錢?」

「和值不值沒關係,他們碰的人是我親妹妹,不要回這公道我沒法混了。」

「我說句話,值五百嗎?」

「我說了,一千塊,少一分不行。」東霸天淡淡的說。

土匪大院在座的人都怒了,都橫著眼睛看東霸天。

東霸天很無所謂,大口大口的吃著焦溜里嵴。

「恩!」盧松也沒再多說什麼,掏出了一把刀放在了桌子上,錚亮的一把剔骨刀。

東霸天斜著眼睛看了看刀,又夾了塊焦溜里嵴放在了嘴裡,一句話沒說。

盧鬆脫掉了藍棉襖,脫掉了背心,雖然瘦骨嶙峋,但是一身都是精瘦肉。

光著膀子的盧松攥起了鋼刀,一口酒噴在了鋼刀上,隨手一刀就扎進了自己的左胳膊,眼睛都不眨。這一刀扎得真狠,起碼戳進去了十公分,可盧松哼都沒哼一聲。

「東霸天,我這一刀,值五百嗎?」盧松話說完,把刀一拔,扔在了桌子上。

東霸天繼續嚼焦溜里嵴,默不作聲。

盧松這是純老流氓的做法,用東北話說就是在比誰更「光棍」,啥叫「光棍」?據說當年東北當年有人落草當鬍子之前先把自己癱瘓在床的親媽給殺了,然後一把火把房子點著了,上山為匪,變成了純光棍漢,這樣的人,誰見到不怕?盧松肯定不能幹出殺親媽這樣的事兒來,但是盧松往自己胳膊上扎了一刀意思就是:東霸天你不是狠嗎?我這樣干,你敢嗎?

盧松肯定是答應了他農村的親戚肯定把這事擺平,否則他不可能因為五百塊錢就扎了自己一刀。

通常像盧松這樣的人耍完光棍以後,按道上規矩,他只要提出不是太過分的條件對方都得接受了。畢竟盧松是個有頭有臉的江湖大哥,他扎自己一刀,別說五百,兩千都值。如果盧松對面的人不是東霸天,換了任何人,盧松都不會扎自己一刀。

盧松斜著眼睛看東霸天,一起吃飯的一桌子也斜著眼睛看東霸天。雖然都沒說話,但是那嘲弄的眼神卻都已經說話了,就倆字:「服嗎?」

據說東霸天當時放下了筷子擦了擦嘴,嘴裡還嚼著好幾塊焦溜里嵴。不慌不忙脫下了確良上衣,又一個扣一個扣解開了棉襖,都脫完了扔到了地上,裡面還有件背心。東霸天琢磨了一下,又把背心脫了,露出了一身雪白的肌肉。

老天太眷顧東霸天了,東霸天不但長的像電影明星,就憑那身腱子肉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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