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過江 第四節 猛農過江

西郊在解放前是出土匪的地方,這地方的人向來無法無天。市裡的男孩在80年代的都玩玻璃球、打彈弓,而這裡的男孩玩兒的最多的卻是撞拐、打土坷垃仗甚至打石頭仗。連打架都成遊戲了,可以想像他們的民風有多彪悍。

黃中華是西郊同齡人中最斯文的一個,他小時候就很少參與這些野蠻孩子的遊戲,但是他畢竟生活在那個環境中,有太多不像他那麼斯文的朋友,比如他家隔壁和他從小玩兒到大的老五就天生是個混不吝。老五這人一共有倆特點,第一、犟驢。第二、記仇。關於老五的事迹可以寫上幾萬字,二狗只能挑一件事兒來說。

據說老五18歲那年,曾經夥同黃中華等玩伴在路上劫過一個和他同齡的少年,他們三、四個人把那小子打得滿地爬,等那小子緩過神來仔細看了看,發現他認識老五,而且還和老五在多年以前做過同桌。

「老五,你打我幹啥?!」

「你不知道我為什麼打你?!」

「你憑啥打我,咱們以前不是同學嗎?」這小子捂著臉,挺無辜的坐在地上看老五。

「你就不記得你以前打過我?」

「我……啥時候打過你?」這小子開始仔細思索了。

「你想想!操!」

「……我想不起來!」

「小學二年級,你和魏四兒在水房裡打我,抓我頭髮往水池子上磕!你忘了!?」老五義憤填膺。

「啥……」

跌坐在地的這小子徹底懵了,覺得天旋地轉。被老五、黃中華等人打了這麼久都沒懵,但是徹底被老五這幾句話給干懵了。望著老五等人遠去的背影,這小子差點沒流出感動的淚水:老五這小子,真TMD執著,這復仇的精神,真TMD讓人感動。

那空氣中瀰漫的似乎並不是復仇的烈焰燃燒著的氣息,卻像是執著二字給人帶來的沁人心脾的感動。

話說回來,黃中華住院當晚老五就去了,說:「這仇咱肯定報,甭等你傷好了,我明天就帶人去抓那些人去!」

「我其實開始的時候沒處於下風,我就是怕傷到人群中的幾個姑娘,所以沒下狠手……」

「行了,我知道了,我回家那邊兒喊人去!」雖然黃中華總裝逼,但是老五跟他關係著實不錯。

且說老五這次喊人,喊來的不是別人,正是未來在我市叱詫江湖20餘年的李老棍子。李老棍子本人有個很動聽的名字:李燦然。據說當時他只是在西郊算個狠角,市區的人沒人知道他的名字,他當時以擅長玩刀而聞名,號稱西郊第一刀客。別的混子都把刀揣在兜里或者別在後腰的皮帶上,可這李燦然總是把一把自製的鋼刀綁在小腿上,還真不嫌麻煩。後來有人說,這李燦然其實有點兒少數民族血統,他們這個民族就愛這樣,管這玩意兒叫「腿叉子」,這「腿叉子」雖然看起來拔出來費事,但是如果真的練嫻熟了,遠遠要比別在腰上方便。而且,在現代文明社會,還有多少人用「腿叉子」?這李燦然一用這東西就讓對手感覺他是來自尚未開化的原始野蠻部落的吮血野人,氣勢自然立馬就弱了三分。

這李燦然高度近視,在那個似乎只有高級知識分子才有資格戴眼鏡的年代他就戴了一個大的褐色框的眼鏡,這眼鏡和他那來自千百年前的腿叉子似乎有點不協調。李燦然平時留著頭髮簾能垂到眼鏡里的一頭長髮,再配上他那刀條兒的長臉,總讓人感覺有點兒詭異。

據說此人最大的愛好就是磨刀,天天磨,而且磨刀不用磨刀石,走到哪兒找到塊能磨刀的地方就磨。在70年代中期他曾經被推薦讀了一個工農兵大學,但是讀了倆月就被學校勒令退學了,原因就是他每天晚上睡不著的時候,總是掏出他那腿叉子玩兒,嚇得整個宿舍的人都不敢睡覺。

李燦然要比老五大幾歲,平時經常在一起玩兒,老五去找他的時候他坐在自己家的大火炕上擦眼鏡而不是磨刀,但他聽老五說完這事兒後摸出了腿叉子,說:「市區的人是不是欺負咱們西郊沒人啊?走!明天就去平了他們!」

這句話漫不經心的話說完以後,我市80年代江湖的真正意義上第一場大戰開始了,有好事之人曾給這一戰起了個名字:「猛農過江。」

為啥是猛農過江呢?因為西郊的人在市區的人眼中,就是農民。李燦然這個猛農一過江,市區的江湖頓時天下大亂。曾有人評價說:在李老棍子過江之前,市區里大大小小的團伙起碼30、40個,有名有姓的江湖大哥級人物不少於10個,但是李老棍子過江之後半年,全市的混子或許只記得「李老棍子」這一個人名字。在83年嚴打之前,全市敢跟李老棍子橫眼睛的,或許就剩下了一個劉海柱。其實,說這話的人看來並不了解我市80年代初的江湖,也不了解李老棍子的坎坷成名之路。據二狗所知,李燦然的第一戰並不成功,而且,敗得很慘。因為他低估了對手,那個寫朦朧詩的馮詩人。下文中,二狗把那個寫朦朧詩的馮詩人稱之為馮朦朧。事實上,我市的市民的確都把他叫做馮朦朧。

提醒一句:大家千萬不要因為二狗前面那句「我市的市民的確都把他叫馮朦朧」而認為此人是個非常有名的江湖大哥。馮朦朧的確是有名,但他的確不是因為打架而有名。的確有很多人認識馮朦朧,但是大家也絕對不是因為見到此人在街頭比較拉風所以認識他。而且,還有很多人仰慕馮朦朧,但也絕對不是因為馮朦朧的朦朧詩寫的太好所以仰慕他。

可能有人會問:那他究竟是怎麼成的名?二狗的回答是:他是在電視上成的名。

肯定還有人會問:難道馮朦朧後來成了你們市電視台的播音員?二狗的回答是:沒有,他只上過一次電視。

讀者們現在肯定都急眼了:不可能,上一次電視怎麼可能成名?二狗的回答是肯定的:能!

現在二狗慢慢道來馮朦朧的成名經歷。在80年代初,馮朦朧的確是個白衣勝雪的朦朧派詩人,也是眾多少女心中的偶像。雖然寫朦朧詩在當年比較時髦,但畢竟還是個比較小眾的群體,不足以讓全市人民群眾都了解他,而且,他83年嚴打時就因為「流氓罪」入獄了,直到94年才放出來。他成名就成在他出獄後的一個月,厲害不?出獄一個月就成名了!

且說當時我市舉辦了第一屆全市詩歌大賽,市電視台全程錄播,由於94年前後卡拉OK這東西剛剛風行,這又是我市第一次舉辦這樣的比賽,所以幾乎吸引了全市男女老少,這比賽說是詩歌大賽,但其實就是卡拉OK大賽,94年那時候還誰讀詩啊?!在這屆比賽的整整半個月的跨度里,我市的市民基本是每天等新聞聯播結束後立馬就坐在電視機前看比賽,邊看邊說:「哎呀,這是我們廠子老李的二兒子」什麼什麼的。這比賽沒什麼門檻,交50塊錢就能上。據二狗分析,全市起碼有90%的人看過這屆大賽,而且,到了今天,大家早就忘了冠軍是誰,就記得了一個馮朦朧。就好像是唐朝時一次科舉考試過後大家都忘了那屆的狀元是誰,但卻記得了一個吟出了「姑蘇城外寒山寺,夜半鐘聲到客船」的張繼一樣。

馮朦朧和張繼有倆共同點:1、比冠軍(狀元)出名得多。2、都是詩人。像二狗這樣寫小說的顯然不行,還是詩人厲害。雖然二狗上了鳳凰衛視還有其它的一些電視台,但是到現在還沒出名,急死了都,現在冷靜的分析一下,可能最大的原因就是因為沒寫詩,最近二狗也開始嘗試著寫詩了,不知道能不能出名。

先不提二狗否能出名這事兒,先說說馮朦朧的成名過程。且說那一屆卡拉OK大賽正值港台新一代四大天王等巨型級人物登陸大陸之際,引爆了新一輪的流行歌曲熱潮,老百姓們愛聽也愛唱,整屆大賽的參賽歌曲全是《來生緣》、《瀟洒走一回》、《水手》這樣的流行歌曲,而且參加者也多是18-25歲的年輕人。當然了,這一切,都是在馮朦朧出場以前。馮朦朧出場之後,立馬用他那特有的鏗鏘有力的詩歌擊垮了所有參賽者的靡靡之音。

二狗依稀記得,馮朦朧出場之日,整個大賽已經接近尾聲了,市民們已經多少出現了點審美疲勞,對舞台上那些青春靚麗的姑娘和帥氣的小伙兒都有了點兒抵觸情緒。所以,有著無比幽怨的眼神並且留著唏噓的鬍渣子的馮朦朧一登場,立馬吸引了所有電視機前觀眾的注意。哄孩子的放下了懷中的孩子,吃飯的放下了手中的筷子,洗衣服的放下了手中的衣服,連寫家庭作業的小朋友也停下了手中的筆。

普通歌手上來就唱,可是那天穿著一身黑色毛料中山裝的馮朦朧上來就鞠了個90度的躬,而且,這一躬,足足鞠了五秒,把觀眾都看楞了:這哥們兒這是要幹啥?謝罪?

「朦朧詩朗誦:《那天我,一直哭》。」可能是在監獄裡呆煳塗了,馮朦朧說這幾個字時面無表情,沒有任何停頓,語句也沒有任何節奏感。

說完這句,馮朦朧抬頭看了鏡頭又停頓了三秒鐘,喉結用力的一骨碌,咽下了一口口水。觀眾更迷煳了:這哥們兒葫蘆里賣的是什麼葯?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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