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四章 知覺心理學家 -1

有趣的問題

米諾魚幾乎沒有什麼大腦可言,可它能夠看見東西(多少是這樣);一隻螞蟻也是這樣,雖然它整個的神經系統只不過是由幾百個神經元構成的;其它許多與思維沾不上邊的物種也是這樣的。由此看來,視知覺是一種生理功能,雖然它影響到許多的心理過程,但卻不是任何生理過程本身。(鑒於大多數心理學研究都只涉及到視覺,我們將把其它的知覺先放在一邊不談。)

然而,幾個世紀以來,大多數哲學家和心理學家都曾認為,至少在人類中,知覺基本上是一種心理功能;它是思維與外部現實之間的連繫,我們對它的了解當然也只限於我們的感官所告訴我們的。知識從知覺當中偏移出來,因此也引出了一大堆有趣的問題(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吸引人」的意思,而是指科學上的「重要性」或者「有可能帶來新思想」的含義)。然而,儘管哲學家們在2500多年裡都曾考慮過知覺的問題,而且生理學家和心理學家曾經在將近400年的時間裡研究過它,可是,有些最為有趣的問題仍然還是問題,而其它的許多問題已經以各種不同的方式解決了,不過,解決問題的方式本身又提出了無數同樣麻煩的新問題。

請考慮這樣一個事實,古希臘哲學家是第一個提出這麼一個問題的:外部世界的圖象是如何進入內部智性的?

柏拉圖有個想法,認為人的眼睛在活躍地發出可以接觸物體的探尋——可以說是從視覺上接觸物體。德謨克利特不同意他的說法,認為感知的作用正好相反:每個物體不斷地將其同等性印證在空氣的原子中,而這些複製品在傳達至接受者的時候可以與眼睛的原子相互作用,然後重新在眼睛裡面重新構造這個同等性,因而就在這個時候傳達到了思維。這個想法比柏拉圖的稍強一點,可在所有的細節上都是錯誤的。

德國天文學家喬安尼·開普勒在1604年在對視力的理解上又產生了一個巨大的飛躍。開普勒時代剛剛出現的光學和光學儀器上的發展使他有能力看出,眼前的清晰物體是一個透鏡,它可以彎曲來自物體的光線,再在眼睛裡面像篩子一樣的視網膜上形成有關一個物體的圖象,從這裡得到的神經脈衝再傳遞到大腦裡面去。

從那以後,眼睛是一種相機這種看法就流傳開來,這個比喻適合近視、遠視和散光的現象,並且符合用眼睛能夠對它們給以矯正這一點。可是,雖然從某些方面來說它是符合事實的,可從另外許多方面來說,它又與事實完全不合。拉爾夫·N·哈伯長期以來就是一位在感知研究方面出名的人物,他說,人眼像相機這種比喻「雖然是最有希望但同時也是心理學史上受到誤導的一個比喻」,因而也造成了無數的「危害」。

哪一種危害?一方面,在相機裡面,由透鏡形成的圖象是倒過來的,而在1625年,天文學家克里斯朵夫·申納又證明,這對眼睛來說是正確的。他小心地剝開了牛眼後部的包層,並通過半透明的視網膜看見了一個倒置的東西。可是,如果我們看見視網膜上形成的圖象,為什麼我們不會看到一個倒置過來的世界?這個問題將會困擾心理學家,達300年之久。

隨著攝影術的出現,把眼睛看作相機的比喻而引起的麻煩就更明顯了。相機要生成一個清晰的圖象,必須在曝光的時候抓牢它,如果是拍活動電影,則其快門在一秒鐘內必須快速地開關許多次。可是,人眼卻是不停地前後閃動的,就算是在緊盯住某東西看時也是如此,但人眼卻不會看到模糊的影像。儘管我們沒有意識到,而且一般也不會體驗到這些移動,但是,我們卻可以通過非常簡單的辦法來看到物體。我們可以盯著下圖中心的黑點看約20秒鐘,然後再快速地把眼睛移過去盯著白點看。你會看到由黑線條構成的一個錯覺圖案在前後晃動著。這些黑色的線條是一種余象,其成因是,白色線條落在視網膜接受器上約20秒鐘,造成暫時的疲勞所致。晃動的原因就是本章所論的永不停息的移動。

這個演示的意義是,眼球可能會是某種相機,可是,察看事物卻與攝像完全不同。

另一個有趣的問題:我們所看到的事物真的就在那裡嗎?進而推論一個問題:這個東西是我們所看到的那個樣子嗎?民間的說法是,我們看到什麼,什麼東西就存在在那裡,而且我們看到的東西是真實存在的忠實反映。我們看到眼前有扇門,伸手摸門把手,門把就在我們認為它所在的地方,也作出我們期望它作出的反應。我們在椅子上低下身子來,椅子就真實而結實地存在著,就像它看上去的樣子。我們叉一塊食物到嘴裡,它就是食物的豐美、肉感和汁液感,就跟我們預料的一樣。常識和哲學都認為,知覺就是與現實的接觸。只有極少數稀有的超凡出眾者,如貝克萊大主教,才提出過一些懷疑,認為在我們的體外有一個世界,它只對應於我們的知覺。

然而,儘管幾乎所有人都合理地假設知覺是真實的,但是,我們卻經常會體會到一些我們明知是誤導性的和有錯誤的東西。遠在地平線上的月亮看上去碩大無比,我們都知道當月亮處於頭頂的時候,它並不會改變其大小,可是,我們卻無法讓自己使它看上去比處在地平線上時一樣大。我們緊盯著一根明亮的線條,扭開頭時會看到一個余象——這是個知覺,它卻不是存在於我們之外的任何東西。我們在夢中看到一些人,一些地方,還看到一些並不存在於我們面前的行動,這些東西看上去好像就在身邊,可也許根本就不存在。

再說,在過去和目前這個世紀里,還有許多被心理學家們研究過的錯覺。在下圖中:

兩個圓中間的灰度區看上去彼此有很大的不同,可是,它們的灰度實際上是一樣的,可以在一張紙上剪下一個小孔,把小孔先對著其中一個的灰區,然後再對著另一個灰區,這樣就可以確定其灰度是否有差別了。思維,或者至少大腦的皮質層是以對比來判斷其亮度的,而不是依靠其絕對密度來判斷。我們所看到的東西並不一定就是真實存在的。

還有好幾個經典的例子,每一個都以其發明人的名字來命名的:(1)澤耳納氏圖形;(2)坡根多夫氏圖形;(3)傑士托羅氏圖形;(4)赫林氏圖形:

第一幅圖中的直線是彼此平行的,這與眼睛看到的情形不一樣(可以用尺子量),第二幅圖中的斜線是彼此對齊的,而不是彼此偏移的,第三幅圖中的兩個彎塊也是同樣大小的,而第四幅圖中的粗黑線也是筆直的。

另一組錯覺是由模糊的圖形構成的,我們可以把它們看作兩個不同事物之間的任何一種。這裡兩個例子:

在圖(1)中,你可以讓自己看到熟悉的納卡爾氏箱,就好像你是在俯瞰它,X角離你最近;也可以讓自己抬頭看它,這時,Y角離你最近。在圖(2)中,你可以看到提手緊貼在籃子裡面的兩面白壁上,也可以把它看作緊貼在黑壁上。

最後,在下圖中,好像有一個比周圍的地方白得多的三角形。

可是,正是你本人創造了這個三角形及其亮度的。並不存在這樣一個三角形,這張紙比周圍其它地方也不是更白些。

再往下,我們會得到對這些錯覺的解釋。眼下,我們關心的是,人的知覺不是一個簡單的生理過程,只把外部的刺激轉移到中樞神經裡面去。它常常還包括更高的精神過程,這些過程使通過光學神經傳遞的脈衝產生(或者使其毫無)意義。至少,許多知覺研究者現在都相信是這樣的,儘管其他人也都堅持認為知覺並沒有利用更高級的精神過程。

第三個有趣的問題——艾溫·波林在他里程碑式的作品《實驗心理學史》中稱這個問題為「第一視覺疑團」——我們有兩隻眼睛,可是,人類看到每一種事物卻都不會是雙重的。加倫在很久以前正確地假設,這是因為兩隻眼睛裡的神經細胞都到達同一個腦區。可是,這只不過是答案的一部分。除開較遠處的物體外,兩個視網膜接受到的所有物體的圖象都稍有不同,兩隻眼睛輪流開閉看一個近處的物體就可以輕易地證明這一點。(每隻眼睛看到的物體一側比另一隻眼睛多,而且,物體與周圍背景中事物的相互關係也不一樣。)可是,如果這些稍有不同的圖象在大腦裡面重合,其結果為什麼又不會模糊呢?

知覺研究者回答說,不同圖象的「重合」發生在視皮層中。得出一個三維的圖象。他們甚至還精確地指出了皮層中被雙眼差異激發的特別細胞。可是,這些細胞,或者其它一些由它們輸送信息到裡面去的細胞是如何將不同的圖象重合起來,形成一個三維圖景的,目前這還是個謎。

另一個有趣的,也是最令人困惑的問題之一是,視網膜上的圖象是如何映照在大腦裡面的?大腦裡面並沒有一個可供投射影象用的屏幕,那麼,進入大腦裡面來的數據流是如何被看見的呢?而且,如果圖象是以某種方式投射到這個屏幕上,或者投射到大腦裡面別的什麼地方的,是誰,或者是什麼東西看到這個圖象的呢?這個問題又使人想起一個古老的說法,即,有一個侏儒或者小矮人——即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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