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三章 社會心理學家 -1

無人之境

問:現代心理學中什麼領域極為忙碌和高產而又沒有明確的身份,甚至沒有一個普遍接受的定義?

答:社會心理學。與其說它是一個領域,倒不如說它是心理學和社會學之間的一片無人之境,它與社會學彼此重疊,還對好幾種其它的社會科學造成影響。自從社會心理學誕生之後,它的實踐者們就開始對它究竟是什麼產生意見分歧。心理學家以一種方式給它定義,社會學家以另一種方式給它定義(本書只關心社會心理學的心理學部分),而大多數教科書編者都提出一些模糊的定義,他們什麼都說,什麼也沒說,希望把兩種意見都綜合進來,並覆蓋這個領域整個的雜湊課題。舉個例子:「(社會心理學是)對影響一個人的社會行為的個人和情境因素進行的科學研究。」

問題在於,社會心理學沒有一個統一的概念,它不是從一個理論構造的種子上發展起來的(行為學派和格式塔學派卻是),而是像一片雜草一樣從社會科學的領域裡蔓生出來。1965年,哈佛的羅傑·布朗在他著名的社會心理學教科書的引言中說,他可以列出普遍認為是屬於社會心理學的一個課題單子,可是,它們之間卻看不出有任何共同特性:

我本人找不出可以清楚地把社會心理學的課題從保持為普通實驗心理學或者社會學或者人類學或者語言學課題之內的一個特性或者數種特性的組合。當然,粗略地說,社會心理學關心一個人的精神過程(或行為),其範圍是,這些過程或行為是由過去或者現在與他人的相互影響所致,可這只是粗略的說法,它不是一個可以排除其它什麼東西的定義。

二十多年之後,在這本教科書的第二版里,布朗甚至沒有費時間去說任何這類的話,一個定義都沒有就直接開始。這是個好主意,讓我們也照搬吧。作為對這個領域的初步探查,我們先來看看一些社會心理學研究的例子:

一位本科生志願者——把他叫做U.V吧——來到心理學大樓的實驗室參加「視力感覺」實驗。有6位志願者已經在那裡了。研究者們說,實驗與區別線條的長度有關。在屋子的前面是一張寫字板,上面有一根豎直的線條,好幾英寸長(這是標準長度),右邊的另一塊板上有三根線條,編有1,2和3。志願者要說出標有號碼的線條中哪些線條跟標準線條一樣長。U.V能很輕鬆地看出,第二條線符合標準長度,第一條和第三條都短些。其它志願者也說了他們的選擇,每個人到他說的時候都說第二根標準,如U.V的選擇一樣。實驗者換了寫字板,過程重複一遍,結果也類似。

可是,用下一個寫字板的時候,第一位志願者說「1號」,不過,在U.V看來,1號明顯比標準線條長些。當其它一些人依次明確地說了同樣的結果時,U.V越來越感到不安了。輪到他的時候,他感到局促不安,猶豫不決,神經緊張,困惑不安,不知道該說什麼。當他和其它處於同樣情況的人最終說話的時候,有百分之三十七的時間是與大多數人保持一致,至少在一部分時間裡,四分之三的人所說的答案不是自己看起來稍長些就是稍短些。

實際情況是,每次只有一個人——在本例中就是U.V——是真正的受試者;其它所謂的志願者都是所羅門·阿什這位研究人員的助手,他要這些作為志願者的助手們有時候故意作出錯誤的選擇。在50年代早期進行的這次標準實驗的目的,是要確定產生依從——即屈服於實際或者想像的壓力而與本集團成員大多數人的觀點保持一致的傾向——的條件。如許多進一步的實驗所證實,依從有許多的原因,其中有保持正確的慾望(如果其它人都同意,也許他們是對的),還有不被人看作喜歡唱反腔的人或者怪種的願望。

兩位學生志願者,就日常文書雜事進行過討論和實習後,按實驗者的要求玩一種叫做「囚犯二難」的遊戲。前提為:

兩名嫌犯被扣留起來並分開羈押。地方檢察官確信他們共同犯了一樁罪案,可他沒有足夠證據來起訴他們。他對兩個人中的每個人說,如果沒有一個人招認,則他會減輕對他們的判決,每個人判一年了事。可是,如果有一個人招認,而另一位沒有招認,招認的一方會得到特別處理(只判半年)而另一方則會判最為嚴厲的刑罰,可能要判20年監禁。最後,如果兩個人都招認,則他會請求寬大處理,各判8年監禁。

由於1號囚犯不能夠與2號囚犯討論一個方案,他只能想像一下各種可能性。如果他招認而2名不招認,則他(1號)只會判半年,這是他能得到的最好的待遇,而2號則會判20年,這是他能得到的最壞結果。可是,1號知道,這樣做很冒險,如果他和2號都招了,則每個人都會判8年。也許他最好還是不要招認。如果他不招,2號也不招,則每個人只判一年,不算太壞的結果。可是,假如他不招而2號招了——則2號就只判半年而他卻會判非常可怕的20年。

很明顯,理性思維不能夠為兩個囚犯得出最好的結果,除非他們彼此信任對方會作出對兩個人都好的選擇。如果兩人之一因為害怕或者貪心而做出選擇,則兩個人都會失敗。可是,除非兩個人都確信另外一方會做同樣的事情,否則,在對兩個人都好的基礎上做選擇是沒有意義的。這樣一來,志願者就來做選擇,結果的數字可以根據條件和研究者的指令隨便變。(為彼此的好處而努力只是有時候的結果。)

在三十多年的時間內,許多研究者都通過各種辦法利用過「囚犯二難」,進行過信任、合作以及造成這些東西的條件和相反情況的研究。

一位大學生在加利福尼亞的帕羅阿爾托市按很多家的門鈴,自我介紹說是「安全駕駛公民活動」的代表,並提出了一個荒謬的要求:允許在他家前院的草坪里放一塊大牌子,上面寫上「小心駕駛」的字樣(這個要求之所以荒唐,是因為從他拍攝的照片上可以看到,一幢漂亮的房子有一部分被一塊巨大的標誌牌擋住了,上面還寫著書法很差的大字)。毫不奇怪,大多數居民都不同意。可有些人同意了。為什麼他們會同意呢?因為對於他們來說,這不是第一次請求。兩個星期以前,另一位學生聲稱是「交通安全居委會」的志願工作者,他請求他們展示一塊整整齊齊地寫著「做個安全的駕駛員」的3平方英寸的標語牌,他們已經答應了這個無害的要求。事先沒有被先前那個謙遜的要求軟化的居民只有百分之十七的人會對標語牌說行,那些先前同意展示3平方英寸標誌牌的居民有百分之五十五的人同意。

這項實驗是1966年做的,在許多探索登門法的實驗中,這是第一項,這個辦法對一些要別人出很少一部分錢,而後得到大筆回報的融資者們非常熟悉。可是,研究者們對融資或者安全駕駛沒有興趣,他們的目標在於研究這些勸說的方法為什麼會成功的原因。他們得出結論說,同意一個較小請求的人結果會把自己看成是有益於人而且有民生思想的人,而這個自我感覺使他們感到下次更願意幫助,而這次的請求卻大得多。

一家大型精神病院的員工說,X先生有精神分裂症。他是一位衣著整齊的中年人,來到醫院的時候說自己幻聽。他對入院精神病醫生說,這些聲音聽不很清楚,可是,「就我所能分辨的,這些聲音好像是說『空的』,『假的』和『砰砰聲』」。由於已經被接受住院了,他再也沒有談到這些聲音,從那以後行為也很正常,可是,醫院的員工還是說他有精神病。護士們還在他的卡片上記錄了一個頻繁的反常行為:「病人有寫作行為。」他的好幾個同室病友卻不這麼看。其中的一位說:「你沒有瘋。你是位記者或者是位教授。你是在檢查醫院的情況。」

這些病人的意見是對的,員工們錯了。1973年進行的這項實驗是要研究精神病院的員工與其病人之間的相互影響,一位心理學教授和7名研究助手住進了東海岸和西海岸的12家醫院,說自己有幻聽的毛病。一旦住進去以後,他們就立即有正常行為。作為病人,他們公開地觀察員工對病人的態度和行為,而如果他們被認出是研究人員,永遠也就不會有機會直接目擊這些情況了。在他們令人震驚的一些發現中有:

——精神病院員工一旦認為某個病人有精神分裂症,對於這個病人日常生活中正常的舉動,他們要麼就看不見,要麼就錯誤地解釋它。平均來說,假病人需要19天的正常行為時間來放鬆他們自己。

——認為某個病人有精神分裂症的員工在與病人的接觸中盡量少花時間。一般來說,他們會對病人的直接提問置之不理,抬著眼皮走開。

——員工們經常在工作或者彼此交談時置病人於不顧,就好像他們根本不在身邊。這些研究的高級作者大衛·羅森漢寫道:「人格解體到了這樣一個程度,假病人感覺到,他們是隱形人或者至少是不值得人注意的。」

在一家大學的心理學實驗室里,6位二年級男性學生坐在單間里,每個人都戴一對耳機。參與者甲通過他的耳機聽到研究者說,等他倒數到底時,參與者甲和丁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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