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二章 發展心理學家 -2

社會發育

「螻蟻知積糧,懶漢要備荒。」所羅門(或者寫作《寓言》的隨便什麼人)要我們去效法的螞蟻行為涉及適時積累和貯存。可是,螞蟻的社會合作卻更為重要。它們自從脫離幼蟲狀態後便完全社會化了,它們微小的神經系統當初設定的時候,就是要以合適的社會行為而對同伴的化學信號和碰觸產生自動反應,比如收集食物、清理窩點、防禦性的戰鬥、餵養幼蟲及母蟻。對照而言,我們人類卻需要15-20年的時間才變得相對具有社會性,而且,就算到了這個時候,我們的行為還沒有固定下來,而是必須在整個一生不斷地根據自己的角色而發生變化。

在半個多世紀的時間裡,發展心理學家們一直在利用各種辦法來收集有關人類社會發展的證據。他們膝蓋上擱著記錄本,手握著秒錶,在家裡或者在幼兒園裡觀察著剛剛學會走路的孩子,在操場和教室里觀察學齡前兒童或者小學生。他們訪問父母,用一些問捲來煩這些父母。記錄並分析大量的兒童對話。他們把故事的開頭告訴孩子們,再讓他們接著編下去。他們設計了成百上千種實驗情形,以測量不同階段的社會發育水平。他們計算血液中的荷爾蒙水平與性別類型行為之間的相關性。

從所有這些活動中(還有更多別的活動),他們得到了大量的發現。有些發現支持發育的心理分析說,其它一些支持社會學習觀點,還有一些支持認知-發育論,更多的發現三種理論都支持。我們不需要對它們進行分類,而只是匆匆看一些更有趣味的發現便可以了。

輪流:社會行為最早的幾課是在家裡學到的,除了學會信任另一個人類以外,嬰兒在家裡還學會在社會關係當中至關重要的一課,即交流時要輪流進行。父母對嬰兒說話,等嬰兒用一種聲音或者微笑回答,然後再說下去。嬰兒感覺到了這種模式,在剛剛學會走路或者剛剛學會說出一個詞來之前,就知道在與另外一個同樣大小的嬰兒交往時採取同樣的輪流模式。在下列錄自1975年的一項研究的對話中,13個月大的伯尼一直看著15個月大的拉里對一個玩具說話。最終該他「發言」了:

伯尼:噠……噠。

拉里:(一邊繼續看著,一邊笑)

伯尼:噠。

拉里:(這歡笑得更起勁了)

同樣的的順序重複了5次之多。然後,拉里扭過頭去,把一隻玩具給一位成人。伯里跟在他身後。

伯尼:(兩隻手揮著直盯著拉里)噠!

拉里:(回頭望著伯尼又大笑起來)

這樣交替9次之後,伯尼放棄了,他左搖右晃地走開了。

玩耍:發育心理學家L·阿蘭·斯魯夫和羅伯特·G·庫柏把玩耍稱作「買驗室」,孩子們在這裡學會新的技巧,並練習原來的技能。嬰兒不會一起玩,因為這需要情感及認知技巧,這些技巧需要兩到三年的時間才能發育成。把兩個剛剛學會走路的嬰兒放在一起,他們通常只會彼此望著,看著各自自己玩,或者挨在一起各玩各的。可是,到3歲或者3歲左右的時候,他們就開始一起玩了(不一定玩同一種遊戲),到5歲的時候,他們就能以合作的方式一起玩耍。

在玩耍中,剛剛學會走路的孩子和學齡前兒童學會了自製的第一課。他們發現,如果太霸道,旁邊看著的大人就不能容忍,也可能引起另一方的報復或者不願意跟自己玩。他們學會了分享,儘管費了很大的勁才認識到這一點。他們慢慢養成更喜歡跟其它一些玩伴玩,到4歲的時候,這種習慣就轉變成了友誼,可以從有來有往和對彼此的責任感中看出來。

到3-4歲的時候,他們開始學習玩耍的規則,並從跟更大些的孩子們一起玩的過程中了解到是非的基本要素:「試三次不行你就得出局」、發脾氣也不會給你更多的機會,反而有可能把你開除出局。

約在同一個時候,他們開始在撒謊和遮掩有可能泄露自己意圖的面部表情或者說話的聲調更為成熟。有個研究小組認為,這種行為通常是父母直接教育的結果。(「記住,雖然你心裡想要的是一個玩具,但仍然要感謝奶奶為你買了上衣。」)

擔任角色:斯魯夫和庫柏還稱玩耍為「社會工作間」,孩子們在這裡獨自或者與其它孩子一起嘗試規則。他們經常玩媽咪和爹爹、媽咪和寶貝、爹爹和寶貝、醫生和病人以及遇難者和營救人員的遊戲。他們特別喜歡玩父母遊戲,並讓他們自己的父母當小孩子,要他們吃這吃那,或者去洗耳恭聽洗手洗臉,或者上床睡覺。不管人們是以心理分析的方式,還是以行為主義或者認知論的方式來解釋這種遊戲,它總還是起進入社會生活的培訓作用。最新的一項研究甚至發現,學齡前兒童所玩的遊戲越具有社會想像力,孩子的「社交能力」就越強,老師們也是這樣評定的。

社交能力:社交能力的要素為,準備好與同伴一起玩,准許互讓,被其他的玩伴所喜歡或者接受。發展心理學家衡量受歡迎的方法是社會測驗學。他們問處於某個特定遊戲組的孩子說,組裡面的哪些孩子是他們「特別喜歡的」,哪些「不是特別喜歡的」。把否定答案從肯定答案中減掉,再把積分加上,就簡單地得出了每個孩子在組織受歡迎的程度。

自我與集體:在遊戲組中,特別是在教室里,與其他孩子親密的接觸會刺激心理學自我的感覺發育(這與剛剛學會走路的嬰兒在鏡子中感覺到的生理的自我感覺不一樣)。到8歲的時候,孩子開始認識到,他們在內部和外部都與其它孩子不一樣,而且事實上,他們都是獨一的。

在同一時候,他們開始對集體的規則極為注意了,比如,遊戲規則(選擇哪一邊,輪流進行,輪到擊球時扔硬幣以決定第一邊)和對集體的忠誠。(向家長或者老師「告發」同伴是被排斥的條件)。甚至在小學階段,孩子穿班上流行的不論什麼衣服都是極為重要的。當他們接近少年時期時,服從同伴、集體常規的需要、著衣的品味,說話和抽煙的方式,音樂、俚語、吸毒、性行為等都極為強烈。少年同伴、集體的常規和價值觀,在不同的人種群和社會及經濟水平上有很大的差別,可是,服從的需要卻是無處不在的。經過少年時期的早期以後,在整個少年時代會慢慢消失。

性別類型的行為:50年前,很多人深信,在整個兒童時期,特別是在快要接近少年時期的時候,兒童會採納符合其性別的行為。在60年代,隨著女權運動的出現,許多人相信,很多性別類型的行為證明是社會教給人們的,而不是遺傳形成的,而且很快便會消失。大部分類似行為的確也消失了,可是,有些類似行為卻遺留下來,而且,如我們早已看到的,這些行為還會持續下去。

這也許部分是因為生物學的原因。在70年代,放射免疫學研究顯示,荷爾蒙水平在約7歲時便會上升——遠在第二性徵出現和性別類型的行為被誇大之前。事出有因,從7歲起,很少有女孩子會像男孩子那樣去玩一些劇烈的遊戲,也不會像男孩子們那樣弄得一身髒兮兮的,在少年時代以前,也很少有男孩子會像女孩子那樣注重衣著和髮式。

可是,在很多情況下,前少年時期和少年時期的性別類型行為的積累,好像是從一個人在社會上作為一個成人有可能佔據的一個位置的社會認知中學習得來的。1990年,為美國大學婦女協會而進行的、對3000名從三年級到十年級的男孩子和女孩子的全國性調查發現,在小學階段,女孩子的自我尊嚴感只比男孩子們少一點;在初中階段,男孩子的自我尊嚴感稍有下降,而女孩子們的自我尊嚴感卻急劇下降;這種不對稱性一直持續到高中。自我尊嚴感的消失在許多方面影響女孩子的社會行為,阻礙了許多行動和能力的發揮,引起她們對外表極端的注意。女孩子很少有像男孩子們那樣「在許多方面可以感覺不錯」,不像男孩子們總體來說有自信心,願意在課堂上輕鬆地發言,在他們認為自己是正確的時候也敢跟老師爭辯。

移情及利他主義:在60年代,一些心理學家開始對「親社會行為」發生了興趣——使社會生活變得可能的所有那些行為的合作方式。許多人都是社會心理學家,但其它一些人卻是發展心理學家,這些發展心理學家為其中一種親社會行為形式,即利他主義所吸引。許多親社會行為都是以自私的目的為動機的——我們遇到紅燈就會停下來,我們交稅不是出自對同胞的愛心,而是為自己的利益考慮問題——可是,利他主義是由對其它一個人的關心為動機的。發展心理學家們感興趣的一個問題是,這樣的行為是如何產生的,因為這常常與所有動機中最強烈的一個,即自身利益相矛盾。

在過去的30年中,成百上千發展心理學家進行了1200多種利他主義研究,他們使用了前面提到過的許多實證方法。對「利他主義思想是怎樣形成的?」這個問題的回答好像是,它來自於各種影響的相互滲合:人類看到另一個人類處於痛苦時會感覺到哀傷的天生傾向、由父母的關愛、文化價值而給孩子樹立的榜樣、兒童想像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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