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2 擰 28.翻牆上網違法么?

Q 黎明前問一個懂法律的人

我想知道,咱們平常用翻牆軟體什麼的上外網,算違法么?

A 律師衛新答黎明前

不算。我查閱了目前我國關於互聯網的法律法規,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保密管理規定》等,實際上目前我國法律並沒有關於禁止使用翻牆軟體或者代理伺服器上網的規定,對互聯網的屏蔽管理只是一種自己的管理方式,是通過技術手段排除了你的一些選擇,但是你通過技術手段瀏覽被屏蔽的網站並不是違法的事,除非你利用這個手段傳播反動、色情、暴力的資訊,盜用他人賬戶侵犯他人隱私,或者是營利。

單純地瀏覽並不違法。但是這些提供技術手段的企業以及一些未經登記的軟體可能會面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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牆外的姑娘/賈葭

如果陶宏開教授站在我面前,我想他一定會偷偷摸摸掏出一根電棍,趁我不備時悄悄捅我一下,即便我是個遵紀守法從未被扣分的良民。這十年來,我每周的上網時間,都兩倍於陶教授的上班時間,不在床上,就在網上。作為一個雜誌編輯,工作離不開網,就像魚兒離不開水,瓜兒離不開秧。

上網並非完全為獲取信息,我們知道,中國的互聯網跟國外不同,假如我們把萬維網比作一個湖,中國互聯網就是湖邊養珍珠用的那一小片帶圍欄的狹小水域。放養和圈養的區別就在於,自由的有無與多少。所以有時候不會覺得它只是個工具,而覺得它是個敵人,有種非戰勝它不可的衝動。假如能游出去,會有種不受約束的興奮,這是人的天性使然。

這片水面突然多了一道圍欄,大約始於2002年。訪問外網現在對於很多人而言已算不得什麼大不了的事兒,在當初那可真是難上加難,尤其是文科生。第一次出現頁面的錯誤返回提示,想當然地認為是網路連接問題,於是把網吧老闆叫過來大發脾氣。

老闆一遍又一遍按著F4,然後貓著腰檢查網線和伺服器,最後沮喪地說,這不是網路連接問題,而是您要上的網站,在咱們國家,是打不開的。什麼?打不開?為什麼?給個理由先。我不就是想看看台灣大學嘛。老闆說,這個是我們經驗之外的東西,您只能問電信局了。另一些人還以為台灣大學官網是收費網站而打不開,沮喪無比。

有天上網,有個哥們兒傳了個軟體給我,安裝點擊之後,跳出一個網頁,儘是一些打死我都不敢相信的、聞所未聞的新聞,嚇了一跳,以為有人編造了一個新的理想世界。趕緊關掉這個網頁,再上其他外部網站,就暢通無阻了。

這種軟體最初是誰下載拷貝的不得而知,反正大家如獲至寶在MSN上傳來傳去,我還聽說有三塊錢一個往外賣的,包教包會。後來有個不太好的缺陷,就是得不停地升級,最終被國內殺毒軟體列為病毒,見了就刪。也有人認為這是最不靠譜的外網訪問辦法。

做新聞之後,發現很多外國媒體報道的生猛東西,都能在外網上看到,而國內,要麼就沒有,要麼就會晚幾天。為了跟人家拼時效和選題,我們雜誌的編輯就天天趴在外網上。來了實習生,一人發一個破網軟體,讓他們去學習。當時我提出一個口號:尺度決定深度,力量決定快感。大家都搞得很high。直到有一天,我們不小心把一個可以下載破網軟體的網址堂而皇之登到了雜誌上面,才知道玩過了。

有一陣子,在北京的飯局上,能否上外網簡直是劃分陣營的利器,你問一個人會不會上外網,就跟問他贊成不贊成代議制和自由經濟是一個意思。彼時只是出去看看新聞和色情網站,中國的雜誌編輯很分裂,大腦里的新聞和呈現在紙面上的新聞完全不同,精彩程度也千差萬別。在飯局上每個人都會有大量好玩的故事講給你聽,但是對不起,這可不是選題會。

後來就到了web2.0的時代,有一些交友網站和視頻網站,在全球都是數一數二的,能看到好多你從來都不敢想像的東西。也許是我們對罪惡以及美好的事物從來缺乏想像力,等真正見到的時候,才覺得周遭的空氣黏稠得像一碗餿掉的粥。於是,翻牆變得心安理得並且光明正大。我經常在想,假如我要是程序員,會把自己開發的破網軟體命名為「藍蓮花」。

牆看不見摸不著,就好比進了一個無人管理的衛生間,那種味道有著無形的強大的阻力。江南舊宅里,最常見的磚雕是「張生夜會崔鶯鶯」。憨態可掬的張生坐在牆頭笑容滿面,牆外,則是一個漂亮的姑娘。牆裡是荒草沒徑,牆外卻是春色無邊。俗話說,牆倒眾人推,其實倒也不必太用力推,經驗告訴我們,假如一座牆可以被輕易洞穿的話,離倒的那一天,也就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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