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西門慶女兒的悲慘命運

西門大姐(事在第八十五回)

在西門家的女性中西門大姐是最可憐的一個,她的母親早死,父親雖然只她一個女兒,對她也是漠不關心,所予的「為父之責」,只是在她出嫁的時候,給她一份嫁妝而已,正常的父愛則是欠奉的(她那短命的弟弟官哥兒雖然只活了一年零兩個月,書中卻有許多關於西門慶如何「寶貝」這個嬰兒的描寫,但「父女之情」的描寫在《金瓶梅》中則找不到。縱然西門慶對官哥兒之愛也不能說是「正常的父愛」,但「重男輕女」則是非常明顯的。)

更不幸的是,她嫁的丈夫又是個品行惡劣、毫無本事的陳經濟。過門之後不久,公公就因坐「逆黨」之罪,被發配充軍,她和丈夫躲回娘家避禍,丈夫又勾搭上潘金蓮,令她受氣受辱;帶來的夫家財物,在父親死後,又給繼母吞沒;最後,不但丈夫被趕出去,她也被繼母遣回夫家,終於自縊身亡。她的一生可說是極盡可憐的一生。

她的父親西門慶是清河縣一霸,但她卻堪說是品性純良,知道了丈夫和潘金蓮的姦情,頂多也只是敢說丈夫幾句而已;丈夫不聽她的勸告,反而將她打罵。她也只能逆來順受。

第八十五回「月娘識破金蓮姦情」,寫潘金蓮與陳經濟因奸成孕,打下胎兒,被月娘罵了一頓,並下令不準陳經濟進人內宅。事發那晚,西門大姐罵丈夫瞞著她乾的好事,數說「那淫婦要了我的漢子,還在我跟前拿話兒拴縛人。」「你還在這屋裡雌飯吃。」她說到這些話,是在忍無可忍的情形底下說的,「你還在這屋裡雌飯吃」,其實也只是「恨鐵不成鋼」的意思,不料這句話傷了陳經濟的自尊心,非但不納忠言,反而回罵:「淫婦,你家收著我銀子,我雌你家飯吃?」

拒絕接受妻子回家(事在第八十九回)

這件事本來不該由她負責,但她卻成了「代罪的羔羊」,被丈夫罵得抬不起頭來。

陳經濟被吳月娘趕出去後,初時西門大姐還留在娘家。後來陳經濟的母親張氏將丈夫的靈柩從東京搬回原籍家中,吳月娘就借這個因由,把西門大姐遣回夫家,這事又惹起一場風波,令西門大姐變成了一個人球。

第八十九回寫:

(吳月娘)備辦了一張祭桌,豬首三牲,羹飯冥紙之類,封了一匹尺頭,教大姐收拾一身縞素衣服,坐轎子,薛嫂兒押著祭禮先行。來到陳宅門首,只見陳經濟正在門首站立,那薛嫂把祭禮教人抬進去。經濟便問「那裡的?」薛嫂道了「萬福」說:「姐夫,你休推不知,你丈母家與你爹燒紙,送大姐來了。」

按正常道理,陳經濟是應該迎接妻子回家的,但他的反應卻是——

正說道,只見大姐轎子落在門首,經濟問:「是誰?」薛嫂道:「再有誰?你丈母心內不好,一者送大姐來家;二者敬與你爹燒紙。」經濟罵道:「趁早把淫婦抬回去,好的死了萬萬千千,我要她做甚麼?」薛嫂道:「常言道:嫁夫招主,你怎的說這個話?」經濟道:「我不要這淫婦了,還不與我走?」那抬轎的只顧站立不動,被經濟向前踢了兩腳,罵道:「還不與我抬了去,我把花子腿砸折了,把淫婦鬢毛都薅凈了。」那抬轎的見他踢起來,只得抬轎子往家中走不迭。比及薛嫂叫他娘張氏來,轎子已抬的去了。

按:「薅」一解消耗,「薅凈」在此處是拔光之意。西門大姐在《金瓶梅》一書的女性之中,可說是最守「婦道」的,卻被丈夫如此侮辱,罵為「淫婦」,真是不值之至。

大姐變作了人球(事在第八十九回)

薛嫂兒沒奈何,教張氏收下了祭禮,走來回覆吳月娘。把吳月娘氣得一個發昏,說道;「恁個沒天理的短命囚根子,當初你家為了官事,躲來丈人家居住,養活了這幾年,今日反恩將仇報起來了!」

按:吳月娘只提養活了陳經濟之事,不提他家有財物寄存之事,顯見是有心吞沒。從這段描寫中,也可見到西門大姐的懦弱性格,她是知道此事的,並曾為此受過丈夫許多氣,但在繼母面前,卻不敢言說。不過,氣儘管氣,吳月娘還是要西門大姐回夫家去。

(吳月娘)對著大姐說:「孩兒,你是眼見的,丈人丈母那些兒虧了他來?你活是他家人,死是他家鬼!我家裡也難以留你。你明日還去,休要怕他,料他挾不到你井裡。他好膽子,恆是殺不了人,難道世間沒王法管他也怎的?」

當晚不提。到次日一頂轎子,交玳安兒跟隨著,把大姐又送到陳經濟家來。不想陳經濟不在家,往墳上替他父親添土疊山子去了。張氏(陳母)知禮,把大姐留下,對著玳安說:「大官(按:對玳安的尊稱。本來慣例是少爺才稱『大官』的,玳安只是個僕人,不配接受!張氏對他如此稱呼,是照應書中點出她的『知禮』二字)到家,多多上覆親家,多謝祭禮。休要和他(指陳經濟)一般兒見識,他昨日已有酒了,故此這般。等我慢慢說他。」

但陳經濟非但不聽母親勸說,反而變本加厲來對付妻子。

至晚,陳經濟墳上回來,看見了大姐,就行踢打,罵道:「淫婦,你又來做甚麼?還自說我在你家雌飯吃?你家收著俺許多箱籠,因此起的這大產業,不道的白養活了女婿?好的死了萬千。我要你這淫婦人做甚?」

賤丈夫蠻不講理(事在第八十九回)

這大姐亦罵:「沒廉恥的囚根子,沒天理的囚根子,淫婦出去吃人殺了,沒的禁害,拿我煞氣。」被經濟採過頭髮,儘力打了幾拳頭。他娘走來解勸,(經濟)把他娘推了一跤,她娘叫罵哭喊說:「好囚根子,紅了眼,連我也不認的了。」

到晚上,(經濟叫)一頂轎子把大姐又送將來,吩咐道:「不討將寄放妝奩箱籠來家,我把你這淫婦活殺了!」這大姐害怕,躲在家中居住,再不敢去了。

按:西門大姐口申的「淫婦」指潘金蓮。陳經濟和潘金蓮通姦,反而將她罵作「淫婦」,口口聲聲說不要她,這是令她最難忍受,也最為傷心的事。在西門大姐的回罵中,也指出了丈夫無理取鬧的原因,是因為潘金蓮「吃人殺了,沒有禁害,拿我煞氣。」意即你奈何不了別人(指武松),拿我出氣。她一口道破陳經濟那欺善怕惡的性格,陳經濟更加老羞成怒,在道理上說不過她,索性就動起拳頭,將她又再趕回娘家。

陳經濟最著緊的是要討回被岳家所侵佔的財物,妻子若不能幫他達到這個目的,就不讓妻子回來;西門大姐被他打怕了,也再不敢回去;但吳月娘卻不願讓她繼續留在娘家,怎麼辦呢?事情終於得到解決,吳月娘在歸還財物這個問題上作了一點小小的讓步。

讓步的內容容後,先說吳月娘之所以肯作這點讓步的背景。

西門慶死後,家道一落千丈固不消說,更重要的是,西門家的權勢,也因西門慶之死而冰消瓦解了。這一點造成了陳經濟敢於「鬧事」的現實基礎。

只肯歸還大姐嫁妝(事在第九十一回)

在西門大姐被陳經濟打跑,回到娘家之後,西門家又接連發生幾件不如意之事,「較大」的如孫雪娥被家人來旺兒盜財拐去,給官府拿獲,知縣斷案:雪娥交官媒發賣,來旺坐監,這場官司鬧出來,連帶吳月娘也出了丑;「較小」的如來安兒小廝之走和家人來興媳婦之死等等,都是令得吳月娘心煩意躁的事。陳經濟就趁此時機,使媒婆兒薛嫂兒來和吳月娘「說話」。

薛嫂以「知情人」的身份,對吳月娘說「只是經濟風裡言風裡語,在外聲言發話,說不要大姐,寫了狀子,巡撫、巡按處要告月娘,說西門慶在日,收著他父親寄放許多金銀箱籠細軟之物。」薛嫂是個手段圓滑的媒婆,她沒有打正「陳經濟代表」的旗號,卻裝作是不值陳經濟所為、同情吳月娘的模樣,來給吳月娘打這「小報告」,試探吳月娘的反應。這一試探收到了效果。

須知在西門慶生前,地方官吏因他是現任理刑千戶,又是當朝蔡太師的乾兒子,誰敢不奉承他,西門慶一死,只剩下寡婦孤兒,誰還來買吳月娘的賬?吳月娘不但無官威可憑,還得時刻擔心鬧出官司。倘若陳經濟當真告到官府,官府未必會把財物斷髮給他,但吳月娘「破財」卻是免不了的——西門家是塊大肥肉,處理案件的官吏還有不乘機楷油的嗎?吳月娘權衡利害,當然不能因小失大了。書中寫:

(月娘因)家中正七事八事,聽見薛嫂兒來說此話,唬得慌了手腳,連忙雇轎子,打發大姐家去,但是大姐床奩箱廚陪嫁之物,交玳安僱人,都抬送到陳經濟家。

吳月娘歸還的只是西門大姐原來的嫁妝。這當然不能令陳經濟滿意。

討價還價(事在第九十一回)

經濟說「這是她隨身嫁我的床帳妝奩,還有我家寄放的細軟金銀箱籠。須索還我。」辭嫂道:「你大丈母說來,當初丈人在時,止收下這個床奩嫁妝,並沒見你的別的箱籠。」

月娘說的當然是謊話,不過陳經濟卻也是不敢當真和吳月娘硬碰的。他的父親是已死的犯官,他本人又無財無勢,「地位」比吳月娘還不如,若是當真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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