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從《水滸傳》脫出

與《水滸》的異同(事在第九回)

《金瓶梅》寫武松殺嫂的故事,大體是根據《水滸》的,但在「結局」方面,卻作了兩個很重大的修改。一是把時間推遲了,並非像《水滸》那樣、讓武松一回來。就殺了潘金蓮和西門慶;二是《金瓶梅》只讓武松殺了潘金蓮,西門慶則是因貪慾得病身亡的。孫述宇認為:「這樣修改後的故事比原來《水滸》中的要合理得多,因為有財有勢勾結官府的壞蛋如西門慶者,被人清清脆脆地復仇殺掉的事,是或然率很低很低的意外,不是真實世界中的常規。西門慶是要死的,但他是很自然很合邏輯、蠢蠢的死在自己屋裡。潘金蓮也要死的,而且作者還依著《水滸》,讓武松來殺她;但她之所以落入武鬆手里,一方面固然是命運的捉弄,另一方面也是由於她的情慾,最後還是勝過她的機智。這樣的結局比原來的深刻得太多了。」(見孫著《金瓶梅的藝術》)我同意他的見解。

《金瓶梅》寫武松回來,不見兄嫂,他的小侄女迎兒「見叔叔來,唬得不敢言語。武松道:『你爹娘往那裡去了?』迎兒只是哭,不做聲。正向著隔壁王婆聽得是武二歸來,生怕決撒了,只得走過幫著迎兒支吾。」「決撒」即決裂之意。

訪問鄆哥(事在第九回)

王婆騙武松說他的哥哥是患「急心疼」死的,嫂嫂則「嫁了外京人去了」。武松當然不信,於是去問「訪街坊鄰舍」,向:「我哥哥怎的死了?嫂嫂嫁得何人去了?」

街坊鄰舍明知此事,都懼怕西門慶,誰肯來管?只說:「都頭不消訪問,王婆在緊隔壁住,只問王婆就知了。」有那多口的說:「賣梨的鄆哥兒與仵作何九二人,最知詳細。」

按:「仵作」是古代官署中檢驗死傷的吏役。相當於現代的驗屍官,但地位較低。這個仵作何九被西門慶用十兩銀子收買,替他遮瞞了毒死武大之事,此時知道武松回來,早已躲避了,武松找不著他,只能去找鄆哥。

鄆哥受了武松五兩銀子,「自心裡想道:『這五兩銀子,老爹也夠盤費得三五個月,便陪他打官司也不妨。』」於是把他所知的事實都對武松說了。

按:「老爹」即「老子」,鄆哥只是個十五六的大孩子,所謂「老爹」,所指乃鄆哥的父親;作者這樣寫,一來是顯出鄆哥的「為打官司,預著為老爸準備費用」;二來這想法切合彼時彼地的現實。「盤費」即使用。

武松告狀(事在第九回)

武松得知真相,便請人寫了狀紙,帶領鄆哥,到縣衙呼冤。

(知縣問武松):「你告甚麼?因何聲冤。」武二告道:「小人哥哥武大,被豪惡西門慶與嫂潘氏通姦,踢中心窩,王婆主謀,陷害性命。何九朦朧入殮,燒毀屍傷。現今西門慶霸佔嫂在家為妾,現在這個小廝是證見,望相公做主則個。」因遞上狀紙。知縣接著,便問:「何九怎的不見?」武二道:「何九知情在避,不知去向。」知縣於是摘問了鄆哥供詞,當下退庭與佐貳官吏通同商議。原來知縣、縣丞、主簿、吏典上下,都是與西門慶有首尾的,因此官吏通同計較,這件事難以問理。

按:縣丞是佐理縣令的官,相當於副縣長。主簿是管文書的官。吏典即書辦,古代各級衙門都有書辦,是幫上司辦事的屬員。「首尾」在這裡是勾結的意思。西門慶勾結官府,武松的狀當然是告不進去了。

知縣出來便叫武松道「你也是個本院中都頭,不省得法度?自古捉姦見雙,捉賊見贓,殺人見傷。你那哥哥屍首又沒了,又不曾捉得他奸……」

有理無錢莫進來(事在第九回)

縣衙門的上下官吏,「都是與西門慶有首尾的」,因此在「通同計較」之後,認為「這件事難以問理」。這段描寫,刻畫出「衙門口朝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的現象,具體、生動。武松的狀非但告不進,還被知縣申斥一頓。

……只憑這小廝口內言語便問他(西門慶)殺人的公事,莫非公道忒偏向么?你不可造次,須要自己尋思,當行即行,當止即止。

但為了敷衍武松,最後答應「從長計較」,「可行時」才拿人。

按:「莫非公道忒偏向么?」意思是說武松告西門慶,無憑無據,卻來「聲冤」,「莫非你認為公道是偏向你的嗎?」武松依法告西門慶,反被知縣斥他「不省得法度」;知縣明明瞞著良心,袒護西門慶,反而說「公道」不在武松這邊。這段描寫,諷刺的意味很強。

此事,早已有人報與西門慶知道,於是西門慶又遣心腹家人,「袖著銀兩,打點官吏,都買通了。」

到次日早晨武二在庭上已去稟知縣,催逼拿人,誰想這官人貪圖賄賂,擱下狀子來,說道:「武二,你休聽外人挑撥,和西門慶做對頭。這件事欠明白,難以問理!」

知縣的「理」(事在第九回)

知縣在不準武松的狀之後,還「曉之以『理』」:

聖人云:「經目之事,猶恐未真」,背後之言,豈能全信?你不可一時造次!

那些「吏典」也在旁幫腔:

都頭你在衙門裡也曉得法律,但凡人命之事,須要屍、傷、病、物、蹤五件事俱全,方可推問。你那哥哥屍首又沒了,怎生問理?

下面一段寫武松告狀被級回之後的反應。

武二道:「既然相公不準所告,且卻再理會。」收了狀子下廳來,來到下處(住宿的地方),放了鄆哥歸家,不覺仰天長嘆一聲,咬牙切齒,口中罵淫婦不絕。

按:武松說的「且卻再理會」,意思是說「你不准我的狀,我自有理會」,這「理會」和知縣的「道理」是不同的,他是要用自己的辦法去對付西門慶。那知縣可能也有點怕他,聽他口出此言,只當不聽見,也沒理他。但當然早己有人去報給西門慶知道了。

書中接著寫武松咽不下這口氣,便跑到西門慶的藥店,「要找西門慶廝打」,聽到西門慶在獅子街的大酒樓上吃酒去了,就直奔那間酒樓。

打死李外傳(事在第九回)

給西門慶通風報信那個人叫「李外傳」,是衙門的「皂隸」(差役),「外傳」是渾名。因他在縣衙消息靈通,若有兩家告狀的,他就兩邊通聲氣,「搵銀使」。故得此名。此時他正和西門慶在酒樓喝酒。

武松來時,西門慶眼利,在酒樓上居高臨下,一見武松,立即從後窗跳入一家人家的後院去了。西門慶是懂武藝的,他跳下去無妨,這個李外傳可沒這本事,於是合當遭殃了。

那李外傳見是武二,嚇得慌了,半日說不出來。被武二一腳把桌子踢倒了,碟兒盞兒,都打得粉碎。兩個唱的,也嚇得走不動。武二面向李外傳,打一拳來,李外傳叫聲「哎呀!」時,便跳起來,立在凳子上,向樓後窗,尋出路,被武二雙手提住,隔著樓前窗,倒撞落在當街心裡來。跌得個發昏。下邊酒保見武二行惡,都驚得呆了,誰敢向前?街上兩邊人都住了腳睜大眼,武二又氣不舍,奔下樓見那人已跌得半死,直挺挺在地,只把眼動。於是兜襠,又是兩腳,嗚呼哀哉,斷氣身亡。

按:「袴之當隱處曰襠」。「兜襠」即朝他褲襠處踢去。武松打死李外傳,這就反而變成殺人犯了。

西門慶行賄(事在第十回)

武松打死了李外傳:

那地方保甲,見人死去,又不敢向前捉武二,只得慢慢挨近上來,收籠他,那裡肯放鬆。連帶酒保王鸞,並兩個粉頭包氏牛氏都拴了,竟投縣街里來,見知縣。

「收籠」是用軟功夫來使得武松服帖之意。這一段寫地方保甲對待與這件兇案有關人等的態度,也是很有諷刺意味的。按說武松是「正凶」。但保甲卻不敢捉他,只能哄他去投案。而對只是作為證人身份的酒保和粉頭卻馬上縛起來了。但他們雖是欺軟怕硬,對這件兇案,卻是「那裡肯放鬆」的。軟和硬都是為了要達到令武松投案的自的。

另一面的當事人西門慶又如何呢?

西門慶一面差心腹家人來旺兒饋送了知縣一副金銀酒器,五十兩雪花銀,上下吏典,也使了許多錢,只要休輕勘了武二。

按:所謂「休輕勘了武二」,即是要知縣重判武松的意思。知縣收了賄賂,自然是唯西門慶之話是聽了。

知縣受了西門慶賄賂,到次日早衙升廳,地方保甲押著武二並酒保、唱的一干證人,在廳前跪下。縣主一夜把臉翻了。

拷打武松(事在第十回)

武松是清河縣的都頭,知縣平日對他本是頗為看重的,但此際與武松作對的是該縣的豪紳西門慶,權衡利害,知縣自是只能對武松翻臉了,何況他還受了西門慶的賄賂呢。

(縣主)便叫武二:「你這廝昨日虛告,如何不遵守法度,今又平白打死了入有何理說?」武二磕頭告道:「望相公與小人做主,小人本與西門慶執仇廝打,不料撞遇了此人,問道西門慶哪裡去了,他不說,小人一時怒起,誤打死了他。」知縣道:「這廝胡說!你豈不認得他是縣中皂隸?想必別有原故,你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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