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潛規則第二十二條:
每個人都站在惡的那一面,因為各人有各人的善。
這個世界有共同的善,譬如慈善。
也有共同的惡,譬如犯法。
然而我們更多面對的,是一種灰色地帶,它可能並不違反法律,甚至不違反制度和行規,但它卻能傷害到別人,甚至令人們自己感到內疚,有觸犯道德的感覺。
這種現像,我們叫做相對的善和相對的惡。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立場,擁有自己的目標,符合自我利益的事情,就是一種善。
但同時,這種善卻會傷害到別人,在別人看來,就成了惡。
譬如職場上的兩個競爭者,一個成功上位,而另一個黯然離職。
成功上位的人看來,這個競爭本身是大善,而黯然離職的人,卻會認為競爭是種惡,是一種不道德。
正因為如此,我並不常說道德的問題,因為道德本身是依附於立場的。
舉個例子來說,譬如我們不反對職場競爭,但很多道德家卻反對,他們認為這種競爭是違反道德準則的。
但如果我們開始反對學術評定方法,反對論文抄襲,道德家們卻必須為自己辯護,在他們看來,這些事情反而成為道德的。
這是為什麼?因為職場競爭並不涉及道德家們的利益,他們完全可以站在超脫的立場上來評述,只需要滿足他們的道德準則,而不管身處職場中人的死活。
而學術評定卻關係到道德家自身的利益,他們必然會為自己的利益奔走,在這個時候,道德就被棄之不用了。
人類是逐利的生物,雖然我們必須承認這個世界上是有無私的人和英雄存在。
但英雄之所以能夠被懷念而且成為新聞,就是因為他們少之又少。
做為茫茫人海中的一分子,我們不可能要求所有人都成為英雄,人們既沒有這種義務,也沒有這種能力。
所以你們要記住,除了共善和共惡之外,我們所有的善惡都隨著立場轉化。
符合你的利益的,就是你的善,同時也是你對手的惡。
符合你對手利益的,就是他的善,同時也成了你的惡。
符合幾個人利益的,叫做多贏,不符合所有人利益的,叫做共輸。
所以我們會發覺,除非我們犧牲自己的利益,否則是不可能讓別人稱之為善的,而我們所做的絕大部分事情,都會傷害到人,只不過有的你發覺了,有的還沒發覺而已。
如果更尖銳一些,可以乾脆這樣說:
我們生存在這個世界上,就是互相傷害的。
在職場上尤是如此,因為職場是個圍繞利益運轉的地方,所以在這其中,你做的任何事情,都是對別人的傷害,你做的任何一件好事,都是對某些的惡。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該如何泰然處之呢?
在職場上,有一天原則是永遠適用的,那就是只做對自己有利的事情。
這條原則在你的生活里未必適用,因為生活太過複雜,你還有父母親人子女,你要處理的關係太多,很難永遠做有利自己的事情。
但職場卻不同,在一個只講利益的地方,根本無需考慮其他,你們做的每件事情都可以用有利原則來衡量。
對自己有利的就可以做,你無需顧及有誰在這事情上受傷害,因為只要你做事情,就必然有人受傷害。
如果怕別人受罪,那麼你永遠也不用做事情了。
對自己有害的絕不能做。
你如果花時間去做一件對自己有害而對別人有利的事情,絕不會有人來同情你,不管他們事先如何的給你戴高帽,如何的慫恿你,但當你受傷害後,那些人只會嘲笑你的愚蠢。
當你自己都不珍愛自己,又怎能要求那些跟你有利益衝突的人來珍愛你呢?你要記住,在職場上,只有自己可以拯救自己,任何人都是靠不住的,所以前文里一再要求大家具有獨立思考的能力,就是要讓你們去思索,哪些事情才是對你們有利的。
然後還有一件事情你們可以做,而且是越多越好。
那就是多贏。
或許職場新人們會發覺,有些人做事情,不僅討上級喜歡,也討下屬喜歡,而且自己還獲益不少。
所以這些人升職加薪總是最快的,在公司里也永遠是風雲人物。
這些人是怎麼煉成的呢?他們通常把職場看成一個多方博弈的格局,而他們在做的是一道多贏的解法,在他們心目里,最基本的規則是對自己有利,然後更高一些要求,就是對各方都無害。
每個職場中,都有幾方勢力,如果你能把事情做到幾方都無害甚至受益,那麼你的前程一定不可限量。
只可惜這樣的高手數量稀少,一旦你能做到,那你必定是真正的職場高手。
且不管如何,高手也好,低手也好,任何一個職場聰明人在做事情的時候,唯一的底線都是一樣的,那就是對自己有利的事才做。
如果我們做事時,必然會傷害到某些人,有個問題就應運而生?怎樣才能問心無愧呢?而這問題的答案,曾經多次提及,那就是你必須心懷理想和信仰。
由此可見,為什麼我用了最初三章的篇幅來講理想和大志。
因為這一點,實在是貫穿你整個職場生涯,甚至貫穿於你做的每個決定。
只要你的心夠大,你的信仰夠堅定,那麼你所做的每件事情,都是順理成章的。
歷史上來看,所有的成功者,在他的成功進程里,必然傷害到人。
且不要說你,就算老莊這樣道家聖人,向來以無為清凈處之,就算是他們也會傷害到人。
莊子就曾經因有國王要他做相國,而傷害到這個國家從前的相國,這難道不也是一種職場競爭么?儒家總是講道德,可生存利益放在面前,也要把孟子的「君為輕」理念修改為「重君權」,以換取廢黜百家獨尊儒術。
儒家和百家之間,難道不像是職場上爾虞我詐你死我活的競爭么?所以道德家所說的每一句話,都已經被道德家的聖人們自己的行為駁斥過了。
就算是真正的聖人也逃不脫自我利益這一關,更何況是平民。
我向來認為,一個平民是無需承擔聖人的職責的,你們只要過好日子,照顧好父母妻兒,實現自己的人生目標,那就是你們偉大之處。
所以,目標才是解開你們心結的良藥。
當一個決定,是為了理想和目標而做的,那無論有什麼結果,都沒有什麼值得悔疚。
而與此相反的是,如果你做的某些事情,和理想完全無關,那麼這個事情所引發的後果,可能是你無法承受的。
理想是你的精神支柱,它可以支撐你完成不可能的任務,更可以讓你渡過心理的危厄。
在電視劇《潛伏》當中,余則成為什麼能夠一直撐下去,為什麼可以化險為夷?為什麼可以一再的對信任他的人撒謊?為什麼可以殺人不眨眼害人不眨眼?唯一的原因,就是他心中有信仰和理想。
也許你沒有像余則成這麼大的信仰,但只要你有一個自己的目標,就可以去做很多事情,並且問心無愧。
這一條不是勸誡你別去做。
而是告訴你,每件事情的好壞結果,總有一天都會由你自己去承擔。
而且這個世界是很公平的,不以某個人的意志為轉移。
你做了對自己有利的事情,就會傷害到別人。
而別人也會做對他有利的事情,來傷害到你。
即使你永遠也不做傷害別人的事情,但別人同樣會傷害你,因為你只能控制自己卻不能控制別人不去做對他們有利的事。
為什麼經常勸大家去做有利自己的決定,因為這是我們唯一的生存方法。
人們要在這個世界上生存,只有兩種運轉方式。
一種方式是所有人都大公無私,大家按照道德的標準來做事情,到最後形成一個道德為準則的烏托邦,這樣就不會傷害到任何人。
但公所周知,這種情形只出現在哲學家的腦中,或者是神描繪的極樂世界裡,而我們所處的社會,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沒辦法達成。
正因為沒辦法達成,我們才發明了法律,並且規定什麼樣的行為是共惡,最大力度的阻止不可原諒的傷害。
令每個人得以生存的社會的另種運轉方式,就是人們都會自己的利益而奔波,在這過程里,你可以傷害我,我也可以傷害你。
你可以獲得利益,我同樣也可以。
這種平等的相互獲得和相互傷害,形成了一種均衡。
在這種均衡形態下,每個人都可以活的很好。
而為什麼有些人就活的特別差呢?因為他們自己打破了這種均衡,他們不願意傷害人,也希望別人不來傷害他們。
但這卻是不可能的,因為現在的社會運轉法則就是相互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