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自己作為他人 七年之後

那年上飛機前圓圓的爸爸對我說:到了紐約,一定要隨身帶五六十美元現金,萬一碰到搶錢的,這就是「保命錢」了。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告誡,於是我到了紐約之後,總是隨身帶著五六十美元的現金,隨時等待被搶,等了好幾年。如果那個迎面而來的黑人青年朝我拿出槍來,我就可以驚喜地掏出那些美元,說。您終於來搶我了!

可惜7年來,這一幕始終沒有發生。事實是,這些年我在街上遇見無數黑人青年,其中有N個曾經笑嘻嘻地對我說:「Hey,baby,you''re beautiful。」但是從沒有人對我說:「Give your moo me。」事實是,不但想像中的打劫始終沒有發生,想像中的其他很多事情都沒有發生。比如結婚生子,比如熱愛學術,比如超越種族、文化、語言的障礙與世界各國人民打成一片。

而發生的事情卻常常是沒有想到的,比如「911」。比如在一個秋日的下午收拾東西去一個叫劍橋的地方。

說到和世界各國人民打成一片,這事的難度的確是我始料未及的,大約是我來美7年之後所有的「沒想到」裡面最沒有想到的一個。以前我總覺得像我這樣的民族虛無主義者,結交五湖四海的朋友還不是輕而易舉,但是事實證明「文化差異」這個虛無縹緲名詞的力量確實比我想像的強大很多。你和一個阿爾巴尼亞人可能政治觀念、喜歡的哲學家、電影、電子遊戲一模一樣,你們甚至可以談戀愛,但是somehow你們就是不能成為「哥們」。

這個somehow是如此詭異,以至於用「文化差異」去概括它都顯得詞不達意。

我還記得到達學校的那天下午,2000年8月23日,在學校住房辦公室的門口,因為簽房約要照片,我在路邊翻箱倒櫃地找照片。三個大行李箱,全鎖著,一一打開找照片,急得大汗淋漓。

為什麼我後來見到的119街和記憶中第一次見到的119街如此不同呢?是不是脆弱感會讓一個建築、一個街區、一個城市顯得比它實際上的更高大呢?

「你知道,一個人到一個新的地方總是特別脆弱。」

後來我竟然做了住房辦公室的兼職員工,後來住房辦公室的主任在指導我怎麼給新生簽約的時候這樣說。還有一個人跟我說過這句話,他跟我同一年來美國,去了另一個地方,很快結了婚,他就是用這句話來論證他為什麼急於結婚。

年輕氣壯的時候,總覺得一個人因為脆弱而結婚是多麼可恥的事情,現在看來這也沒什麼。人人都追求幸福,但是很多人的當務之急不是追求幸福,而是精神自救、不發瘋、不崩潰、不像大街上的那個瘋子一樣高舉聖經在車水馬龍中高嚷「哈里路亞」。

又想起剛到美國的時候穿的那雙塑料拖鞋,腳背上鑲著兩朵小花。走在大街上,有人說:Cute shoes。我說:What?他重複:Nice shoes,我又說。What?他又重複:Cute shoes。最後,那個既不懂美國人讚美陌生人的文化又不懂英語的女孩逼得那個善意的路人停下來,湊在她耳邊大聲一字一頓地說:I''m just saying your shoes are nice!

又不是搶錢,那麼大聲幹嘛。

還有另一雙鞋。牛仔的靴子。2000年的生日禮物,由西岸來訪的某同學所送。那次該同學還和我一起從事了我來美之後的第一次購物活動。我們在H&M買了大約200美元衣服,對於當時的我來說,已經是巨額消費了。我們高高興興地坐公共汽車回家,但是下車的時候忘了把購物袋拿下來。就這樣,穿著粉色滑雪衣的我,和穿著黑色滑雪衣的他,沮喪地走在紐約冬天的大街上,為丟失巨資購買的衣服而黯然神傷。

後來天就黑了,後來他就走了,後來在一場關於鞏俐演技的辯論結束之後我們就分手了,後來我就把那雙穿舊了的牛仔靴給扔了。

一個令人奇怪的事實是,為什麼關於每一場戀愛,我們所能牢牢記住的,往往只是開頭和結尾而已。或者,如果關於這個人你能記住的只是開頭與結尾,那麼你們從來就不曾真正戀愛過?

這7年,發生的事情是多麼地少啊,簡直像一場我所厭惡的蔡明亮的電影,到處是長鏡頭裡面目模煳的臉,對話稀薄,情節漫無目的。

從哪天開始我失去了將自己的生活排演成一部肥皂劇的熱情呢?又是從哪天開始聽到有人敲門的時候我假裝不在家裡呢?我到底應該出於對極簡主義藝術風格的欣賞而為自己的生活喝彩呢,還是出於對熱烈生活的嚮往而為自己的生活哀嘆呢?

也許發生的事情並不少,只是我對事件有一隻巨大的胃而已。還寫小說了呢。還博客了呢。還專欄了呢。還演繹了一場可以讓單田芳來講解的章回體愛情故事呢。

其實仔細一想,我在國內的時候過得也挺沒勁的。在清華的時候,不也是一個人騎著一輛破自行車,獨來獨往。翻看當年的日記,裡面並沒有鶯歌燕舞歡聲笑語以及「陽光燦爛的日子」,生活枯燥得令人痛心。好像是在看一本書,翻到某個階段,奇怪地出現了些空白頁,一頁一頁,全是空白。

那我為什麼老嚷嚷著想回國呢?國內有什麼呢?

如果從噪音退出之後進入的只是荒涼,或者反之,這還是一件可喜可賀的事嗎。

本來我還一直為離開紐約這個大城市前往劍橋這個小鎮而傷感的,後來我想通了:在美國這些年,雖然我名義上住在大城市,但過得其實也只是小鎮生活。除了在波士頓那大半年,來美7年,我活動的範圍一直是一個叫做momingsidc heights的小社區;96街為南界、125街為北界、Riverside為西界、Amsterdam為東界,還不如劍橋大呢。

這麼一小塊巴掌大的地方,就是我的紐約,我的西伯利亞。

來美7年,我沒有去過西岸,沒有去過「南方」,沒有去過阿拉斯加或者夏威夷。我並沒有強烈的旅遊的願望,我從來不理解坐飛機N個小時排隊N個小時走到一個王公貴族假大空的房子里,凝視牆上一個戴假髮的白人胖子有什麼樂趣可言,我成為一個全球流浪者完全是歷史的誤會。我骨子裡的理想就是坐在村頭那棵大槐樹底下給孩子餵奶而已。

他們說人生是一場旅行,我怎麼覺得人生就是從一口井跳到另一口井呢。

他們還說時光飛逝如電,那說的大約是中國的時間,而不是這裡的時間。這裡的時間是寬闊平靜的河流,一點一點往前挪,還動不動斷流的那種。

7年來我的村莊幾乎沒有任何變化。11ht Aid,113街的Mill Korea,116街的Ollie''s,112街的Labyrinth bookstore——當然,110街的Dynasty早就不在了,旁邊的CaféTaci也變成了一個墨西哥快餐店,新的West Side雖然重新開張,但是冷氣大得我都不敢進門。

我想起有一回坐在110街的Starbucks,隔著玻璃窗,看見外面出了一場車禍。我看到的時候,車已經翻了,斜躺在馬路中間的矮樹叢中,警察還沒有來或者已經走了,車裡的人也不知道有沒有出來,幾個群眾在圍觀,更多的人若無其事地從旁經過。那天下午的太陽特別好,好到馬路中間的一場車禍都顯得非常安詳。

若干年後,想起我的紐約,我的西伯利亞,我的m side heights時,我希望自己想起的,是這樣的安詳。

24歲到31歲,對於一個女人來說,算是一段「黃金歲月」的流失?我試圖為此傷感,但卻傷感不起來。時間嘛,哪一段和哪一段不是差不多。

事實上,青春簡直是個負擔呢。它讓你對生活抱有不切實際的幻想,讓你以為「世界歸根結底是你們的」,現在好了,這誤解消除了,該幹嗎幹嗎去,還少了上當受騙的屈辱感呢。

寫畢業論文的時候看了不少紅衛兵傳記,從此簡直討厭青春了。年少,口號,不知天高地厚,以為大地在你腳上,荷爾蒙武裝起來的正義感,這些東西攪和起來,人就操蛋了起來。而這操蛋中最操蛋的一點,就是那貌似反叛精神中隱藏的諂媚情結以及羊群心態。

對,我31了,在異國他鄉如你們所幸災樂禍的那樣變老了,但是我並不傷感。

總還有些變化吧,比如說,政治面貌?其實也說不上什麼變化,1999年開始上網之後,因為網上辯論,發現自己在向理性底線不斷退卻的過程中,退到了一個叫做自由主義的地方。其實從來沒有刻意在某一個陣營里安營紮寨,但是接下來的7年里,我發現自己在幾乎每一場政治辯論里、對每一件事物的看法里,都不斷回歸到這個立場,最後不得不承認這個立場對於我具有一種地心引力。

7年來,我已經從一個自在的自由主義者變成了一個自為的自由主義者。我並不比以前更反動,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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