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境功利:慾望河畔,馮氏初心辨善惡 不貪為寶,放棄從天而降的橫財

有許多事物,有些人視同瑰寶,有些人視同糞土。有些人求之不得,有些人,雖有人送他,他亦不要。

——《理想人生》「境界」

春秋時,宋國有個人在山上開鑿石料的時候,發現了一塊寶玉。他帶回家後,總是擔心寶玉會被盜走。考慮來考慮去,終於想出了一個兩全其美的辦法:他決定把寶玉贈送給一個有身份的人,這樣多少還能留下些人情。

於是,他帶了寶玉悄悄地前往都城,要獻給掌管工程的大臣子罕。子罕不解地問:「你把如此貴重的寶物送給我,大概是要我幫你辦什麼事吧?不過,我是從來不接受別人贈送的禮物的。」宋人忙說:「我沒什麼事要您幫我辦。據玉工鑒定,這塊寶玉是稀有之物,所以我要獻給您。」子罕再次拒絕說:「我決不能收下這寶玉。如果我收下了,你沒了寶玉,我也會因此而失去清廉的美名,你和我都喪失了寶。」

宋人聽不懂子罕這話的意思,只是獃獃地望著他。子罕繼續說道:「我以不貪為寶,而你以玉為寶。你把玉給了我,當然喪失了寶,但我收下了你的玉,也就喪失了不貪這個寶。這樣,雙方都喪失了寶,我們還是各自保留自己的寶吧!」

子罕的一句「以不貪為寶」,不禁讓人茅塞頓開。「究竟什麼是寶」,這是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問題。馮友蘭先生說:「有許多事物,有些人視同瑰寶,有些人視同糞土。有些人求之不得,有些人,雖有人送他,他亦不要。事物雖同是此事物,但其對於各人底意義,則可有不同。我們可以說,『仁者見之謂之仁,智者見之謂之智。』」

對大多數人而言,寶玉無疑都是至為珍貴的「寶」,但對子罕而言,不貪才是他心中的「寶」。但想要永持此寶,談何容易。有多少人能夠在誘人的利益面前,始終秉持「不貪為寶」的心?

清代康熙年間,北京延壽寺街上書鋪的店堂里,一個書生站在離賬台不遠的書架邊看書。這時賬台前一位少年正在為購買的《呂氏春秋》付款,不小心掉的一枚銅錢滾到了書生的腳邊。書生斜眼掃了一下周圍,就把銅錢踏在腳底。少年付完錢離開店堂後,書生俯身拾起了腳下的銅錢。

湊巧,書生踏錢、取錢的一幕,被店堂裡邊的一位老翁看見了。他見此情景,盯著這個書生看了很久,然後起身同書生攀談,知道他叫范曉傑,還了解了他的家庭情況。原來,范曉傑的父親在國子監任助教,他跟隨父親到了北京,在國子監讀書已經多年了。今天偶爾走過延壽寺街,見上書鋪的書價低廉,所以進來看看。老翁冷冷一笑,就告辭離開了。

後來,范曉傑以監生的身份進入謄錄館工作,不久,他到吏部應考合格,被選派到江蘇常熟縣去任縣尉官職。范曉傑高興極了,便水陸兼程南下上任。到了南京的第二天,他先去常熟縣的上級衙門江寧府投帖報到,請求謁見上司。當時,江蘇巡撫大人湯斌就在江寧府衙,他收了范曉傑的名帖,沒有接見。范曉傑只得回驛館住下。過一天去,又得不到接見。這樣一連十天。

第十一天,范曉傑耐著性子又去謁見,威嚴的府衙護衛官向他傳達了巡撫大人的命令:「范曉傑不必去常熟縣上任了,你的名字已經寫進被彈劾的奏章,革職了。」「大人彈劾我?我犯了什麼罪?」范曉傑莫名其妙,便迫不及待地問。「貪錢。」護衛官從容地回答。

「啊?」范曉傑大吃一驚,自忖:我還沒有到任,怎麼會有貪污的贓證?一定是巡撫大人弄錯了。他急忙請求當面向巡撫大人陳述,澄清事實。護衛官進去稟報後,又出來傳達巡撫大人的話:「范曉傑,你不記得延壽寺街上書鋪中的事了嗎?你當秀才的時候尚且愛一枚銅錢如命,今天僥倖當上了地方官,以後能不絞盡腦汁貪污而成為一名戴烏紗帽的強盜嗎?請你馬上解下官印離開這裡,不要使百姓受苦了。」范曉傑這才想起以前在上書鋪里遇到的老翁,原來就是正在私巡察訪的巡撫大人湯斌。

不貪為寶,不應只是嘴巴上一句美言而已,更應成為人格與操守的一部分。無論有前人後,面對從天而降和橫財,即便只是一個銅錢,也不應有貪戀之心。一旦貪念起,長期的堅持便頓時灰飛煙滅,如在同一桶牛奶里倒進一杯髒水就成了一桶髒水一樣。無論何時,都要堅持「不貪為寶」,千萬不要因身外之物而丟棄了自己最珍貴的寶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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