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三星期

《論語》編輯委員會成立的時候,孔子已死了好些年。《論語》中一些後來有爭議的話,比如「唯女子與小人難養也」、「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無友不如己者」等,倘孔子有機會親自審閱,會不會有所刪改,或添補上下文,或竟加上自注,「這是說他,不是說你」雲?不得而知。但有一點,上下文是非常重要的。毛澤東詩中名句「不須放屁」,倘若失去了全部上下文,變成孤零零的一句,後人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或許誤解為永恆的立法而去照辦。其實不是的,前面有土豆牛肉,後面還有天地翻覆呢。

今天要說的,是「無友不如己者」這一句。古人對這句,爭議最多,因為從字面上看,聖人似乎有點勢利,而且,情理上也不通,若都遵從這一原則,誰還有朋友呢?你要同他做朋友的,他勢必不同你做朋友,除非兩個人互為鏡像,那也太稀罕了。

所以很多注家,曲為之解,向高深處揣摩聖意。其實,像朱熹那樣老老實實地做字面解,就很好。如果還覺得難以接受,不妨把孔子這句話理解為一種感嘆,「唉,無友不如己者啊」,而非事先的命令。再進一步,還可以聯繫孔子討論個人與群體之關係的一些話,「群而不黨」、「周而不比」之類,或知他的難處。

「無友不如己者。」對一個講原則到死硬、六親不認的人來說,孔子這句話並無用處。他可以隨便交友,隨便加入集體,不用擔心自己的原則受到威脅——不過,這樣的人交不到朋友,也沒哪個集體要他。絕大多數人,正常的人,都要柔軟一些。人情有所不能止,連孔子也主張父子相隱呢,何況集群(準確地說是集群主義)對成員的改造力,遠大於親友所能。孔子還說過一句話,叫做「人之過也,各於其黨」,若給《論語》里的話按深刻程度排個名,這句話可以排到前三位。

比如說,我有三大道德信條:不殺人、不偷竊、不騙人。

我還有個朋友。我還是個村民。我還有個國籍。

第一個星期,我的這位朋友殺了一個人。朋友者,數斯疏矣。我的朋友沒那麼多,所以親密,親密到我心中暗恨被殺者,甚於恨我的殺人狂朋友,「他要不是在那個時候,出現在那個地方,怎麼會有這樣的事」!我引用一些格言,「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啦,「有的人活著,他已經死了」啊,「這都是命」呀,以及「人固有一死」、「其情可憫」、「他是個孝子」等等,來同別人辯論。辯論到最後,我把我的信條改掉了一個,改為殺人並不一定不好。

第二個星期,一輛過路汽車在我們村口拋錨,村民把車上的東西偷了個精光。消息傳到外面,難免有議論。作為村民,而且是村民副小組長,我只能向著鄉親;就是到了法院,我也要作證說,那輛汽車,開來的時候就只有個鐵殼子。對於外面的批評,我找出新道理,「別人也偷過我們的」啦,「誰知道他那些東西來路正不正」啊,「劫富濟貧」呀,以及「你們村也一樣」、「誰說是你的,你叫一聲它答應嗎」、「竊國者侯,我偷一點怎麼了」等等。辯論到最後,我把信條又改掉了一個,改為偷東西有時是高尚的。

第三個星期,我們國家出了些騙子,騙到了全世界——順便說一句,我那個國家叫希里花斯,這類事,確實偶爾出一點,不過不妨礙我成為堅定的愛國者,誰要是說希里花斯的人不好,那就和說我一樣,因為在我們這裡,我的全是國家的,依理,國家的也全是我的。我固然可以說「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但在辯論中,這個道理還嫌弱,要說服自己,得有更強大的邏輯,比如「欺騙是智慧」啦,「社會就是愚肉智取」啊,「你的國家難道就沒騙子」呀,以及「你祖宗騙過我祖宗」、「你國的東西都是偷我的,我騙一點回來怎麼啦」、「希里花斯的事用不著你多嘴」、「你說是騙,我偏說不是騙,憑什麼一定是你說得對」、「你對我們有成見,所以你的話我一句也不要聽」、「為什麼小題大做,是不是別有用心」等等。辯論到最後,我把最後一個信條也改掉了,改為詐騙就是愛國。

瞧,才三個星期,我就變成了另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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