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只管自己做愉快的事,而不管正確與否,肯定是不可以的,那等於人可以隨心所欲地做事,而不管會不會對別人造成傷害,這樣的人會成為一個道德缺失的人,甚至會觸犯法律。
只做正確的事不行,只做愉快的事,也不行,那要怎樣?
答案是既正確又愉快!具體講起來有兩條:
一、正確要有度,在正確的範圍內盡量做愉快的事
在愛情關係里,在家裡,在不觸犯法律,不涉及道德的情況下,少一些正確,給愛人及家人留些愉快的空間。因為不觸犯法律,不涉及道德的事情,就不會給別人造成傷害。如果愛人或家人要偷要搶,那是無論如何也不能允許的事情,這是大是大非,必須要堅決反對。
但如果家人只是忘了鑰匙,想多睡會兒懶覺,想要個自己喜歡的東西,想把今天的碗放到明天再洗,等等,做些令自己愉快而沒有傷害其他人的事,就盡量允許吧,因為這樣他們會更愉快些,因為家不是講「理」的地方,家就是用來休息放鬆、撒嬌耍賴、滿足慾望的地方。
我們要做正確的事,但正確的範圍不能無限擴大。法律道德允許的事,沒有傷害其他人的事,盡量就不要拿正確來限制了,也就是說,在大的正確的範圍內,盡量做些愉快的事情。
所以,以後你可以試試:
當你的愛人開車走錯了路!
當你的愛人早上多睡了會兒懶覺!
當你的愛人刷完牙又想吃東西!
當你的愛人偶爾想去奢侈一回!
你是否可以忘掉正確,讓他愉快一下呢?
二、用愉快的方法做正確的事
正如我們前面所講,我們也不能光做愉快的事,有時還要做些正確的事,那麼,是否我們在做正確的事情時也可以用愉快的方法來做呢?這樣不就既愉快又正確了嗎?
當然可以,比如:
你的愛人生病了,需要吃藥,但他不想吃,這時吃藥是正確的,不吃藥是錯誤的,如果你只強調正確,就可能會這樣說:「來,吃藥了,不管你想不想吃,你必須吃!」這感覺像命令、像強迫,對方會感覺很不舒服。
其實,你完全可以在強調正確的時候照顧到對方的愉快:「我知道你不想吃藥,但不吃藥怎麼能好呢?為了健康,來,吃了吧!」
這樣,你既強調了正確,又照顧了對方的心情,這叫既愉快又正確,不只是在愛情里,也不只是在家裡,在與人打交道的過程中,這都是我們要遵循的原則。
比如:
你在餐廳用餐,你點完菜,發現過了半小時了,服務員還是沒有給你上一道菜,你想讓服務員幫你催一下菜,否則萬一服務員忘了給你下單了,你可就白等了。
這時,你叫服務員來,讓他幫你催菜,你這樣做是正確的,你沒有錯,你可以這樣說:「服務員,怎麼搞的?我都等了半小時了,菜還沒有上來,你們的服務也太差了吧!」
你強調了正確,但是服務員聽到你否定他們,心情可能就不好了,你可能會說,他們高不高興跟我有什麼關係?那如果把他換成你的家人呢?他們也是別人的家人啊!強調「正確」的時候就不需要照顧到他們的「愉快」嗎?
當然不是,你完全可以在強調正確時,也照顧到對方的心情,你可以這樣對服務員講:「服務員!我剛才點了菜,到現在已經半小時了,還沒有上菜,麻煩幫我看一下怎麼回事?謝謝!」
就是這樣,在愛情里,在家裡,甚至在各種人際關係里,我們都盡量用愉快的方法做正確的事,照顧到大家的心情,那在你幸福的同時別人也幸福了,大家都這麼做了,整個社會也就更幸福了。
既愉快又正確,其實就是你愉快的同時也照顧到別人的愉快,你就是屬於前面講的A類型的人了,就是愛的能力高的人了。
本書的目的在於告訴你具體如何可以成為這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