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討論些什麼,那是你們知道的。當我承認精神分析療法的效力主要有賴於移情或暗示的時候,你們曾質問我,為什麼不利用直接的暗示,從而又引起下面的這個懷疑:就是,我們既承認暗示占如此重要的地位,那還能擔保心理學發現的客觀性嗎?我曾允許你們對此事作一完滿的答覆。
直接的暗示乃是直接授以抗拒癥候的暗示,是你的權威與病的動機之間的一種鬥爭。在這種鬥爭中,你不問這些動機,只要病人壓抑它們在癥候中的表示。大概地說,你是否置病人於催眠之下,那是毫無區別的。伯恩海姆以他的敏銳眼光,一再以為暗示乃是催眠的實質,而催眠本身則是暗示的結果,是一種受暗示的情境;他喜用醒時的暗示,這種暗示和催眠的暗示可達到同樣的結果。
我現在究竟先講經驗的結果,還是先作理論的探討呢?
請允許我們先講經驗。1889年我前往南錫拜訪伯恩海姆,成為他的一個學生;將他的關於暗示的書譯成德文。好多年來,我都用暗示的治療,先用「禁止的暗示」prohibitory suggestions,後來則與布洛伊爾的探問病人生活的方法結合使用;因此,我就可以根據各方面的經驗來推論暗示或催眠療法的結論了。據古人對於醫學的見解,一個理想的療法,必須收效迅速,結果可靠,而又不為病人所厭惡;伯恩海姆的方法符合其中的兩種要求。此法收效較分析法迅速,且不使病人有不快之感。但由醫生看來,終嫌單調;因為它對於無論何人總是用同樣的方式,以阻遏各種不同癥候的出現,但不能了解癥候的意義和重要。這種工作是機械的而不是科學的;有江湖術士的意味,但是為病人計,到也不必計較。就理想療法的第三個條件而言,催眠法可絕對失敗了;因為它的結果並不可靠。有些病可用此法,有些病則否;有些病用此法大有成效,有些病用此法則收效甚微,至其原因,則不可知。更可憾的是治療的結果不能持久;過了些時候之後,你若再和病人談及,又會舊症複發,或易以他症。那時或可再施行催眠。然而背後有經驗者會警告病人,勸他不要因屢受催眠而失去自己的獨立性,反而嗜此成癖,好象服用麻醉藥似的。反過來說,催眠法施行之後,有時也能符合醫生的期望;用最少的勞力能收完全治療之效;但收效的條件仍未能理解。有一次,我用短時間催眠的治療,完全醫好一病,病人是一個婦女,她忽然無緣無故地對我忿恨,結果病又複發;後來,我與她和解了,醫好了她的病,可是她又對我恨之入骨。還有一次,我有過下面的一個經驗:病人也是一個婦女,她的病非常頑固,我曾再三解除了她的神經病的癥候,當我正在施診的時候,她忽然伸臂環抱我的頸項。無論你喜歡與否,既發生了這種事件,我們便不能不研究關於暗示性權威的性質和起源了。
關於經驗方面已略如上述;可見丟掉直接的暗示,未必不能代以他種方法。現在聯繫這些事實稍加詮釋。暗示法的治療要求醫生的努力要多些,而要求病人的努力則少些。這種方法和大多數醫生一致承認的對神經病的看法不相違反。醫生對神經過敏者說:「你沒有什麼病,只是患神經過敏;所以我在五分鐘內說幾句話,就可使你的一切病痛完全消除。」然而一個最低限度的努力,不用什麼適當方法的幫助,就能治好一個重症,這與我們關於一般能力的信仰未免太不相容了。假使各種病的情境可以互相比較,那麼由經驗看來,這種暗示法絕對不能治好神經病。但我也知道這個論點並非無懈可擊;世上忽然成功這一類事情也是有的。
根據精神分析的經驗,催眠的暗示和精神分析的暗示有略如下述的區別:催眠術的療法想要將心中隱事加以粉飾,而分析法則在暴露隱事而加以消除。前者在求姑息,後者在求徹底。前者用暗示來抵抗癥候,它只增加壓抑作用的勢力,並不改變癥候形成的一切歷程。後者則在引起癥候的矛盾中,求病源之所在;引用暗示,以改變這些矛盾的後果。催眠療法讓病人處於無所活動和無所改變的狀態,因此,一遇到發病的新誘因,他便無法抵抗了。分析療法則要病人也象醫生那樣努力,以消滅內心的抗拒。抗力若被克服,病人的心理生活就會有持久的改變,有較高級的發展,而且有抵禦舊症複發的能力了。克服抗力就是分析法的主要成就;病人必須有此本領,醫生則用一種有教育意味的暗示,作為病人的幫助。所以我們可以說,精神分析療法乃是一種再教育。
我希望現在總已使你們知道分析法之用暗示與催眠法之用暗示的不同了;前者以暗示輔助治療,後者則專靠暗示。因為我們已將暗示的影響追溯到移情作用,所以你們更可知催眠治療的結果何以如此地不可靠,而分析治療的結果又何以較為持久了。催眠術的成功與否,全看病人的移情作用的條件而定,但是這個條件是不能受我們影響的。一個受催眠的病人的移情作用也許是消極的,最普通的是兩極性的,或許也採取特殊的態度以防止他的移情作用;我們對於這些都無把握。至於精神分析則直接著眼於移情作用,使它能自由發展而為治療的援助。因此,我們盡量利用暗示力,而加以控制;病人於是不再能隨心所欲地支配自己的暗示感受性,假使他有受暗示影響的可能,我們便對他的暗示感受性加以利導。
現在你們或許會認為:分析背後的推動力無論是移情還是暗示,但是我們對於病人的影響使我們的發現在客觀上的正確性是可以令人懷疑的。治療之利可成為研究之害。這是反對精神分析時提得最多的話;這些話儘管沒有理由,但我們也不能以為無理由而置之不理。假使它果有理由,那麼精神分析將不過是暗示治療術的特別變式而有效的一種;而其所有關於病人過去生活的經驗,心理的動力,及潛意識等的結論,都不必重視了。反對我們的人的確是這樣想的;他們以為我們是先由自己設想出所謂性的經驗,然後將這些經驗的意義假使不是這些經驗的本身,「注入病人的心靈之內。」這些罪狀,用經驗的證據來反駁,要比用理論的幫助會更加令人滿意。任何施行過精神分析的人,都深知我們不能用此法暗示病人。我們原不難使病人成為某一學說的信徒,使他相信醫生的錯誤信仰,他的行為也和其他人一樣,象個弟子似的。然而我們用這個方法只能影響他的理智,而不能影響他的病症。只是當我們告訴他,說他在自己內心尋求之事,的確相當於他自己心內所實際存在之事的時候,他才能解決矛盾而克服抗力。醫生推想的錯誤,在分析進行時將會逐漸消滅;而較正確的意見乃取而代之。我們的目的是要用一種很慎重的技術,來防止由暗示而起的暫時的成功;但是即使有此成功,也無大礙,因為我們並不以第一個療效為滿足。我們以為,假使疾病的疑難未得到解釋,記憶的缺失未能補填起來,壓抑的原因未被挖掘出來,則分析的研究就不算完成。假使時機沒有成熟之前,先有了結果,我們就要把這些結果看作分析工作的障礙,而不看成分析工作的進步,我們一定要繼續揭露這些結果所由產生的移情作用,而將已得的療效予以否認。這個基本的最後的特點,就足以使分析療法不同於純粹的暗示療法,而使分析所得的療效異於暗示所得的療效。在其他任何的暗示療法內,移情作用都被細心地保存無恙;至在分析法內,移情作用本身就是治療的對象,常不斷就其種種形式而加以剖析的研究。分析的結果,則移情作用本身必因此而消滅;假使那時伴有成功而又持久,則這種成功一定不是基於暗示,而是由於病人內心已發生的變化,因為病人的內心抗力已借暗示之助而被克服了。
防止治療時的暗示所產生的片面的影響就是不斷地反對抗力的鬥爭,而這些抗力則把它們自己化裝為反面的敵對的移情。還有一個論證,我們也須加以注意:就是,分析有許多結果,雖可被疑為起於暗示,實則可用旁的可靠材料證明其不是這樣。譬如痴呆症者和妄想狂者,決沒有可受暗示影響的嫌疑。然而這些病人所訴說的侵入意識內的幻念及象徵的轉化等,都和我們研究移情神經病人的潛意識的結果互相一致,可見我們的解釋雖常為人所懷疑,但確有客觀的證據。我想你們如在這些方面信賴分析,必不至於有多大的錯誤。
我們現在要用里比多說來完成對於治療作用的敘述了。神經病人既沒有享樂的能力,也沒有成事的能力——前者是因為他的里比多本來就不附著於實物,後者則因為他所可支配的能力既用來維持里比多於壓抑作用之下,便沒有餘力,來表現自己了。假使他的里比多和他的自我不再有矛盾,他的自我又能控制里比多,他就不再有病了。所以治療的工作便在解放里比多,使擺脫其先前的迷戀物這些迷戀物是自我所接觸不到的,而重複服務於自我。那麼,一個神經病人的里比多究竟在哪裡呢?很容易找到:它依附於癥候之上,而癥候則給它以代替的滿足,使能滿足現狀下的一切要求。因此,我們必須控制病人的癥候而加以解除——這正是病人所求於我們的工作。但要消滅癥候,必須先追溯到癥候的出發點,診察它們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