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七講 癥候的意義

在前一講中,我曾說過臨床的精神病學是不問個別癥候有何種形式或內容的;至於精神分析則以此為起點,以為癥候本身各有其意義,而且與病人的生活經驗有相當的關係。1880至1882年之間,布洛伊爾研究並治癒一個癔病病案,從此之後,此病便大為人所注意,神經病癥候的意義就是他第一個發現的。法國讓內也得到同樣的結果;事實上,讓內刊布其結果要較早於布洛伊爾,後者到了十年之後1893-1895,即我和他合作的時期內才將他的觀察結果刊佈於世。究竟誰先發現,那是沒有多大重要性的,你們知道每一發現都經過一次以上,不是一次可以完成,而且成功也不必和勞績成一正比。譬如美洲本不以哥倫布為名。在布洛伊爾和讓內之前,有名的精神病學家勞伊萊特便說過狂人的妄想,我們如果能加以詮釋,都不無意義可尋。我承認自己向來很重視讓內對於神經病癥候的解釋,因為他曾將這些癥候視為佔據病人心內的「隱意識觀念」「idees instes」的表示。但是後來讓內的態度異常慎重,好像他以為「隱意識」一詞只是一個名詞,一個權宜的名詞,並沒有明確的意義。從此,我就未能了解讓內的學說;但是我相信他已無緣無故地丟掉了自己的偉大的地位。

神經病的癥候,正和過失及夢相同,都各有其意義,而且也像過失和夢,都與病人的內心生活有相當的關係。這是一個要點,我想舉幾個例子加以說明。我只能說雖然還不能證明無論何種神經病都莫不如此;無論何人只要作一番觀察的工夫,都可以相信這一點。但為著某種理由,我將不在癔病中取例,而取例於另一種很特殊的神經病,其起源則和癔病相近。關於這種病我必須先說幾句開場白。此病名強迫性神經病the obsessional neurosis,不及癔病普通,或者我們可以說,它沒有那麼喧囂,常隱藏而為病人的心事,幾乎全無身體上的表示,只有精神方面的癥候。精神分析最初就是以強迫性神經病和癔病兩種病的研究為基礎的,而我們的療法也在這兩種神經病上收到治療的功效。但就強迫性神經病而言,精神的感受既沒有一躍而為肉體的表示,所以比起癔病更容易因精神分析的研究而使人理解;我們已知道它所表示出來的神經病組織的特點遠較癔病為顯著。

強迫性神經病的形式如下:病人心內充滿著實在沒有趣味的思想,覺得有特異的衝動,而且被迫做些毫無樂趣而又不得不做的動作。那些思想或強迫觀念本身也許是毫無意義的,對病人只是感到乏味的;或常常是愚蠢的;然而無論如何病人總不免以這些觀念為耗損精神的強迫思想的起點,他雖極不願意,卻也無法抵制。他好像面對著生死存亡的問題,勞心苦思,不能自已。他內心所感覺到的衝動也似乎是同樣地幼稚而無意義的;它們都是些可怕的事,例如犯重罪的誘惑,病人不僅視為與自己身分不合而加以拒斥,而且膽戰心驚地逃避它們,用種種預防的方法來防止它們的實現。事實上,他確實一次也沒有實現過這些衝動;而預防和擺脫沒有一次不獲得最後的勝利。他真正乾的都是些絕對無害的瑣事——即我們所稱的強迫動作——都是日常動作的重複和加工的排演,致使那些普通必要的動作——如上床,漱洗,穿衣,散步等——都變為異常艱難繁重的工作了。那些病態的觀念,衝動和動作,並不依相同的比例混合而為強迫性神經病;大概地說,這些表示總有這種或那種占較重要的地位;其病的名稱就由此而定;但一切形式所共有的特徵仍很顯著。

這顯然是一種癲狂的病症。我想精神病學者雖欲逞其最荒唐的幻想,也必不能捏造出這種病來。假使我們沒有每天親眼看見這種現象,也必不敢信以為真。你們不要以為治療這種病人,可以勸告他力圖擺脫,不要注意這些荒謬的觀念,不要實行這些無聊的動作而代之以合理的動作,那正是他所願意的,因為他未嘗不知道自己的境地,也未嘗不贊同你對於他的強迫性癥候所持的見解,而且這種見解,他自己也會提出。但是他只覺得情不自禁;在強迫性情境中所做的動作,似有一種大力在後,非常態精神生活中的力量所能違抗。無辦法中的辦法只有一個——他只能交換代替;他可以用一個比較緩和的觀念代替原有荒謬的觀念。他可以用另一種預防的方法代替原有的一種,他可以做另一動作以代替原來的繁文縟節。總而言之,他能以此易彼,但不能把它完全打消。這種癥候的交替包括其原來形式的根本改變就是此病的一種主要特徵;更可注意的是,就此病而言,其精神生活中所有的相反價值0pposite values或極值polarities,譯按:即強弱明暗等相反的觀念似乎分化得更為顯著。除了受積極性和消極性的強迫之外,理智方面也出現懷疑態度,甚至逐漸發展到本常以為真實的事情也充滿著疑慮。凡此種種都足以使病人日益猶豫徘徊,喪失精力,而減少自由;雖說強迫性神經病病人都富有精力,善於判斷,一般具有超出常人的智力。他通常富有道德心,且常怕做錯事,一般是無罪可言。你們可以想像得出,在這種矛盾的品性和病態的表示的迷惑之中,要追求其得病的原因,確是一種艱難困苦的工作。我們現在的目的只是對於此病的某些癥候加以解釋而已。

你們聽了前面一段的討論,也許想要知道現代的精神病學對於強迫性神經病究竟有什麼貢獻;那不過是很貧乏的一種貢獻。精神病學只給各種強迫行為予以相當的名稱;此外便談不上什麼了。只說患這些癥候的病人是「退化的」「degee」。這可不能使我們得到滿足;這不過是一種價值的評判,或竟是一種貶抑之詞,決不是一種解釋。我想我們每易斷定退化的結果自然產生各種怪態。我們原相信有這種癥候的病人必與一般人不同;然而他們果然比其他神經病者,癔病患者,或精神錯亂者更為「退化」嗎?這個形容詞顯然太浮泛了。你們如果知道那些有奇才異能,功留後世的男女們也可以表現出這種癥候,便不免懷疑這個形容詞究竟是否妥當了。由於偉人們自己的慎重和其作傳者的失實,我們一般不易知道他們的本性,然而他們也不免有愛真理若狂的,如左拉參見陶拉斯,「愛彌兒·左拉」,《醫學心理學研究》,巴黎,1896 年,而且我們還知道他終身患有許多古怪的強迫性習慣。

精神病學稱這些患者為「退化的偉人」「dégénerés super-ieurs」便算完事。然而由精神分析的結果看來,這些特殊的強迫性癥候也能像那些沒有退化的患者所有其他各病的癥候一樣,都可永遠消滅。我自己便已常常取得這種成績了。

我將僅取二例以說明對強迫性癥候的分析;第一個是舊例,但是我還沒有發現更好的例子,第二個則為新近遇見的例子。因為這種敘述既須明白,又須詳盡,所以我們僅以此二例為限。

一個年近三十的女人患有很嚴重的強迫性癥候,我本來可能治癒她,假如不是我的工作由於命運的突變而遭破壞的話——這一層以後或者可以告訴你們。她在一天之內,除了其他動作之外,總有若干次做下面的一個奇怪的強迫性動作。她常從自己的房間跑入鄰室,在室內中央的一張桌旁站定,按電鈴召女僕來,或囑咐她作一件瑣事,或無事揮之使去,然後又跑回自己的房間。這種現象原沒有危險性,但仍足以引起我們的好奇心。至其原因如何,則由病人很簡單地說出,並未經分析者的幫助。我決不會猜出這個強迫性動作的意義,也決不能予以解釋。我曾多次問病人何以有此行動,或其意義何在,她總說不知道。但是有一天,在我勸說她在某種舉止上不必懷疑之後,她忽然知道了強迫性的意義,因為她細述了這一強迫性動作的經過。十年前,她嫁了一個年紀遠較她大的男人。在結婚那一夜,她知道了這個男人是缺乏性能力的。那夜,他多次從自己的房間跑入她的房間,想一試自己的本領,但終至於失敗。第二天早晨,他羞憤地說:「這未免給鋪床的女佣人太瞧不起了。」因此隨手拿起一瓶紅墨水倒在褥單上面,但沒有倒在這種斑點恰恰應在的位置上。我起初不懂這一回想和剛所討論的強迫動作究竟有什麼關係;因為我看這兩種情境除了一個僕婦,和從這個房間跑入另一房間的動作之外沒有其他相似之點。其後,病人引我入鄰室內,我看見了桌上檯布的大紅斑。她更說明自己站在桌旁,務使僕婦一進來,就能看見這一紅斑。因此,這強迫動作和結婚之夜的情景的關係遂無可懷疑了,雖說關於此事,我們仍有再加查問的必要。

第一,我們可以知道病人以自己代替丈夫;由這房間跑入另一房間,她正在演出他的動作。為了保持相似之點,我們還要假定她以桌和桌布代表床和床單。這一點似乎太牽強附會;但是我們有夢的象徵的研究可資參證。桌在夢內常為床的代表;「床和桌」合而有結婚的意義,所以床可代表桌,桌也可代表床。

凡此種種都足以證明強迫動作富有意義;似可視為重要情景的重複排演,然而我們也不必停留於這一相似之點;假使我們更仔細地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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